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1895年,北京发生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最后一次,也是近代知识分子的第一次政治运动,这就是以“公车上书”名传青史、反对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的请愿大行动。梁启超这位中国社会从农业向工商业文明转型的重要倡导人,正是在这场运动中登上中国政治舞台的。
随后,梁启超协助恩师康有为开展了一系列维新变法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直到参与领导百日维新,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后,更成为中国“言论界之骄子”,对构筑中国工商业文明的思想基础起到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可是,由于他在政治上接二连三的失败——先是戊戌变法失败,后是死战革命党失败,接着是附袁、附段一败再败,乃至最后不得不退出政界专门从事学术工作——中国的政治学界似乎普遍把他当做不足为训的角色,把他的政治学说、政治见解当作不切实际的书生之见,至于他的政敌,今天海峡两岸的执政党,对他更是贬斥有加乃至不屑一顾。
作为二十世纪末的民主运动参与者,笔者对梁启超的政治见解却十分感服。无须解释,在思想探索者眼中是不存在什么权威偶像的。然而,当我们今天重新审度梁启超的许多思想时,却不能不惊异于他非凡的历史洞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二十世纪近百年的曲折历史,早在1906年就已被梁启超清楚地预见到了,不仅如此,自那时起,直到离开人世,他全部政治活动的直接目的正是要使中国避免走上革命、战乱、割据导致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以及“窝里斗”引起的外国入侵,只不过面对疯狂的激进主义浪潮和走向全面失序的历史回流,他虽有心力挽狂澜,却实在无力扭转乾坤,终于只有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惨祸从可怕的预言变成悲惨的现实。
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自然科学界尚能适时重新肯定被埋没的杰出先知,政治领域却很难摆脱“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强盗逻辑,这样,伟大的悲剧人物通常是无法得到应有的公正对待的。
笔者重评梁启超,绝非对他个人独加青眼,也不仅仅是要向世人说明他的英明预见和理论上本可避免的中国二十世纪的政治历史悲剧,更重要的原因,是梁启超的政治学说在今天仍然没有过时,其政治眼光在今天仍然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质言之,笔者是从今日中国的民主运动角度来看梁启超,也自然要借鉴梁启超式的眼光对当前的政局和民主运动加以评说。
一、从梁启超的激进谈起
从二十世纪初期开始,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就一直为激进主义思潮左右,梁启超却站在它的对立面,作为保守主义的代表著称于世。今天,激进主义给中国带来的祸患已为人们广泛认识。然而,激进主义泛滥导致中国几十年革命战乱的必然性,却恰恰可以从作为保守主义代表人物的梁启超身上得到证明。
这里,我们不妨引梁启超戊戌变法失败后亡命日本时,于1901年所作《拟讨专制政体檄》中一段慷慨激昂的陈词为证。“起起起!我同胞诸君!起起起,我新中国之青年!我辈实不可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我辈实不复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者,我辈之公敌也,大仇也,有专制则无我辈,有我辈则无专制。我不愿与之共生,我宁顾与之偕亡!使我数千年历史以脓血充塞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万里土地为虎狼窟穴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使我数百兆人民向地狱过活者谁乎,专制政体也……专制政体之在今日,有百害于我而无一利!我辈若犹靦然恭然,与之并立于天地,上之无以对我祖宗,中之无以对我自己,下之无以对我子孙。我辈今组织大军,牺牲生命,誓翦灭此而后朝食。壮行何畏,师出有名,奚声其罪,布告天下,咸使闻之。”(《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二,《自由书》、《拟讨专制政体檄》)
