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茅于轼先生发表一篇不长的文章,叫做《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引起轩然大波,令左右两边的人都不待见他。甚至有人出语狂骂,谓其老而不死、皓首匹夫,必欲重害其身乃已。左右两边人之骂,其因由大抵都是相同的,源出“替富人说话”。一般说来,在中国这个阶层和价值分裂越来越严重的国家,左右两边常因利益和价值观的冲突,比较难说到一块,但这次却比较一致,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左右两边能在网上或者传统传媒上发表言论的人,都是有一定话语权的人。左边的人之话语权大抵以人数取胜,以人民的代言人和老百姓的利益诉求相号召,话语力量因人数众多而显得颇有声势。而右边的话语权大多出自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精英阶层,知识精英阶层因出于自身道德声望的需要,天然地替穷人说话,正如茅老所说,替穷人说话风险较少,而替富人说话因为整体的道德重压和绑架,只要不傻就不会去主动冒犯。左倾的底层民粹和右倾的道德风投,使得茅老的“替富人说话”必然遭致语言暴力的围殴。因此,整个社会中的不少人,宁愿替穷人说“政治正确”的空话,哪怕不替穷人做什么实事好事,也不愿给富人说有理有据之好话,这种由来已久的阶层歧视和道德审判,在中国特别是当下大有巨大的市场。

历代底层都有“杀富济贫”的榜样,并以此相号来推翻前朝政权,使得“仇富”成为社会乱象开始的前兆。历代延续下来且重复的“杀富济贫”模式,富人的确也有不少人骄横跋扈,加重了民众对有产者“为富不仁”的心理暗示,从而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集体无意识。一般说来,话语权拥有者中的主流在道德和思想上也比较有“嫌贫爱富”的传统——即给穷人说话,不管说得有没有道理,变成历来的“政治正确”。这就像沙俄时期至十月革命前,上层人士的道德负疚感和民粹主义结合,其威力甚为强大。因为民众的受压、沙皇的盘剥,使底层人士成为一定意义上的道德模范,二十世纪初二十年代左右中国盛行的“劳工神圣”也是此种余绪。其实劳动和工作是桩非常普通的事,劳工和其他阶层的人士一样,并不天然神圣。因劳工生活在底层,生存不易,让人感到十分不公,所以劳工神圣的提倡,很容易被有话语权的写作者作为道德优越感来提倡——除了鲁迅的人血馒头外,古有袁崇焕被普通人一口口生吃,今有都江堰死难地人士举报志愿者刘艳萍等,例不胜举——而少受逻辑之质疑和检验。

也就是说,社会制度有问题,不仅没能有效地阻止贫富悬殊的增加,而且在财富的再度分配和社会保障上做得相当差,这就容易使有话语权的写作者去神化弱势者,最差的结果便是有的人用弱势者所具备的道德同情优势来煽动暴力,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暴力革命的号召者无不如是。任何对弱势者毛病的揭示,就有可能变成没有同情心的表现,而且也可能被说成是权贵的辩护者。一个理性的社会,应该有各种言论的博弈,包括对替富人说有理有据的实话,否则,任何不据事实的偏袒都会造成阶层新的裂痕,使裂口越拉越大,终至断裂到无法修复。一个成熟的社会是纺锤型的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而不是少数富人加上大多数穷人,而没有中产阶级深植其间的社会。只有少数富人加上大多数穷人所组成的社会,其阶层对立之强和利益冲突之烈,是无法用任何说教和道德约束来统领整合的。社会越是贫富悬殊,穷人饱受压榨盘剥,富人的财富来历不明、来路不当,一看即官商勾结、权贵合谋的结合,哪怕是有枪杆的高压、哪怕有无所不在的恐惧,也无法抵挡社会动荡。

