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革命发生的财政原因分析

路易十六在革命爆发的前后表现得极为被动,但他在财政改革中提出取消财政特权,主张财政权利平等,这是他之前的专制统治者们远远做不到的,他在严峻的财政形势面前显示出的勇气还是令人钦佩的,“他已经下定决心,必须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剥夺上层阶级的财政特权。”“正是他,取消了税收方面的特权,也不再实行未经同意即行征税的惯例。”不管对于君主制还是对于民主制来说,取消上层财政特权都意味着财政权利的平等,对于民众来说,这实际上比暴力革命有更大的意义。 “他们在不得不掏钱养活上层阶级、给上层阶级带来好处和安慰之外,也会要求把他们交的税款花在他们自己身上。…… 贵族们不仅要放弃他们可以豁免某种税费的特权,还得放弃他们没有干多长时间或没有干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却可以领取年金的特权。在国家的眼里,特权就是逃税的权利,而对政治家来说,特权更意味着强制他人代他缴税的权利。”路易十六所提出的“自由宪法”包括着平等纳税、定期召开三级会议、议会有通过投票决定拨款的权力。当他听说,应召显贵(Notables)中只有一人投票支持增加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时,他说了一句“你可以加上我一票。”马卢厄特(Malouet)是大革命时期情操最为高尚、也最具洞察力的政治家,他作证说:国王是诚心的,他说,国王完全赞成他的看法。普鲁士特命全权公使在 1789年7月31日的一封快信中公正地描述过路易十六:国王有意识地削弱行政部门在国内的权力,因为这样的政府能使国民受益。一个政府权力受到限制的国家,要好于一个具有绝对专制权力、但却在遭人痛恨、财政混乱到无法解决的政府。“他决心让祖先流传下来的专断的政府容纳当时新兴的各种力量。在建立自由政体的道路上,他已经推动王室走到了尽头,剩下的只能交给国民了。他没有试图去影响选举,也没有想到要去指挥和控制三级会议。面对三级会议,国王已经主动地放弃了自己的权力。他赋予这个新成立的机构以如此多的权力,以至于没有什么保留给国王了,国王的权力实际上已经被暂时中止了,并且永远也不可能恢复了。” 显然,如果不是发生民众暴动,法国完全可以向英国那样逐步地建立起立宪君主制度,走上宪政之路。但遭受封建压迫剥削太久的法国人已经没有耐心继续等待了,他们把百年仇恨毫不犹豫和毫无保留地全部倾泻到了可怜的路易十六的头上。

一个从旧制度向新制度的社会大转折,就像一辆巨大的载重车,要调过头来必须十分谨慎,这个过程需要智慧,需要理性,需要妥协,唯独不需要俱乐部的鼓动和街头的暴力行为。而一旦不幸革命爆发,便不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必将充满血腥地一浪高过一浪,直到人死“够”了才算完成整个过程。在大革命期间的1793 到1794年的一年时间里,就有17000人上了断头台,其中甚至包括那个敲响路易十六丧钟的“革命者”罗伯斯庇尔在内!

路易十六之死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悲剧,200多年以后,我仍然与诸多的历史学家们一样为他的死而遗憾不已。专制强权的路易十四在位整整72年,昏聩无能的路易十五竟也在位59年,而温和善良、愿意改革却又十分软弱的路易十六,历史留给他的时间竟只有15年!他要通过财政改革恢复国家经济秩序和实力,他能恢复被历代国王废止了160年的三级会议,把全国几百名代表请到凡尔赛来“共商国事”“,在大革命爆发后,他又一次次地妥协、让步,并没有真正实施武力镇压,都可以说明他是一个比较开明的国王,人们还能要求一个旧制度时代的君王能做些什么?

为什么一场财政、税制会引发大革命?为什么良好的改革愿望带来的却是否定改革者自己的结局?为什么进行减税和平均税负的改革反而激怒了人民?路易十六时期总体上仍处于旧君主制最繁荣时期(1789年农业收成情况良好,一度缺粮的问题已得到缓和),为什么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大革命与旧君主制以往的历史之间有什么内在的关系?我们在观察法国大革命前夕的财政改革后,不免对这些难以解答的问题感到困惑不解。这一连串“为什么”的背后,一定有着极其复杂的原因。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他的传世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也曾提出过疑问:“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伟大革命为什么爆发于法国而不在他处?为什么它好像自发产生于它即将摧毁的社会?最后,旧君主制怎么会如此彻底、如此突然地垮台?”他认为,一个国家发生了法国大革命这样剧烈的社会动荡,原因一定是复杂的,它“决不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是“一项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终结”。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Acton)也说:“它并不是一颗自无人知晓之处飞来的流星,二是各种历史力量汇集的产物;这些力量如果联合起来,就具有足够强大的破坏力。”两位学者都强调了历史的决定性影响,看来,法国大革命产生的根源必须从路易十六之前的法国历史中去寻找。