世界在工商业文明的号角声中向现代化的康庄大道突飞猛进,中国却在专制主义的铁蹄下痛苦呻吟,中国与世界的反差愈大,觉醒的中国人悲愤就愈为强烈,行事就愈为冲动,特别是那些生理上年少气盛,知识上囫囵吞枣地接受了些洋“主义”的年青人,总以为自己找到了救世良方,尽管他们互相对立,却都以为只要服下之自己开列的一服猛剂,中国社会就会立即起死回生,返老还童。大家赤子之心固然可钦可佩,其结果却是把破坏性的因素通过他们向社会上放大百倍以后造成社会的全面失序。梁启超虽是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在戊戌变法惨遭扼杀,谭翮同等维新志士暴尸在衔头,自己则九死一生逃亡国外的情况下,一度也表现出了不可遏止的激进主义情绪,说什么对专制制度可“灭此朝食”,而忘记了专制主义制度下的民众不作“顺民”就作“暴民”,若非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训练,绝不会自动成为法治之下负责任的公民。
既然连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在愚昧的专制势力迫害下也难免有过激情绪,自此以后的几十年中,整个中国从政治到文化上一直受激进主义支配,从而使梁启超类的保守人物的正确主张受到忽视,也就是不难理解的事情了。
梁启超本人毕竟是中国政坛保守主义的杰出代表,发出此文的同时,他利用日本思想自由的条件,“努力攫取世界最新知识,刻苦思考中国的现实问题……世界风行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文学艺术等,他都认真涉猎,广取博收”,又先后出访了檀香山和美国本土及澳大利亚,详细调查了各地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并与孙中山和革命党人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交往,从而在广泛调查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保守主义观念。在1903年底漫游新大陆和日本后,便在一系列文章中进行了阐述。
当然,梁启超的保守主义并非指政治态度,而是指变革方式。1925年11月,他在北京《晨报副镌》上发表的一篇为《国产之保护及奖励》的文章中,曾对此做了很好的概括:“我在国内政治党派分野里头,向来属于渐进派。我对于现状不满足,认为必需改革乃至必要革命。但我无论何时何事,对于那些暴力的无理性的无效率的革命论及革命手段总是要反对”。
当年,梁启超作为“言论界之骄子”,“执中国舆论界之牛耳”,其文章“整整教育了一代人”,然而,激进主义的狂澜却淹没了他最辉煌的成就——政治理论和政治洞见,在民主运动再起高潮的今天,我们重温他的那些金玉之言,将会感到实在是受益匪浅。
二、“维新变法”与“改革开放”
作为新时代的思想先驱,早在中国尚完全沉睡在中世纪的愚昧状况之1895年前后,梁启超在康有为影响下已初步确立了自己的新观念,并在《时务报》、《湘报》、《新知报》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宣传“维新变法”的主张。李喜所、元青在其1993年出版的《梁启超传》中,将其维新大思路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讲进化。面对静态保守僵化愚昧的农业文明,梁启超高屋建瓴地指出:“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地相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已,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人,束缚之,驰骋之,鸣呼,则非吾之所教言矣。”也就是说,中国从静态保守僵化愚昧的农业文明,向动态、开放、灵活、昌明的工商业文明转型,是社会进化的必然规律,想转也得转,不想转也得转,主动认同西方工商业文明,转型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手上,不主动认同,则势必被西方工商业文明强制性同化,这样一来,其结果就不堪设想了。
梁启超的这些看法,不仅在当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放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针对毛泽东死后华国锋提出的两个“凡是”,同样完全适用,对今天的中国来说,在政治制度转型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
