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界的知识有很多种,我们对它们的认识有很大的区别。我们不可能列举这些知识的所有分类,因为这些分类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即使概述也将是一个庞大的任务。我们现在仅仅就与我们现在的主题有关的来做一些陈述。

关于物质或者技术的知识大概是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自然科学在几百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建立于最简单公理推导之下的数学体系,以及通过假设、实验和不断试错这种方式使我们得到了大量关于物质世界较为确切的知识。我们称其为知识不是因为这些知识是最后的真理,而是整个假设、寻找以及归纳过程都是在一个公开、可以检验的框架范围之内。人们可以相信和使用这些知识,怀疑和更新的可能性也同时包含在里面,这是不言而明的。可以肯定说现在人们没有掌握关于物质世界的全部知识,甚至我们不敢说掌握了关于物质世界知识的大体轮廓,但是我们并不沮丧,这似乎是一个渐进过程。就像罗素所比喻的:我看不到自己的后脑勺,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有了镜子,或者我们可以看到别人的后脑勺,我们就可以得出我们有后脑勺以及关于它的形状的结论。在自然科学方面,我们不断寻找可以照见我们后脑勺的镜子,这也许是艰难的,但并不是不可以完成的任务。

不过关于人类社会的知识,与关于物质世界的知识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个特点妨碍了我们寻找关于人类社会的真理。关于人类社会的知识里混合着两种不同的判断,关于“是”和“应该是”的判断。 关于“是”的知识我们称作事实判断,关于“应该是”的知识我们称作价值判断。

虽然我们能够区分出两种不同的判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里面尤其是传统、宗教、地位、利益等因素,导致了许多人将价值判断当作事实判断,因而人们在如何对待历史和未来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式。

关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否认社会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另一种则是社会处于永恒的变化中,人们对于这种变化无力阻挡,只能去适应这种潮流。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两种态度在不同时代各有其表现,并进行交战。

本文并不是学术论文,只不过我希望通过我的思考表达出来,揭示一些我认为的真相。之所以我把视线投向变化社会中的历史法则,不仅仅是个人爱好,也是现实需求,因为我认为中国处在一种社会变化过程中,而这种变化(有人称作“转型”)需要理性的思考作为基础。

关于社会变化不同态度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很明显的价值判断在其中,也就是个人的情感和意图实际主宰了他们的立场。我并不是说这种纷扰是可以避免或者应该避免的,实际人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不可能将价值判断完全建立在事实判断之上。无论作何选择,都意味着一种坚持,它的反面就是对其它选项的放弃。

人类社会在变化却是一个事实判断,历史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坚持社会不会变化,或者这种变化处在一种被控制的绝对状态之内,从来就是占据有利地位的阶层的观点,当然也包括他们的拥护者。这种观点与其说是关于社会的判断,还不如说是一种对自己利益的保护,他们在当时社会结构中处在金字塔的上面,他们担心社会的变化将其到手的利益化为乌有。所以他们是现有秩序的坚定拥护者,而不是相反思想的潜在辩论者。

一个共同体大多数时期保持了基本稳定,这是一个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但是它内部的离心力究竟有多大,结构是否能够消解这种离心作用,这是一个体制最大的问题。

我们之所以谈及变化社会的历史法则,并不是仅仅我们是社会变化的支持者,而是由于社会变化无论如何都将出现。我们说对于现在和未来的生活方式或者社会安排是由人们意志决定的,属于“应该是”的范围。但是并不是说这种意志是随意的,我们举例说,一个人如果饥饿了,他可以廉者不食嗟来之食,在这件事上他是完全的主宰。但是对一个数量足够大的群体,饥饿就只有一个结果,大家绝不可能默默的饿死。

变化中的社会呈现出一些规律,变化当不可避免时,发现和理解这种规律当然有必要。虽然历史不可能简单的重复,但是去除了特殊的情况,这里面的法则还是可以为我们所了解的。因为不管什么时代的人,他都是有感知有要求的。我们不可能确定一个人必须住什么样的房子,但是我们可以推测这个房子应该可以遮风避雨。所以变化社会的历史法则不是随机和偶然的。偶然的只是变化的方式。不过人类社会重大的变化有哪一件又不是偶然的呢?

塞缪尔•亨挺顿经过研究发现的,社会的变化(有时体现为动荡)实际是制度无法容纳下民众的政治参与造成的。而这个条件在中国目前表现得非常突出,一个水壶内的水沸腾了,那么我们还认为这个水壶没有爆裂的可能吗?

社会变革有很多种层面的意思,也许有许多变化一直在悄然而不引起大多数人的注意或者没有以发生巨大震荡的方式在发生。这些不是我们关注的范畴。我们关注的是“影响深远而贯穿始终”(罗尔斯语)的那些事件。穿牛仔裤不是我们关注的社会变化,但是如果考虑到曾经我们不被允许穿牛仔裤,不许留长发(包括女生),穿牛仔裤就意味着一种思想的解放,审美对象变迁,个体自由度扩大,也就是社会变化的一个指标了。

探讨社会变化的理由和是否合理可能是人类社会永远不可能终结的任务,因为这里涉及我们刚才所说的“是”和“应该是”之间的区别。人们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取决于个人偏好和处境,以及这个目标是否具有现实可能性。穆斯林对养猪不感兴趣,而一个停留在温饱生活阶段的家庭也不大会把滑雪、旅游当作他们最想要的东西。
学者们可以对一种制度安排的后果做出分析,但是却不可以替他们做出选择。只是我们要记清楚不管以什么理由对一种制度进行辩护或者反对,这终将是一个道德上的飞跃,是人为的选择,而不是必然的结果。只是有些道德命令显得更加能够为自己辩护,少了许多虚伪的不能自圆其说的理由在里面而已。

