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大事件多,轰动的新闻多。7月28日,南京发生大爆炸,死伤惨重。江苏媒体被集体噤声,而中国其他媒体也多采用新华社通稿,个别媒体虽有独立报道,也是小心翼翼。令人愤怒的是,有领导阻止记者现场直播:“你是哪个单位的?谁让你们做直播的啊?” “你是哪里的?”并质问:“哪个让你直播的?你把电话给我……”

爆炸的硝烟还没有散尽,一幕幕惨剧也许一时难以揭开,但真相迟早还是会大白于天下。

另外一件引人关注的事件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揭露一家上市公司黑幕,被浙江省丽水警方全国通缉,引起新闻界强烈愤慨,也引起广大网友强烈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警方不得不撤销通缉,并登门道歉。但事件引起的反思并没有停止,政府部门和警察已经沦为资本家的“家丁”,而不是什么人民的“公仆”。

本月的环境灾难多多,已经成为社会大问题。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污水池泄漏,7月16日大连港口石油管道爆炸,原油泄漏到黄海,7月28日,洪水冲毁了吉林省一个存储化学原料的仓库,至少7000多桶化学原料和其它物品被洪水冲进松花江。

这次新闻聚焦把网友的评论放在前面,媒体报道放在后面。

●网友对南京大爆炸新闻封锁和媒体噤声的部分议论(美国之音)

▲中国的媒体报道,除了日期时间是真的,其余没有真的。比如报纸,某年某月某日星期某第某版,这是真的,其余内容真的不多。

▲官方禁止媒体和市民谈论死亡的数字,有市政府官员私下透露,死亡人数超过500,目前数字还在上升,有人已把拍下的惨状在网上公布,但不久就被删除,死者都为烧死,惨不忍睹。政府除了千方百计地封锁消息,其他什么实际的救助都不做。

▲专制下的所谓媒体对这些有损当权者的事故事件报道都只能顾左右而言它。

▲不报道灾难,只报道救灾。

▲这么大的事件不报道,难道中共媒体是专门用来造谣和骗人的吗?

▲死亡已经一千多人了?确切的数字只有良心知道,但不会少于500人,闹市区200米夷为平地,你想想会死多少人?

▲记住一点,中共所有的行为最终都是要维护共产党的独裁统治,并把这种影响进可能的扩大,把谎言撒向世界,把人类拉向地狱,所以西方社会应该加以警惕,中方可以利用西方新闻自由的制度大肆渗透西方,却不让西方媒体在国内自由报道。这种不公平西方需要警惕,不要为了一些眼前的小利,任其胡为,希望西方的政客、企业早日觉醒,否则后患无穷。

▲中国媒体少数民族不能报道、拆迁问题不能报、灾难性报道不能报、媒体不是独立的单位而是国家机关、属于城市的媒体可以报县城的新闻、省级的媒体可以报市里新闻、国家级的媒体可以报省里的新闻、也就是说一层一层的管理、所以那位官员和理直气壮的问:哪个让你播的?也可以直接中断报道其实在中国做媒体人很辛苦的、在学校学的是西方的传播思想、西方媒体传播、书本里写着媒体人应该是自律的、自由的、新闻自由是存在的、但现实很残忍、百姓的现实生活直接冲击着媒体人神经、敏感的媒体人想做百姓的声音、但现实体制不允许。左右为难的媒体人只好顺从体制……媒体在中国、只能是党的声音和传声筒。还是体制问题。

▲北京2009年10月15日召开的一个宣传内部会议,其中一位做主题发言的宣传部官员的话实在“经典”,录之如下:“这个国家还是共产党的,舆论导向还是要牢牢控制在我们手里,腐败不会弄垮我们,失去舆论导向则会亡党亡国。”——这句话的意思是:官员腐败并不要紧,党与政府也没打算将反腐败当作第一要务,只要大家团结在党的周围,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就行。关键是要管住媒体与舆论,不能让人们对腐败的批评与制度联系起来。中国社会实际情况如何都不要紧,关键是把握住舆论导向,封锁住各种负面消息,让国人透过(在舆论导向指导下)打造的“舆论视窗”窥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成就,以及西方国家的没落腐朽,让国人继续认为自己生活于千年一遇的“太平盛世”中就行了。

▲在中国,没有新闻,中共把握住舆论永远是太平盛世。

▲共产党严重阻碍文明进步!共产党就是黑恶势力!

▲共产党不管人民死活,不让媒体报道,或死亡数字虚假。我不信官方报告的死亡数字!
 
▲爆炸非说是爆燃,首先想到的是撒谎,中共媒体反映了中共的作风。现场官员说:“哪个让你直播的?”,完全体现了中共根本不允许媒体自由报道的潜规则。只不过让这个混官说出来了。

▲中共的执政心态需要从“多难兴邦”尽快转型到“利民兴邦”,就这么简单。

▲新闻记者:我是党的一只狗,蹲在宣传部门口,叫我咬谁就咬谁,不听指挥就得走。

▲赤裸裸地剥夺新闻自由,反动和腐败要猖獗贻害中华到几时?!中国大陆是“法制社会”??在路边吃草的驴都笑了!!中共政府要回答每一个中华民族成员的一个急迫而严肃的问题是——到底是法大还是党大?!中华民族真得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为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作出贡献!

▲已死79人往上走,当局只准报13人,人命关天,有这样的邪裆当政,人民的日子不会好过。

▲“多难兴邦”,噢,怪不得中国近来天灾人祸特别多,奥运前汶川大地震、世博前玉树小地震、矿难、水灾、断桥、毒物泄漏污染、富士康n连跳、屠童案、自杀等恶性案件……。原来是中央大人物们正在“兴邦”呢。

▲爆炸!爆炸!让爆炸来得更猛烈一些吧!炸毁中共这个腐败政权。我们新湘江风雷就是要以暴力对抗中共这个反人民的政权。同胞们,等着我们胜利的消息吧!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

●网友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被通缉的部分议论(BBC)

▲“上访靠打、记者靠抓”说的很正确,实际上党国随时可以以造谣罪名把“乱”说话的人抓起来。

▲所为“舆论导向”是往政府那边“导向”,而不是往人民这边“导向”。如果你是人民支持的政府,还用“舆论导向”吗?

▲得罪了资本贵族了,这家上市公司是该县的唯一的上市公司,能不保护财神爷啊,这个充分的暴露了司法的不独立,动用国家机器去抓捕一个报道真相的人,还好这家报社比较有名,得罪不起。这个人才没事的

▲首先按理说,公安的职责是护公共安全而不是护权贵,公安有权抓任何人包括领导人和记者,只要他犯了法。本案中公安执法犯法,是该被抓的人,而不是记者。

现实是,中共公安只是权贵的走狗,是吃人民穿人民;还打人民抢人民房子的寄生虫和抢匪。
所以,中共公安不是执法人员,而是纯打手性质,某些方面还不如黑社会,至少黑社会还没有公开抢人民房子,吃人民税金。

中共的媒体也不过是权贵的走狗,可是人要脸树要皮,很多正直的媒体人甚至普通屁民,出于追求正义,渴望社会好转的天性,壮起鼠胆揭发权贵(在中国鬼鬼祟祟的是好人,光明正大的是坏人),当然会落得被通辑的下场。说明中国的法律只不过是针对穷人的牢笼而已。

中共说的舆论监督,其实是愚论监督。中共不需要媒体,只需要喇叭和白痴,皮鞭和奴才。
至于真正的舆论监督,得等到中国解放的那一天。

▲年轻时候很向往报社工作的记者生涯,觉得记者是正义的化身,为民喉舌,所以民众冠以“无冕皇帝”的称号,有点包青天的架势。后来我进入新闻界当起新闻从业人员来,方发觉在这个殖民资本主义以权贵为中心的社会里,权贵是碰不得的,涉及富商的丑闻更要小心处理,否则律师信很快就送到老总面前来了,“无冕皇帝”顿时变成“无脸皇帝”了。突发记者时常被警察暴力对待,或接到富商恶棍打手的恐吓电话是家常便饭。如今国内地方政府公安的“上访靠打、记者靠抓”就更离谱了。唉,现今当记者的只不过是报社跑消息的跑腿罢了。

▲中国政府倡导“舆论监督”。但是地方政府公安的“上访靠打、记者靠抓”幕后指使确是中国政府本身。我能相信中国政府倡导的“舆论监督”吗?

▲从江苏省委的徐光辉主任的哪个让你直播的,到遂昌县公安局随意通缉记者,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大陆的公权力的肆无忌惮,对媒体和记者的暴力压制,可是他们总是忘记了,老祖宗的的那句话“防人之口,甚于防川”。越是压制信息越是躲避问题,就说明越有问题。越是想往脸上涂粉,其实你脸上就越脏。我们的政府,行不行,我们的官员,行不行,我想每一个中国的老百姓的心里都明明白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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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爆炸的海内外媒体报道

▲德国之声7月28日报道:南京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记者报道受领导阻拦

中国南京市栖霞区一家废弃工厂发生爆炸事故,至少造成5人死亡,数百人受伤。有记者在现场报道时,遭遇“领导”的阻力。

据《中新网》的报道,当地时间7月28日上午10点,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已停产的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发生爆炸事故,位于那里的可燃气体管道发生泄漏爆炸。下午3点,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次爆炸造成的伤亡情况。根据最新报道,已确认此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数百居民受伤,其中伤势较重的有28人。据环保监测部门报告,易燃可爆气体在遇到明火后发生爆炸。但真正引起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记者连线多名南京居民,他们都证实说,听说了这场爆炸事故,但没有感受到爆炸引起的震撼。据《中国广播网》援引目击者的话报道说,看到路上一个小轿车已经烧的只剩车架了,周围的民房以及有一个红太阳家具城所有的门窗都已经被冲击波冲碎冲破了。发生爆炸后,火灾现场明火很大,大概有四、五层楼高,浓烟很大。事故发生后不久,新华社(新华报业网)以及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官方媒体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但是,当另一些记者赶到现场进行直播报道时,却遭遇来自“上面”的阻力。有人在Youtube 上传的视频显示,江苏省广电总台集团城市频道的节目报道正在连线现场记者时,有领导赶过来问:“你是哪个单位的?谁让你们做直播的啊?”记者回答说:“新华社记者也在现场,您先去找他们好吗?”这段视频被城市频道直播了。主持人在不得已结束直播时说,“我们看到省市领导正在现场做指挥安排”。推特上推友进行“人肉搜索”后发帖说,这位“现场指挥安排”的领导是南京市委宣传部长叶皓。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29日报道:南京爆炸死亡人数增至13人 有居民抗议

南京疑因非法清拆引发大爆炸后,当局周四公布在现场再发现3具尸体,令死亡人数增加至最少13人,120人仍住院治疗,11人伤势严重。有家园被毁的居民不满当局安置不妥,一度堵路抗议。当地媒体的采访及报道继续受到当局限制,对于官方的死亡人数与网上消息差距很大,当局否认有隐瞒死伤数字。当局已刑拘4人调查包括投得清拆工程的男子。

 
爆炸威力巨大,周围大面积建筑被夷为平地。(南京市民提供)

南京市栖霞区拆迁中的塑料厂大爆炸后,当局在周三晚拘留了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及一名司机调查。南京居民戴先生表示,爆炸第二天,大批警察继续封销现场及附近多条道路,禁止任何人接近爆炸现场。

他说:基本上警察都上街,然后也不能叫戒严,但是差不多执行戒严这样。

家里几乎所有玻璃被震碎的居民韩先生表示,爆炸地点200米范围内的房屋都被炸毁,成为危楼,很多居民无家可归,被安排到旅馆暂住。

他说:居民昨天无家可归的都住在宾馆里面,有地方住的就住,没地方住的今天晚上还是要住在宾馆里面。

 
一辆在爆炸现场附近的车辆被炸至支离破碎。(南京市民提供))

当局表示爆炸发生后,已派人走访了2000多户民居了解损失情况。但在周四早上,10多名家园尽毁的居民不满当局在出事后一直没安置措施,一度堵塞附近道路抗议,有居民更躺在马路上阻挡车辆通过。抗议的居民对到场采访的香港有线电视表示,家园被爆炸波及,现在无家可归,过了一整天当局都未有交代赔偿问题。

他说:现在没有人解决,没有人问我们,知道吧。

其后政府派人到场解释,居民在公安驱赶下离开。

当地媒体对事件的报道继续受到限制,居民表示当地电视台在周四已再没有报道爆炸的消息。据悉,南京市省委宣传部已向媒体下令,报道必须采用官方稿件,不能自行采访报道。

发生爆炸的地点位处人口密集居民区,爆炸发生后附近大街上的商铺受到严重损毁。

对于网上有消息声称爆炸中死亡人数接近80人,亦有声称来自爆炸中心的消息指死亡人数多达200人,与官方公布的数字差距很大,令民众质疑官方隐瞒事实真相。记者致电南京市省委宣传部新闻处,新闻处否认有隐瞒死伤数字。

她说:这肯定是没有根据的,我们的死亡人数,每一个死亡者都有名字的,有姓有名的,都是负责人实是求是的把它给统计出来,而且都有姓有名的。

记者:那你们是如何登记死亡人数的?从医院…..