早在中世纪的1302年,法国就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展开了与国王最初的“博弈”。1357年,法国颁布《三月大敕令》,确认三级会议享有决定税额、监督赋税征收和使用的权力,从形式上看,当时的法国已承认治税权归属人民。18世纪的法国本来可以在已经达到的历史高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司法独立、完善权力的平衡和制约,向新制度转型。然而,波旁王朝却长期充当了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角色。当路易十三还是个“儿童国王”的时候,就由他摄政的母亲做主解散了三级会议,此后三代君主不开三级会议。路易十四又进一步扼杀了高等法院对王权进行监督的职能,王权以外的意志表达被彻底窒息。虽然“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是强盛和稳定的,但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强国”是虚幻的,他所加强的是一个上层对下层平民拥有无限权力的旧制度,这个制度已经腐朽了,不可能维持长久。

由强盛的外表掩盖着的实质性倒退,仅仅依靠强力维持的社会稳定,不仅将法国向宪政民主社会和平过渡的机会断送了,更严重的是,它使法国社会深深地植入了未来社会大动荡的隐患。“在路易十五王朝的关键时刻,人们都觉得,一场大灾难正在逼近。在他的继承人那里,只来了一点点刺激,它就降临了”,而“路易十六之所以灭亡,不是因为把从他的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权利用过了头,而是因为这种权力本身已经声名狼藉,已经遭到了破坏。”此时的君主专制制度已走到尽头,大革命的爆发只是这个制度积累下的矛盾的总爆发,也就是说,命中注定,路易十六在劫难逃,必然是个末代君主。

路易十六面临的财政困难形成的原因有多种,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制度上的。召开三级会议,“对于政府来说,取消税收豁免,让贵族和教士交出他们的特权,跟其他人一样纳税,这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在税收问题上,国王与第三等级的利益本来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平民阶层是站在他一边的。如果他们不用再承担那些被豁免的人的税收负担,如果打破源远流长的穷人替富人纳税的习惯,他们就可以大大减轻自己的负担了。”但此时的第三等级,是僧侣和贵族之外的一切社会阶层,力量空前强大,他们早就不再满足于纳税多而权利少的政治地位,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他们就要将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重新改组社会结构和重新分配权力,此时召开三级会议反而为第三等级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他们不失时机地将这次会议变成了制宪会议。于是,第三等级的代表就不只是作为纳税人,更是作为立法者来参加会议。所以,这次三级会议注定不会是一个仅仅事关财政事务的会议,而必然是一个重新划分社会权利与权力的会议。对此,路易十六竟没有丝毫察觉,更没有提出任何社会改革的方案以应对第三等级可能提出的要求。这样看,国王早在他批准召开三级会议的那个晚上,就给自己签署了死刑判决书,或许,在他登上断头台时仍在为当初的轻率地决定召开三级会议而悔恨不已。

