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罚款是对穷人的惩罚
一场计划生育罚款的风暴,正在广袤农村掀起。距今一周以内,仅我接到的此类电话就超过十个,每日不绝,打电话者皆来自噤若寒蝉的农村超生家庭。网上查阅发现,各地严查计划生育的眉头又起,多少人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据打来电话的农村朋友称,当地计生部门催逼这些超生家庭,务必于今年7月之前缴纳约22000元社会抚养费,如果到7月仍未缴,此笔社会抚养费将高达38000元。
这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些超生家庭皆曾于三四年前交过一笔钱,当时他们听信他人“能够摆平一切”,大多交的是8000元。而后,通过这批名副其实的诈骗者的人脉关系,在公安机关,他们搞到了超生婴儿的户口。超生家庭都知道计划生育罚款严厉,为节省一大笔钱,心甘情愿地纷纷付费,以供“找人办事”之用,以为从此一证在手、高枕无忧,却未想到,三四年后计生部门照罚不误。而且,这罚款金额早非三四年前的金额,而是随上年度当地所属区县的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增长,还要加上“滞纳金”。如此一来,在上当受骗之余,他们更不知如何应付如此重负。
一位老实憨厚的同辈人,老家有个超生的妹妹,他原本计划今年筹钱结婚。朋友说:“狗日罚得凶得很。我到哪里弄这么大一笔钱?抢银行还是抢金店?我都愁死了,这婚结不成了。”他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的父母带着妹妹赶紧到他现在的打工点躲一躲,家里的庄稼交给别人收割,等风声一过,看看能否逃过一劫。另外一位朋友,因未将计生干部放在眼里,言语间有所冲突,结果被强制拘留。他的妻子一边给他送牢饭,一边想尽办法借钱、贷款,计生干部放了话:“什么时候钱到了,什么时候就放人。”
至于那些已经超生了第三胎的人,就更是眉毛胡子皱成一砣,虽然不至于像多年前那样遭遇上房揭瓦、牵猪牵牛的恐怖手段,但目前这十万火急的阵势,逼得他们都快上吊自杀了。还有那些没办结婚证就生了孩子的朋友,按照法律规定,除滞纳金外,还须另缴上年度年均收入的30%,两夫妻加起来罚款超过6000元。这些在外奔波的80后青年,多是因无钱办不起耗资一两万的喜酒,没办结婚证,如今后悔都来不及了。
80后是深受计划生育政策之苦的独生子女一代,尤其在农村出生的80后,其负担之重超乎想象。一旦离开学校,早早吃青春饭,外出打工成为廉价劳动力,被残酷榨取剩余价值,筹点钱修房造屋娶媳妇,迅速坠为贫困者,大有人在。婚后生下孩子,夫妻不但要养活后代,还要照顾双方的父母及父母的上辈。有的男性80后,一个人养活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11个人,都不算新闻。
前几年,国家终于有了第一个针对独生子女负担重的服务政策,那就是等到独生子女的父母年过60年,每年国家给一点钱。这是计划生育罕见的属于“服务”一类的举动。在此之外,人们视线中的计划生育,带着野蛮与强硬,那“社会抚养费”实属冠冕堂皇之词,收上去就已不大可能回馈公众,而是纳入地方财政收入。若成为官员工资还算好点的,但更多时,人们怀疑,这些巨额罚款早已被官员分赃。
中国有计划生育文件发布的最早时期,是1971年的“提倡一胎,允许二胎,禁止三胎”。及至1982年,计划生育作为“国策”出台,并写进宪法。这28年来的社会抚养费,数额惊人,但究竟用在何处,政府无解释,无明细。公民尽了义务,就应有权利;缴了钱,就应知道钱的用处。然而,计划生育罚款不在此列,它已经严重变质,成为对穷人极其狠毒的惩罚,罚款之举与官员利益同在一条流水线上。