她说:这个事情的情况我不能回答你,也回答不了你,电话访问也不是太合适,我不能确定你的身份。


市民韩先生批评,当局封闭消息,令信息非常混乱。

他说:死亡人数肯定超过这个数,附近拆迁的人很多,爆完以后,人就不见了,肯定要超过这个数字呀,外界都搞不清楚。

记者周四再致电多间医院,大部分都拒绝再透露死伤情况,只让记者致电市政府查询。南京市政府发言人曹劲松周四下午在记者会上强调,伤亡数据是经医疗机构及现场救援部门统计得出,由于现场还未完成清理,可能会有更多伤亡。

爆炸发生在周三早上10时许,南京栖霞区迈皋桥附近一间正在拆迁的塑胶厂发生气体管道泄漏爆炸,市公安局已刑事拘留4人调查,包括投得塑胶厂清拆工程的男子,安排其姐夫负责工程,姐夫再雇用舅仔参与拆缷。工人周三用机器平整土地时,掘断丙烯管道泄漏气体,遭明火后爆炸。除了该3人被捕外,工厂母公司金陆塑胶的生产经营部副部长,亦因管理丙烯管道不善,被刑事拘留。

▲德国之声7月29日报道:南京爆炸事件 当地五大报纸集体消声

7月28日,南京一家废弃工厂发生剧烈爆炸。但第二天,当地主要平面媒体的头版却并未出现这则轰动中国的新闻。媒体报道的集体“失声”和关于爆炸事件死伤人数的出入都引起了网民的争论。

周四(7月29日),在南京五大报业集体“失声”的同时,唯有一家名为《现代快报》的当地报纸以“突发爆炸、考验南京”为题对爆炸的救援工作进行了报道。而如果稍加调查读者就会发现,《现代快报》是新华社江苏分社的直属单位。这家受中国官方媒体统一管辖的报纸将此次爆炸定性为“突发”事件。但是,这样的“定位”却让网民们产生了抵触情绪。一些网民认为,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他们将2010年5月底,发生在南京栖霞区(本次事故发生地)的气体泄露事件的新闻报道重新公布在网络上。报道中称,当时曾有数千人得到预警,被提前疏散。

死亡人数众说纷纭

发生爆炸事故当天,中国央视《新闻联播》和新华社公布的死亡数字是12人,而在互联网上人们看到的伤亡人数却完全不同。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在“推特”上公布的死亡人数为76人,另有数千人受伤。

正当人们都在猜疑官方公布的信息为何有如此出入的时候,网上也流出了一段名为《谁让你们直播》的视频。镜头中一位官员对记者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你们是哪里的?”

“我们是江苏卫视,省台的。”

“是哪个让你们直播的?”

“您看,新华社的在那边呢,要不您先找他们去……”

随即,这位记者无奈的中断了直播信号。在经过了中国网民强大的人肉搜索之后得知,镜头中阻拦记者的两位官员分别是江苏省宣传部的部长及江苏省办公厅副主任。有网民在观看视频后愤怒的写道:“看你们这些试图一手遮天的共产党官员还能躲到哪里?”

居民抗议安排不妥

据香港有线台报道,位于南京近郊的这家废弃的塑料厂发生爆炸后,当地大批民众上街游行,出现了封堵附近街道的情况。抗议者认为,官方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提供安置措施。

截至目前,中国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为13人,另有百余人受伤。但是爆炸令周边很多居民的住所成为了危楼。居民们表示,正等待官方的赔偿方案。

8家医院亟需血源

目前,在离爆炸现场最近的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8家南京当地医院收治了大量伤员。据香港媒体报道,仅南京鼓楼医院就接收了因爆炸事故造成的90多位伤员,其中有14位都是重伤。本周四,这8家医院都表示,由于受伤者大都是爆炸所造成的烧伤和外伤,因此伤者需要大量的输血血浆。

如果未及时提供血源,重伤患者就有生命危险。据一位在当地医院工作的网友在互联网上透露说,“医院院长下达了命令,所有伤员一定要撑过三天才能宣布死亡。”

公民调查促寻找事故的深层原因

此外,一个名为“@Yahoo”的推友在推特上写道:“自己家里三代都是生活在南京的老南京人,个人认为这次事件是官方有意掩盖信息。”这样的发言在互联网上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对此,中国知名艺术家艾未未呼吁,要对整个事件进行公民调查,要查出事件的深层原因。

 
 火光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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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29日报道:南京爆炸事件电视台直播被省委官员当场叫停

7月28日上午发生的南京工厂爆炸,至少已致10人遇难300余人受伤,举国震惊。爆炸事故发生不久,江苏电视台在现场进行直播。此时,江苏省的观众看到了这样一幕。在江苏省委书记身边簇拥的一群官员中,向摄像机方向跑过来一个身穿白衬衫的中年官员。

他质问记者:“你是哪个单位的”,记者表明身份,“我们是省台的,正在直播”;官员又说:“你叫什么名字,把电话给我,哪个让你直播的?……”记者无奈之下切断信号,停止直播。

随后,江苏省几个电视频道对事件的直播都纷纷被叫停。

许多网友随后将这段直播贴到各大视频网站,但很快都被删除,目前在中国的网络管制部门无法触及的境外视频网站,仍可见到这段视频。

网友对这位官员进行了“人肉搜索”,有说此人是南京市宣传部长叶皓,也有人指,此人是江苏省省委书记梁保华的大秘书,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徐光辉。

无论这位官僚是谁,其傲慢都令人厌恶和鄙视。

有媒体人评论说,严重的事故发生之后,不是忙于组织救援和调查原因,而是忙于盯着记者和控制媒体,灾难现场立刻着手向媒体“灭火”,这样的场面公众并不鲜见。

比较少见的是,官员竟然无视直播,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质问媒体并强迫切断信号,哪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把电话给我,谁让你直播的?

感谢电视台没有立即切断直播信号,直面镜头的带着威胁意味的紧紧逼问,将官员的傲慢和霸道展现得淋漓尽致。但遗憾的是,在权力的淫威之下,直播还是结束了。

▲网刊《参与》7月29日报道:胡锦涛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引发抗议

(参与2010年7月29日讯):已至少有10人遇难、14人受重伤、120人受伤住院、300余名受伤者接受治疗的“7、28南京大爆炸”新闻,却遭到胡锦涛及其官僚体系的极力压制。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今天(2010年7月29日)以充分的细节对此作出揭露。人们纷纷抗议胡锦涛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要求其公开道歉。

消息说,不仅事发前一周有专家提醒开发商对南京第四塑料厂的乱拆迁可能导致发生丙烯管道泄漏爆炸,而且在当天(7月28日)早晨,南京《现代快报》再次以“液化气噗噗直喷爆炸一触即发”为题预警了南京第四塑料厂的乱拆迁将发生丙烯管道泄漏爆炸,但政府一直无动于衷。

更为恶劣的是,当7月28日10时许大爆炸发生后,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记者赶到现场直播事故抢救进展时,竟然被一名官员堵住镜头——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徐光辉强行阻记者中断直播,让人们无法根据现场抢救动态及时提供有效的支持,以致血浆急缺,医院抢救措施跟不上。

人们一度以为这种压制事故新闻及时传播的违法行为只是南京地方官僚的腐败,但看了当天晚上央视《新闻联播》后,才知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的总后台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当天19时央视《新闻联播》的头条是“西部开发十年成绩辉煌”的专题宣传,而将全国人民头等关注的“南京大爆炸”新闻,不仅不上“新闻提要”,而且放在国内新闻的最末一条(此时《新闻联播》已进行了22分钟)!当天《新闻联播》新闻中,在重点宣传“巴基斯坦客机坠毁152人遇难 机上无中国人”后,还有胡锦涛对巴基斯坦人的慰问电。许多人愤怒地对着电视画面质问胡锦涛:为何只慰问外国事故受难者,却不对本国的“南京大爆炸”受难者进行及时安慰?难道中国人命不如外国人命尊贵?胡锦涛为何不让《新闻联播》重点报道“南京大爆炸”?须知,早几分钟让全国人们知道真相,就可早一些防止下一个“南京大爆炸”!

一些网民强烈要求胡锦涛就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向百姓公开道歉!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29日报道:南京爆炸受伤人数官方与传媒差距大

虽然南京当局否认有隐瞒今次爆炸事件的死伤数字,但有国内媒体报道的受伤人数竟然是官方公布的四倍,有多达四、五百人受伤,而爆炸事故地区两个月前已曾发生过气体泄漏事件逾千人需要紧急疏散。

南京官方公布最新的统计数字称,事故有13人死亡,120人仍住院治疗,11人伤势严重。但国内多家媒体的报导与官方公布的数字差距很大,令民众质疑官方隐瞒事实真相。

《人民网》报道说,事发后曾有300多名受伤害入院接受治疗。《法制晚报》报道称,目前送院的伤员300多人,其中52人重伤,最严重者背部全部被烧伤。《中国青年报》报道,其记者在事发后下午到多家医院的走访,有多达四、五百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有重伤者被烧至身上只剩内裤。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其中迈皋桥医院接诊100多名伤者,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接诊七、八十人,武警医院接诊110人,中大医院接诊131人,鼓楼医院接诊七、八十人。

离现场最近的迈皋桥医院一名医生对该报记者说,一名被烧伤的重伤者送来时,身上只有一条内裤。刚开始被送来医院的,大都是被砸伤或者被玻璃划破的轻伤者,后来的是烧伤的重伤者。迈皋桥医院很快就饱和,伤者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迈皋桥医院的门卫干脆关上了大门,要求把伤者送到其他医院救治。

报道说,事故发生后,在附近的私家车、的士,共有100多辆自发前往现场参与救援。有司机打上电台,滚动播报发布最新消息,动员车主把重伤者送大医院,轻伤送小医院。也有医院听到广播后立即打进电话,指导大家如何救援烧伤病人,又发动市民去血液中心献血。迈皋桥医院的医生说,有一个私家车主送了八九趟,还有一位司机来回跑了6趟,送了20多位伤者。