归纳起来,引发大革命的财政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君主专制制度制造了一个超级庞大的政府,人民不得不用有限的资源去填补这个巨大的无底洞,由此形成无法摆脱的财政负担和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统治者的财政需求是无穷的,“加之又不愿意向三级会议索取,于是卖官鬻爵制度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世所未见。”早在亨利四世时代,就建立了卖官鬻爵制度,路易十三以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财政越拮据,政府新设职位就越多,而免税或特权是所有新职位的报酬。由于是出于国库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这样设置的官职多的简直难以置信,或是完全无用,或是反而有害。自1644年起,科尔贝尔做了调查,发现在捐官这项不务正业上,人们投入的资本几达5亿里佛。据说黎世留废除了10万个官职。不过这些官职马上又以其他名目出现。……一个如此庞大复杂,如此难于运转,如此不起作用的行政机器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卖官鬻爵收入构成王国中央政府的重要财源,例如,1600—1654年为710万锂,占中央财政正常收入(包括包税收入、军役税收入、杂税收入和鬻官收入)8﹒7%,此后逐渐上升,1610—1614年为1450万锂,占14﹒5%,1615—1619年为2530万锂,占20﹒7%,1620— 1624年为7530万锂,占46﹒6%,1630—1634年为1﹒296亿锂,占55﹒3%.以后这个比重有所下降,但一直在中央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鬻官制的特点是,它不像包税制那样,可以规定包税人权利的固定年限,官职一旦被售出,如果政府不付还当初买官的捐款,就无权将之收回,所以这是一次性的交易。如果就此罢休,鬻官的财源将被切断,如果继续实行,政府就必须炮制出无数个新的职位来,其直接后果就是官僚机构空前的臃肿庞大,冗官冗职充斥全国,形成庞大无比的、无限发展的政府。16世纪前期,法国中央政府的财政、行政、司法、和军队官员的总数2﹒5万人,到 17世纪达到5万人;地方政府,以勃艮第省为例,16世纪初官员总数为600余名,到该世纪末达到1200人。一个世纪中,官员总数就增长了100%,这种惊人的裂变速度恐怕是同时期欧洲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望尘莫及的。这些买官者与旧贵族享有同等的免税特权,政府在所征税额不断增加的同时,承担这些赋税的人却在不断下降,成为政府日后无法摆脱的财政负担。所以,鬻官政策虽然暂时增加了王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饮鸩止渴的愚蠢行为,可称之为 “鬻官制陷阱”,一旦启动该机制,将迅速导致国家财政来源枯竭,王国政府为此付出的巨大代价将远远大于鬻爵所带来的利益,并出现恶性循环,成为未来引发财政危机的主要诱因。“摊派如此不均的捐税收益有限,而君主们的需求无限”:“国家之所以手头拮据,是因为法国有超过一半的财产并没有正常纳税”:“由于没有向真正的有钱人贵族和教士等级征税,也由于专制君主的穷兵黩武造成过大财政开支,政府因此而入不敷出”:“1789年,法国政府的债务几乎达40亿里费尔,其价值大致接近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40亿美元。”这虽然是个巨额数字,但还不到英国国家债务的50%,可是由于这个国家的两个特权阶级基本上是免税的,法国财政“不能承受这一负担”。这是路易十六时期发生无法克服的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

一些政治家曾经试图对鬻官制进行改革,例如黎世留担任首相期间,曾花费巨资赎回法兰西海军上将、军队大总管和部分军队的高级官职,但这些改革只具有局部效应,杯水车薪,于事无补。路易十四的重臣柯尔伯(1619—1683)在17世纪60年代作过估算,政府要想赎回全部已售出的官职,将需要4﹒196亿锂的资金。可是,在17世纪上半期50年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超过1亿锂的只有9年(1634— 1636,1641,1643—1647年),其他年份的财政收入1000余万到9000余万锂不等,而这些数字中还包括鬻官所得的“额外收入”。所以王国政府是根本无力对鬻官制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只能顺其自然,“过一天算一天”,正如一度担任财政总监的富凯(1619—1680)指出的,鬻官制犹如“潘多拉盒子”,一旦揭开盖子,“就再也无法将它关闭”。

资产者在买得官职后,便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员,虽然他们与旧贵族有所区别,但官职所带来的社会地位和各种特权仍然使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心甘情愿地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而这也正是封建君主利用鬻官制分化瓦解资产阶级的政治目的。由此产生的经济结果是,鬻官制使得资产者将大量资金用来购买官职,而无法将其用于生产经营投资,法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因而受到不良影响。我们将法国与英国、荷兰这些鬻官制不那么严重的国家相比较,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奥妙。此外,鬻官制的实行因触犯旧贵族的利益而引起他们的极大不满,1614到1615年的三级会议曾猛烈地供给鬻官制度,称“谁出售官爵,谁就出卖正义,此乃可耻之举。”同时,捐得官职的新贵族也反对政府继续推行鬻官政策,因为增设新职等于分割他们的权利和贬低现有官职的价值,所以他们必然对后来者采取排挤的策略,出现同釜相争的现象,导致阶级矛盾复杂化和尖锐化。

在旧制度下,国王的财政资源配置的权力是无限的,他把国家财政当作私产,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钱用到哪里是他自己的事,旁人无权说三道四,这也是无限政府的表象之一。在法国,国王把贵族们尽可能地笼络到身边,让他们成为弄臣,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大革命前夕,“凡尔赛宫内常有一万七八千名贵族廷臣,其中四百六十九名专侍王后,二百七十四名侍奉王弟,国王的伯母有两百多名随从,连路易十六的新生女儿也有八十名贵族侍候”,养活这些人的金钱,也是全部来自王国政府财政。“法国的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000万,可路易十六仍然觉得不够花,要求国民继续掏钱。于是,在短短的一代人时间里,财政收入飙升到超过1亿。” 显然,这是一种没有刹车装置的制度,终将会一败涂地,不可挽回。