中国的社会变化从一百多年来一直坎坎坷坷,中途又进行了大逆转。但是这个诱惑或者目标一直存在着而不可能完全被抹杀。现代化和民主化在中国一直是让人爱恨交织。技术的进步已经揭开了羞答答的面纱,因为在民族国家作为形式的时代,丛林法则依然是每个国家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技术、经济和军事上的自保是任何政府和民众都无法否认的先决条件。

但是对于社会结构,政府合法性的来源、民众的权利分配这些东西却成为朝野争论的焦点。这个争论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也是历史发展到今天以来人群争斗的主要核心。透过争论表面那些装饰物,实际我们看到的不外乎就是谁有资格分配和享有利益。

我们这里列举变化社会的历史法则并不是所有甚至不敢说是最重要的历史法则,但是我企图揭示一些被尘土掩埋了的真相。这些真相在扫去尘土后,将显得简单而自然,就像一件衣服,将它做得繁华美丽那是艺术,但是它本能的保暖和蔽体的功能却绝不可因此而被忘记。

第一法则:关于社会组织,也就是社会结构的问题,涉及到不同人群的利益,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阶层和企图享有这些利益的阶层的斗争将不会停止。虽然对现有秩序的维护(也就是现有利益格局的维护)可以在一个时期内取得成功,但是只要不是基本公平得到实现的状况下,这种秩序一定会被推翻,只是时间长短、代价大小的区别而已。这个原则我们可以叫做流水原则,只要哪里的地势不平,水就一定会流动。这可以生动的比喻公平作为社会基本推动力引发社会变革的情景。

第二法则:一个秩序的维护者主要是由利益集团来充当,这些利益集团也是社会最重要工具某种程度的垄断者。社会结构的变化(为了更加少一些主观因素,我回避了社会进步这个有所偏向的词语)造成的洗牌将不利于那些现有结构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人,或者至少这些人会这么考虑。这些人因此成为坚定保守派,他们为了其地位、利益从来就不惜使用任何他们可以使用的工具来达到阻止变化、延续其统治。但是这些努力只能延缓变化或者使变化更加诡秘、增加变化成本,而不可能终止变化,否则人类社会将只有屈从于第一个敢于使用武力等手段的暴君的统治。

这一法则我们可以称作“秦死皇原则”。暴力可不可以阻止社会变化,谎言(包括某些哲学)可不可以将社会变化的要求降低到临界点之下,一直困扰许多人。可以明确说,社会变化不是一个人的游戏。面对暴力和谎言这两位哼哈二将,许多个人确实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历史却不断的给我们展演了暴力和谎言最终都被雨打风吹去的戏剧。秦始皇意图非常明显,他千方百计要将他的统治永远延续下去,为此他绝不吝惜。但是他那美梦却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不可否认,具有秦始皇这个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他们最终都将成为“秦死皇”。

第三个法则,假如没有参与到对自己权利、地位、利益的维护中,你将不是处在张三的盘剥中就是处在李四的欺压下,你的幸福生活绝不会自动到来而且延续下去。
这一条法则我们称作无处可逃原则。许多人认为政治是政治家的事情,是别人的事情,自己只想过平淡的生活。然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种无票乘车的思想的荒谬。社会的权力、利益就像一个大饼,如果没有人监督,谁敢相信这个分配者一定会做到平均分配。假如说小到乘车分饼,尚且可能有一丝半丝的公平,但是到了社会层面的分配,你不在场就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到时候可能汤都没得喝的了。

这一法则当然指的是群体,因为社会如果足够大,不可能每件事每个人都参与。我们指的是参与的态度,而不是指的参与的具体形式。因为效率和其它原因,人类已经发明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技术手段。但是你不像防贼一样看护着你自己那点家当,那么你就离倾家荡产不远了。

第四法则,社会变化很少可以成为完美的戏剧。社会变化意味着利益、权利的重新分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时候这场比赛的对手之间难以相让。这场比赛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裁判,真的可以说是胜者为王败为寇。

有一个很多人迷惑的问题,就是社会变化到底是每个人都被伤害了,或者感觉到自己无法忍受现状,从而参加到自己的阵营,才具备社会变化的条件,还是社会变化是一部分人的推动,大多数人只是跟随的乌合之众。

这个提法揭示了一个基本而现实的考虑。我们可以认为不管社会变化是局部还是整体性的,这中间都有一个事实,就是这涉及到双方的利益之战,也许有的时候表现为思想或者宗教等等。反对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既得利益集团也不肯放弃到手的香饽饽。从资源动员上来说,守方肯定占有优势,甚至是绝对的优势,因为手段和表面合法性在他们手上。但是历史法则就此出现,往往社会变化就是由那些粗鄙的匆忙的人员完成的。社会变化从来就不是万事俱备下的一场盛宴,而是毁于蚁穴的千里之堤坝。

这个原则我们可以叫做杠杆原则,杠杆从来就不跟别人比蛮力,在不起眼的支点后面杠杆具有无穷的力量。

我们说变化社会的历史法则,只是企图揭示在层层包裹下社会变化的秘密,这是我们理解和创造历史的工具。但是社会这驾车到底如何行走仍然属于未知,因为这取决于我们,取决于竞赛的各方的理性、智慧和勇气。人类就是这样,当我们准确的认为灾难将发生,实际我们就避免了灾难。当我们具有和平、理性的态度对待历史和现实,也许我们就会找到我们愿意的历史方向。

2010年12月17日写于四川省遂宁市西山路玫瑰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