据《南京晨报》报道,发生爆炸事故的皋桥地区,两个月前已曾发生过气体泄漏事件。当时怀疑为工地大型机械挖断管道,导致易燃气体丙烯泄漏,消防人员和民警立刻在管道拉起警戒线,逾千人需要紧急疏散,经过抢修后没有发生爆炸。由于周围都是小区,中间有以前留下的化工厂,地下有管道转送化工产品,不少居民非常担心,没想到,事隔两个月惨剧还是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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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7月30日报道:南京大爆炸案存诸多人为因素 救援现场如战场

 
昨日,南京,爆炸后现场一片废墟。本报记者 王申 摄

 
 
7月28日上午,南京市塑料四厂发生爆炸,消防队员正在事故现场灭火。截至发稿时,消防队员已经关阀断气,只有少量余火。张苏杰摄(新华社发)

 
 
消防员在现场扑救明火 图片来源:新华网


 
120人因伤住院治疗,多人重伤。 王国安 摄

在南京大爆炸案中,存在着诸多人为因素。

记者从南京警方处了解到,拆迁方邵殿军、董来荣,是以扬州宏运公司名义承接化工厂的拆迁工程。当合同约定的厂房部分拆完后,董来荣于7月26日私自挖掘地下管线,卖钱牟利,7月28日,碰断丙烯管道,引发爆炸。

警方材料显示,地下管道所有方的监管人蒋山尊,也有违规责任,他在不带地下管线图的情况下,在现场随意设置警示牌,导致禁区划定存在重大遗漏和安全隐患。

当地一化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地为化工区,因离城区较近,化工厂正逐步外迁,若政府无法规范拆迁,厂区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会受到巨大影响。

□本报记者 崔木杨 刘刚 南京报道

7月28日晚10时,距离爆炸已过去12小时,南京市上空弥漫着淡淡的薄雾,在通往原南京市塑料四厂(以下简称塑料四厂)的栖霞大道上,不时有警车、军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急驰而过。

12小时前,四周高楼林立的塑料四厂爆炸了。

爆炸的核心位于塑料四厂中部。如今,在那儿,碎砖、断壁残垣、龟裂的楼房,以爆炸管道为半径向四周扩散500米,目所能及之处,尽是连绵不断的建筑废墟和被砸毁的汽车。

事实上,塑料四厂所处的迈皋桥地区的居民,已与地下的化工管线、地上的众多化工设施毫无防备地共存了很长时间。曾经也有过丙烯管线泄漏的征兆。

事发之前,就有当地网友发帖称,“这是早晚要发生的事。”

300米内房倒屋塌

厂区附近住的多是拾荒者、打工者,一些遇难者都是被爆炸过后倒塌的平房给压死的 

爆炸后,塑料四厂已是高低起伏的废墟,警察仍在周边一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拉起了警戒线。废墟内,消防队员正在四处喷水。

消防车喷出的水在地面汇成了小溪,惨白的应急灯光下,前来寻找亲人的人们在哭泣。

废墟下,一位头部遭到重创,五官几乎消失的男性遇难者被抬了出来。

负责挖掘的武警们,一路小跑将遗体送进了守候在一旁的救护车。车子卷起尘土离去,留在原地的死者家属没有流泪。

“我们都是捡垃圾的,住这里是因为房子便宜。”他们说,真想不通,为何结交坏运气的总是穷人。

“已经挖出了六具遗体,”一位军帽上落满灰尘的武警战士说,这些遇难的人们几乎都死于爆炸后的房屋倒塌。这些依靠打工为生的遇难者生前聚居在塑料厂四周低矮的平房内。

“完全毁了,300米内,房倒屋塌。即便是离这里四条街的菜市场,棚顶也给掀飞了。”当地居民董卓越说,这里就像空袭过后的巴格达。

“我的四个朋友很可能就躺在这下面。”一位焗着黄发的年轻人指着面前的瓦砾说,爆炸前他的四个工友可能在房子里休息,爆炸后自己找遍了所有医院也没见着四个人,为此他来这里寻找。

在黄发青年右侧的马路边,一辆焚烧的仅剩下骨架的斯太尔牌重型卡车,被砸成了面饼状。他指着面前的这个近10米长的大家伙说,爆炸前这辆车在自家门前,而他的家距离这里至少10米。

刘先生的汽车装饰店距离爆炸点约1.5华里,爆炸过后他的店面已经门窗俱碎,墙面布满蛇形裂缝。附近近百家商户正遭受着和他一样的境况。

“情况糟透了,我几乎不认识这里了。”7月29日,在现场维持秩序的一名警员说,他在这里从警已十多年了,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可爆炸后,他在这里,看到了完全陌生的景象。

玻璃震碎如飞镖狂射

政府消息称,本次灾害受损最严重的是燕子矶和迈皋桥一带,目前受灾户有4300多家。

李杰在栖霞路上做生意,他的店铺距离塑料四厂约700米。至今,他还记得爆炸时的场景。

7月28日9点55分,李杰如往常一样在路边招呼长途卡车司机,来自己家配货。

随后有一声闷响,接着传来噼里啪啦的破碎声。紧接着,李杰脚下的地如海浪一样晃荡,当时他以为是地震。一个小工,从屋子里跑出来拽着他就跑。

“我们都被冲击波掀倒了。”李杰觉得自己很幸运。

他指着那已不见踪影的店面门窗说,当他爬起后发现,冲击波震碎门窗玻璃,无数玻璃碎片犹如飞镖一样钉在自家的木质隔断上。“我要在屋子里,那些玻璃就会钉我身上。”

距李杰店铺约100米处,一辆受爆炸影响焚毁的公交车静静地停在马路中央。在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伤者刘女士正坐在这辆公交车上准备回家。

她记得爆炸的瞬间,汽车玻璃先是如肥皂泡一样向车厢里鼓,紧接着碎片就像雨点一样嵌入车厢内乘客的身体。

她说,碎玻璃“狂射”之后,司机停车打开车门,接下来车上的乘客们呼喊着跳下了车,大家四下狂奔,那时自己发现几乎所有乘客的脸上都是鲜血。

“就像演电影,爆炸时公交车里的一个小孩,身上的衣服一下就没了。”位于公交车右侧一家汽修厂的小工说。

发生爆炸时,出租车司机吴东生刚好抬起表盘上的计价器。透过汽车的风挡玻璃,他看见,一条火龙蹿上了天空,随之而来的便是闷雷一般的响声。“火苗就像打了鸡血的蛇,翻滚着、冒着黑烟蹿向天空。”他说。

据南京市政府发布的消息称,本次灾害受损最严重的是燕子矶和迈皋桥一带,目前走访的受灾户已有4300多家。

救援现场如战场

一位消防战士说,受伤的人好多,每个人都在求救,“这是他经历过最惊心动魄的一天” 

7月28日10点,爆炸前约2分钟,迈皋桥派出所所长诸抢顺和他的驾驶员驾车经过塑料四厂门前。车外传来的刺激性气味引起他注意。

随后,他停车指挥群众转移,在爆炸发生前半分钟,成功将一辆76路公交车上的乘客们全部安全转移。

“情况很危险,车上的人刚跑出去100米,路北的小吃部就发生爆燃,明火过后,又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燃声,紧接着现场周围整体出现了爆燃。”一知情人士说,哪怕转移再慢几十秒,后果绝对不堪设想。

玄武区消防队的战士们赶到现场时,核心爆炸区内的明火还没有消失。

“受伤的人好多,每个人都在求救,就像打仗一样。”一位消防战士说。

“我不知道我救的孩子是否还活着,她当时嘴里大口吐着黑血。”另一位消防战士说,救援时他从瓦砾里扒出了一个小女孩,房顶上落下的石头似乎砸断了女孩的半面肋骨。

“当时到处都是伤者。”他说,那一天是他人生中度过的最为惊心动魄的一天。

在迈皋桥医院值班的医生说,爆炸发生后医院涌进了上百名外伤患者,为了给患者治病,医院几乎调用了一切可以调用的大夫。

可即便这样,医生们仍无法应对持续进入医院的伤者。后来,院里一位值班的领导只能一边抢救,一边抹着眼泪劝大家去别的医院救治。

突如其来的爆炸,和数百名外伤、烧伤患者的出现,让南京市各医院的血库纷纷告急。为此江苏省血液中心向社会发布了希望踊跃献血的呼吁。

“到目前为止,14名危重伤员中已有3人脱离生命危险。”7月29日,在南京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曹劲松说。

私挖管线 引爆“危情”

塑料四厂拆迁工程被层层转包,拆迁人董来荣私自挖掘合同之外的地下管线,致使可燃气体泄漏 

7•28事故发生后,南京市官方发布消息称,造成爆燃的原因是,拆迁人员违规施工。7月26日,尽管塑料四厂留守人员和街道都提醒地下有管道,但董来荣(拆迁方)仍然擅自施工,造成爆炸发生,详细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据记者了解,目前南京市警方已经对爆炸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较为清晰的还原。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生爆炸的拆迁工程,系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公开招标后,由江苏商人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标承包。双方约定,邵殿军主要负责旧厂房拆迁,拆除的废旧物品归邵所有。双方互不给付其余费用。

邵殿军进场的时间是5月5日,次日开始动工,拆迁工地实际负责人为董来荣,他是邵殿军姐夫。

6月2日,拆迁工作完毕。

但是,董来荣还想挖约定之外的地下管线,为7•28爆炸埋下隐患。

7月26日,董来荣叫方强锋将挖掘机开进塑料厂拆迁工地,欲拆地下管道卖钱。当晚,董来荣又叫来邵殿军的哥哥和姐姐等人进入工地,并打电话通知邵殿军,邵殿军当时没有表态,次日到工地要求董挖管子卖的钱分其一半。

7月27日,董在塑料厂内开始挖掘地下管道。并于当日挖出近四吨的废管道。据知情者透露,这一天董的挖掘进度距离7•28事故出事地点约30米。

爆燃发生这一天,董来荣进入工地的时间是7月28日6时30分。

挖掘两小时后,董来荣发现配电房南边30米处一个洼地有一弯直径半米,长五米的管道部分露出地面,便指挥方强锋进行挖掘。

随后董发现该管道旁边有一根直径约15厘米的细管子,遂指示方强锋将管上覆盖的泥土挖掉,挖掘过程中导致管子接口断裂冒出白烟。

董发现冒烟后,先是叫方强锋将挖掘机开走,自己则去找塑料厂工人报告,随后10时许现场发生爆炸。

管道监管人被刑拘

警方消息称,监管人蒋山尊不带地下管线图,在现场随意指定禁区,导致禁区存在遗漏

此次,政府之所以启动拆迁,是因为城市的发展,已使得原南京塑料四厂已经被居民生活区包围,并且,拆迁之后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用地。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开始对爆炸地点一带的老工厂进行拆迁。不大的一块地方,曾有塑料四厂、地板厂、石料厂、液化气厂、加油站、加气站等数家工厂,除了百家液化气厂和新修建的加油站、加气站之外,其余的工厂都已经被拆迁。

“爆燃发生前,本来地下管道主管单位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可以预防这起灾难的发生,但可惜的是他们也失效了。”一知情人说。

在拆迁工作完毕前,塑料四厂留守工地的副厂长王侃曾告知邵、董两人,厂内马路两侧不能乱挖,地下有烷基苯厂的易爆物管道,为了确保安全,王指派员工与烷基苯厂联系。要求派员确定地下管道具体位置。