其次,君主专制政府的赋税征收缺乏正义和平等,是导致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最终引发革命的根源。考察法国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税收与权力之间的利益交换关系。法国的旧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贵族政权,国王为了削弱和分化贵族阶层的权力,防止其对王权构成威胁,向封建贵族和教士作出妥协,放弃了向贵族和教士征税,给予其“所有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免税特权,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当国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权威征收捐税时,他懂得首先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致直接损害贵族的捐税,因为贵族在当时是与王权敌对的危险阶级,他们决不会容忍损害它们利益的革新。因此,国王选定一项他们免交的捐税:他征军役税”。“前两个等级仅占总人口的2%,但是他们拥有约35%的土地,并享有政府保护人的大部分好处。尽管他们取得这些不相称的利益,却被免除几乎所有的税。实际上,他们认为纳税是有失身分的。”从15世纪到大革命爆发,贵族和教士的免税特权随着国家财政支出增长而不断扩大。“查理七世(1422— 1461在位)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仅为120万里佛,因此,免交军役税的特权很小;而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8000万里佛,免税特权就很大。当军役税是平民缴纳的唯一税时,贵族免税还不明显,但是,当这类捐税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成倍增加,其他四种捐税也被化作军役税,中世纪闻所未闻的各种负担,如用于一切工程或公共事业的各种徭役,以及自卫队等等,所有这些负担都要添加到军役税和它的附加税里中,并且征税亦不平等,这时,贵族的免税量就显得庞大起来。”

更严重的是,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也加入到盘剥农民的队伍中来了。如前所述,为确保自己拥有更多的财富并且拥有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地位,一些资产者向政府购买官职,获得官职以后,他们便拥有赋税的豁免权,而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也就不断地发明新的职位出卖,于是又出现了一大批新的免税者,“资产者轻易便能获取官职跻身贵族,……以享受特权同他们原先的阶层分开了”,“有几千种官职可以使资产者免去全部或部分公共负担”。托克维尔接着说:“有时,相当数量的留给资产者的职位被削减了,原因之一是由于免交军役税者为数众多,竟使国家收入减少。我丝毫也不怀疑,资产阶级中的免税者与贵族中的免税者人数一样多,而且常常比贵族还多”。

这样,在政府的赋税征收额不断增长的同时,承担这些赋税的人数却不断下降,维持无限政府庞大国家财政需要的税收负担便全部落在第三等级的肩上,尤其是落在农民肩上了,出现了富人免税而穷人纳税的情况:“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于是,在已经存在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

托克维尔在这里所说的“所有其他的不平等”我理解主要指资产阶级与贵族之间赋税负担的不平等,他们因此而产生的严重阶级对立,是导致资产阶级对君主专制政府不满,在大革命中毫不犹豫地起来“造反”,推翻君主专制政权的原因。贵族享受免交大部分捐税的特权,他们以为这样就保住了他们的尊严,开始确实如此, “当资产者与贵族不再缴纳同样的捐税时,每年,捐税摊派征收都重新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清晰明确的线--阶级的界限”;但在资产阶级逐步成长壮大以后,他们发现一切都改变了,“他们如此惧怕与之为伍的资产阶级,却富裕起来,有了教养。资产阶级就生活在贵族身边,他们不需要贵族,反对贵族”。托克维尔指出: “自从这两个阶级不再平等地缴纳捐税之后,他们便几乎再没有任何理由在一起商议问题,再没有任何原因使他们感受共同的需要和感情;用不着费事将他们分开:人们已经用某种方式,剥夺了他们共同行动的机会与愿望。”“贵族不久就发现资产阶级乃是他们的竞争对手,过后就成其敌人,而且最终成为他们的主人。”

免税特权的产生,是专制的孪生毒瘤,“是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它一旦成为一种社会性的制度安排,这样的社会离衰落就不会远了,正如托克维尔所说: “尽管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存在着不平等,可是很少有哪个国家,这种不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明显,那样经常让人有所感受”;所有“将人和阶级加以区别的措施中,捐税的不平等危害最大。”免税权的存在极大地激化了社会矛盾,到君主专制社会的后期,“贵族授封制度丝毫没有减少,反而无限地增加了平民对贵族的仇恨,新贵族引起了从前和他地位平等的人的嫉妒,从而加剧了仇恨”,整个社会就这样陷入仇恨的怪圈,形成恶性循环。当人们的赋税负担与他人不能平等,不能充分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时候,必然对这个制度产生仇恨,此时的人们要么选择继续忍受赋税的不公正,要么起来反抗,在法国,“有一种激情更深更远,这就是对不平等的猛烈而无法遏止的仇恨,这种仇恨的产生和滋长的原因是存在不平等,很久以来,它就以一种持续而无法抵御的力量促使法国人去彻底摧毁中世纪遗留的一切制度。”