二、开民智,梁启超一生最注重开民智,他一向认为人类社会的进化归根到底是民智的进化,各国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智力的竞争,各民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智慧的高低,他把智慧和权利等同起来,认为智多应该权多,智缺自然不应有较多的权利。为了开民智,首先要开风气,风气指某个特定历史时期多数人的一种共识,即不自觉的行为规范。一种风气一旦形成,不仅会左右人们的思维和行动,而且将影响国家的政治走向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为了开民智,梁启超提出还须开“绅智”和“官智”,也就是用工商业文明的文化开启传统社会中知识份子、有钱人和各级政府官员的智慧,因为这些人在社会上起着领导作用,另外,梁启超还特别强调开启占总人口半数的“女智”。
欧洲的近代化属自然生长型,人文思想的传播使社会走向市俗化,以此为基础产生启蒙运动顺理成章。当欧洲工商业文明侵入中国时,中国却仍然处于农业文明时代的第三次鼎盛时期(第一次为东周至秦汉,第二次为唐朝),这样,无论朝野各界,一时当然均无法接受工商业文明的思想文化,因此,康梁致力于向光绪皇帝献计献策自上而下地进行全面变革的同时,为了让整个社会认同工商业文明的基本思想,还不能不从传播新学着手,使国民有接受启蒙、认同改革的知识基础和思想基础。
对今天来说,开民智的工作则集中表现在培养民众政治生活的习惯和能力上,使民众成为法治下的负责任的公民,一方面,大家都应遵守民主宪政下的宪法和法律,另一方面,大家也都要积极地运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自由表达自己的各种见解,选举、监督政府和代议机构,直到直接参加竞选。就自由选举而言,必须从基层政权逐级实行,若聚然搞全国议会和国家元首的选举,便容易使社会管理陷入混乱状态。
三、变科举,戊戌变法时期,康梁最大的困惑是民智末开,人才贫乏,此二者均由上千年的科举制度所致。科举不改,新学堂一无经费,二无生源,三学生毕业后无出路。梁启超提出办好新学堂的四项办法:一是重师范,二是编教材,三是倡女学,四是从小学做起。今天,中国的教育仍须进行重大改革,第一是学校必须以民营为主,并欢迎国际教育界来华办学;第二是必须全面改革与政治、道德、历史有关的教材,使学生从一党专制的伪文化中解放出来;第三是改革教育方法,用能力培养代替知识灌输。
四、兴民权,梁启超的变科举、开民智均以兴民权为标的。民权是人权与民主二概念在西方工商业文明传入中国初期的含混笼统提法,就当时而言这种提法却有许多好处,其一是对当时的中国民众具有足够的启发作用,从中领略到足够的人权和民主概念的精髓,另一方面,对满清王朝而言,也显得不像“民主”一词那么可怕。
笔者在《论权利本位观念的社会哲学》中早已指出,义务本位观念是农业文明的社会哲学,权利本位观念则是工商业文明的社会哲学,权利本位观念的两大基本原则,一是一切人权利平等,二是主权在民,就政治制度从农业文明向工商业文明转型而言,归根到底就是要依这两条原则建立新的制度。
五、设议院。梁启超认为,从历史演变的角度看,议院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一股世界潮流,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无法抗拒,中国之所以落后于西方,正在于不知民权为何物,不设议院而行专制。从民主政治的长期发展去观察,西方的议会民主才达到八九十分,中国最多仅一两分,因此,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个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建立和完善议院的问题。
一百年以后的今天,中国和希特勒德国以及萨达姆伊拉克一样,都有个作为摆设的议会,它不仅不能独立立法和监督政府,也不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而是执政党根据自己的利益凑合而成。然而,它的从无到有毕竟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同时,形式即已具备,只要一有条件,内容就会产生,如何使它名实相符,正是摆在当代中国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总之,纵观今日中国政局,对比梁启超一百年前的维新思路,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的情况虽然有些方面是梁启超当年所无法想象的,但是,就政治制度转型这个最重大的历史课题而言,却仍然如染启超在世时一样远未得到解决,尽管这一课题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差不多早已成为历史!