随后,南京市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蒋山尊遣员对工地内的管道进行标注,并设立警示牌。

记者了解到,上述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生产运营部副部长蒋山尊,已被刑拘。警方一份汇报材料显示,蒋山尊虽然明知有地下丙烯管道在一定范围内不准挖掘这一规定,但却在不带地下管线图的情况下,在现场随意指定禁区,导致禁区划定存在重大遗漏。

“早晚出事”一语成谶

当地化工厂密布,地价升值后,化工厂纷纷外迁,不规范拆迁为安全埋隐患,网友认为迟早出事 

早在7•28爆炸之前,就有当地网友发帖称,这块地方早晚会出事。

事发地合班村那一带,自解放后就是南京的工业区和化工区。

68岁的老干部退休前曾是南京市金陵化工厂的副厂长。金陵化工厂前身叫“江南化工厂”。1963年,该厂从城区搬到合班村,也就是这次大爆炸现场的附近。

这名老干部说,那是南京市区的化工厂第一次外迁,主要是因为城市发展空间有限,才往当时还是农村的合班村搬迁,“在市区里,工厂围墙外就是居民,只有搬到农村才能扩大场地”。

此后,随着南京城区的发展,搬迁到合班村的化工厂从最初的一家,增加到十几家。

这些化工厂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以金陵化工厂为例,上世纪60年代工人只有100多人,最多时壮大到1500人。

这些化工厂又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机化工厂,“污染都往天上飞,老百姓看得见”;一类是有机化工厂,比如塑料、石化,这些工厂主要靠管道运输,管道则密布地下。

当经济日益发展,化工厂房也愈盖愈多,距离居民生活区也越来越近。

由于合班村离南京城区只有四五站地,当南京城市化在高速发展之际,合班村也成为了房地产开发的热土。到上世纪末,工厂围墙外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

上述那名老干部说,南京市区房价每平米一万多元,在合班村,这几年的房价也涨到每平米七八千元。

据他介绍,房地产开发和化工厂林立的局面并不会长存。这些年一些化工厂开始往更远的郊区搬。以金陵化工厂为例,它卖掉合班村的厂房,搬去更远的地方建新厂,“合班村地皮升值,工厂还能赚钱。”

对于化工厂搬迁,无机化工厂相对简单,工厂和设备搬走即可,但有机化工厂下面有着复杂而危险的管线,所以拆除要极其谨慎。

当地一名化工厂厂长说,地下的管道搬迁需要专业队伍,不小心就容易造成安全隐患。而不规范拆除现象很普遍,这样的话,迟早会爆炸。

管线拆迁考验政府能力

一化工厂负责人称,政府应杜绝层层转包,且规范地下危险轨道的拆除工程 

7月29日,南京市政府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依法对邵殿军、方强锋、董来荣、蒋山尊四人进行了刑事拘留。警方说,上述四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这一消息很快传到了位于塑料厂四周的受灾区域。

“把他们抓了又能怎么样?这里的人都是依靠拆迁生活,”同样也是依靠拆迁为生的,王晓东说,在这次爆炸中塑料四厂周边的民宅受灾最为严重,不过大家并没记恨邵殿军,因为这里的人们都在操持着与邵殿军相同的生计——包地拆迁。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他说,目前拆迁这个行业的运作模式,基本是手里有资金的人先把拆迁的地块整体承包下来,然后再把这些地按面积卖给下面的小工头,小工头再把地卖给散户。这次出事的邵殿军在这个环节里属于上层人物,他有挖掘机等设备,能够拆厂房卖里面的钢筋赚大钱。而一些小工头则依靠人力获取建筑里的石料、砖头和门窗挣钱。

39岁的陈文学是这个利益链条中最底层成员。爆炸发生时,一块飞射的瓦片击中了他女儿的头部。尽管女儿险些丧命,可他并不准备改行。

“种过地,打过工,可那样都没有这个赚钱。”他说,今年7月,他拿着8000块钱来到南京,在迈皋桥附近的这片地块买下了三四百个平方拆迁面积,如果顺利,春节前他将赚到三四万块钱。

一位南京化工企业的负责人说,根据环保法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搞环保拆迁,谁布的线谁就有责任拆除管线。“拆迁时,管道所有者有拆迁管道的责任,如果没有拆迁的能力,必须把管线的情况提供清楚。”

他说,危险化学品的拆迁工作,拆迁公司还应该有相应资质,政府应该想法杜绝转包,“而且拆迁属于城市建设范畴,而危险化学品又归安监部门管理,这也考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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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VOA)7月30日报道:南京大爆炸,媒体失声

中国南京星期三发生工厂爆炸事故,令整个南京市都感到震动。而在事发后大陆媒体只有简短的消息,甚至一些相互矛盾的报导。

爆炸星期三上午在南京市区北部的一个废弃的塑料厂发生。目击者说,事发地点周围是密集的住宅区,爆炸带来的冲击将方圆200米的民宅夷为平地。几辆在附近过往的公共汽车也受到冲击,造成很多乘客受伤。

*事故起因、死伤人数各有出入*

目前对事故的起因仍有不同说法。中央电台报道说,几位在旧厂房内进行拆迁作业的工人施工不当导致易燃气管道漏气,引起爆炸。而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导援引调查人员的话说,厂房内的丙烯管道被挖断而造成丙烯泄露,结果在附近一辆汽车启动时产生明火而导致爆炸发生。

在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总数上,媒体的报导也曾出现矛盾。当晚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报有12人遇难,15人受重伤,但是之后其他官方媒体的报导又说,有10人死亡,14人受重伤。有记者透露说,死亡人数关系到事故的定性——一次死亡10人以上被定性为重大事故,就会变成体制性灾害而启动问责机制。

*蔡咏梅:灾难事故威胁官员乌纱帽*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蔡咏梅说,这次本来有可能只是偶发性的事故,出于官员对种种个人利益的考虑变成可以任意涂抹的故事。她说:“你如果出现重大事件的话,政绩方面就会要出问题,一出问题马上就要影响到你的乌纱帽。所以几乎每次都是这样,隐瞒事实真相。有些事情实际上他一点责任可能都没有,就是一个突发事件,但是他还是习惯性地去隐瞒。”

*直播现场被搅,媒体躲报*

南京当地的媒体对这起爆炸事故的报导这两天都不多。当地几个主要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当天的有关报导都只有短短不到一分钟。南京多家报纸今天的头版新闻也都没有找到相关报导,只有新华社直属的“现代快报”以醒目标题“突发爆燃,考验南京”而显得与众不同。

在此之前,江苏卫视曾在爆炸发生后派人到现场进行直播,但是连线记者在介绍抢救进展时,被在场的官员堵住镜头逼问,“哪个让你直播的?”,结果被迫中断直播现场。

南方都市报透露,最早对爆炸事故进行现场直播的地方媒体、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据说已经受到上级严厉批评,他们在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连线直播,据说由于没有被领导发现而得以全部播出。而直播被迫中断的江苏卫视也受到了批评,知情人说:打断电视台直播的官员至今尚未道歉,而被打断直播的电视节目却面临着停播的危险。

*不报灾难报救灾,坏事变好*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蔡咏梅说,现在大陆的新闻自由不光是意识形态问题,而涉及到官员们的一些利益问题。所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对在自己地盘内发生的灾难性事故都进行封锁。而一旦出现这些事故,他们的做法首先是淡化其灾难性,然后就是对救灾行动大加宣扬。

她说:“新闻报导也是很怪,不报道灾难,只报道救灾,就是把本来一个灾难的坏事,变成一个表扬领导人的好事了。具体那些灾难是怎么回事,因为这才是新闻的核心问题,反而不提。”

中央电视台陆续播出了在爆炸现场搜救幸存者、医院抢救受伤人员的画面,媒体间也出现有关在南京发出血库告急的通告后,市民踊跃献血的报导。据最新的官方统计数字,爆炸事故导致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有11名危重伤员。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30日报道:南京大爆炸惨剧 “哪个让你直播”传遍全国

南京城北地区发生大爆炸,冲击波影响到南京全城,死伤众多,损失巨大。事件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官方极力封锁消息,但是官员责问记者“哪个让你直播的”,已经成为网络新流行语。

星期三在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塑料四厂附近发生强烈爆炸,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造成冲击波,方圆2公里内的建筑都被直接影响,而在南京的主要城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感觉。根据目击者观察,爆炸现场附近的200米范围内建筑都被夷为平地,一辆路过的大巴士汽车则被炸毁,几乎烧成灰烬,当时内部乘员数量不详。在靠近事发地的栖霞大道等处,所有的沿街商店、车辆都被巨大的冲击挤压后变形,窗玻璃更是破碎满地。因为是居民密集区,大批民众被飞来物品击伤或被热浪灼伤。在事故发生后,南京城内的的各大医院被伤员挤满,南京各大血站的供血告急,官方呼吁,要市民到多个献血点紧急献血。

本台记者星期四上午致电南京多个医院查询,但接听人员都表示无法确定伤亡人数,其中南京鼓楼医院的接听人员表示,“有的伤轻的就回家了,稍微重一点的我们都在留院观察,请的是最好的医生,用的是最好的药、最好的设备”。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和全国各地媒体都立即赶到现场并马上进行直播,但是被现场的官员阻止,有一位官员对正在直播的江苏电视台的记者叱问:你是哪里的,哪个让你直播的?因为这番对话恰好在直播信号中转发,引起公众哗然,网友们马上人肉搜索该官员,确认他是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的秘书徐光辉。对于如此重大的灾难事故,官员试图掩盖事实真相的做法,民众感到十分气愤和震惊。

一位在当天下午三点多赶到爆炸现场调查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南京居民告诉本台记者,“我和我的搭档是尾随两个电视台的记者进入核心地区的,进去之后首先是消防队员,我们看到的是他们除了踩着水管,基本上什么都没干,所做的唯一有建设性的事情就是不接受采访,我们继续往里面走,那时候公安警察的态度就是把记者往外赶”。

本台记者星期四上午查看南京市政府网站,想了解这起爆炸的更多资讯时,发现网站上没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消息。记者于是立即致电询问,一位接听人员承诺表示,“我们会更新网站,会发布一些政府的信息,昨天下午市政府已经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相关内容今天会发布到网上”,直到接近中午时分,记者才看到这方面的消息。

星期三傍晚,中央电视台CCTV晚间6点的新闻中,有一条简讯报道南京有爆炸事故,并说有12人死亡,15人重伤,7点新闻联播只有胡锦涛慰问巴基斯坦坠机死难者;到晚间9点新华社发布的消息,死亡人数变为10人,14人重伤。 网友们原本就质疑官方所报的死难人数,更惊讶于死亡人数的上下随意波动。本台记者星期四也就此致电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查询,“昨天CCTV的简讯报道说南京爆炸有12人死亡……”

接听人员:“对,这个和我们最后发布的有点不一样,后来还是以我们为准,今天的网上都跟着改过来了”。

记者:“那有两个人复活了吗?”

