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停一年多之后,中共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代表之间的谈判日前又重新开局,笔者喜出望外。重开谈局,正是我等所翘首祈盼,尽管谈判迄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之谈局,起源于胡耀邦主政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断断续续已进行了十几轮。中央现行政策似乎离胡耀邦通过谈判和让步来解决西藏问题的初衷越来越远。在上一轮谈判中,达赖喇嘛私人代表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为全体藏民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要求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实现藏人的“真正自治”或“有实际意义的自治”,并建议将这种“真正自治”或“有实际意义的自治”不仅落实于现在的西藏自治区,而且落实于藏人聚居的周边县市。但是,中央政府,特别是主持谈判事宜的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主政西藏的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等人,不是对《备忘录》的文本进行认真研读和分析,而是继续使用在“文革”中极为流行的那种手段和语言,指责达赖喇嘛及其谈判代表“打着真正自治旗号制造民族分裂”。这样,双方的关系就陷入了僵局。
打破僵局的主动权在中央政府手中。开启新一轮局,是否意味着在2009年乌鲁木齐“7.15血案”之后,中共中央对达赖喇嘛有了新的认识?今年1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阵容庞大,政治局九个常委全都出席了会议,地方干部除了西藏地区的大部份负责人,还有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地负责藏区的干部,有四百多人之众。但是,就透露出来的内容看,会议了无新意。会议的主题是依旧是维持地区稳定,“维稳”的手段依旧是金钱和暴力这“两手”:一方面发展西藏经济,希望通过改善物质生活来弱化民族问题;一方面“打击‘藏独’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反分裂斗争”,以高压求稳定。蔑视宗教信仰而只信金钱与暴力,是很不健康的思想,更何况依靠金钱和暴力的政策在实践中都早已失灵。在新一轮谈判中,达赖喇嘛一方仍坚持底线,继续要求改善人权、实现“真正自治”。如果中央政府继续将这种要求视为“制造民族分裂,损害民族团结”,谈判就不会有任何进展。
西藏“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应该遵循何种“主义”(指导思想)来解决?事关国族大业,确实值得国人深思。误判实际问题、开错药方,不但无助于维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而且会造成民族矛盾和国家分裂,可谓南辕北辙。笔者素来致力于促进祖国的统一和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与团结,兹借此机会略陈一孔之见。
一、西藏“问题”何在?
2008年4月12日,胡锦涛在三亚会见到海南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时,针对前不久的拉萨“3.14事件”说:“我们和达赖集团的矛盾,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分裂祖国的问题”。(《胡锦涛主席会见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7112376.html)
胡主席显然被误导了。藏人中有人主张分裂,但绝对不是现在的“达赖集团”。藏人的精神领袖达赖喇嘛所提出的不要独立、唯求自治的“中间路线”,经过辩论和严格的民主程序,已被以桑东仁波切为政府首脑的西藏流亡政府确定为基本方针,这是象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一样的事实。谋求西藏独立,曾经是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1959-1979年间的政治主张。1979年,邓小平提出西藏问题除了独立一项,其它问题都可以通过商谈来解决。达赖喇嘛审时度势,立即做出积极而明智的回应。