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羁押了264天之后,福州司法部门决定在2009年3月19日对因言获罪的游精佑、范艳琼和吴华英等三网友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闻听此讯,“三网友案网络关注团”决定奔赴福州围观马尾法院审判行为。2009年3月17日王荔蕻、屠夫和张辉先期汇聚福州安营扎寨恭候各地网友,至3月18日深夜各地网友先后有100人左右抵达福州“三网友案网络关注团”驻地,至3月19日上午先后有各地网友200多人抵达福州马尾法院门口,同时福州当地数百人参与围观。草泥马大战河蟹福州现场版由此开幕。以下是3.19围观现场和大陆维权运动过往历史的比较式看点:

其一,标示、符号和集体行动。凡参与围观者不论网友和市民均佩戴胸牌和黄丝带,以此保持外观形象的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则起到了一种自律作用,促进了行动的协调性,体现了公民集体行动可能性。战场气氛需要军装来表达,而3.19福州现场的气氛则以胸牌和黄丝带为符号展示了集体作战的精神风貌,这样的精神风貌为当天的集体行动提供了积极的心理暗示。过往的市民问网友:“你们是哪里来的?”网友们答道:“我们是从全国各地来的”,然后市民民主动带上黄丝带,精神大振,加入关注者的行列。

其二,驻地、前线和后方等概念的现场应用。以往的维权活动,律师、记者和公民等参与者都对公权力和黑社会表现出一种忌惮,往往隐藏自己的行踪甚至是昼伏夜出。而在本次公民行动中,关注团到达福州后则招摇过市,公开安营扎寨,并通过互联网对外宣布自己的一切行踪,展现出光明磊落的公民做派。前线数百人和后方数万人通过互联网相互联系,共同协调,放大声势,给福州司法部门施加了强大的社会压力。有浙江网友打来电话说:“你们的行动,我们全力支援。要钱要物尽管说。”关注团成员回答网友:“只要关注,就是支持。”

其三,主动出击。A,福州司法部门联合不明身份的人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警戒线,企图封锁道路,制止围观者靠近。有网友立即质疑这种警戒的合法性,向对方索取警戒手续,在对方拿不出警戒手续的时候,网友和市民立即突破了警戒线。B,网友们和市民们先后以不同的方式向警方展开了数十轮各具特色的挑战,警方对公民行动的预案则基本失效,完全处于被动局面。C,警方无故抓捕游精佑家属,网友们和市民们围观数百米,促使对方现场放人。D,不明身份的人抢劫一照相机,网友们和市民们则对着警察义正言辞,要求归还,最终法警将照相机归还机主。E,诗人阿尔甚至激情蓬勃地站在法院大门口咆哮道:“三网友太冤了,你们会激怒全世界,要不就派个代表出来和大家谈判吧。”F…..G…..。现场有维权人士感叹曰:“以往的维权常常是我们自己头破血流,以悲剧开端,以悲剧结尾。这一次大不一样了,居然还追着不明身份的人打过街道。”

其四,成功起飞,安全落地。自关注团第一批成员3月17日抵达福州,至3月19日下午北京关注团成员先后将全国网友安全送走,至北京关注团成员在当地维权人士的陪同下拜谒林觉民烈士故居,至关注团成员3月20日成功返京。其间过程虽然惊心动魄,跌宕起伏,但关注团成员表现出的勇敢、智慧、自律和理性使这一次维权大行动波澜不惊。成功起飞已属不易,安全落地更显大气磅礴。得知最后一批关注团成员安全抵京的消息,全国各界慰问之声不断,老虎庙等人亲赴机场迎接。

其五,合情合理合法,敢想敢说敢做。王荔蕻、屠夫、张辉、老虎庙和阿尔等关注团主要成员秉持了这一现代公民精神,与全国关注者共同行动,打造了中国维权运动的一个经典案例。合情合理合法,敢想敢说敢做,“合”字当心,“敢”字当头,坚持长久,中国公民运动则希望无限。福州的“网友关注之行”结束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1日,游精佑的妻子接到福州信访局的电话,叫她写个材料来信访一下。中国的信访者求爷爷告奶奶,遇到的都是冷脸冷屁股,这一次信访部门主动要求人家上门信访到是开了中国信访史的先例。这也许是福州司法部门寻找退路的迹象,但维权运动历史又告诉人们,情况也许有诡谲之处,不容乐观。成功也许有了,但胜利言之尚早。

根据长期以来维权运动的经验和官民矛盾的逻辑,人们可以看到一个显著的特点。每一个有社会影响的维权案件,最终在当局的眼里都是政治事件。当局将维权运动政治化,这就决定了维权运动很难取得一次完整的胜利,哪怕你程序正义,而实质也正义,但胜利往往不能属于当事人和维权者。当局对邓玉娇案的处理就充分表现了这样的特点。

维权运动是一种来自民间的运动,是一种民间政治,是一种民间参与的方式。维权运动以维护权利和争取权利为主要运动内容,这就为中国民主展示了一种自下而上的道路。维权运动从点到面的展开,已经成为中国实现民主宪政,走向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动力。我们对自由的爱如海洋一样深邃,如天空一样宽广。我们也许从未胜利过,但我们也从未放弃过,虽屡战屡败,仍屡败屡战,这就是我们的骄傲。幻想有一天,我们相拥在一起,为自由民主的到来而歌唱。

注1:本文参考了关注团主要成员的推文
注2:本文写作参考了福州多版本的录像、录音和照片
注3:本文吸纳了《北京3.19现场说明会暨研讨会》部分律师和学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