接听人员:“那个是统计报道有出入,不是复活的问题,是统计的准确性与否的问题”。

而南京市政府星期四下午表示,爆炸事件已导致13人死亡,120人受伤入院治疗。

根据一位据称是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现场记者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称,在停止所有的现场直播后,各个媒体收到指令,严禁擅自采访报道,所有的新闻内容和伤亡人数都必须依照宣传部的统一口径。该名记者在推特上表示,到下午3点已经有超过76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上海东方电视台新闻热线采访江苏企业家陈光标时,他现场连线表示有100多具尸体抬出现场。

对于事故发生原因,虽然普遍采纳是塑料厂内的乙炔管道在拆迁中被破坏造成泄漏引发的。但也有网友发现,今年早些时候。在事发地迈皋桥附近就有居民抗议在该地区兴建新的气站。 网友对比照片发现,该处居民的楼房正是爆炸所在地的特征。 网友表示,这样大的事故,一定是由很多隐患积累造成,绝对不是简单的意外。南方周末星期四发表文章“家门口的‘定时炸弹’终于炸了”,记者表示,“在有十多个小区、幼儿园、超市和家具城的居民密集区内,竟分布着塑料厂、液化气厂、加油站、加气站等多家化工企业和密布地下的化工管线。在数次火灾,可燃气体泄漏和居民们无效的抗议之后,家门口的炸弹终于爆炸了”。

▲香港明报7月30日报道:民宅化工厂“混居” 南京爆炸被斥人祸

【明报专讯】江苏省南京前日的旧塑胶厂大爆炸被指是“人祸”。在塑胶厂、石油气厂和油站旁边,密布着屋苑、幼稚园和超市,地底的化工管道纵横密布,由于之前曾数次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居民曾要求不要再兴建油站、将化工厂迁离,但未获当局理会,这枚“家门口的定时炸弹”终于爆炸,最少夺去13条性命,警方昨日拘捕4名肇事者。

爆炸点附近曾泄化学品

《南方周末》引述南京市匿名官员表示,不幸中之大幸是爆炸区旁边的电视大学(类似公开大学)放暑假,加上周围数百棵法国梧桐树形成屏障,树叶全部震落,缓解了部分冲力,爆炸亦无波及邻近的其他化工厂,否则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我就知道这个地方迟早要出事,”原塑胶厂员工周先生说。当地传媒报道,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于5月27日发生丙烯泄漏,同样是工人挖断地底管道造成,有人见到地面腾起“白烟”并闻到刺鼻气味,数千人需要疏散,幸未发生爆炸。上次事发地点距离今次爆炸点不足1公里,但居民与化工厂区“混居”的危险性却未引起足够重视。

增至13死拘4肇事者

据南京市政府昨日最新公布,爆炸造成的死亡人数增至13人,14人重伤,120多人仍需留医,附近4300户民居受损,政府正制订赔偿方案,并对受影响民众发放临时补贴。警方拘捕4名肇事者。环保部门称,方圆10公里内空气质量正常,未发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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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广播公司(BBC)7月30日报道:南京爆炸事故四名肇事者被当局刑拘

中国南京市政府表示,南京“7•28”废弃塑料厂爆炸事故的4名相关责任人已在当天被警方刑事拘留。

南京“7•28”泄漏燃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参与救援的联防队员。

爆炸还造成数百人受伤,其中120人需住院治疗。截至星期四(7月29日)下午,仍有11名重伤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局已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施工的事故。

四人被刑拘

当局的初步调查显示,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内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南京市公安局已将四名肇事者进行了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被刑拘的四人包括与施工单位有关的邵殿军、董来荣、方强锋,以及南京金陵塑胶化工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蒋山尊。

黄亚玲说,蒋山尊对丙烯管线管理不善负有责任。

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表示,这一拆迁工程被邵殿军、董来荣和方强锋三人两次转包,这三人互为亲戚,可以说是转包也可以说是合伙人。

南京市政府称,善后处理工作组走访调查了当地4300多户受影响家庭,给受影响居民每人每日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30日报道:南京大爆炸传当局下令重伤者要撑三天才准死亡

南京塑胶厂大爆炸当局公布的死亡数字,引起各界质疑。官方说迄今有13人,但中国著名慈善家陈光标接受上海卫视访问时称:“现场抬出一百多具尸体出来。”此外,当地某家电视台披露,江苏省官员曾要求将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之内,还强迫医院要重伤者撑三天之后才准许死亡。

根据有关规定,在事发后三日内死亡算是“因故死亡”,地方领导要为事故负责任,但三日以后死亡则属“因伤死亡”。南京一名电视台透露,前日有单位领导向媒体派红包,务求要将死亡数字控制在 10人以内。

有关规定同时界定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属重大安全事故,30人以上则属特大安全事故。因此,10人以下死亡,属一般事故,官员所受的处罚轻微。反之,死亡人数越多,官员乌纱难保。

南京市当局2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声称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三具遗体,令事故死亡人数增至13人,另有 120人住院治疗,14人重伤。事故中有4300多户民居在此次爆炸中受损。市政府发言人称,这次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巨大,目前,具体数额仍有待统计。由于事故重大,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29日晚亦亲抵南京,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不过针对官方的说法,以及南京媒体被下令低调报道,不少网民大表不满,有网上帖文宣称:“120人住院能挤满全市医院?用光全市血液?”其中第一名致电报案、距离现场300米的中国著名慈善家、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接受上海卫视访问时说:“具体死亡情况我不清楚,反正现场抬出一百多具尸体出来。”而包括上海卫视、北京《中国青年报》的记者29日在当地多间医院采访时,亦称每间医院都是人满为患,估计单一医院已有四、五百名伤者。

虽然全国各大城市的报章都以这场大灾难作头版报道,惟独事故地点南京的媒体却十分低调,只有《现代快报》将爆炸事故放在头版。而当地销量最高的《扬子晚报》有工作人员在官方微博上留言:“今天,很多人骂本报,这是我们预料到的,事实上原本我们准备了九个版,变成现在这模样,我们悲、怒还有痛。”

此外,陆续有网民将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的秘书徐光辉,在事发当日阻止电视台记者进行现场直播的短片放上YouTube,也有民众披露当局瞒报、封锁消息。一名网民引述当地的医生称,医院要求他们尽力救治重伤者,并且让他们“撑过三天”,因为三天后死亡被归类为“因伤死亡”,领导可推卸责任。

▲自由亚洲电台(RFA)7月30日报道:南京大爆炸死亡人数仍成谜 民众要求官员辞职

南京大爆炸引发新一轮的官方媒体控制和民间信息管道的较量,对于死亡数字的争论是最大的焦点。有一位名叫黄轶愚的网友说,冒着“危险”透漏出来的保密消息,内容为“持续爆炸二公里直到塑料厂;西霞大道到晓庄,当前确切死亡 259人。”在大量用户访问并关注该名网友安危的同时,这名网友从网络上消失。虽然网友已经复制了他所发的内容,但该页面已经无法访问。到星期五下午,熟悉黄轶愚的网友称,他已经被华侨路派出所收押。记者拨打黄轶愚的两个公开手机号码,均在关机状态。黄轶愚女友则在自己的Google Buzz 中发出消息表示,她正在陪同黄轶愚与当局在做笔录;她同时表示自己被警察殴打。 网友atian328致电华侨路派出所问为什么抓黄轶愚,接电话警察说,他们正在处理这件事,没必要告知。网友郭卫东则称是南方周末的记者,想了解一些情况,譬如黄轶愚被捕的真正原因。接电话的民警说:黄轶愚涉嫌发布虚假信息。

网友们促请南京市政府出来“辟谣”,让真相公之于众。而另一位相信是亲历了现场爆炸的女性网友,在人人网上发表文章,讲述了当日逃离抛锚的公交车后惊魂动魄的瞬间,她说,“自己因为害怕不停地跑,可是那条我们被堵的小路上,还有不少居民在张望,他们并没有移动。依据我的亲眼所见,那惨烈的状况,绝对不是死亡十几个人,受伤100多个人就可以搪塞过去的。”这篇文章随后在人人网被删除。由香港电视转播的画面可见爆炸现场附近居民卧路抗议,官员要居民统计损失遭质疑等。

就外界对死伤人数的质疑,本台记者星期五再致电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查问,一名接听人员回答说,“我们这个伤的人数和死亡的人数都是一个个有名有姓的,而我们一家一家统计出来的都是这个数字。”

记者:现在有民众希望当局公布死伤者名单,让他们可以查询,不知道对这方面是怎样回应的?

接听人员:如果有回应的话,会和你电话联系。

网友pearlher 分析说,官员阻挡镜头是因为怕死亡人数曝光,死亡人数关系到某些人的乌纱帽。因为我们有一次死亡10人以上,定性为重特大事故,地方政府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接受上级派人调查的问责机制。所以,官员说谎不仅是个人行为,还属于体制性灾害。

星期四和星期五两天,在南京出版的大部分报纸,除了《现代快报》,在封面都避谈爆炸事件,看上去一片“和谐”。各大网站似乎也配合自我审查,在内地最大搜索引擎“百度”,如果输入“江苏 徐光辉”,可以找到90多条新闻,如果输入“江苏 徐光辉 直播”,则显示“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

网络上有消息说,直播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秘书徐光辉“哪个让你直播的”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以及江苏卫视城市频道受到了上级的批评。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南京电视台询问,一名接听人员表示,“你要关心这个事干嘛呢?你是哪里啊?”

记者:我是香港打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在报道上有没有受到限制呢?

工作人员:具体我们不是太清楚。

记者:您可以帮我问一下吗?

工作人员:对不起,问不着。

根据官方新华社的消息,此次爆炸造成了大约4300多户居民受损。大批民众无家可归,家当全失。有居民在网络上呼吁政府正视自己的责任。一位在爆炸事件发生后到各医院了解情况的南京居民李先生向本台表示,“司机和附近的居民说医院全都满了,附近的烟也非常重,周围的两个医院,一个是迈皋桥医院,一个是武警医院,当时两个医院已经全部满了,后来送到鼓楼医院。”

网友Leon 星期四在线发起倡议,“要求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市长季建业主动引咎辞职,要求南京市政府公布爆炸事件死伤者名单”,此举引发众多网友响应。

▲英国广播公司(BBC)评论:南京爆炸被“和谐”掉的细节

 
百度网页截屏:围绕着南京大爆炸,还有多少的真相被“和谐”?

南京一家化工厂7月28日发生爆炸,政府表示有13人死亡,不过在网络上却流传着很多被官方媒体“和谐”掉的细节。

伦敦时间7月31日,我在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输入“徐光辉”,得到的结果显示:徐光辉现任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但是当我输入“徐光辉 直播”之后,画面却出现:“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 背后原因耐人寻味。

我在YouTube网站输入“直播门”,找到了一段视频,显示了7月28日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记者中午12点15分直播爆炸现场的情况。

当记者正在向直播间的主持人介绍现场时,一名官员模样的人突然插话问记者:“你是哪里的?”并再次质问:“哪个让你直播的?你把电话给我…..”