这种积极的回应逐步定型为“中间道路”,也就是既不能接受有名无实的自治、也不谋求西藏的独立,而是在双方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实现西藏名副其实的自治。具体内容包括确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国防和外交归中央政府(达赖喇嘛曾一度要求从西藏撤走解放军、但随即放弃了这一要求),其它方面由藏人自行管理;一当西藏名副其实的自治得以实现,西藏流亡政府立即解散。从那时起,达赖喇嘛不遗余力地向世人宣示、解释“中间道路”,西藏流亡政府也为此制定、发表了一系列文件,阐释“中间道路”。(驻澳洲达赖喇嘛代表处:《有关全体西藏民族实现名副其实自治的建议》)正是因为矢志不渝地追求“中间道路”,并且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和平手段实现“中间道路”的目标,达赖喇嘛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以及全球各地朝野的广泛支持。中共中央政府接管西藏的时候,自以为自己比原来的西藏政府先进,也一贯以“先进”的代表自居。但是,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早就接受了现代文明意义上的人权、民主理念,并在流亡地达兰萨拉建立起完全符合现代文明标准的民主政府。中共则依然维持着被先进的人类文明抛弃了的一党专政政权,在观念和制度两个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
笔者与达赖喇嘛有过几面之缘,也有机会听过西藏流亡政府总理、政治学博士桑东仁波切的演讲,绝对相信他们的真诚。世界各地民众,以及括那些有机会接触达赖喇嘛和桑东仁波切等人的诸国政要,也都对他们的真诚和智慧五体投地。达赖喇嘛和桑东仁波切等人不断诉说藏人在西藏的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保障,说的必是实况。他们一再声明追求自治,乃是出于他们的信念和智慧,而绝不是口是心非、暗中追求“分裂”和“独立”。在2009年8月的日内瓦藏汉会议上,有多位中国民运人士对西藏流亡政府放弃“民族自决权”的立场提出质疑,认为那是不智之举。桑东仁波切的回应充分显示了他作为一位见多识广、深谋远虑的政治家的襟胸。他心平气和地解释说,权利是宝贵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权利都能够实现。在现实政治中,重要的不是你有没有这个权利,而是怎么样才能实现这个权利、有没有可能实现这个权利。如果不顾现实、致力于争取根本不能实现的权利,那就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无谓的抗争。因此,必须正视政治现实、做出一些妥协和牺牲,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一种生存方式。(《西藏流亡政府总理桑东仁波切回答问题》,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54)
西藏问题的核心正是人权问题,正是藏人在西藏的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保障的问题。这是“达赖集团”与中央政府的根本分歧所在。以“藏青会”为代表的藏独主张,也正是“达赖集团” 所反对的,尽管在民主体制下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只能说服多数藏人支持“中间道路”而无法完全禁止少数人的藏独主张。达赖喇嘛等人不求独立、只要自治的政治诉求,一清二楚。将达赖喇嘛所反对的“藏独”帽子扣到“达赖集团”头上,或者揪住达赖喇嘛早已放弃了的某些旧主张来说事,绝非君子之道,很不可取。
张庆黎、朱维群那些人学养不足、教养欠缺,蛮横无理、信口开河地指责、辱骂达赖喇嘛,实在是造孽。指责达赖喇嘛弄虚作假、缺乏诚意,意图搞“变相独立”,这是以尔虞我诈的官场污浊之心度佛教净土的圣洁之腹,是对真诚的佛教徒的污辱。立场观点可以不同,但不能全然不顾事实、自欺欺人。达赖喇嘛和桑东仁波切等人,乃当世佛教界一代高僧,是誉满全球的饱学之士,是修养至高的佛教大师,被佛教界普遍地尊为人间活佛。就连普通的佛教徒,都会遵从佛门戒律而不能撒谎。修行至高的人间活佛达赖喇嘛,更不可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违背佛门信条与戒律而公然撒谎。达赖喇嘛和桑东仁波切等人不能公开承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也是碍于不能公然撒谎的信条。西藏有长期独立立国的历史、也有并入中国领土的历史,要达赖喇嘛等人说“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那是蛮横地强迫他们撒谎。正因为如此,达赖喇嘛等人一再要求搁置历史问题,抱现实的态度就事论事。将达赖喇嘛这样的佛门大师污蔑为江湖骗子或“人面兽心”,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恐怕只有被中共党文化彻底败坏了心智的人才能做到。当然,污辱广受敬仰的佛门大师,损毁不了人间真诚,结果只能是损人者自取其辱。
