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差,飞机落地打开手机,总会有一条很温暖的短信,映入眼帘:“××人民欢迎你”。去首都,手机短信相告“北京人民欢迎你”;去南京,手机短信相告“江苏人民欢迎你”;去上海看世博会,当然是“上海人民欢迎你”,如果顺便游览杭州西湖,动车过境时就会立刻提醒“浙江人民欢迎你”。夏季去大连避暑,“大连人民欢迎你”;冬天去三亚旅游,“三亚人民欢迎你”。如果你西行,一路会有“湖南人民欢迎你”、“湖北人民欢迎你”、“四川人民欢迎你”、“陕西人民欢迎你”、“西藏人民欢迎你”……瞧瞧,我是一个多么受“欢迎”的人。神州处处,感觉自己都是“人民”级别欢迎的贵宾。
可是落地去办事,去旅游,各种遭遇,让人五味杂陈,甚不快乐。我才明白,受到“人民”欢迎,并非意味着一定享受礼遇,哪怕公平待遇也未必有,有时甚至连做人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和践踏。
如果去旅游,受到“人民”欢迎后,等待我的,可能是低价旅游的钓鱼术,可能是购物骗局的迷魂阵,可能是娱乐陷阱的宰客刀,可能是旅游广告的忽悠法,可能是地接黑社、黑车、黑导的打劫帮,可能是求神拜佛的万元香。
如果去政府部门办事,受到“人民”欢迎后,可别把“为人民服务”口号太当真。不能光看前门墙上贴的《阳光服务一百条》,而要熟谙后门那一条你知我知的潜规则。要牢记自己不是去见“公仆”,更不是见孙子,而是要有“做孙子”的心态。如果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一副贫下中农、下岗工人的穷酸样,那是万万不行的。虽然“贫下中农”、“工人”一直是“人民”中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最高的群体,但现在“人民”早已不敌“人民币”。每个部门门卫或维稳小分队员,都有着鹰一样的犀利眼睛,若看到来者衣着不光鲜,气宇不轩昂,就会爆发熊的力量拖出去拷问、拷打。今年某省委门口,就发生过门卫误打省政法委书记老婆的活报剧。若换成咱无权无势的小百姓,打了岂不是白打?倘若连门都进不了,何谈办事?不管怎样,都得人模狗样些,“人民”杨白劳要打扮起来像“地主”黄世仁,才能进政府大楼,让人看起来顺眼、放心,免得误会是来上访的,闹事的,喊冤的。如果那样,咱贫下中农、下岗工人就会被视作“敌对势力”,立马法办,连“人民”的身份都不保了,岂不悲哉?
“人民”细心打扮后,且慢出门。去政府部门办事贸然挺进是大忌,去了一次就能办成事,那是万恶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干的。咱们有无比优越性,“锯箭杆、补铁锅、踢皮球”三个传统疗法,再加一贴“维稳”现代中药,就保证摆平“人民”的一切疑难杂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那是对“人民”的考验。没有“为人民币服务”,哪来心思“为人民服务”?
由此看来,各地“人民欢迎你”,只不过是一个文宣虚词,让人只能感受三秒钟的热情;只是一个美丽肥皂泡,让人只有三秒钟的炫目。“人民”在现实社会中,常常遭遇特权掠夺,强权欺凌,分配不公,福利不彰,官官相护,权大于法,有冤难申,有理难辨,野蛮强拆,有屋难保,犹如泥菩萨过河,哪有闲情逸致去“欢迎你”?
那“人民”到底是谁?