第三,君主专制政府的赋税体制存在着致命的弊端,赋税征收缺乏制约,制度分散而无序,徭役征发随意性极强,导致民众特别是农民因税负超重而日益贫困化,激发了平民特别是农民的反抗意识,加剧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成为未来社会动荡的祸因。在旧制度下,国王拥有绝对的治税权,法国国王自查理七世(公元1422—1461在位)时就“做到了不需要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而贵族只要自己能够享受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正如15世纪时召开的三级会议指出的:国王窃取“未经三个等级同意和协商而以人民的血汗自肥的权力”任意征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并在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旧制度下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个税类,直接税由中央政府控制征收,“如军役税、人头税以及二十分之一税,均直接由中央政府的官员确定征收,或在他们无与伦比的监督下进行。”为了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王国政府极力加大直接税的征收力度,税额每年都在增加,而且由于缺乏制度的制约,纳税人事先毫不知情。 “军役税和附带的许多捐税的总额,及其在各省的摊派额,都由御前会议每年通过一项秘密决议来确定。这样,直接税逐年增长,而人们却是先听不到任何风声”;由于“税额不断变化,乃至种田人前一年无法料知下一年应付多少。”在1772年总监本人写给各省总督的一封密函中透露了关于军役税的秘密:“军役税在摊派上是任意的,在征收时是连带责任的,在法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对人不对物的。随着每年纳税人的财产状况的变动,军役税也不断发生变化。”另一些捐税,如人头税等,政府独行其事,由总监、总督和御前会议确定每项纳税额的数额,也不受纳税人的任何干扰。直接税的征收要经过许多环节,例如军役税,一般都委托给地方官员办理,他们或多或少地独立与政府,因为他们行使权力是凭籍出身或选举权,或依靠买来的官职。这些人是领主、教区收税人、法国的财务官、财政区内直接税、间接税的征收官等。

从中世纪起,法国的财政、赋税工作是由一系列机构管理的,市政府、教会、地主和包税商等,非常分散。他们负责收税,同时监督国王的垄断事业,并收取利息,借此分得一份收入。间接税就是主要通过包税商征收的,“由御前会议同金融公司洽谈,商定契约的各项条款,并规定征收的方式。”包税商在征收的同时也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松懈的和杂乱无章的组织天生就是腐败的,纳税人的钱大部分落入私人之手”,进入国库的税款比纳税人实际交的税款少得多,形成“代价高而效率低”的格局。到旧制度末期,长期积累的矛盾已使得王国财政难以为继,财政困难成为危及统治秩序的最大的政治问题,并且最终再也没有机会走出这种困境, “它们折磨旧制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

农民占法国总人口的80%,却仅拥有30%的土地,“封建赋税和教堂的什一税在他们的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就算在最好的时期也不例外”,即农民必须向教会交纳什一税,向贵族交纳各种封建税,向国家交纳军役税、所得税、人头税和其他杂税。“由于1720—1789 年间总的物价水平上涨了65%,而农产品的价格远远落后,这一税收负担特别繁重。”法国的地产分割完成于大革命前,相当一批农民已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这本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创造了条件,但政府极其紊乱的税制和超重的税收负担很快使农民发展的愿望化为泡影。1789年7月12日,有一个贫穷妇女在偶然遇到一位英国旅行者时对他说“那些大人物得要为我们这样的穷人做点什么事情才行,尽管我不知道该由谁来做或怎么做,但愿上帝让我们日子好过一点,因为各种赋税和封建义务快要把我们压垮了。”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也对繁苛赋税下挣扎的农民处境作了生动的描述:“为了得到土地,首先他得付税,不过不是付给政府,而是付给邻近的地产主”,“他终于有了一块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可是那同一帮人跳了出来,把它从他的地里拉走,强迫他为他们在别处干活。……他们守候在河流渡口,向他勒索通行税。在市场上,他又碰上他们,必须向他们交钱以后才能出卖自己的粮食。回到家中,……他不得不到这帮人的磨坊里磨面,用这帮人的烤炉烘面包。他那小块土地上的部分收入成了交给这帮人的租金,而这些租金不能赎取,也不收时效约束。不管他干什么,处处都有这些讨厌的邻人挡道,他们搅乱他的幸福,妨碍他的劳动,吞食他的产品;而当他摆脱了这帮人,另一帮穿黑袍的人又出现了,而且夺走了他的收入的绝大部分。请设想一下这位农民的处境、需求、特征、感情,并计算一下,若你能够的话,农民心中郁积了多少仇恨与嫉妒?”