二、西藏及全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从人权问题派生出来的。
在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确实存在民族问题,在西藏和新疆这些地方还特别尖锐;中国的少数族群中间,确实存在着分裂倾向,藏人和维吾尔人中间的分裂倾向还特别强烈。但是,中国现在的民族问题,包括民族分裂问题,大都是从人权问题派生出来的,是缺失符合人权原则的政治制度安排的结果。更为不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载明的基本民族自治权利,与现实中这些基本权利的缺失形成尖锐的讽刺。藏人所真正追求的信仰自由,试图在中国现有法律框架内实现“高度自治”,也正是为了捍卫他们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基本人权。中共建政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依照野蛮的马列主义信条对宗教信仰的打击,特别是“文革”中对宗教文化的破坏和对宗教人士的迫害,对少数族群宗教界伤害至深;“党管一切、汉人当政”的政治实践,长期以来一直对“民族自治”的法律和政策进行无情的嘲弄。所有这一切,当然在少数族群中间积怨很深,催生、助长民族分离倾向。可惜,“改革开放”以来,除了胡耀邦等个别领导人,党国当局没有正视问题的严重性,都没有形成对少数民族的充分尊重和信任,都没有以赎罪之心在政治上给少数民族提供机会。(何方:《胡耀邦与民族区域自治》,载张博树编:《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
信仰与宗教不自由,当然是人权问题。藏人求信仰自由而不可得,因而抵制中央政府及汉人主导的西藏自治区政府的一些措施和政策,争取合理合法的自由权利。党国当局一味镇压,人权问题便转化成民族问题。“改革开放”之初,因为有“落实政策”等举措,人权问题和民族问题曾一度缓解。近年来,党国当局肆无忌惮地干涉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严重干扰喇嘛及其他藏人正常的信仰和宗教活动,在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中百般妖魔化藏人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并强迫藏人污辱他们所敬仰的精神领袖,难怪会激起藏人的反抗和反感,并在国际社会失道寡助。
近年来党国当局的政治宣传,将达赖喇嘛等人争取人权的善良努力,抹黑为分裂祖国的恶行,不但挫伤藏人的感情,也误导广大汉人对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产生仇恨。再加上经济和政治利益上的一些冲突,汉藏之间的民族问题便日益复杂化、尖锐化。特别具有煽动性的一个说法是,“达赖集团”不仅要将现有的西藏自治区分裂出去,而且是要将占中国四分之一国土的“大西藏”分裂出去。实际上,因为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不主张独立和分裂,“边界问题”根本就无从谈起。炒作“大西藏”、“小西藏”的“边界”话题,是故意混淆视听、耸人听闻。达赖喇嘛等人想将所有藏人聚居的地方都划入实行自治的范围,是为所有藏人争取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至于具体到哪些地方应该划入“藏人聚居”的范围,此乃枝节末叶,双方可以从容商讨。
三、人权问题不能通过民族主义或专制主义来解决
在当今世界,民族主义只会制造和恶化人权问题,而不会解决人权问题。简而言之,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认同,而人权观念属于自由主义的范畴。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有不同的出发点,遵从不同的逻辑,走向不同的归宿。自由主义以人类个体为出发点,遵从‘普世主义’的逻辑,目标是人类所有个体的自由幸福;民族主义则以民族群体为出发点,遵从与‘他者’不同或敌对的‘特殊主义’的逻辑,对同类的关爱有着鲜明的边界,目标是本族本群的优势。”(冯崇义:《在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困惑的中国近现代知识分子》)。藏族民族主义与汉族民族主义的碰撞,或者藏族民族主义与裹挟着大汉族主义的中国民族主义的碰撞,都会使藏汉两族两败俱伤。如果这种碰撞更为不幸地升级为大规模的暴力冲突,则会是大规模地毁灭双方无辜人民的生命财产的人权灾难,尽管这种冲突会在双方都制造出一些“民族英雄”(在对方看来则是魔鬼)。