由于私有财产没有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保护,不只是贫困的底层民众感到生活压力巨大,即便是有产者也要殚精竭虑地为自保努力。山西票号经营者富可敌国,亦要买官护身,胡雪岩亦要找红顶庇护,一是惧官二是勾结获利。而这方面今天中国的商人,也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每个人都花尽心思去找靠山,以便获利更多的同时也能尽力免受整肃。但正是权贵合谋、官商勾结,使底层穷人对富人心存怨恨。而在乡村自治方面,富人办义学、捐塾田、兴祠堂、祭祖宗,固是扩大自己影响,从而进而地方博弈的好办法,但何尝不是通过种诸种仪式而求得自己及家人的平安自保呢?富人做错事,知识分子固然应不吝批评,但若其正当利益,也不应怕出来为其说话。若不能保护利益较多者的权益,普通人的利益亦自难有保障。权利的下移保护作用,历来有一个慢长的斗争过程,西方民主国家走过的历程无不如此。

2009年以来的国进民退异常猛烈,体现在许多方面:山西媒炭被国企收购、邮政快递的大面积国有化、互联网整肃中的国有化、新书销售网店和会员店打折不能超八五折的国有化垄断等,无不可以看出,此次不过是官方六十年来收放自如的折腾中再次侵夺不利巨额资产罢了。山西煤老板被国企逼退的遭遇,底层民众看不懂,乃至叫好,而知识分子在他们维护财产的过程中再一次缺席,几乎没有人替他们说话。其原因在于煤老板的资产可能不干净,与官方合作过程中的行贿几乎是必然的,使得他们有苦难言,既无力抵抗官方侵占他们的资本,因为官方掌握着他们的把柄,亦无民众会认为他们清白,所以中国一些富人处于这样两难的境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而知识分子也是讲成本收益的,既然你有那么多问题,替你说话哪怕只是呼吁需要程序正义的话,都存在道德上的风险,所以也就懒得开口。此种国进民退损害的当然不只是富人的利益,就是一般的有产者乃至穷人亦受伤害,但很少有样子的批评的声音。官方历来如此分而治之,通过经济上国进民退,垄断巨大资源,从而继续实现其操控专制政体的核心目的。

重庆李庄案中也展示了阶层分裂,除了重庆官方妖魔化律师群体,特意想把自己的黑打黑行为正当化合化法,以蒙蔽民众而取得他们的支持外,也可以从许多方面来阐释不少人不替富人说话的窘境。据说李庄的律师事务所有太子党背景,那么许多人就把李庄获刑解释为太子党的内斗,是一场典型的利益集团内部狗咬狗的斗争,我们只需幸灾乐祸地旁观而已。有人或许还会说:即便李庄案没有太子党背景,那么李庄也算是能捞钱的富人,单是代理龚钢模案就收取辩护费150万,再者谁能说他真的干净呢?所以李庄案受刑即便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也不必为他惋惜。再者律师被用伪造证人证据而弄进监狱又不只李庄一位,即便他冤屈又有多大的特殊性?相反他如果被捞出来,也不是法律的胜利,只能是官方内部权力之争的妥协。只有极少部分人认为李庄一案是法治的倒退,是文革式统治的开始,只是谁也不知道会在何时蔓延全国。

我一直认为无论富人还是穷人,只要正当权利受损,那么我们就必须替他们说话。当然替他们说话的时候,要尽量地了解他这利益正当与否,而且最好是就事论事。比如说,你要我论证李庄此前是否违过法,此前所得是否干净,我认为不仅调查成本过高,而此与他此次获罪没有直接关联,应该关注的是他在代理龚刚模案件取证时是否合法、是否真的作伪证。目前我不能说李庄完全没有作伪证,但以重庆公检法的做法及目前的掩盖,那我认为李庄冤枉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要因为李庄是富人,或者其律所有太子党背景,而让其正当权益受损,我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判断事情的基准。也就是说,再坏的人,他的正当权益亦不应剥夺,否则任何人的正当权益,都有可能把你强行定成坏人后而全盘剥夺。我们要警惕因道德洁癖,或者是民众压力,而不敢说真话,不敢为哪怕是坏人的正当权益呼吁。这种因阶层不同的权利冷漠症一旦蔓延开来,特别是在有话语权的知识分子中间盛行,那必然不是一个社会的福音,因为丧钟必不会只为坏人而鸣。


2010年至1月10至12日凌晨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