记者无奈地要求主持人中断直播。

舆论导向

在讲求“正确舆论导向”的大环境下,上述这一幕在中国的主要媒体被“和谐”掉了。

只有一向以敢言着称的《南方都市报》披露了细节。而在网络上,也只能在一些BBS论坛上偶然看到几篇转载,但很多连接却已无法打开。

除“直播门”外,还有网民怀疑南京当局公布的死者不止13人那么少,也有人质问,为何允许如此危险的化工厂开设在人口如此稠密的地区。


南京官员阻止记者直播: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害怕真相?
围绕着南京大爆炸,还有多少的真相被“和谐”?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害怕真相?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在合理情况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九条第一项列出的情况就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权力干预

然而,权力干预舆论监督的事情不断在中国出现。

就在各方关注南京的时候,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企图在全国追捕揭露凯恩公司内幕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最后在舆论压力下作罢。

今年3月北京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就发生过湖北省长李鸿忠抢女记者录音笔、并斥责该记者的事情。(参阅:按键 省长“录音笔”与首相抢话筒)

中国中央级媒体人民网最近开通了“地方领导留言版”,鼓励网友网络问政,并且让相关领导亲自网上回复。

设立该网页的目的,显然就是希望推动政府信息透明化,拉近官员与民众的距离,树立政府的形象。

然而,如果各地继续发生“直播门”、追捕记者、“抢录音笔”等事件,中央政府做再多的努力可能也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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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记者被通缉的海内外媒体报道

▲《经济观察报》7月28日发表严正声明

 


本报获知,本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针对此事件,本报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二,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三,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四,本报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五,本报感谢公众和媒体同仁对本报和本报记者的关心和支持,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经济观察报社

2010年7月28日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28日报道:“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公司丑闻遭通缉

中国媒体环境再度恶化。近日,竟有记者因报道公司丑闻被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全国通缉,创下前所未有之恶例,也引起中国媒体人的哗然。

7月27日晚间,记者从北京财经报纸《经济观察报》社了解到,其公司新闻部记者仇子明,疑似因报道浙江丽水的上市公司凯恩股份负面新闻,被该公司所在地的浙江省丽水地区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知情者称,经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审批,县公安局将嫌疑人相关信息挂上“负案在逃人员网”,“等于变相全国通缉”。

《经济观察报》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内部人士的协助,在“公安网”上进行查询,证实了确有这份通缉令的存在。内部人士称,这份通缉令由浙江省丽水地区的遂昌县公安局在7月23日签发。

通缉令称:“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利用网络散步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遂昌县公安局,7月23日签发,列为刑拘在逃人员。”

记者在《经济观察网》上查询仇子明关于“凯恩股份”的报道。有6月5日刊发的《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6月22日的《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7月20日刊发的《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 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以及7月27日刊发的《新华基金被忽悠 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四篇报道。其中有两个网络消息稿,两个是大的见报调查稿。

这些报道质疑“凯恩股份”在当年由国企改制时,国有资产被贱卖给现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在上市之后,公司的几起对外收购存在关联交易的嫌疑,公司的的资产被大股东侵吞,公司还有虚增业绩等行为。

为何遂昌县公安局称,“嫌疑人”仇子明从2008年开始“散步传单”,却并未提及仇子明的报社记者身份和相关报道,目前还不清楚。遂昌县公安局出具此通缉令,与被报道的“凯恩股份”直接相关。

在深圳上市的凯恩股份曾在6月8日发出公告,对 6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表的《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证监局已展开调查》一报道进行辩解,称“政府未对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改制有任何异议,也未就媒体报道的有关事项对公司及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介入调查”,而实际控制人王白浪,“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公告还指,“将保留对制造和散布公司不实传闻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就近期“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公司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遂昌县公安局已于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7月24日凌晨,记者致电凯恩股份董秘田智强,田表示,报案的事情是大股东王白浪所为,目前公司对警方的调查进展并不清楚。7月23日,这一消息在中国媒体界引发许多反响。

有媒体人认为“新闻若不实可以起诉记者和单位,这样因言获罪,以后还有哪个记者或评论家敢发言。”有中国记者担心,果此案罪成,“那记者都有被刑拘在逃的风险了,以后不能写调查性的经济报道,或者只能写红包稿。”

▲美国之音(VOA)7月29日报道:浙江丽水公安将重新调查仇子明案

对于中国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导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公安局网上通缉一事,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星期二表示,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两级警方法制部门专家已经介入,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这个案子。

中国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导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公安局网上通缉。经济观察报星期二发表声明,对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经济观察报还表示,报社将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中国记协,同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据新京报报导,从5月份收到举报到6月5日,经济观察报驻上海记者仇子明,写了一篇题为“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的报导,称凯恩股份在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6月22日,仇子明再次发表题为“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的一篇报导,称凯恩股份涉及在凯丰纸业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之后,2010年7月23日,浙江丽水市公安局签发通缉令。其中表示: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

但是,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星期二表示,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两级警方法制部门专家现在已经介入,省市警方将重新调查这个案子。对于是否撤销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决定。

对于这起案件,中国青年报资深编辑李大同表示,这完全是地方公权力不当使用的结果。李大同说:“这个很明显,是当地公权力部门维护自己地方利益,完全错误地出动警力,通缉舆论监督报导的记者。这件事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是滥用警力,滥用公权力的一种作法。”

据新京报报导,仇子明目前已经暂时离开北京,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事件处理结果。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表示:“仇子明现在很好,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至于浙江公安当局会不会在重新调查这起事件之后,把这这个事件整个加以厘清,从而撤销对仇子明的通缉?李大同说:“我觉得是否能完全厘清不好说,但是这个通缉令应该会被取消。”

对于将来会不会再次发生这类记者遭到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事件?李大同表示:“一定会再次发生的。因为这是近几年来,中国社会出现的一种以公权力、警力公然对抗舆论监督的这样一种新形式。过去几年已经多次发生过这种现象,包括到北京来抓记者,这样的事件多次发生。我要说这都是地方权力黑社会化也许有点严重,但确实是公权力严重的地方化、本地化。这是一个趋势。我觉得这类事情还会发生。这将是一场比较长期的博弈。”

李大同最后强调,说到底,这还是有关中国新闻自由的问题,只要中国一天做不到新闻自由,这种当局借由公权力打压记者报导的事件,就一天不可能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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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7月29日报道:市民转发媒体报道被指损害商业信誉遭刑拘

28日,仇子明被通缉事件进行到第五天,仇子明在微博上发帖表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还预言要遂昌公安给他道歉。就在仇子明会否被捉拿归案成为一个悬念时,翁安余被抓了。

翁安余是谁?这名1971年出生的浙江省遂昌县人,是杭州市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翁安余和该事件的唯一一个交集在于,他转了仇子明的帖。

7月28日下午,翁的妻子吴志英及同事周文高在杭州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周文高告诉记者,翁安余于7月27日上午11点半在公司被杭州派出所带走,当日晚上10点钟被带回遂昌;7月28日早上8点,吴志英接到遂昌县公安局电话,得知丈夫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拘。

发布会的现场,吴志英哭哭啼啼,几度啜泣。她除了知道将会收到一份刑拘通知书外,对其他事情全然不晓。

“我们不认得仇子明,” 虽然在08年3月来紫晶置业工作之前,翁安余曾在遂昌县财政部门工作过相当长的时间,但吴志英表示夫妇二人与仇子明及凯恩股份没有任何瓜葛,丈夫只是转过仇子明几个稿子,因为“我丈夫是股民,而凯恩股份是丽水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他很关注。”

“翁安余转的帖子,跟经济观察报刊登内容是一致的,如果转帖跟帖能够定罪的话,我们也感觉到不理解。”周文高代表紫晶置业称,公司对仇子明被通缉和翁安余被刑拘一事均表示“不理解”。

在发布会结束后的下午5点15分,有记者替吴志英开通了微博,至截稿时,该微博共有帖子三条,表达了吴志英对遂昌警方的请求:

“我丈夫被抓简直是莫名其妙。希望遂昌公安局能依法办事,不要伤害他、不要严刑逼供。”

律师称遂昌县公安局涉嫌“滥用职权”

周泽,律师。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教过媒介法,在《法制日报》做过记者,长期关注记者权益并帮助诸多记者维权。

潇湘晨报:仇子明的行为符合损害商业信誉罪吗?

周泽:损害商业信誉罪,指的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属故意犯罪。

那么,要界定仇子明是否犯有损害商业信誉罪,办案机关首先要查明《经济观察报》的报道是否真实,如果报道真实,无论企业是否遭受损失,只要不涉及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就不存在违法;退一步说,如果报道失实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也还需要查明报道者是否基于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的目的,就是仇子明是不是要故意这么干。此外,再退一步说,仇子明的采访是报社指派的职务行为,就算报道有问题,办案机关也应该找《经济观察报》。

潇湘晨报:7月27日杭州紫晶置业的财务总监翁安余被遂昌县警方刑拘,据家属称原因是翁转了仇子明的帖,翁的行为是否触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周泽:不触犯。翁安余并没有捏造信息,他只是转帖。公安机关首先应查明该信息是否真实,再判断翁是否有主观上的恶意。

潇湘晨报:仇子明的行为有无触犯其他法律?

周泽:仇子明的采访报道,谈不上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只要新闻来源和报道是真实的,那就不存在违法。何况仇子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涉问题的报道,是报社根据报料,安排他去完成的,系职务行为。

潇湘晨报:遂昌县公安局在此事件中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

周泽:我今天和《经济观察报》通过电话,发现遂昌县警方没有对报社和仇子明就报道的真实性做过任何调查,那么,在对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目的均不了解的情况下,即对记者实施网上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通缉是公安机关针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在一定范围内通令将其缉拿归案的措施。

潇湘晨报:该通缉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消?

周泽:如果遂昌县认为立案理由不足,随时可以取消。我觉得已经可以取消了,也建议遂昌县公安局尽快取消。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29日报道:《经济观察报》发声明支持被通缉记者

 
 
社址在北京的《经济观察报》
DR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新闻报道而被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通缉,在中国媒体界引发轩然大波。今天(7月28日)中午,《经济观察报》社发表声明,对被公安局通缉的记者表示支持,并对以公权力打压新闻自由的做法予以谴责。该报还表示,已向有关部门申诉,以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浙江方面则如临大敌,有消息称,浙江省公安厅将介入,可能在今天(7月28日)下午就此事召集新闻发布会。而浙江丽水交警队有警员表示,接到通知,要配合加强道路车检,密切关注来往的记者。

7月28日中午,《经济观察报》社发出声明,对记者表示支持,对以公权力打压新闻自由的做法表示谴责。声明称,对记者仇子明因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并表示,“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经济观察报社称,在涉及凯恩股份的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其“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该报社对公安机关喊话,说“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该报表示,已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在接受采访时说,凯恩股份没有就记者采写的报道与报社或上海记者站负责人直接沟通,要么恐吓记者,要么想危机公关“摆平”报社,最终直接通过公安机关通缉记者,这是对公权力的滥用,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严重践踏,社会应对打击报复记者事件“零容忍”。

王胜忠表示,仇子明针对凯恩股份的报道采访扎实,证据充分。如果记者在新闻采访原则下的工作,都会遭到打击报复,“可见凯恩股份在当地是如何一手遮天,不尊重基本社会规则。”

他呼吁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介入此事,查清凯恩股份存在的问题,还原事实真相。

此前的五月八日,仇子明曾对外透露,“最近在折腾某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他说,“北京一个基金经理兄弟善意劝我不要做,因为他从消息渠道获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名字不说了,以免泄露国家机密)新近重仓了这只股票,并要求拉高该股至XX元。于是某券商即将发布一份献媚的研究报告,给予目标价30元。”

此后,他又在微博客上透露,“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我为我的气节感到自豪。公司行贿我本人未遂,变相行贿我的报社,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差点谈妥,但我的编辑和部门领导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终宁可不要广告费,也把稿子发了。”

此外,被卷入此案的还有西湖金座酒店财务总监温某,他被证实已被遂昌县公安局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拘留。

根据媒体的采访,温某只是对经济观察报的相关文章进行了转帖和跟帖,并不是所谓向仇子明提供报道线索的“线人”。他的家属准备在7月28日下午4点在西湖金座举行媒体发布会就此事进行澄清,同时他的律师已经赶往遂昌县公安局。

