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初以来,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人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后,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此后历代东行者都把赤尾屿与古米山(即琉球久米岛)之间称为“中外之界”。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

1895年1月21日,日本内阁再次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实际未建)。

1895年4月17日,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钓鱼岛属于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倡议:从自然地理来看,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并且最早为中国人先发现和实际利用。我们认为钓鱼岛属于中国。但考虑到二战后一系列国际条约中关于钓鱼岛的归属不够明晰,在国际法上确实有争议,因此我们主张,钓鱼岛争端应该和平解决,钓鱼岛归属可以在国际法的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也可以采取共有的方式由中日两国协商解决(当然,这要获得两国人民的同意)。中日两国应该把钓鱼岛由争端之地变为和平之地,友好之地。

声明人:北京公民张辉、许志永、滕彪、史义军、张大军、王光泽……

20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