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蓝皮书》“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把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的网民称为“新意见阶层”。周瑞金老先生也发表了一篇文章:《喜看新意见阶层崛起》。

现在,从老百姓到中国的一些政府机构、党政领导,对于互联网言论的评价之高、希望之高都超过最初的想象。

全民性喜好

笔者认为,“新意见阶层”这个提法,虽然影响大,但可能不是太严谨,因为“新意见阶层”它不构成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社会学意义上独立的阶层,而是分布于社会各个阶层当中,各个阶层都有,它不像一个企业家阶层或者知识分子阶层这样,后者有严格的属性,有相对的独立性。更准确地讲是“新意见群体”。

所谓的新意见,主要是一种基于个人立场,尤其是公民立场,为了公共利益,在公共领域独立发表的意见。所谓新意见群体,当然主要就是发表这样一种意见的群体。

这样一个新意见群体,它是怎么来的?有很多背景。首先就是互联网。互联网在中国的进程跟新意见群体在中国崛起的进程,这二者几乎是完全同步。在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前,中国无所谓新意见群体。那个时候我们的意见都发表到传统媒体上,而传统媒体基本上都是官办媒体,官办媒体基本上都是起喉舌的作用,也就没有什么意见市场可言,更谈不上新意见群体。新意见群体,在笔者个人印象当中,应该是从21世纪开始,也就是从互联网进入中国开始。

互联网一进入中国,它的主要的社会意义就是言论的意义。这也是笔者的一种个人体验,因为笔者大概是1999年就开始上网,当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发言,没有任何别的目的。但当时的网民还比较精英化,人数极少,对这个社会基本上没什么影响。那么相应的,当时互联网的言论跟今天相比,自由空间当然也大得多,给笔者的印象,那个时代的互联网就跟1910年到1920年中国的言论状况差不多,随时可以办杂志,随时可以办出版社,基本上不会有政府的力量干预。互联网刚进入中国时大致也是这样,一个小时之内,两个小时之内,都可以重新开一家BBS,然后吆喝一帮人上去谈天说地,这就是刚开始的一个情况。

现在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是今非昔比了,据说已经多达3.3亿。更重要的不在于它的规模,而在于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就是说互联网言论已经成了中国最主要的、最主流的言论场之一。在世界上任何别的国家,互联网言论都不可能这么繁荣,这么强大!这是一种言论上的中国特色,这样一种中国特色实际上是怎么形成的?打个比喻,就是说传统媒体的言论就像地面战场,在这个地面上,各种险关要碍都已经被体制的力量分兵把守,已经切割完毕,比较自由的那种言论已经是插翅难飞。那么互联网就像空军。目前来看,政府虽然下了很大功夫,但是这个制空权基本上仍然还是在民间言论里边,它的自由本性仍然没有被消除,这是为什么互联网那么繁荣的一个原因。

就像上访一样,到法院,法院不受理,到政府上访,政府信访上访部门不处理,结果很多人就往北京跑,然后北京就只好截访。那么互联网也是,传统媒体找不到发表空间,就都往互联网挤,在互联网中,想截访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以后在技术上可能会难度越来越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发明了一种什么样的新技术,然后就可能有一种新的软件来对抗。如果对付不了的话,中国的网络言论对现实可能发生一种什么样的影响就很难预测了。

到互联网上去发言这个喜好,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全民性的喜好。笔者认为它就好像是一个众议院,每个人都可以是其中的一个议员。网络言论的最根本的正面作用就在这儿,它是以整个社会集体的力量,来为我们的公共生活提供素材,设置议程。在这种情况下,设置议程的力量就是一种多元的力量,这种多元之多,它的变数之多,它的变量之多,完全到了人工根本无法操纵的地步,不是任何单方面的力量所能够控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单去讲控制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一的办法就是分流,因势利导。

两个对接

新意见群体的本质属性在于,它是属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基本的力量之一。在中国,公民社会已经开始发育和成长了。那么是什么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主要的还是一种言论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具有现实力量意义的公民社会,在中国还是比较初级的,在中国发展最快的、最强大的公民社会的力量主要是表现在言论上,尤其是互联网言论上。在互联网上早就形成一个公共舆论场,也就是公民社会的一个雏形,可以说过去十多年中,中国的公民社会主要还局限于互联网,局限于虚拟阶段。但是这个情况现在正在发生根本的改变,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进程正在发生一个根本的改变,它越来越从空中,从天上挪到地面,越来越与现实的力量对接,越来越变成一种现实的实际的社会力量。

这主要是通过两个管道来起作用,就是它有两个对接。

第一个对接就是互联网的言论,也就是新意见群体的意见越来越影响现实。通过影响高层来影响公共政策,转化为一种现实的力量,这是第一个对接。每个高层部门现在都有舆情部门,舆情主要就是搜集互联网言论,互联网言论主要就是新意见。那么搜集以后,会导致一些公共政策的变化,这是第一种对接。

