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说,中国人 “有言论自由”;但北京法院却对表达政见的刘晓波先生以言治罪。宪法说,中国的“一切权力\”不属于共产党,属于谁呢,“属于人民”;但判决书说,主张取消一党专制特权的08宪章,犯了煽动颠覆国家罪。一审如此, 终审按既定方针办,维持原判。这种终审,使人失望。

刘晓波决定上诉,本来是给当局以改正错误的最后机会。很可惜,这个机会,被当局浪费掉了。

一审后,国内媒体被迫沉默,但国际上舆论大哗,进行了严正的批评。这是什么?这是君子爱人以德。国际舆论仗义执言,和我们中国老百姓风雨同舟,是推动中国领导人进步的良师诤友。可惜,他们的善意,没有被当局理解和接受。

中国的老知识分子,老法学家,老共产党员,向当局指出,一审判决存在着惊人的错误;包括无视普世文明的错误,无视中国法律的错误,无视中国共产党自己的基本常识的错误。老人们语重心长,为民请命,渴望国家进步,渴望不讳疾忌医的共产党人改正错误,拳拳之心,溢于言表。可惜他们的心血也白费了。

判决书无法以法律为准绳来证明刘晓波有罪;恰恰相反,它用事实证明了中国宪法是一张废纸,证明了一党专制正在公然违宪。中国存在着虚无缥缈的“言论自由”,但不存在表达人权和民主的自由,不存在表达普世文明的自由,不存在对一党专政表达不满的自由。中国的公民,要是对党不满,就得准备服十一年徒刑;要是三次表达对党不满,这位公民的年华就只能在监狱里消磨殆尽。判决本身就是白皮书,它赤裸裸地告诉全世界:一党专制原来是这样对待国际人权公约的,处于最好时期的中国人权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在一党专制的六十年中,中国的冤魂至少达到七位数,也许是八位数。加上他们的亲人,家破人亡的受难者,合计至少有八位数,很可能达到九位数——数以亿计。受害者到底是几千万还是上亿,这是党国秘密。如果继续听凭这种悲剧年复一年重演再重演,中国老百姓最后将统统沦为被“杀”的鸡,和被“儆”的猴;中国将永远没有共和制度,难于成为地球村中负责任的、守规则的成员。

当局不求上进,自暴自弃,令人惋惜。中国的宪法,中国人的公民权,仍然在被一党专制肆意践踏。冤假错案,至今仍在无法无天、没完没了地制造出来。刘晓波一案是最新的危险信号:经济崛起之后,一党专制决定不再韬光隐晦,决定向普世文明主动出击。刘晓波和08宪章案不是什么孤立的事件,是它吹响了进军号。

终审传达出来的信息使人不寒而慄。既然一党专制对老百姓维护人权、维护国法的要求置若罔闻,因此我认为,合乎逻辑的结论只有一个: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一党专制的压力,迫使它寝食难安,使它非还权于民不可。压力,只有压力,才是推动中国前进的动力。

刘晓波正在为人权坐牢,为十三亿无声的老百姓坐牢。作为中国无权公民代表的刘晓波,作为中国未来希望的象征的08宪章,已经被一党专制亲手册立为当代中国动向的晴雨表。

维护民权,就是维护宪法。护法的抗争,理所当然是合法的。通过坚韧不拔的护法维权抗争,迎来的必定是共和制度的曙光。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维权抗争的最后胜利,将使中国人普遍得到公民权。失去了冤假错案这种飞来横祸之后,城乡各族居民将终于能够在自由竞争中,得到免于恐惧的法律保证。社会将得到公正和真正的安定。国家将因此得到民主政治,建立共和制度。至于共产党,他也不会失去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无非失掉一个名叫一党专制的毒瘤,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毒瘤,这个毒瘤既能叫天才无法无天地发狂,也能使庸人因追逐腐败而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