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争利下的官民对峙与日俱增,正越来越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常态,新近发生在苏州市通安镇的事件无疑是又一个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

据新华网7月22日报道,“7月15日至18日,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华通花园发生一起老动迁村民因前后动拆补偿差额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7月15日上午8时许,华通花园200多名老动迁村民陆续聚集在通安镇政府大院内外,就新旧拆迁补偿差额等问题向镇政府提出加价要求。部分村民情绪激动,辱骂、推搡镇政府接待人员和劝解人员,毁坏镇政府一会议室的桌椅和大楼门厅门窗等公共设施,并封堵312国道”。另据网络消息称,当局为平息事态,集中大批武装警力对民众进行暴力弹压,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于7月24日发出公告,要求参加抗议堵路的民众撤离,并敦促参加“不法活动”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刑事拘留了四名参与抗议活动的外省市在当地的务工人员。

从官方媒体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出,通安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就是政府动迁对农民补偿不足,导致失地农民生计无保障、就业无着落,才令他们冒着风险奋起向政府要回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利益。而官方在应对民众的诉求时,则依然沿用其一贯的敌对思维,出动大批警力严阵以待,并使用暴力威胁迫使民众不得不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主张和维护。

自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的收入也基本上来自土地的产出,如果失去土地,便会在很大程度上抽离农民的生存基础。特别是自中共建国以来的六十余年,由于一直施行城乡分治的社会二元结构,在各项社会权益和社会资源的分配方面,都让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比例的农民完全处在和城市居民不对等的地位上,从而导致城乡差别愈演愈烈,即使后来的经济改革虽然肇始于农村,但也主要是靠廉价获取农村的资源和劳动力来支撑城市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生活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与提高。其中城市从农村攫取最多的资源就是土地,近年来各地政府更是把土地财政作为拉动GDP增长和税收增长的重要引擎,因此城市的扩容、房地产业的兴盛背后,众所周知无不是以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被迫失地为代价完成的,繁荣的表象背后是无数血淋淋的侵吞与盘剥。

当然,失地农民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和安置,但这对于长期依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农民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也绝非长久之计。之所以如此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土地无疑具有商品属性,但土地的商品属性完全由政府掌控,祖祖辈辈都可能在这块土地上辛勤耕作的农民,并没有支配土地的权力,因此失地得到的补偿,也并不由土地的市场价值决定,甚至有相当部分的征地是借公共利益之名进行的,根本就对农民不作补偿,而土地在被征用后进入市场流转所产生的溢价部分,则全部归政府所有,农民更无分到一杯羹的可能;第二,由于体制因素,国家对农村的教育投入远低于在城市的投入,农民所受教育程度和各项技能培训也都因此远远少于城市居民,即使征地后暂时得到就业安置,但通常很快就会面临下岗失业的困境,此后也很难再找到新的工作,只能沦为城市生活中的弱势群体。

细数这些年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各类冲突,都可以用“官夺民利、民为己争”所概括,其中前者是症结,后者则是导火索。单以土地流转来看,当政府要从农民手里拿走土地时,土地就被作为公共福利品,不能参照市场价格定价,而在完成征收后,土地就立刻变成了商品。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显而易见的是,原本应该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利益博弈仲裁者的政府,却在扮演一个土地倒卖者和利益窃据者的角色,也就是说政府一方面用行政手段剥夺了农民占用土地资源的权利,另一方面又通过市场交易抬高土地价格牟取暴利。所以,从表面看征地意味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但究其实质则是利益的转换,农民是这场博弈中唯一的牺牲者,而得利最多的自然就是一贯都乐于自我标榜“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了。

通安事件发生在民众生活向来富足、社会环境也相对较为宽松温和的“长三角”地区,这就又一次证明制度作恶下每个人都会是受害者,每个人都没有必然的理由避免灾祸的降临,通安民众失去的也同样会是我们有可能失去的,因此通安事件和这几年里发生的瓮安事件、石首事件、厦门PX事件以及上海磁悬浮事件等一样,都不是仅仅属于当地的个案。

通过这一个又一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施害者与受害者的对峙,在本质上无疑就是制度与人权的对峙,当局刻意营造的“和谐社会”的神话已经彻底破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早就如同一纸空文。面对沸腾的民怨和民间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当局有哪次不是如临大敌,不是视民若仇寇,又有哪次不是用武力强行压制住了民间的反抗?即使官方有时也会做出一定的让步,比如上海的磁悬浮事件就在高层“徐图之”的指示下暂停,这次的通安事件也以当地的基层官员被就地免职和搁置今年的拆迁计划而告平息。但是,我们都知道同样的事件随时都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在另一群人身上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因为一个缺乏公平和正义的制度本身就会不断制造出新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