牛踩乌龟背,痛死在心头
打电话者所述的重点之一,是被欺骗上当。那些收钱的牵线上户的中间人,已属《刑法》“诈骗罪”的范畴。三年前,我曾知悉一起性质相似的诈骗案件,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犯罪者是晏密飞、吴廷东、韩勇、刘杨、毛世虎等人,他们走家串户去牵线,带头人是晏密飞。这群人跑到各个超生家庭告知“搁得平”(重庆话,意为处理好事情),而且说只要在公安局上了户口,以后计生部门就不可能来追究了。
他们在公安机关的人脉,叫谢从继,是当时的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谢从继先后直接或通过同事,到永川区公安局来苏、三教、仙龙、大安、中山路、西大街、萱花路等镇街派出所,为诸多超生小孩办理了上户手续。其中,谢从继、晏密飞两人的涉案金额高达172600元,吴廷东有78600元,刘杨有68500元,毛世虎有27000元,等等。法院的审理结果是:晏密飞犯诈骗罪判五年,谢从继犯受贿罪,判三年,缓刑四年。在已经落于他们腰包里的钱之中,有六万多元没有退出来,已经退出来的都已被强制勒令还给了受害人。而受害人接下来的任务是,缴纳更高昂的计划生育罚款。
受害者有所不知,但凡你是中国公民,生的孩子不管是第几胎,你都有权利马上到公安局上户口,而且上户口不需要花一分钱。但是,此后你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些受害者之所以不亲自跑到派出所上户口,是基于恐惧,基于各地方的土政策,那就是先缴罚款后上户,不缴者就不上户。各地方的统计局每年办的主要事情,就是统计从来都不靠谱的什么人均年收入、人均年消费之类的水份数字,这些数字一年比一年高,计划生育罚款必然因此水涨船高,高得可以逼死你。
我清楚那些受害者的小算盘,他们想少付出点罚款,结果时间一拖,成本反而更高。在民风纯朴的农村,一般有公安局关系的中间人,他们既然有胆子收你的中间费,那么相对于老实巴焦的农民而言,他们就是强势者。即使受了骗,农民们也基于恐惧报复和无钱支付更高罚款,永远沉默着,“牛踩乌龟背,痛死在心头”。农民若去告发,计划生育罚款一分不少不说,还无力应对地方势力和已受贿的警察威胁。那些计生干部,难道会帮你去与警察对抗?大家同在政府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饭局不见桑拿见,谁愿意跟谁过不去?受害者,永远是无助的农民。
叫屈的不仅有农民,计生部门竟也叫屈。他们说,如今罚款征收难啊,力度远远不够。在他们看来,超生者越来越狡猾了,一是躲,二是赖,三是不怕(有钱的罚不怕,无钱的不怕罚),四是强制执行风险大,五是钻空子的人多(假双胞胎、假非婚生育、假迁户、假流动人口等)。他们巴不得计生部门能像警察一样具备武力权威,最好直接用刑警来当执法人员。社会上曾普遍流行一种观点,即计划生育是针对穷人的专政手段,富人根本有恃无恐,对此,计生部门曾对富人下过重手,掀起“计生风暴”。譬如,2007年湖南省涟源市一名煤矿老板,因为违法生育五胎,被罚了130多万元。
当时我尚在重庆农村,各地也在纷纷张贴处罚“特权超生者”的公告,被处罚者包括:中学政教处主任、小学校长、经发办主任、镇级干部、众多教师和医生等。其中一张公告里提及最罚款最重的,达55056元。这看似解气的惊人之举,一方面满足了人们心中的某种奇怪的平衡感,却无人去追问这些钱究竟用在何处,更无人从根本上质疑中国的计划生育罚款制度。在“国策”这杆铁打不动的旗帜下,究竟掩藏了多少贪腐罪恶?潜藏了多少官民矛盾?埋藏了多少民众负担?
