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义工韩晔报道)今天下午2点,德新社驻京记者敖伦先生及新婚妻子从神农架去武汉途经潜江市,于是特地带妻子到姚立法处做客,姚立法听到远方的朋友要来,更得知他们正在度新婚蜜月,欣然决定按中国的传统习俗为敖伦夫妇摆酒席庆贺。
不想酒席进行不到20分钟,潜江市公安局宣传科胡科长、潜江市实验小学的体育老师及一些便衣,直接冲到敬君酒楼3楼5号房间姚立法一行人的包房中,说学校有急事找姚立法,必须马上走。姚立法说“今天是周日,况且我有朋友远道而来,我不能走”,同时要求来人出去。来人坚持不走,双方僵持不下,姚先生打110报警求助。
110警察来到现场后,说既然你报警了,就和我们到警区详细说明情况。姚立法的妻子气愤地说“是我报的警,你们把我带走”,110警员不予理睬。这时学校的王杰老师说我要报警,110警察于是要带学校老师及姚立法一起离开。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宣传科胡科长对敖伦说“你是境外记者,我有权看你的记者证”,姚立法大声说道“第一他们是旅行结婚并没有采访,第二共产党没有这个规定,第三如果要采访只要本人同意就行。
僵执到4点多钟,最后姚立法同意和警察离开。他抱着5个月的女儿来到一楼,正巧碰到一位上访多年的冤民冯先生,姚立法和敖伦与冯先生打招呼,警察见状强制要姚立法立即上警车,姚立法抱着女儿一起上了43号警车。
警车带姚先生去往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一位警察说“没办法,上头交待的”,警察在自己搞了一份询问笔录后,即没给姚先生看,也没让他签字,接着又与学校老师一起将他送往学校,警车刚进校门,铁门马上锁起来。因女儿睡着了,姚先生给市公安局饶华军局长打电话强烈要求回家,话未讲完,警察丢下警车自己跑掉。晚上6点多钟,姚先生才得以走出学校大门回到家中。6点钟敖伦与妻子已离开潜江。
姚先生分析:这纯粹是有关部门害怕他揭露地方腐败,而以种种借口阻止他与外国记者朋友的会面。对于这种强制限制他人身自由及阻饶他会见朋友的违法行为,姚先生表示极为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