从路易十四时期末期开始,法国的交通要道的修建实行徭役征发,由农民承担,“从那时起,每当商业增长、对良好道路的需要和兴趣更为普遍时,徭役便被应用于新辟道路上,徭役负担也增加了。1779年贝里省议会所作的报告说,这个穷省每年通过劳役进行的工程价值估计为70 万里佛。1787年下诺曼底的估计与这一数额项差不多。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清楚说明农村人民悲惨的命运。”此期间徭役逐渐从道路修建扩展到所有的公共工程。 1719年,徭役曾经用来修建兵营。此外,押送苦役犯进监狱、押送乞丐进慈善收养所、军队换防时用具的搬迁等都要向农民征发徭役或收取费用。1751年,一位收税人写道:“为修路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费用不就就要使他们无力缴纳军役税了。”

残酷的徭役征发使得农民雪上加霜,导致其普遍走向贫困化。在饥馑年代,由农村跑进城市的乞丐成群结队,而政府却以残暴的手段对付这些不幸的人。1767 年,舒瓦瑟尔公爵想一举扫除法国的行乞现象。“在总督们的信函中,可以看到所用手段是何等残酷。骑警队受命同时逮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据说这样被捕的乞丐达5万人。身强力壮的乞丐被押去服苦役,其他的人则由40多家乞丐收容所接纳。”旧制度政府“在那些高踞于人民之上的人面前是那样温良恭俭让,当它对下层阶级尤其是对农民下手时,却常常是冷酷无情……农民不断遭到逮捕,无论是在服徭役,服军役,行乞,治安,还是在这样那样的场合。”法律也决不保护农民, “对于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人,使用的是独立得法庭,长时间的辩论,监护性的公开审理;对于下层阶级尤其农民,法官却即席判决,不准上诉。……农民就是生活在这道孤立穷苦的深渊中。”

君主专制政府和它所代表的特权者通过赋役持续地剥削农民,在政治和法律上残酷地压迫农民,这是农民阶级最终选择支持大革命的根本原因,一旦革命风暴骤起,那个被他们一直看不起的农民阶级决不会轻饶他们,必将成为旧制度的埋葬人。

第四,以上3点可以说是法国大革命发生的历史原因,这些问题与路易十六并无直接的关系,帐要算在他的老祖宗头上,但这并不是说大革命发生的当代统治者没有责任,只是路易十六的情况非常特殊,他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垮台的,大革命发生在旧君主制度最繁荣的时期,其中的原因非常复杂,甚至令人难以理解。此时的路易十六,已经是旧制度的象征,他必须跟着走,没有别的选择,他必须承担所有的历史责任,必须承担失败的痛苦,甚至付出他的生命。正如罗伯斯比尔在1792年 11月20日的国民公会的演说时说的:“路易应该死,因为祖国需要生!”

所以,这最后一点原因最不好归纳。

当太阳王路易十四在全欧洲称霸的时候,他统治下的王国已经开始衰落,这一点是确实无疑的,但就在大革命爆发的前三四十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整个民族终于动起来了,仿佛复活了。”请注意一点:这并不是旧制度的复活,而是一个新社会诞生前的“胎动”,新的精神、新的力量在艰难地推动着这个古老的国家由停滞不前转向进步。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非是为了使之解体。”

路易十六的脑子里似乎也多少融进了这种“新精神”。他推行的财政、赋税政策与他的前任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是节制的,甚至可以说是温和的:“主要通过各种捐税的征收,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出统治者精神的变化。同过去相比,立法同样不平等,同样专横,也同样严酷,但在执法时,所有的毛病都减轻了。”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的文件证明了这一点:“征收捐税会招致多少弊端烦恼!不过我们应当正确评价几年来征税中的温和与分寸。”作为国王,此时的路易十六对穷人的苦难体现出“真正关心”,这种现象也是以前找不到的。税收的蠲免更加频繁,税务部门也很少对穷人施暴(这在路易十六以前的各代是常见的现象),国王还增加所有的基金,专门用于在农村创办慈善工场或救济贫民,他还经常设立类似的新基金。1779年,在上基耶内一个财政区,王国政府用这种方式发放80000多里佛,1784年在图尔财政区发放40000里佛,1787年在诺曼底发放48000里佛。“路易十六不愿将政府的这个部门只交给大臣去管,他有时亲自负责。1776年,当御前会议判决确定,国王猎物在王室狩猎总管管区周围毁坏农田,应付农民赔款,并指出赔款的简单可靠的方法时,国王亲自撰写了各种理由。蒂尔戈对我们讲述了这位善良而不幸的君主把亲手写好的东西交给他,国王同时说道‘你看,我也在我这方做工作。’假如人们按照旧制度存在末年的样子去描述旧制度,那么绘出的将是一幅比真容更美但不太像的肖像。”