政治学者们给出了明确答案:“人民”是政治意义上的,拥护党的政策、原则的人,全国上下,并非人人都是,还有敌人,和界于人民和敌人的灰色地带的人士;“公民”则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人人都是公民。
老百姓可以更直白简单去理解:拥护执政者的,就是“人民”;反之就是“敌人”和“两面派”。也就是说,“人民”的身份是执政者按需而定的,不是天赋的,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难怪在文革时期,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执《宪法》保护不了自己生命,因为他在当时执政者眼里,不是“人民”;难怪邓小平同志和一大批老干部被“四人帮”打倒,因为他们是代表资本主义复辟的右倾势力,不是“人民”;难怪安徽凤阳分田到户要潜伏成地下工作、温州个体户草创时期被赶得鸡飞狗跳,因为他们违背当时执政者“两个凡是”光辉思想,不是“人民”;难怪《南方周末》总编走马灯似地换了一任又一任,因为他们有时不与执政者完全保持一致,疑是“敌人”;难怪不少说真话敢直言的知识分子因言获罪,被跨省追捕,被刑拘入狱,因为他们竟敢反对“党的政策、原则”,必是“敌人”。
顺我者是“人民”,生;逆我者是“敌人”,死。这岂不是共产党人自建党之日始矢志不渝全力反对的专制独裁做派吗?如此神圣的“人民”称谓,怎能成为执政者按需所取、信手拈来的泥人呢?昔日光荣的“人民”:工人、农民,现沦为社会最弱势的群体,艰于生计,逆来顺受,一不小心还因为维权上访被公仆们“按照敌对势力法办”;昔日打击的“敌人”:地主、商人、资本家,现已成为公仆们的座上宾,成为各地招商引资争抢的财神老爷,神采飞扬,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中国人民”的组成成员,角色互换,冷暖自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让人不免唏嘘,扼腕长叹。
在当下中国社会,“人民”总是被冒用和替换,成了一些人手里的“万金油”。媒体上刊登一些官员发言,仍然会出现“人民答不答应,人民满不满意”的用语;评出“公仆”,又说是“人民满意的十佳公仆”。拜托“公仆”大人,请告诉我,“人民”里面包括我吗?我想,非但没有问过我,肯定也没有问过其他“人民”。
曾几何时,“人民”的称谓何其亲切,何其强大,何其光辉,何其凛然正义。那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共产主义顺潮流、得民心,统一战线思想成为共产党赢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毛主席说,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弄得少少的。这是革命年代的统战高招,“人民”功不可没。但在改革开放的和平年代,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日渐完善的21世纪中国,如果一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仍然独钟“人民”而漠视“公民”,那就太OUT了。看党媒刊发某些代表中国人民的文章,有多少“人民”在跟帖抗议,又有多少“人民”在随声附和呢?一个人写文章,岂能动辄代表“中国人民”呢?
青年学者熊易寒对“人民”和“公民”的见解,相当独到。他认为,“人民”是一个集体名词,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都无法称为人民,因此极有可能出现“人民缺位”的局面;其次,人民的概念具有强烈的感情和道义色彩,而且其资格往往是由国家(政府)根据个人的政治表现来认定,难免带有主观随意性,这样便极有可能把对政府或政策持有异议的人从人民的范畴中剔除出去;最后,人民的概念“潜在地蕴含了这样一个前提:有一部分社会成员是坏的,处于人民的对立面”。这一“有罪推定”的逻辑,为国家的横暴权力提供了借口。其结果,是伟大的人民很容易向卑微的臣民转化。
北大教授高丙中也认为,“人民”这个词一般会和“革命”“专政”连在一起,可能是暴力的;“公民”常常跟“维权”连在一起,是非暴力的,非暴力是公民社会的关键词。“人民”具有排他性,人民民主专政是以一部分人的牺牲为前提;公民社会是讲宽容、互爱、志愿精神、礼貌、非暴力的。
人民要成为真正的主权者,必须成为一个公民共同体,用公民来“拯救”人民,用公民文化和共同体精神来塑造人民。要实现“人民”和“公民”的相得益彰,通路只有一个,那就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在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的法律身份远比贴上一张政治标签重要。每个守法的社会成员,身份都应该是平等自由的公民,每天都享受宪法赋予的平等、完整的公民待遇,而不只是在几年一次的投票选举时过一下“公民”的瘾,甚至连这点“瘾”都常常被代表了。我真诚地期望,在写着说着贴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地方,能换成“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公民服务”。惟其如此,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光辉思想,才有了真正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包容性增长”,才具有真正广泛的包容性。
坚信会有那一天,不再听到虚无的“人民欢迎你”;但能凭一张身份证走遍全中国,自尊满满,心情舒畅,不受任何歧视、不受任何刁难、不受任何欺凌。无他,只因我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