凤凰卫视中文台的台长刘春今天在微博客上表示,“看关于丽水警方通缉记者,很感慨”。他说,做调查记者,常常被警方“麻烦”。“我自己被警方扣过,也多次为我们记者被扣找“有关部门”交涉,从突发事件到自然灾害报道,都要“麻烦”警方,“这是滥用警力的典型表现。”

资深调查记者杨海鹏也认为,“现在刑事司法手段被滥用,甚至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镖局。”

他举例说,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不屈服,被打(本台曾作报道)后有人带支票探望,“言收了这个钱,你不代理某集团小股东。”严义明拒绝。后来,哈尔滨警察上门,竟称严义明涉嫌敲诈勒索。

而今天,联手报道紫金矿业污染案后的“封口费事件”的《第一财经日报》邵芳卿和《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家中车子同日被撞,是否仅为偶然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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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广播公司(BBC)7月29日报道:记者因新闻报道遭警方通缉引起轰动

中国的一位新闻记者因为发表针对一家公司的批评性报道而引起这家公司以及相关人士的不满,受到“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指控。

但令人震惊的是,他所得到的并不是有关方面通过民事法庭对他和他的新闻机构提出的控告,而是这家公司所在地的警方对他发出的通缉令。

仇子明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他在今年6月份发表报道,声称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在过去的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等环节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此外,仇子明的报道还指出这家公司在对其他公司的收购行为中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据报道,凯恩公司所在的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在7月23日向全国发出通缉令,指控仇子明“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诋毁某公司,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

“严正声明”

《经济观察报》就此发表“严正声明”说,他们对仇子明因为正常的新闻报道而受到通缉感到震惊,也为仇子明和他的家人的状况感到担忧。

这家报纸发表的声明还说,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而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使用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力。

《经济观察报》的声明还指出,在对凯恩公司的报道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属于《经济观察报》的“经济观察网”发表署名评论,形容遂昌县公安局就像是凯恩公司的私人家丁。文章呼吁上级机关介入,还记者和舆论监督一个公道。

声称自己正在“潜伏”而不是“潜逃”的仇子明通过互联网说,他并不害怕,因为他报道的都是事实。他还说,公司曾试图贿赂他本人,并且以广告费方式变相贿赂报社,都没有得逞,稿子还是发了。

▲浙江在线7月29日报道: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记者仇子明刑拘决定

浙江在线杭州7月29日讯(记者 李敏)浙江在线记者独家从丽水市公安局权威渠道获悉,7月29日上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2010年7月23日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决定。

2010年7月28日,网上一篇“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部遭全国通缉”的报道引起省、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经调查核实,2010年5月初以来,网上连续出现“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等文章,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又发现,《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4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2010年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法律、相关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查明情况后,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香港明报7月30日报道:各界施压公安撤记者通缉令 学者:官商勾结 警当家丁

【明报专讯】内地《经济观察报》因踢爆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一家A股上市公司黑幕,遭当地公安全国通缉一事,国家新闻出版署昨日表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合法的新闻采访。全国记协亦表示关注,中证监等多个部门也介入调查。公安被迫于昨日撤销通缉令。但有内地学者指出,警方甘当企业“家丁”,不排除双方存利益关系。

6月以来,《经济观察报》驻上海记者仇子明连续撰写4篇文章,报道在深圳上市的凯恩公司,涉嫌在国企改制时,贱卖资产、虚增业绩等行为。上周五(23日),凯恩公司所在的浙江省遂昌县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将仇子明列为“在逃人员”,网上全国通缉。

新闻出版署下令调查

国家新闻出版署昨日表示,支持媒体记者正常合法新闻舆论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并要求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调查。而丽水市公安局亦责令遂昌县公安局撤销通缉令,并向仇子明赔礼道歉。而因在网上跟帖评论通缉事件被拘留的杭州一家公司的职员,昨日下午亦获释。

凯恩公司主要经营造纸、房地产等诸多产业,为遂昌县最大的企业,多次被遂昌县府授予「纳税大户」。该公司原为国有企业,仇子明曾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报道中披露,2001年凯恩公司由国企改制时,原本1.36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被以89万作价贱卖给王白浪等16人。而王白浪本人,曾任遂昌县工业局副局长。

凯恩公司:政府关照我们

消息人士称,凯恩公司与遂昌县政府有千丝万缕关系,该县有官员亲属担任公司要职。凯恩公司办公室主任前晚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政府出于对我们这种明星企业的关爱,会帮我们操作很多事情。”

对此,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理事周泽表示,地方企业大多与地方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企业财大气粗。”他举例说,一些企业会替公安报销部分费用,对政府部门举办活动、修建办公楼等也会积极提供赞助和经费。“因此,权力机关往往对企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同时,一旦企业利益有损,还不惜动用公权力打压。警察成了企业的‘家丁’”。

▲香港明报7月30日报道:(仇子明)爆料曾拒百万贿款

【明报专讯】在仇子明的系列报道第二篇见报后,凯恩集团负责人王白浪曾向仇子明提出送5位数以上的钱,并送一台笔记本电脑,换取其停止爆料,均遭仇拒绝。尔后又通过中间人,向报社提出刊登百万广告,换取停止刊登报道,亦遭拒绝,这才出现通缉记者事件。

凯恩贿记者再贿报社

28岁的仇子明曾在自己的微博上写到:公司(凯恩公司)曾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公司行贿我本人未遂,变相行贿我的报社,6位数以上广告费,但编辑和部门领导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终宁可不要广告费,也要发稿。

《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昨晚接受本报查询时,证实上述说法,但他说:“是7位数,并非6位数。是凯恩公司透过中间人,找到报社的,但被一口回绝。”他表示,新闻被广告干扰,有违报社原则。

据悉,昨日下午,仇子明已回到办公室恢复上班。但王胜忠表示,此事并未结束。凯恩公司的做法,给仇子明人身安全、报社的声誉带来影响。他说:“报社正在着手准备向法院起诉,他们(凯恩公司)应该为自己的轻浮做事方式,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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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7月30日报道:浙江丽水警方赴京向被通缉记者当面道歉

 
昨天(29日)下午4点,遂昌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只有4分钟,相关负责人念完通稿转身就走,记者只来得及拍下一个背影。图/记者曾鸣

 
资料图片:《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

新华网杭州7月30日电(记者 方列)记者从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和《经济观察报》获悉,30日下午,遂昌县委宣传部及县公安局负责人已经前往北京,向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部遭全国通缉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及报社当面赔礼道歉。

“我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这几天的精神压力太大了,我连续几天没有睡好。” 仇子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报道内容没有不实之处。”

近一个月以来,仇子明在其供职的《经济观察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上市公司凯恩集团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7月29日上午10时,遂昌县公安局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市公安局局长陈钟说:“丽水警方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查明情况后追究相关责任。”

遂昌县县委书记葛学斌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将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公开透明处理此事,欢迎社会舆论监督。”

《经济观察报》总编辑刘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丽水市公安局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纠正了错误,报社对此表示赞赏。该报副总编辑王胜忠则认为,仇子明被通缉事件在中国记者维权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接受媒体的监督,是上市公司、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应该履行的义务。但在现阶段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对此的认识还很不够,甚至出现了利用司法力量打击记者的事件。”王胜忠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制度,切实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

“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应当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和保护。”京衡律师集团律师李道演认为,凯恩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该接受新闻媒 体的舆论监督。而仇子明的报道是正常的职务行为,如果凯恩公司认为报道失实可以对《经济观察报》提起名誉侵权的民事诉讼。此事折射出中国现行法律对媒体和 记者保护的缺失问题。

“记者进行合法的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当前出现用刑事罪名来起诉履行职业行为记者的事件,值得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浙江大学教授沈爱国表示。

沈爱国建议,应对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触犯法律做一个界定,以起到保护记者,规范舆论监督的作用。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7月30日报道:网友转贴遭通缉记者文章被刑拘引舆论哗然

近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的网上通缉,尽管当事人仇子明因为躲起来没有被抓到,但有人却被抓了,只因在论坛上转贴了仇子明的相关文章。

据《新京报》7月29号的报道,只因为在论坛上转贴了仇子明的相关文章,27号晚,杭州市某公司的财务总监瓮安余便被遂昌警方带走。直到次日,瓮的妻子才接到该县公安局的电话,告知瓮安余已经被刑事拘留,拘留证随后将寄给瓮妻。而瓮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瓮安余仅仅是在论坛上转贴了相关报道,并非仇子明的线人。

对此,有评论写道,看到这条新闻,每一位网友可能都会产生身临其境的恐惧感。想当年,辽宁西丰县委书记派警察到北京抓记者,河南灵宝县警方跨省追捕发帖者王帅等等,此类权力肆虐已经让人感到相当震惊和恐怖了。今天的“中青在线”上作者晏扬的文章接着说,但瓮安余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既不是记者和发帖人,也不是揭黑者或消息源;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复制粘帖者而已,只是在论坛里转贴了一家合法、正规媒体的公开报道;现在却被抓起来了,不知道遂昌警方是以什么罪名抓的他?他又是触犯了哪门子法律?

文章又说,想想看,这是多么令人恐惧的情形:我们这些人难免经常在网上发发牢骚什么的,这可比复制粘贴要严重得多,于是,我们随时都有可能也会被抓捕;虽然我们遵纪守法、安贫乐道,老老实实做“良民”,但我们仍然面临着莫明其妙锒铛入狱的危险;由此不难推断,在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制造的恐怖氛围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就是下一个瓮安余。

晏扬的文章最后强调说,任何公民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然而,在法治社会的朗朗乾坤下,新闻媒体的监督竟是如此孱弱,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就 胆敢放肆到动不动就网上通缉记者,或抓捕转贴者的地步;而公民的权利又是如此卑微,卑微到就连老老实实做人也会时刻心怀恐惧的地步。由此可见,转贴者瓮安余被刑拘,分明是公权力导演的一部恐怖大片,它将权力肆虐推向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高度,堪称当今中国的奇耻大辱。

▲英国广播公司(BBC)7月30日发表分析:还会有更多记者受通缉吗?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通缉。

但是,在舆论压力下,遂昌县公安局的上级丽水市公安局责令撤销通缉令。

这起事件引起中国记者质疑政府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

他们在问:仇子明之后,是否还会有记者受通缉?