罚款演变为专政手段、金钱交易
提倡计划生育,在中国最早的应是近代教育家邵力子。他的观点是:生育是女性一大痛苦,节制生育是解放妇女之举。到了马寅初、崇柏茂一辈,提出人口危机问题,人口呈几何级增长必然导致资源分配越来越少,而且于人口素质的提高不利。这些观点,在当时冒着“蔑视民众”的风险,马寅初曾因此付出巨大代价,被毛泽东打成右派,随后平反,计划生育遂进入“国策”之列。
计划生育刚一施行,就遭遇了民众对抗政府的巨大阻力。向来“胳膊拧不过大腿”,政府初期的计生措施极其野蛮,民众无力招架。这种记忆,不唯独我们的父辈终生难忘,我们从小到大见识得也够多。一群所谓的计生干部,就像鬼子进村,比土匪、城管更具侵略性,“见人抢人,见物抢物”。有因被欺负到上吊绝气的,有拼了命杀个你死我活的,还有把孩子强制引产下来,一个血肉模糊的成形婴儿摆在医院床上,旁边是恐惧不已、泪流满面的无助母亲。头脑放聪明点的人,一旦干部们来罚款,干脆不要什么收据,如果要收据,数额就大大增加,怪你“不解风情”(官话,即不懂行情)。
你若生了一个孩子,不符合再生第二胎的条件,如果再怀孕,除非医学上认为不宜终止妊娠,否则这孩子一定要打掉。杀人者,叫国家法律。甚至,计生干部到大街上去拉人,强制做人流。一个个穿着白褂大衣的医生、护士,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至于计划生育的宣传标语,更曾浸透着对于生命的彻底蔑视,如“宁添一座坟,不添一口人”,“打下来,流下来,引下来,就是不能生出来”,所谓计划生育,成了合法的杀人、抢劫之举,且无人被追究刑责。
1995年7月,国家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通知》: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生育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这个《通知》有其深厚的社会矛盾和具体事件为背景。当时,每年都有因遭受计划生育罚款,政府被民众围堵、大楼被炸、车辆被砸、官员被打的事件发生;也有政府权力变作暴力,野蛮执法,把人逼向死路,竟被上级鼓励奖赏。多少农民的孩子是他们的父母穷尽所有,向计生部门“买”来的,可是在缴纳巨额罚款之后,不说别的,单说这些孩子得到的农村教育,乃是中国最落后的教育。那些巨款,究竟有多少馈赠到农村教育之中呢?当初的马寅初前辈,倘若活过来,看到他所提倡的计划生育在中国竟是被如此执行,手段与目的如此南辕北辙,估计也要重新估量“计划生育”这四个字了。
计划生育这项国策,终极目的是提升人口素质、提高国力水平,而不是用它来狠狠赚一笔,弥补政府财政。人口的增加与否及其增加速度,不是靠简单粗暴的罚款来控制的,更多的决定因素,在于人民的生育观念、文化程度、生活水平,以及国家的人口政策和现代化水平。中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但没有规定征收方式和标准,通篇都写得很虚。于是,把责任推给国务院。国务院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又把责任推给各地省级人大。省级人大又自己制定土办法。落实到地方基层,办法就更土,譬如“不缴罚款就不能上户”之类,已变成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且,地方上还将违反计划生育者与其行政级别、政治权利、工作职位、福利分配等联系起来。说白了,超生者就是二等公民、专政对象,钱虽然缴了,但仍然不能将你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这就是一推再推的责任下放后的性质剧变。
社会效果决定罚款制度的取舍
为了收取更高的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的征收范围也被不断扩大,不仅仅针对超生者,也针对未婚先育者。甚至你即便结了婚,但你在生孩子之前没办《准生证》(现在叫《计划生育服务证》,也要罚你。至于那些已经结婚的,符合生第二胎条件的,距离第一个孩子的出生日期至少得四年,就算间隔了三年,也要罚你。这些再明白不过的花样百出的条款,已经将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变成彻底的行政惩罚,而非服务性收费。
在实际罚款的过程中,数额的多少并不一定取决于当地平均收入,如果你的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收入,那么这个基数就是你的实际收入,再根据情形乘以若干倍。超生第二个,又是超生第一个时的两倍,接着是四倍、八倍……对于大多数普通农民而言,他们的收入哪里有当地平均收入高?这时的罚款,基于你无法证明你的收入,就按当地平均收入计算。这种算盘,打得够精。为了能够轻而易举地执行对你的罚款,计生部门甚至可以到银行查阅你名下的所有存款,无须告知,直接扣掉。这时的罚款,完全是基于地方利益的强大驱动,与计划生育法治化相距甚远。