专制主义在任何时候都是制造人权问题的根源,而解决不了任何人权问题。我们在上文提到,专制主义政府的拿手好戏,是充分利用人性中的贪图利益和恐惧暴力的弱点,一手进行经济收买、一手进行政治高压。党国当局的政治高压,除了给无数藏人带来苦难,就是使越来越多的藏人离心离德。党国当局在西藏的经济收买政策,也收效甚微。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本是好事。与其他公民一样,藏人的生活当然也应该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党国当局这些年来在西藏投资那么多,何以无法买到藏人的心?为什么随着这些年来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藏人对中央政府的仇怨不但没有减轻、而是日益恶化?原因并不复杂。当个人尊严、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金钱当然买不到感情,更何况在权利不平等、机会不平等格局下扩大投资,更加剧了不平等。与大规模投资一起进入西藏的,是大规模的新移民和外地劳工。这些新移民和外地劳工在资金、技能和社会关系等方面都比本地藏人更有优势,因而反客为主,优先得到新投资所创造的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本地藏人,特别是生活在底层的农、牧民,大多失学,也讲不好国语,商机和新的就业机会都与他们无缘。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用DGP数字堆积起来了,公平问题却越来越严重。藏人、特别是淳朴憨厚的虔诚牧民不但在经济中得不到好处,而且在自己的家乡受外地人的歧视和排挤,在自己的家乡也无法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宗教文化,越来越被边缘化,他们如何能有好心情,如何能对中央政府及外来汉人产生好感?按照专制主义思维将藏人的不满和义愤归结为“达赖集团”的分裂阴谋,指责藏人不知“感恩戴德”,除了转移视线、掩盖问题之外,如何能有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四、西藏问题只能依靠自由主义和慈悲主义来解决。
依靠自由主义来解决西藏问题,除了落实信仰自由的原则,长远来看必须实行民主联邦制这种制度安排。吴稼祥根据他所创立的权威落差理论,严密地论证了联邦制的优越性。也就是说,地广人众的国家如果既要维持国家统一,而又能保持活力,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是实行民主联邦制。(吴稼祥:《头对着墙:大国的民主化》,联经,2001;吴稼祥:《联邦化:中华第三共和国之路》,明镜,2004)世界各国的政治实践与吴稼祥的理论完全吻合,凡是国土大到一定程度或人口多到一定程度的国家,无不实行联邦制。即使是那些表面上的单一国家,也都充分实行地方自治。国家的统一,必须给地方留有弹性空间。统得过死,没有了弹性空间,反而使弱势族群离心离德、做梦都想分裂。
在“打江山”的时候,依联邦制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长期主张。说当今党国当局根本反对联邦制度或联邦思想,也不尽然,只不过是他们过于实用主义罢了。在香港的一些制度安排,诸如拥有自己的货币、海关、警察治安等等,地方政府的权限比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要大得多。党国当局关于统一台湾的方案,所要求的仅仅是改国号,台湾的现行制度都不变,连军队也可以保留。由此可见,党国当局完全可以接受联邦制的制度安排。可惜的是,他们不讲原则,不讲逻辑上的一致性。他们迫于形势和实力对比,可以依据联邦制的思路来应对港、台问题,却又自相矛盾地在原则上坚决反对联邦制,将“达赖集团”符合联邦制的自治要求视为“分裂”国家。
当然,民主制也好,联邦制也吧,必须以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为基础,都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否则都会变味。前苏联设立过民族加盟共和国,实行过表面上的联邦制,但由于“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而不是自由主义,加盟共和国在“党的领导”之下根本没有民族自治可言。按照我们党国“反修防修”时期的语言,“苏联是各族人民的监狱”。