损害商业信誉罪

今年6月,仇子明在《经济观察报》发表数篇报道,指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在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报道还指出这家公司在对其他公司的收购行为中有关联关系的嫌疑。

文章招致凯恩公司不满,认为公司商业信誉受到伤害。

按常理,凯恩公司如果认为仇子明的报告不属实,可将他和他所服务的《经济观察报》告上法庭,为公司恢复信誉。

如同中国的许多事情一样,这件事并没有按常理发展。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伤害商业信誉罪,对他发出全国通缉令。

人们不禁要问:凯恩公司有什么“魔力”,能让当地公安局采取如此行动。

属于《经济观察报》的“经济观察网”发表署名评论,形容遂昌县公安局像是凯恩公司的私人家丁。

他们毕竟是县级公安部门,显然是眼大,肚小。

制约公权力

《经济观察报》不买他们的帐。该报发表“严正声明”,说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而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使用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力。

声明还指出在对凯恩公司的报道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显然是在强大舆论压力下,遂昌县公安局上级丽水市公安局下令,要求遂昌县公安局撤销通缉令,向仇子明赔礼道歉。

中国大陆新民网就这起事件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如果公权力不受监督制约,通缉记者的事情还会发生。

文章批评地方政府对舆论监督的态度,说地方政府对当地媒体可以用“打招呼”和用“通稿”的办法来对待,但是外来的“和尚”就不那么好打发了。

文章写道:“在对付外地媒体监督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可谓是推陈出新,不断变换花招,要不就是采取暴力阻止外地记者进入,要不就是殴打记者妨碍采访,要不像紫金矿业一样搞“封口费”,要不就是像安徽枞阳县一样搞“全程陪同”。当这一切开始失灵后,一些官员终于撕下遮羞布,赤裸裸地利用公权力来打击报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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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7月30日报道:记者通缉门另有重大隐情:三亿元土地纠纷引发的硝烟

凯恩集团全国通缉记者案件,并未因7月29日上午10时,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而烟消云散。

相反,7月28、29日,本报记者连续采访了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及弟弟王静波、线人翁安余家属、王白浪神秘合作伙伴周京长及哥哥周雪长等多位此案核心人物,发现“通缉门”事件另有重大隐情,且扑朔迷离。

在初步证实了王白浪存在部分问题的同时,记者发现,一个案值高达3亿元的商业纠纷案件,与凯恩集团、线人翁安余所在公司紫晶置业、王白浪合作伙伴周京长等,都存在种种微妙的争斗关系,这构成了“通缉门”背后幽深的巷道。

29日中午12时,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在此案之后首次接受本报的采访;下午14时,此案重要线人,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翁安余被遂昌公安局释放,但仍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我们是在仇子明发表报道之前就报案了,并非是针对记者个人的报复行为。”王白浪如此辩解,同时提出此前媒体对凯恩的报道,与事实存有出入。他针对“侵吞国有资产”、“涉嫌操纵股价”、“涉嫌关联交易”等问题,提供了21份书证作为回应与澄清。

但事件的另一方,则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

而一切真相的突破口,似乎都因为财务总监的重要位置,而集中于线人翁安余一身。

神秘的合作伙伴

除了被通缉记者仇子明外,线人翁安余的被捕,成为此事件最为重要的关键点之一。

记者了解到,翁安余是在此前的27日中午,因同样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在办公室被杭州小营派出所民警传唤,并于当天晚上带到遂昌正式刑拘。

翁安余的职务身份,是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也正是他,为仇子明提供了大部分凯恩集团的相关材料和举报证据。那么,周京长的杭州紫晶置业和王白浪的凯恩集团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关系?翁安余为何要积极举报凯恩集团呢?

“周京长想抢走我们的一块地!”王白浪的胞弟王静波对记者说。

而周京长的哥哥周雪长,也向记者透露,两大家族企业的确存在严重的商业纠纷,但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事,不必细说。

本报记者经过深度调查发现,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与王白浪的凯恩集团,存在复杂的业务合作关系,也存在严重的商业纠纷。在这背后,是杭州紫晶控制人周京长和凯恩集团控制人王白浪两位商界大腕之间的恩恩怨怨。

实际上,周京长和王白浪,不仅同是丽水遂昌县人,而且也是多年的合作伙伴。

“他很聪明,人际关系非常厉害。”这是杭州房地产业对周京长的评价。周京长1964年出生于遂昌县石练镇,1983年中专毕业分配到遂昌县农业局工作,后调入县土管局,相继担任土地规划整理办公室主任和副局长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5月周京长因遭举报而被免职。同年8月,因指使他人胁迫殴打县国土局干部谢世俊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此后,周京长离开遂昌转战杭州,先后在杭雪房产、亚细亚房产等公司任职,并完成了初步资本积累。

2000年初,在周京长的促成下,凯恩集团和杭州滨江区政府签订了《总部迁建协议书》,凯恩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购买滨江区20号地块,作为凯恩集团的总部大楼用地,总地价为467.1万元。但后来,该地块因故迟迟未能动工。

五年之后,王白浪和周京长都想将此块土地盘活。于是,2005年的4月12日,王白浪安排弟弟王静波与周京长两人各出资1000万,成立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恩投资)。虽然双方各占50%的股份,但由周京长出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法人章和财务印章等也均由周京长掌控。

而王静波用于成立凯恩投资的1000万元注册资金,便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在报道中质疑的“收购款迷踪”事件。仇子明怀疑,王白浪通过张陆根、顾飞鹰等亲信的操作,将凯恩股份[0.00 0.00%]的1100万元转到了王静波的银行账户上,并由王静波注资成立了凯恩投资。

2005年8月5日,凯恩投资与法国华[0.19 2.76%]侨程国良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书》,约定由程国良出资3000万元,与凯恩投资联建滨江区20号地块。但没过多久,20号地块就因为闲置太久未动工建设,而被滨江区政府收回。

人脉深厚的周京长长袖善舞。很快,2006年7月,凯恩投资又竞得滨江区的杭储出(2006)第12号地块,每亩出让价格为338万。2007年1月11日,凯恩投资按合同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近4000万元。

随着滨江地区楼市日趋火爆,该地块市值很短时间内已经悄然增值为3亿元。

3亿元商业纠纷案

然而,一件“偶然”事件,改变了王白浪和周京长原本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家名为杭州市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座公司)的企业,向杭州市国土局申领了滨江区第12号地块的土地权属证书,而且取得了相关开发批文。

本来是凯恩投资的12号地块,怎么会突然归于金座公司名下?王静波紧急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发现了一份《凯恩投资关于同意成立金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该股东会议决议显示,2007年1月15日,凯恩投资王静波和周京长两位股东一致决议成立杭州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凯恩投资出资额800万元占股80%,自然人许明出资200万占股20%,公司法人代表为周京长,并将12号地块项目开发调整至金座公司。

王静波发现,这位神秘的自然人股东许明,恰恰是周京长的秘书许以珂的父亲。而更蹊跷的是,作为股东,王静波并不记得和周京长开会成立金座公司的事,甚至股东会决议上“王静波”的签名,也是周京长私自伪造的。

据此股东会议决议,凯恩投资向杭州市国土局申请将12号地块调整至金座公司,并于2007年2月1日完成了相关的土地受让方调整手续。

王静波认为,该“股东会决议”上的也是周京长伪造的自己的签名。周京长自己给自己开了两次“股东会”,并炮制编造了纪要文书,将公司重要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然而,记者在周京长处,又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凯恩投资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必须依法成立项目公司才能运作12号地块。”周京长对记者说,当初他邀请王家兄弟一起合作经营遭拒绝,但对方同意出具公司决议时股东签名可让人代签。于是,他便邀请了朋友许明专门合资成立了项目开发公司金座公司,并将12号地块调整到金座公司名下。

“竞拍土地和成立金座公司,都需股东会决议。但两次会议王静波都没来参加,都叫别人代他签名的。可现在他却指责成立金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假的。”在记者面前,周京长觉得自己有些冤。

谁是说谎者

此外,王静波向记者透露,他经过认真核查,又发现了一份签署于2005年8月15日的股东会议决议。在这份股东会议决议里,股东以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同意公司将4500万元的资金无偿捐赠给紫晶投资公司,同意紫晶投资公司将45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科目。

而周京长则认为,是王白浪和王静波兄弟,在从凯恩集团抽资1000万元之后,很快就又将资金抽离。给凯恩投资的经营造成了很大不便。为此,他才利用自己的另外两个公司紫晶房产和紫晶投资进行运作,筹集了开发12号地块的所需资金。

据记者调查,周京长的紫晶房产,主要负责金座大酒店[12.40 0.98%]的基建项目。2005年8月15日一天之内,紫晶房产以往来款名义将4500万元划至凯恩投资,又将这4500万元迅速“赠予”紫晶投资。而这个无偿受赠4500万元的紫晶投资公司,系周京长与哥哥周雪长于2005年7月27日刚刚投资成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周京长出资1800万元占90%,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7年开始,杭州楼市迎来了一番暴涨,12号地块迅速增值。周、王之间的纠纷也由此爆发。11月份,王静波以周京长伪造股东会决议签名为由,向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判决金座公司的成立无效,停止将12号地块转移到金座公司的非法行为。此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以诉讼为由,冻结了12号地块的一切开发手续。

上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所涉及的签名问题“存在瑕疵”,但从该公司股东决议的两项内容上来看,均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当庭驳回了王静波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王静波不服,又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5月1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王静波关于“股东会在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上明显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属于《公司法》意义上股东会决议的诉求”,无法依据《公司法》有关股东会决议瑕疵救济的规定对其效力作出判断,缺乏前提和基础,因而对王静波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紧接着,周京长向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王静波抽逃1000万元注册资本。此事件,即为仇子明在报道中披露的—— “王白浪用凯恩集团的1000万元注册公司,又迅速抽离”的事件。但本报记者从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获得的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2008年6月17日,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王静波涉嫌抽逃出资案,因无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此案”。

就在本报记者对王白浪、王静波的采访中,王氏兄弟告诉记者,这1000万元恰恰是周京长通过凯恩集团挪用的,因为当时周的资金不够,只能通过凯恩集团进行筹款。

“2005年4月25日,周京长先从凯恩投资划款500万元到了凯恩集团,然后凯恩集团应周京长的要求,凑齐了一笔2000万元的款项于5月11日划至周京长本人控股的杭州杭雪房地产有限公司账户。”王静波说。

“而这个杭州杭雪房地产公司,后来改名了,就是现在的杭州紫晶房地产有限公司。紫晶置业公司拥有紫晶房产57%的股权。”王静波说:“线人翁安余,现在就是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他是周京长的人。”

▲香港明报8月1日报道:揭弊记者大逃亡 危情7日美女相救

【明报专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黑幕,从成为“通缉犯”到公安登门道歉共花了7天,其间,仇子明都是在失眠和读书中度过,藏身于一个女性朋友的家中,将手机机身、电池和SIM卡分开放置,以避免因此而遭到警方的“定位”缉拿。

《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得知自己被“全国通缉”后的几小时,仇子明坐在上海一间酒吧中,喝下两瓶啤酒,他不断整理思绪,想想自己有多少朋友可以信任。他看过美国电视剧《越狱》(Prison Break),认为在被通缉后只能选择“逃亡”。

仇子明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虽然知道自己的通缉令迟早会撤除,但在此之前,他需要找到一个可以收留他的朋友。在逃亡前,仇子明买了一部新手机和新卡,全副身家只剩下300元人民币。

手机SIM卡分开放 免被追踪

“最终我选择了A美女,她收留了我。”仇子明说,那个夜晚是此生最痛苦的一夜,27日晚,A美女把他安置在一个客房内,但为了不连累她,他翌日就离开,四处借到2000元,夜晚分别在数个朋友家中栖身,白天就到咖啡厅中坐,每天都会给家人报平安,打完即关机,将电池、SIM卡、机身分离,每次通话都不会超过3分钟,以免被“卫星定位”。

在逃亡期间,仇子明买了两本书,分别是描写调查记者经历的小说《暗访十年》和郑朝晖(笔名夏草)所着的《财务揭黑》,教人如何发现公司财务作弊。看书既可缓解惊恐情绪,亦作为加强职业素养,故他在这7天时间大部分都处于严重失眠状态和在看书。

看《暗访十年》《财务揭黑》

仇子明说,他的心情除了愤怒之外还有焦灼,总是在想该怎样和报社领导汇报,想过逃离上海,但又害怕被盘问。到通缉令撤销的当天,他回到办公室,但整个人已极度憔悴。

7月30日晚上,遂昌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专程到北京,向经济观察报社和仇子明道歉。此时离7月23日通缉令发出,已经过了整整7天。

昨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表示密切关注事件,新闻报刊司已要求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与丽水市公安局了解事件,并与经济观察报社负责人谈话,表示支持记者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