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 王清报道)今天上午10时30分,一位自称是重庆南川区人民医院检验人员张体永(网名叫wdyspdysnc)在著名社区天涯社区,发表了《关于断绝与父亲母亲一切关系的公开声明》的帖子,称“因父母房屋拆迁,我被南川区委、南川区政府、区纪委按‘南川区关于拆迁中公职人员应配合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的规定,停止原有工作,回家做父母工作。为了保全工作,我配合组织,极力劝说父母。怎奈父母一介农夫,不识大体,不懂屈让,居然为了自己区区利益,拒不接受政府的条件。……”
原来,南川区政府、南川区西城办事处、南川区永隆居委会为了开发永隆山公园进行强制拆迁。2010年4月,张体永被单位通知停职回家作父母工作。由于无法协商一致,两天后张体永回单位重新上班。11月份,政府又通过单位向张体永施压,要他回家让父母无条件同意他们的征地和拆迁条件,否则将对他进行停薪停职处理。11月9日,在区政府,区卫生局的重重压力下,单位不得不通知他从第二天停薪停职,直到他父母无条件接受政府的条件为止。
张体永认为:“强征强拆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个人的合法利益必须得到绝对的法律保护。如何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追求社会快速合理发展是一门高超的艺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才算得上真正的领导。请大家共同呼吁,彻底废除强征强拆。让那些没真本事的官员再没借口与民争利。”
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张体永重庆市长写了《株连式拆迁把人往死路上逼》的求助信,在没得到市长回复的情况下,却收到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的回复,称“没有你反映的因补偿过低、采取株连式拆迁的情况。”
至此,只好发表《关于断绝与父亲母亲一切关系的公开声明》,“鉴于残酷的现实,我现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及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公开声明:断绝与父母的关系,他们所做的一切,我将不承担株连责任。”
不过,在此帖发出才八个半小时之后的19:00,张体永(网名叫wdyspdysnc)又在天涯发表帖子,要求再次申请删除“关于与父亲母亲断绝一切关系的公开声明”,称“本人于今天上午在论坛上发表了该文章。下午后事情得已协商解决。感谢所有支技我的人。但现在该文章已与事实不相符合,敬请斑竹帮忙删除,不要让已不存在的矛盾激发新的矛盾。万分火急,敬请帮助。”
下面是相关材料:
关于断绝与父亲母亲一切关系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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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作者:wdyspdysnc 发表日期:2011-1-19 10:3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党政机关、组织:
我是重庆市南川区的一名公民。因父母房屋拆迁,我被南川区委、南川区政府、区纪委按“南川区关于拆迁中公职人员应配合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的规定,停止原有工作,回家做父母工作。为了保全工作,我配合组织,极力劝说父母。怎奈父母一介农夫,不识大体,不懂屈让,居然为了自己区区利益,拒不接受政府的条件。几个月来,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工作做不通,单位回不去,面对那越来越少的存款,面对那嗷嗷待哺的女儿,面对那不堪承受压力的妻子,我几近崩溃,无数次想一了百了,了结自己。经过各级组织的不断教育,我终于明白,我所受的一切磨难,只因为我是他们的儿子。百善孝为先,可尽孝却无法生存,我只有大逆不道,弃孝不顾,与政府密切配合,逼我父母无路可走。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为了一辈子的心血,却要痛失儿子。天下父母,请三思吧。
鉴于残酷的现实,我现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及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公开声明:断绝与父母的关系,他们所做的一切,我将不承担株连责任。也敬请各级领导明察秋毫,我已经不符合南川区拆迁的有关规定,请组织补偿我损失,恢复我工作,让我能安心地用父母二十几年供我上学所学的知识和父母所赐的双手,去报效党和国家。
声明人:张体永
2011年元月1日
再次申请删除“关于与父亲母亲断绝一切关系的公开声明”
楼主作者:wdyspdysnc 发表日期:2011-1-19 19:00:13
本人于今天上午在论坛上发表了该文章。下午后事情得已协商解决。感谢所有支技我的人。但现在该文章已与事实不相符合,敬请斑竹帮忙删除,不要让已不存在的矛盾激发新的矛盾。万分火急,敬请帮助
市长信箱[2010]9524
发布单位: 南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株连式拆迁把人往死路上逼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南川区人民医院的一名检验人员。南川区政府,南川区西城办事处,南川区永隆居委会在开发永隆山公园的过程中,严中违背老百姓利益,导致群众极端不满。然而,政府不是面对问题好好反思,而是采用种种极端手端对不服从的家庭进行打压。今年四月,我被单位通知停职回家作父母工作。由于无法协商一致,两天后我回单位重新上班。11月份,政府又通过单位向我施压,要我回家让父母无条件同意他们的征地和拆迁条件,否则将对我进行停薪停职处理。11月9日,在区政府,区卫生局的重重压力下,单位不得不通知我从第二天停薪停职,至到我们无条件接受政府的条件为止。我认为,房子是我父母的,条件应该由他们双方协商。而我的工作与其毫不相干,中央明令禁止使用这种株连式方法。我们农村出来的人,安家立业,养孩子孝父母全都靠那点工资。政府如此作为,实在是拿我们的生存权在谋取利益。他们为什么可以用这种毫无人道的株连式方法?更让人无奈的是,他们居然可以在不出一字公文的情况下,对一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停薪停职。我知道,他们也明白这是违规操作,所以他们不会留下半点证据。可是,他们居然有这个权力啊,能一句话就决定一家人的生死。
我如今是上告无门,求生不能。只有向市长大人求助。帮帮我们吧,不要让我们的天空一直是灰暗的。
办理单位: 南川区政府
办理结果: 张体永同志:
你好,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株连式拆迁”,经新城区管委会调查,现回复如下:
永隆山一期森林公园建设,对农民的林地、土地实行流转,对房屋实行统一搬迁,集中修建农民新村统建还房安置。
一、永隆山森林公园建设涉及房屋搬迁和土地流转的政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南川实际,参照南川府发[2008]94号文件《关于调整征地拆迁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南川府办发[2008]96号《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永隆山森林公园建设房屋搬迁、土地流转的情况
永隆山森林公园建设涉及房屋搬迁和土地流转办事处负责。于2010年7月8日召开房屋搬迁动员会,2010年7月20日进场按南川府办函[2009]37号文件关于《永隆山城乡统筹示范区(一期)森林公园建设林地土地流转及农房搬迁安置方案的批复》实施房屋搬迁,搬迁现场对相关文件进行上墙公示,当时应搬迁71户,已搬迁67户(其中1户货币安置),搬迁房屋面积12000平方米,在搬迁的过程中做到农民搬得安心、住得放心,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三、永隆山森林公园建设和房屋搬迁存在的问题
现有4户未搬迁,(南木公路沿线3户,公园内1户),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至今未签订搬迁协议,在当地影响极坏,4户搬迁户不搬迁的理由主要是:一是要求就地还房;二是要求先买养老保险后搬迁;三是经营性用房赔偿过低。
在这四户中。没有你反映的因补偿过低、采取株连式拆迁的情况。如你坚持认为有类似的情况,你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以上回复,希望你满意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