第二个对接就是新意见,包括互联网言论,包括一些市场化媒体的言论,与公民行动的对接。原来很多公民、很多新意见群体是只说不做,我到网上去发泄一通,只是为了发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既要说,更要做,说和做对接,虚拟世界的言论跟现实中的行动对接。这样,中国就会慢慢开始产生一个新的阶层,不同于原本的新意见群体,就是一个中产阶层。这个中产阶层原来还是虚拟想象的,但是现在越来越实体化。

这个中产阶层已经解决了物质生活的需求,还有闲,更重要的是他有教养、有见识、有公共关怀。如果没有公共关怀,有钱有闲之后可能就只是单纯的“户外”;如果有一点公共关怀,这个“户外”变成了公民行动,也可以说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一种“户外”。

这种“户外”会导致一个巨大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公民社会的进程,就是中国的公民行动开始了。有着同样目的,有着同样关怀的那么一群人自由聚合起来,联合起来,这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来了。一个事件发生就产生一种聚合,这种聚合就产生一个临时性的群体,然后就定点起作用,“精确打击”。这个事件完了,聚合就完成了,这个临时性的群体就消失了。这些人可能从哪儿来?这些人可能向哪儿去?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前,谁都想不到,谁都不知道,谁都无法预测,管理部门也无法预测,因为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预测。这么一群有钱有闲,有公共关怀的人,隐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各个阶层都有,甚至包括公务员阶层。

于是新意见群体就变成一个新行动群体,它就不限于意见了,出现了“新意见领袖”。他们又具备较高的、较深的政治和法律素养,了解现实体制运行的规律,所以他们的行动是现在的管制力量很难应付的。

新意见群体这个群体本身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向行动这个方面靠拢。这标志着,中国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它的素质有了提高。

应对之道

互联网其实主要就是一个言论广场,它的效应主要是一个广场效应,广场效应有它的正面性,但是也有它的负面性。它的可管理性、可控性不是太大,因此要将互联网的言论变做一种负责任的、完全像传统媒体的言论是困难的,尽管管理部门一再强调要实行所谓实名制,但是也只有威慑作用,没什么实际作用。

一方面是要善待公民,成为公民之友。这是现代政府必须具备的素质,首先是善待意见领袖,成为意见领袖之友。用传统的政治术语来讲就叫做搞统战,要学会跟他们搞统战,但这个统战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统战,跟意见领袖打交道,过去传统的统战思路是没有效果的。意见领袖只有坚持自己的价值和立场,他才有存在的价值和空间,才成其为意见领袖。如果抹杀了他的个性,抹杀了他的价值和立场,他就一钱不值了。对于意见领袖最大的期待,应该是期待他们理性地发言,而不是硬要他们站到我这一边来,为我说话,把他变成一个网评员。要有一个良好的互动,存异求同。

另一方面是要允许平面媒体跟互联网言论竞争。传统媒体的言论,是一种负责任的、可管理的言论。如果是到互联网上去,匿名发言,纯粹就是为了发泄,什么话不能说?虽然可以追踪IP,但是法不责众,真的要惩治也只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的可能,这种可能一般不会发生在我身上,这是网民普遍持有的心态。为什么网络的言论会比较偏激?原因就在这儿,要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别的办法,网络长城筑得再高都没有用。

互联网的言论需要分流,怎么来分流呢?就是用传统媒体来分流。要允许传统媒体跟互联网在言论空间上展开竞争,传统媒体跟互联网在言论空间上的落差要尽可能缩小,传统媒体才有竞争力可言,才可能在意见市场上有地位,也才可能起到分流作用;否则,互联网言论那种畸形的繁荣也就无从遏制,在有正面作用的同时,它的负面作用可能很难消减,对互联网管制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互联网言论失控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大,广场效应的负面效应也就越来越大。

第三点,就是国家的基础性的制度设施要起作用。比如说,怎么解决上访问题,应该是让国家的基础制度设施正常运转,该起作用的部门要起作用,该起作用的渠道要起作用,然后把上访的那些人都分流到应该去的部门,应该走的渠道。

国家基础性的制度设施,不是价值意义上的,而是功能意义上的,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必须具备这些制度。比方说税收,比方说海关,比方说法院,比方说警署,诸如此类的,它都不属于价值层面,都属于基本功能层面,一个国家如果基础性的制度设施没有了,失效了,那么这个国家制度的基础功能也就失效了。就像搞经济建设,需要一些基础性的设施,没有这些东西,就没有办法发展制造业。同样,一个国家在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上,也需要有基础性的制度设施。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正常,国家与社会关系要正常化,第一个政府要容忍,要扶持公民社会成长;另外一个是基础性的制度设施要正常运转,要能够把那些上访的人,那些上街的人,那些上网发泄的人吸引过去,把他们拉回法制的轨道上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