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的言论自由是什么,可见该刊七卷二期上的《法律与言论自由》(陈独秀)。如题,该文谈的是言论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推出的观点是“言论要有逾越现行法律以外的绝对自由”;因为“言论自由若要受法律限制,那便不自由了。”

当新文化运动被后人美化为启蒙运动时,我们至少可以考量,他们自己蒙不蒙,以及他们到底给当时的激进青年启了什么蒙。两三年前,笔者根据自己对新文化运动的判断,随手写过这样的“启蒙谣”:启蒙启蒙,以蒙启蒙。蒙而未启,历史走错了房间。何谓以蒙启蒙,这里《新青年》谈论的法律与言论自由的关系,就是一例。

《新青年》是进入公共领域中的一份杂志,谈论的也多是当时公共领域中的问题。谈论公共领域,需要一定的公共知识。这个知识,当以法政为主。毕竟法律与政治,从来都是公共领域中最重要的问题。《新青年》不是没人能谈这个问题,比如高一涵,就比较专注于这方面,而且谈的比较好。但,《新青年》的主帅是陈独秀,他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就他自身而言,长于文艺而拙于法政。这也无妨,问题在于,他本人在价值取向上就轻视法政。这里有一个细节,当年留学日本时,陈独秀、苏曼殊和章士钊曾住过一个房间,陈这样评价他的同屋人:章士钊和我们俩不同,不爱文艺而致力于法政,是一个十足的官迷。热衷法政就是官迷,这是陈的偏见不说,要说的是,一个爱好文艺的文化人要向青年进行法政启蒙,那就要问他自己蒙不蒙。

然而,20世纪,恰恰是这些蒙而不知的文人型知识人而非法政型知识人主导了青年,并引领了潮流。毕竟文艺是诉诸人的感性而法政只能诉诸理性,年轻人因其年轻又恰恰是一个感性的存在。他们容易动容、容易投入、容易献身,而且无怨无悔。因此,新文化运动型的知识人看似启蒙,其实是一种导往蒙昧的宣传,乃至鼓动。由他们和他们宣传鼓动起来的年轻人,委实给20世纪的后五十年做出了他们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贡献。

现代政治文明中的自由,从来都是法律框架内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这是现代法政知识的常识。但,《新青年》要自由,张口就是法律外的自由,而且是绝对的。尽管它所要求的绝对,乃是言论;但,言论本身难道可以豁免法律的限制吗。殊不知,法律限制自由,正是为了保障自由。如果自由不是单方面的,自由与自由便是互相抵触的。在自然状态中,这种抵触足以使得自由不复存在。因此,人类文明造就了法律,用它来保障各方面的自由。当然,这种保障是有代价的,那就是自由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可以绝对,它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亦即你的自由不得冒犯他人的权利:无论行为,还是言论。

《新青年》敢于声称:言论要获得“违背法律的自由”,是因为它为这种违背提供了一种可疑的正当性。在作者看来:“法律是为保守现在的文明,言论自由是为创造将来的文明”。为了不断创造新的文明,言论自由当然可以突破法律的限制。这样的表述其实是对法律的无知。就现代法律的发生而言,它不是为了保守现在的文明(它本身倒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是为了保守人的各种权利。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谈及权利时,曾经指出:“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是‘文明状态’……,在自然状态中,……没有一个用公共法律来维护‘我的和你的’‘文明’的社会结构。”这个社会结构靠法律维系;法律所以被需要,就在于它的使命是维护“我的和你的”权利。从康德这本谈“权利的科学”的书里,可以看到,权利乃是法律存在的出发点,法律的一切俱围绕权利而展开。能够保障自然状态中无以保障的权利,这正是法律作为现代文明的一种体现。因此,任何一种抵触或违反法律的言论,哪怕它顶戴着创造新文明的名头,结果也将导致对文明本身的摧毁。

事实正是如此。北洋时代可谓20世纪法治最不坏的时代。这个世纪没有最好,只有最不坏和最坏(历史的弧线恰恰是从前往后一路下行)。由清末梁启超时代引进的欧美法治体系,尽管阻力重重,但却是在蜿蜒中前行。然而好景不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法治,固经不起军阀利用,更经不起那种立志要创造新文明的力量的摧毁。这些新文明的启蒙者,事实上开启了一个世纪的法治蒙昧。他们以新文化的热情,点燃了一代青年的热情。这种热情很典型地表现在当年的五四运动中,那点燃在赵家楼里的一把火,从法律角度看,就是刑事。可是就是今天,又有几多人习惯从法的角度审视那把火,进而审视那一代青年呢,这本身就说明五四新文化对这个世纪的负影响是如何持久。

附:就20世纪言,新文化运动形成了至少长达前半个世纪的精神谱系,它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然而,不难看到的是,《新青年》熏陶下的新青年,看起来追求自由民主,但恰恰是不懂乃至最不懂自由民主的一群。这种不懂,有其代际遗传。1940年代,那些读了些进步文艺从而参加革命的青年,在重庆口口声声要自由要民主。当时重庆方面主持文宣的叶青(大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后成为国民党),曾这样回答:你们不是要自由吗,这里就有。《新华日报》不是办到了重庆了吗。请问,我们能否把《中央日报》办到延安?叶青善问(这个片段笔者听自于叶青的侄辈)!重庆与延安,一个是自由的多与少,一个是自由的有与无。可是,这群爱自由却无知于自由的年轻人听不进去。在他们的参与下,历史从多与少终于走向有与无。呜呼,如果这不是启蒙的悲剧,其实倒正是它的伟大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