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东等省的一批国企,因严重污染环境受通报批评.国务院环保部的通报称,福建上杭县的紫金矿业集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新疆天业公司等十一家大型国企,“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环保部主办的《中国环境报》,对紫金集团的重金属污染事故表示“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的报道和评论。

在点名批评紫金等上市公司之后,环保部发出指令,强调加强上市公司环保评估(简称环评)的核查工作。这是值得香港投资者关注的环保警示。

批评紫金涉环保诚信

环保部批评紫金、晨鸣等国企:“未依法执行环评审批”,“环保守法意识淡漠,存在应付心态和侥倖心理,导致其所做的环保整改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环保部的结论是:“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环保部的通报,题为〈关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紫金集团列为通报批评首位。这家最大的黄金生产国企,除涉及排出重金属废水外,还有尾矿库的环保风险.在通报发表后,紫金集团在七月十三日再发生事故,大量含铜污水渗漏,部分排入闽西主河流汀江,造成上杭县及下游污染,一批鱼中毒死亡。

通报批评紫金集团后,环保部发出第七十八号文件,掀起新的“环保风暴”。文件题为〈关於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限令各省环保部门在七月三十一日前上报“核查情况”。

这份文件称:“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还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

政令不畅违抗环保令

一系列的环保事故,暴露地方国企有“灯下黑现象”。所谓灯下黑,是指外表政务公开、亮灯透明,实际是黑箱作业、有环保黑洞,有些国企晚上偷偷往江湖违规排污。

“灯下黑”的涵义,又指上市公司接受环保部的环保评估,外表很合作,表示对“整改意见”尽快落实,但上市之后却并未按规定整改,有违法、违规污染行为。

环保事故还暴露政令不畅通。在地方保护主义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之下,环保法律、国务院的法规和行政命令,受到不少地方官员的抵制,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环保事故也暴露地方官的GDP亢奋.不少地方官只顾GDP高增长的“政绩工程”,并不理会环境污染对民众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