随着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精神上发生的这些变化,这个时期法国的社会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繁荣起来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了这一点: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北美战争并没未减慢这一飞跃发展。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人们若注意各时期的差异,就一定会确信,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

但问题是,这些表面上的繁荣并不能证明旧制度还有生命力,历史造成的苦难并没有消除,资产阶级与贵族的对立,农民阶级与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仍然处于极为严重的状态,这样的社会充满了各种激烈的矛盾,危机仍然一触即发。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精神确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制度的仇恨在增长。民族明显地正走向革命。”就是在这座“干柴堆”上,路易十六点燃了他的财政改革之火。与一切专制统治者一样,他总是把面临的深刻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看作是一种“小危机”,他的注意力总是放在诸如增加财政收入这样的具体问题上,唯独不愿意听取有关政治制度改革的意见,而是企图通过财政、赋税体制的修补来克服那个“大危机”。实际上,严重的财政危机往往是严重的社会危机的反映,需要进行全面的社会变革,对此,路易十六毫无认识。回避主要矛盾,舍根本问题取次要问题,并试图通过解决这些次要问题来解决根本问题的“改革”对于解救危机无济于事,反而进一步加重了财政危机。在他的改革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时,这个严重分裂的社会已经“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最后,作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这座君主的宏伟大厦顷刻之间就会全部毁灭”:“既然国家的各个部分没有一处保持平衡,最后一击便使它整个动摇起来,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最大动荡和最可怕的混乱。”

上述分析给我们的启示是,以降低绝对剥夺的政策如减税或提高纳税人权利为特征的财政体制改革并不必然带来稳定的社会秩序,反而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财政改革的一个主要教训。政治不稳定不一定来自于绝对剥夺,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来自于相对剥夺,或者说,来自于经济发展和政治自由度的提高。托克维尔通过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首先发现了这个道理,而以往人们对这个观点是比较忽略的。托克维尔认为,一个国家经济越是繁荣,旧制度消失的就越快;政治自由程度越高的区域,民众对革命的支持也就越积极。他认为,在大革命发生以前一段时间财政政策的调整改革可以带来经济的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也能做到比过去有明显提高,但大革命恰恰就爆发在这个总体情况相当不错的时期。他说:革命的发生并非总是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 “:”人们耐心地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察觉到尚有其它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行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发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

有一个事实可以证明单纯追求经济改革、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带来社会安定、避免革命发生的结论。临近巴黎的地区早在革命前几年就对旧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改革,是革命前进步最明显的地方。在那里,1789年以前就取消了个人徭役,军役税的征收比法国的其他财政区更正规、更轻、更平等,但这里恰恰是大革命的主要发源地。

正是由于革命前的20年里法国政府变得过分活跃,连连发起从未有过的各种事业,成为工业品的最大消费者和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造成社会上与政府有金钱关系、对政府借款颇感兴趣、靠政府薪金为生、在政府市场投机的人数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国家财产和私人财产从未如此紧密地混合在一起。财政管理不善在过去是政府的“公共劣迹”之一,是从来就有的老问题,但现在却正在成为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1789年,法国国家欠债达到6亿锂,那些债权人本身又是债务人,正如当时的一位财政家所说的,他们与同受政府财政管理不善之苦的一切人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怨恨一齐向政府发泄。“请注意,随着这种不满的人者人数的增多,他们更加激怒。因为投机的欲望、发财的热忱、对福利的爱好已和生意经自动传播增长,30年前队同样痛苦逆来顺受的人,现在对此却忍无可忍了。”一方面是民众发财欲望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方面是政府不断地刺激这种狂热,可是又不断地从中作梗,点燃了又想设法把它扑灭,最后,终于熊熊大火烧起来再也控制不住了,君主专制政权就是这样从两方面加速了自己的毁灭。