《南方周末》记者易颖曾披露,有一个县,一年的财政支出超出1.3亿,仅发公务员工资就达8000万,但财政收入是多少呢?5000万。这个漏洞怎么办?必须从计划生育罚款上想办法,要罚多少上来,有最起码的指标,是铁的任务。罚款拿上来,一部分纳入财政,变成地方政府的钱,一方面又要支付执行罚款的巨大成本,例如支付那些一个镇就有一两百个计生信息员的工资。官员及官员下面各式各样“跑腿”的人实在太多太多,是庞大冗沉的官员队伍才导致民众被惩罚得越来越严厉。
不少人曾力赞本届政府,说政府取消了农业税,却不一定知道为何取消。农民负担过重固然是一方面,但更大的因素,是征收农业税要付给各级执行者的成本极为高昂,一收一付,两相抵消,跟没收差不多,不如干脆完全取消农业税,还省得那么多官民冲突事件屡屡发生。其实,计划生育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国家统一征收标准,不区分城市、农村,废除地方性的违法征收规定,定期公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用途,并确保这些钱能够用在政府的服务工作上,我敢说,那么多的计生干部及其“跑腿”者,从此激情褪去,计划生育随即走向瘫痪,继而被变相废除。因为这个利益的驱动力量突然消失了,执行者不愿意付出成本、冒着风险来做事。
这时,大家不要绝望,这才叫正常的国家,等于取消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还计划生育以本来面目。人民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需要,有选择生育与否、生育多少的权利,即生育权真正成为正当人权。对此,虽然人口学家将以人口危机理论反驳,政府因少了一笔收入而强烈反对,但是我认为,社会效果决定计划生育罚款制度的取舍。当前的计划生育罚款,富人不惧,穷人遭殃。孩子的成长多是靠他们父母的私有资源,而非政府所谓的“公共资源”。多生一个多就占一点公共资源,但公共资源不是政府专有的,而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的。
那些怎么都转变不了生育观念的人(这个观念就是老了靠后代,而不是靠社会、靠政府),他们多生一个负担就越重,这时你去罚他们的款,捞他们一笔,他们的处境就更惨,原本拥有的私有资源瞬间变成负债累累。就算他们快饿死了,这时的政府是不管他们的,因为你违法在先,这就是政府眼中对你应有的惩罚、报应。你把这些人逼得活不下去,他们就会反抗,可政府看到的是巨额利益,不考虑这些,你超生一个他们就多一笔钱,为此趋之若鹜,根本不担心你生几个。你如果把钱准备足够,对他们来说就是送礼,是去养活他们的。可大多数人是没钱的,去跟政府斗,斗不过强势的政府,遂酿成人间悲剧、社会冲突,大大增加了国家治理成本。至于那些既没钱又没胆的人,他们除了躲和赖,还有什么办法呢?
一无所有之后的沉重打击
电话再次响起。朋友说:“我现在当小区保安,一个月才拿1500元工资,除去房租、水电、吃饭、住宿、打电话,只剩500元。爸爸身体不好,没有技术,只能在家干庄稼,他挣不了钱,我还得寄钱回去养家。妈妈是乙肝大三阳,又要带我年幼的妹妹。全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我一个人。现在突然要罚两万多,我实在拿不出来。过了7月份,罚三万八,那就是说我还要干六年多,才凑得齐这笔钱,可那个时候我都已经30岁了。我这个婚,现在怎么结?全完了,什么都完了。”
我从未见过这位朋友如此沮丧,他曾乐观得令我钦佩,从童工做起,没见他抱怨过,永远都是笑脸相迎、笑声不断。他去过众多城市打工,做过太多城市人不愿做的危险工种,身体不堪劳动负荷,只能出来当保安。可到头来,他一无所有,“四个口袋一样重”。本就余钱无几的他,这时又遭遇“国家”这个强大对手,他绝望了。这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被社会残酷压榨之后,丧失所有的同时,还得面对各种你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而且毫无司法救济和社会保障可言。
韩寒对计划生育曾放过一句狠话:“谁敢结扎我老婆,我就结扎他全家!”生多少,他养得起。我这位朋友也没说养不起,他说:“我再苦再累,就算我不吃都要给妹妹留一口吃的,把妹妹带大到成年的18岁,完全没有问题。但是,现在国家来整我家,我再怎么想养,也养不起了。不是我没能力,是国家把我逼得没能力。罚款肥了计生干部,他们一边拿工资,一边吃回扣,一边拿罚款手续费,这是我们的人命钱啊。这钱不是靠要来的,而是用低人一等的血,用流不尽的汗,辛辛苦苦挣来的。祖祖辈辈,子子孙孙,流浪啊流浪,飘来荡去,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看到的是什么?吃人的人,吃人的社会!就算超生这个事,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是,可国家总不至于把我妹妹杀了吧?”
电话那头,是一个24岁打工青年的久久抽泣……
(作者为独立作家,1983年生于中国重庆,崛起于社会底层,业已奋笔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