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立宪与革命的论争中,立宪派有一个很被动的地方不独不为时人所理解,亦不为百年后的今人所理解,这不免成为他们的悲剧原因之一。革命派的旗帜是民主,立宪派因为主张君主立宪,故政治当头的居然是君主。正如君主属于中世纪,民主一词当然最现代;试想,当这两派面对当时的青年各自申张自己的政治主张时,年轻人会吸附于谁。
这里有一个误导性的表象,立宪派好像只要宪政、不要民主。前此我写过若干为立宪派辩护的文字,有文章以这样的题目质问“没有民主,何来宪政”。那么,民主与宪政到底是什么关系,无论当时,还是今天,看来都是一个需要加以解释的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一言以蔽之:立宪即民主。但,这个命题未必能反过来,即民主本身并不必然宪政。
把问题还原到历史。早在立宪派之前的郑观应等人就把西方国家分为三种类型:君主之国、民主之国和君民共主之国。立宪派从不反对民主,民主同样也是它的目标。只是和同盟会不同,它主张由立宪到民主而反对由革命到民主。1902年,年方不满三十的梁启超虽然大力提倡立宪,但也大幅偏向革命(他的彻底立宪当在1903年从美国回来之后)。对此,梁的老师康有为非常焦虑,特地从印度写信给众子弟,题为“答南北美州诸华商论中国只可立宪不可行革命书”。这是一个很彻底的保皇派的声音,保皇尽管是一种污名,但如不因言废人,亦不难看到那种流贯其中的政治理性。
康有为是一个政治西化的儒生,在立宪问题上,他将现代西学和传统儒学交互阐释。根据传统公羊学的“三世说”,康有为指君主专制是“据乱世”,实现君主立宪是“升平世”,而民主共和则是“太平世”。这“三世”的第次发展既是民主的时间表,又是它的路线图。因此,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就是从专制性的君主之国到君主立宪式的君民共主之国,最后才能发展为现代共和性质的民主之国。康有为一点都不回避自己,说:“仆在中国实首创言公理,首创言民权者,然民权则志在必行,公理则今日万不能尽行也。盖今日……由君主而至民主,正当过渡之世,……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凡君主专制、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
康的意思很明显,民主固为公理,但要一步步来,切不可越级。就此,康认为欧洲诸国为中国同时提供了正反之例:“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之一国为专制者同,皆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这些国家,包括英国、丹麦、挪威、瑞典、荷兰、比利时等,它们走的都是君主立宪的道路,并经由这样的道路最终成为民主国。反面的例子是法国:“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因此,康有为担心,中国和法国一样,都有自己的君主传统,直接以民主反君主,等于直接问鼎权力,君主当然不会轻易交出,这样势必导致革命。革命即内战,那种用暴力转移政权的内战不仅可能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康有为更担心:这样的革命“假而有成,而得一秦政、刘邦、曹操、朱元璋、拿破仑为民主,则益水深火热矣。”这层意思如转用梁启超的表述更显豁,即经由内战式的革命获致民主,看起来民主,其实是“民主的专制”。
从这里不难看出,清末立宪派与革命派一样,并不排斥民主;只是抵达民主的路径依赖不一样。一是取径于立宪,一是取径于革命。立宪派对革命以及革命是否能获致民主的担心(这种担心其实更是预言),不仅见其上,更在在见诸辛亥以后的百年史,兹不言。仅就立宪言,宪政何以最终通向民主,盖在于它本身就携有民主的基因,抑或它本身即民主之初步。从君主到民主,什么是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康有为说:“但求立宪法,定君民之权耳”。君主专制是指所有的权力都在君主之手,君主立宪则是指君主不但要按宪法办事,而且还要根据宪法将手中的一些权力让渡于民,比如立法权和行政权。清末海外立宪派如梁启超不断上书作文,就是呼吁朝廷出让这些权力以保持自己的万世一系;本土立宪派如张謇等组织各地咨议局赴京请愿,要求立开国会,成立责任内阁,也正是要把行政权握在自己手中。这样的诉求既是立宪的,也是民主的。如果原来完全属于君主的权力一旦分别转移到议会性质的咨议局和责任内阁,这不是民主是什么。
君主立宪原本就是一个虚君过程,带有温水煮青蛙的效应。从部分权力到全部权力,君权虚而又虚,以至于无,最后只保留一个君主名号,除此之外,便成就一个完全的民主国——这是英伦等欧洲立宪国共同走过的道路,它们避免了革命、内战和杀戮;因此这条道路为康梁所仰重和效法,也就不奇怪。其实,如果可以把立宪派和革命派相比,不难发现,康梁等人委实比革命派具有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政治知识;因而在民主的追求上也更策略和务实。当然,辛亥革命枪声一响,这条道路遂被堵死。于是我们都说立宪不可能成功,事实上它也没成功。但,历史在每一阶段,俱有多种可能性。如果我们多读些史料,不难发现,根据立宪派当时所形成的势,立宪之成功,并非遥不可即的悬念,只是一个时间。时间倏忽一百年,回首这枪声不绝的百年革命史,立宪固无论,民主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