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2009年11月12日,刘正有因“涉嫌诈骗”被自贡市公安分局汇东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被羁押在自贡市看守所内。他的妻子因为支持参与维权也一同被以相同的罪名逮捕。
2010年7月6日,四川省自贡市上访维权人士刘正有被控“涉嫌诈骗社保金”案在自贡自流井区法院开庭,庭审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结束。7月27日,是刘正有案法定宣判的最后期限,至7月31日,刘正有被羁押已达8个月之久。
7月29日,刘正有的辩护律师郑建伟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黄刚院长提交了“关于及时制止王鈡霞法官不法审判行为保障公民刘正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的律师意见”,希望以此“制止王鈡霞法官违法审判刘正有案件,拒绝在法定审限内宣判,避免超期羁押公民刘正有的不法损害继续扩大”。
近日,维权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刘正有案之所以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宣判,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四川省省级运动会将于8月14日至29日在自贡召开。知情人士认为,过了这个运动会,刘正有的案子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