所以,我们分析大革命发生的最后一个原因是,路易十六由于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财政当作政治问题来处理,未能进行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全方位改革,而是把财政看作是纯技术问题,进行的只是一种低层次的改革。也就是说,他把财政问题看“小”了,在启动改革后,只是把眼光盯在解决财政收入来源这样的具体问题上,期望通过局部矛盾关系的调整解决全局性的问题,这种局限性极大的改革在一个民众的权利意识、民主精神已经有所觉醒、社会矛盾已经急剧激化的社会里,只能带来经济状况的暂时改善,却无法拯救旧制度,甚至会引发革命,加速旧制度的灭亡。事后看,召开三级会议在为第三等级提供机会的同时,也还是为路易十六进行基本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某种机会,而且这机会稍纵即逝,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他能够能够以更高的视点观察判断所面对的形势,顺水推舟,适时地把财政改革的触角延伸到政治领域,在确定公民权利、三级会议的权限和王权的限度、放弃贵族诸多特权方面采取一些实质性的作为,更加主动地将此次会议变成一个真正的制度改革的会议,“因此而恢复他的权威,并因亲自行使职权而避免酿成一场革命”,法国将会顺利地建立君主立宪制度,避免流血革命,他自己也可以避免悲剧性的结局。实际上,一直到改革失败前的最后时刻,历史仍然在给他机会。然而,当他看到随着第三等级来凡尔赛开会的代表而汹涌而来的、聚集在王宫外的人群,并没有坚持他最初的改革设想,而是本能地在一切决定中将恢复秩序和稳定作为第一考量,在犹豫不定中错过了这一丝丝的机会。“从最初的时刻起,善良但却令人失望、软弱的路易十六就被证明无力扮演大革命中要他成为一个立宪君主的角色”。当一切上层建筑改革的资源全部丧失掉的时候,剩下的,便只有暴力革命了。

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财政都是个大问题。财政、税收实际上是一国政治的全部经济内容,“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政治不过就是决定公共物品提供即公共资源配置(包括收入再分配)的社会机制”。财政、税收不仅是由国家政体的性质决定的,而且还是由与国家政体相适应的政体形式决定的,它与市场经济制度的作用发挥、国家自由民主制度的构建、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的确定、现代法治的形成等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所有大事都密切相连。向谁收税,收什么税,收多少税,怎么收税,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向和数量界定,税收、预算权如何分配,如何决策,通过什么程序决策等等,根本就不是什么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大问题。既然是大问题,它显然不能仅仅依靠“税种设置”、“税率调整”、“费改税”之类的具体措施来解决,而是要在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重新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税收自主权和预算决定权,构建财政民主制以体现宪政民主的经济内核,真正实行纳税人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直接监督等方面进行实质性的革新,而“这些都不是纳税人簿记上改个科目、把几种费合为一种税的小打小闹,而是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的大问题。”当年路易十六就是因为看不到财政问题之“大”,不具备解决大问题的大思路和大策略,所以才失败,所以大革命才会发生。这条经验极其重要,对于那些正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改革来说,是足资借鉴的。

三、尾声

法兰西是一个有着悠久封建传统的欧洲国家,当大革命到来的时候,这个社会相当多的人对君主制度、等级社会、教会与贵族的特权还保持着一定的尊敬,因此,大革命虽然摧毁了旧制度的政治与社会结构,并重新分配了国家的经济和政治资源,但是,旧制度下的传统观念仍然长久地存留在人们的头脑中挥之不去,深深地影响着几代人的思维和行动。与“传统观念”决裂谈何容易?英国人从1640年开始革命,到1688年才基本上确立了全新的政治生活方式,而法国人的道路要曲折得多,直到1879年才真正完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构建过程。

作为一名身处社会转型大潮中的中国人,回首200多年以前的那场惨烈的大革命,不禁黯然神伤。1789年,我们中国人在做什么?“皇恩浩荡”的乾隆五十四年,“盛世”下的奴隶与至高无上的皇帝能有什么制度上讨价还价的可能?中国的落后,首先是制度上的落后。

所谓史鉴意义,本想归纳几条,但又感觉都已经写在正文里面了,用心感悟即可,没有必要再重复了。

法国大革命,财政改革、三级会议、网球场宣誓、国民制宪议会、攻克巴士底狱、瓦朗纳斯、断头台……多姿多彩的历史,令人感慨万端,常思常新。

最后,我想用一个真实的细节来结束本文,这个细节恐怕是任何一种法国大革命史的教科书和著作都不会遗漏的:

1789年7月14日,巴黎市民攻克巴士底狱的当夜,当路易十六听到消息时询问身边的廷臣昂古尔公爵:“这是一场叛乱吗?”

昂古尔回答:“不,陛下,这是一场革命。” 【全文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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