在经济生活方面,自由主义原则也要求从权利角度入手来解决藏族底层农、牧民的经济和生计问题、特别是底层农、牧民的贫困问题。既要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又要保障他们的均等机会。首先,要通过落实民族自治权利来确保藏人在本地经济生活中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其次,要落实十二年义务教育和广泛的职业培训,以大幅度改善藏人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再次,援藏经济项目必须优先雇用本地藏人,甚至可以模仿先进国家对原住民的优惠政策,规定一定的指标。还应广泛开展对藏人的小生意商业培训,改善藏人的创业和经商能力。教育与就业本乃相辅相成,读书带来就业和创业上的成功,就能增进藏人青少年上学读书的动力。
佛家慈悲主义,既是解决西藏问题的精神力量,也是解决中国诸多问题的精神资源。按照中国现代佛教大师圆瑛的通俗解释,“慈者,与人之乐;悲者,拔人之苦”。(圆瑛:《圆瑛法师讲演录》)。在中国,佛教的主流一直是人生佛教、人间佛教,不是追慕和标榜玄妙神奇,而是在人间日常行为中宣示和落实佛教的智慧、善法和戒律。(藏传佛教亦然。藏传佛教与政治走得更近。灵童转世这种制度安排,既有信仰成分,也有权位继承制度的现实考量。已经确立起对民主政治之信仰的达赖喇嘛一再表示,这种制度可以根据时代精神和现实需要来改变,但必须符合民主程序。)中国佛教的法师和广大信徒们充满妥协精神,认定诸佛皆在人间、成佛不在天国。天国尽是欢乐,地狱全然苦难,唯人间苦乐参半,可以在经历磨练的同时积累智慧、改善向上。他们时时怀着贡献不够的惭愧心服务社会;直面人欲横流的世界而激浊扬清、以佛法增进人间道德;规劝世人好义布施,以财物尊荣其身,而不是使自身受役于财物;修炼佛教的大慈大悲,以利他为怀,制己恕他、节己和众、甚至于损己利人,净化世道人心、实现人间净土。
非暴力原则是佛家慈悲主义的另一重要信条。达赖喇嘛到各地讲佛传教,他广受欢迎和爱戴的关键,就在于他虽长期处于流亡逆境也一直宣传和平精神和非暴力原则。如果他赞成暴力,文明世界早就不会欢迎他了。也是在2009年8月的日内瓦藏汉会议上,有人问到达赖喇嘛是否有能力永远保证西藏人的非暴力抗争。桑东仁波切沉静平和的回答说,“通过暴力回答暴力,除了增加相互之间的仇恨以外,没有任何积极的结果。无论在西藏境外(国际上),还是西藏境内,我们一直都主张非暴力,并且,也取得了一系列的巨大的成就,所以,我们并不存在对非暴力的失望。……运用暴力,对于藏人来说就是失败,所以,从道义、信仰,或者仅仅从世俗的利益角度考虑,暴力对西藏人来说也都是不被认可的,因此,只要达赖喇嘛在世,这种非暴力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的。非暴力虽然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但是,如果有一天成功了,带来的必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给人类带来长久和平,这也正是我们追寻的”。(《西藏流亡政府总理桑东仁波切回答问题》,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54)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中戾气日盛,中共党内强硬派至为嚣张,不但千方百计将党内温和派拉下水,而且对民间温和的异议人士实行“严打”或“冒头就打”,打击“公盟”、打击“零八宪章”、重判刘晓波,千方百计迫使民间“操家伙”走上街头。如果民间维权人士真的都“操家伙”走上街头,党国强硬派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开杀戒了,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小人得志,无所不用其极,可谓居心险恶。党国强硬派还大肆批判普世价值,发誓“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公然蔑视和诋毁作为现代人类文明准则的普世价值,公然将所有发达国家都建立起来的自由民主制度妖魔化为“邪路”,这种言行体现的是专制权力的愚顽和骄横,被一些网民比喻为“脑残”。
中华民族能否走出暴力轮回、和平地实现宪政转型,似乎有信心的人不多。问题的关键是党国当局抱残守缺,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对社会进步、“和平演进”的“颜色革命”万分恐惧,对少数民族合情合理的自治要求也万分恐惧。朝野上下都应该向达赖喇嘛等人学习,以天下苍生为念,运用佛教的慈悲主义化解仇恨和矛盾,持守非暴力原则、据理力争美好共赢的前途。我还是那种信念,正义的事业当以攻心为上。自由主义和慈悲主义,信能不战而屈人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