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09年12月8日聯署聲明.

《零八憲章》公布一周年
立即釋放劉曉波 反對以言入罪

  今天是北京著名作家、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長劉曉波博士因起草及簽署《零八憲章》,以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帶走一周年。今天,也是《零八憲章》發表一周年。《零八憲章》首批聯署人士是三百零三名內地知識分子,發表至今,已有超過一萬名海內外關心中國的人士簽署。聯署人的行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行使所有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言論和出版權利,以溫和理性的態度表達他們爭取民主、人權、法治和公義的理想,要求中國政府改善人權狀況。

  但聲稱邁向盛世的中共,不願聆聽異見聲音,很多聯署人士因此受到一連串迫害,包括被公安人員威嚇、無理帶走,甚至被拘禁。起草人之一的劉曉波更因此換來莫須有的罪名。我們要求中國政府履行自己訂立的法律和遵守所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立即釋放劉曉波,停止以言入罪,落實保障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

  中國政府於一九九八年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十九條訂明「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及至二零零四年,全國人大修憲,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今年又制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詳列各方面須要改善的人權範疇。可見《零八憲章》的內容和訴求完全符合中國政府訂立的法律,以及對保障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承諾。

  去年十二月八日,劉曉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帶走,「監視居住」七個月期間,被非法扣留在北京近郊,今年六月二十三日被正式逮捕,至今逾五個月,並於上月底再被延長拘押兩個月,這已是劉曉波第三次被延長拘押。我們對於中國政府一再延長對劉曉波的羈押期限,表示強烈抗議。劉曉波因言獲罪,被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拘押,理應立即釋放,但中國政府卻一再延長對他的羈押,是濫用國家法律以合理化和延長對劉曉波的人權侵犯行為。

  劉曉波除了被無理拘禁,家人也被剝奪探望的權利。妻子劉霞多次要求探望劉曉波,但中共當局百般刁難,已數月未能探望劉曉波,所帶去的書刊均被沒收,至今並未發還。我們要求中國政府遵守《憲法》,保障中國公民應有的言論自由,恢復家人定期探望的權利,並遵守中國於一九九八年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尊重公民的言論自由,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停止以言入罪,立即釋放劉曉波。

  在此,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遵守《憲法》和落實國際人權公約賦予人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2. 立即釋放劉曉波及其他被以言入罪的文字工作者及維權人士。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獨立中文筆會、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温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齊氏文化基金會
普林斯頓中國學社、澳洲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北京之春雜誌社、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天安門母親運動、香港基督徒學會、民主黨國是小組、勞改基金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