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的报道,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曾在失踪期间遭受残暴的酷刑虐待。即第一次失踪十四个月之后,再次失踪八个多月。我们陆续获悉,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研究员范亚峰博士2010年12月9日在警方控制下被罩上黑头套带往秘密场所并被连续多日施以酷刑。
由此我们联想到某些警务人员的骇人言辞,“落到我手里,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少跟他废话,打死挖个坑埋了”。根据报道,警察曾把高智晟的衣服脱光,轮番用装有枪套的手枪打他。最厉害的一次殴打持续两天两夜,警察打累了,就用塑料袋把他的手脚捆绑起来,扔到地上,直到他们休息过来,再继续殴打他。之前一次被绑架后也曾遭受秘密警察的电击、竹签捅生殖器等种种酷刑折磨。警察对高智晟说:“你必须忘记你是个人,你只是个畜牲。”
我们了解到,除了看守所、劳教所等羁押场所存在着普遍的酷刑外,政治犯、良心犯受到酷刑的案例也所在多有,力虹、郭飞雄、陈光诚、严正学、黄琦、廖亦武、喻东岳、鲁德成、余志坚、何德普、杨春林、袁显臣、姚福信、谢福林、倪玉兰等等都曾受酷刑虐待。尤其应该警惕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对政治犯、良心犯、维权人士、上访者的酷刑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李和平、滕彪、艾未未、陈云飞、华泽、李方平、刘沙沙、刘德军、张凯、李春富、董前勇、刘士辉、周莉等等,都有被秘密警察或政府指使的人绑架和殴打的经历。
我国政府早在1988年批准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我国法律也严格禁止刑讯逼供,上访、维权、政治异议、宗教从来不是酷刑的籍口和托词。酷刑是反人类罪行,侵犯了最基本的人类尊严,以政府名义实施的酷刑跌破了政治文明的底线。
为此,我们对任何酷刑行为表示愤慨和谴责,并同时呼吁,尊重和保障人权从严禁酷刑开始。只有严格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信守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的承诺,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只有保证公民免于酷刑之恐惧,才能真正建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
签名:
李苏滨
滕彪
江天勇
倪玉兰
唐吉田
温海波
刘巍
童朝平
李和平
邬宏威
张成茂
黎雄兵
金光鸿
王全章
李方平
张凯
彭剑
梁小军
王雅军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