更早的一本《梁启超传》由孟祥才著,他将维新变法的主要内容归结为:
一、维新变法的理论:梁启超……着力强调一个“变”字。
二、维新变法的主要内容:学习西方,废科举,兴学校,育人才;开民智,开官智;兴民权,兴绅权;立农工商政,修铁路,开矿山,给工商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开武备学堂,练海陆新军,达到富国强兵。
三、维新变法的途径:上靠王公大人,下靠开明土绅。激发天良,除旧布新,自上而下地进行改良。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按部就班,不能躐等。日本的明治维新是最理想的榜样。革命必然造成无尽的破坏和流血,中国民智低下,决不能走革命的道路。法兰西大革命流血漂杵,根本不能效法。
该书出版于“文革”后不久,立论深受中共“文革”观念影响,在书中前言里甚至说:“他反对马克思主义,底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历史的潮流,越来越走向堕落和反动,梁启超一生的活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近代史的一段过程,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改良派的进步作用与历史的前进成反比。”基于这种立场,他对梁的评价当然不会那么中肯,不过,就上述归纳而言,应当说是基本正确的,而其中的前两点与李、元概括的维新大思路基本吻合,这里有必要认真思考的,是维新变法的途径问题。
在梁启超看来,维新变法的依靠对象,首先是掌权者和权力周边的人,其次是主张变法的社会贤达;维新变法的方针,则是由上而下地进行。显然,这两点是相辅相成的,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就必须依靠政权的力量,而要发布政令,当然得依靠掌握权力的社会集团,因此就社会改良道路而论,这些看法是合乎逻辑顺理成章的,问题在于,改良道路能否走通?由于改良派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确失败了,几十年来,“改良派的进步作用与历史的前进成反比”似乎已成定论,对此,笔者当然不能苟同。
无须论证,让我们先看看七十年代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所走的道路。没有人不明白说到底它还是试图借助政权的力量完成中国从农业文明到工商业文明的部分社会转型,也就是说,从目前的大政方针而论,它正极力在中国建立契约社会、市场经济和人治下的法律,虽被迫接受了多元文化的现实,却正顽固地拒绝实行民主政治。这种情况表明,当今的“改革开放”与“当年的”变法维新,并非本质不同,它的依靠对象同样首先是掌权者和权力周边的人,例如邓小平、江泽民和他们的助手及智囊人物,只有他们,才能制定和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其次是社会贤达,也就是民众尤其是知识分子中热爱社会政治的人,没有他们做“改革开放”的倡导者推动者,该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被就没有社会基础,众所周知,从“解放”到“文革”结束后的那两年,不知有多少志士仁人为鼓吹与“改革开放”有关的思想而挨整、坐牢、杀头,知识界如顾准、孙治方,来自民众中的如汤戈旦,王申西、李一哲都是例子,而“四五”运动和“民主墙”运动更是中国民众要求“改革开放”乃至自由民主的公认例证。就“改革开放”的方针而论,同样与“维新变法”无异,都是自上而下地进行。直接依靠原有的权力结构,“从易到难、由浅入深、按部就班”地逐步开展,而不是暴力夺权后另起炉灶。
总之,梁启超的目的,是要“通过渐进的改革,在避免动乱保持和平和秩序的基础上达到最终的立宪”(李、元《梁启超传》P357)。邓小平、江泽民也同样要“渐进的改革”,但他们的目的迄今为此仅止于“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的现代化”这些皮相的内容,实质性的方面只有市场经济,因此,邓小平设计的“改革开放”说到底不过是梁启超维新变法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尽管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民主宪政,但迄今为止,民主宪政却仍在邓小平的继任者江泽民的眼界之外。
显然,若就对中国社会的实际改造而论,邓小平当然超过了梁启超,就对中国社会改造的理论范畴而言,梁启超的维新变法思想却确实令当代中国的当权者们望尘莫及。
三、容忍专制是为了埋葬专制
梁启超的《拟讨专制檄》充分表明,他作为倡导社会转型的民主政治活动家对专制政体可谓梁恶痛绝,但1906年前后,梁启超又发表了《开明专制论》等一系列论文,为此,他遭到形形色色的革命家革命政党的大肆攻击,这里的是是非非,究竟应该如何评说?
十九世纪末,不仅欧美各国挟工业革命之威向世界上一切有人的地方扩张,明治维新后,迅速崛起的日本也以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威震中国,由于维新事业惨遭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派扼杀,并因向外国驻华使团宣战而招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满清王朝终于无力控制中国政局的发展,这样,中国的社会转型便一步步走向失序。
天下草昧,群雄竟起。国难当头,出路何在?围绕着奄奄一息的老大帝国,不断产生的社会精英们各各开出了自己的救国药方。撇开非政治性的“科学救国”、“教育救国”、“实业救国”之类不论,最有影响的应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以及梁启超的“改良主义”——实际上以“开明专制”为特点。由于政权最终被毛泽东以暴力夺得,故毛泽东宣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然而毛泽东却始终无法摆脱“资本主义复辟”噩梦,实事上被他一再整垮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邓小平也确实在他死后通过改革开放在中国建立起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如此扑朔迷离的历史面前,我们不禁要问“救国”的要点究竟何在?
西方资本主义工商业文明的崛起,使中国面临“救国”危机,但这里的“救国”从根本上说并非救中国不亡于某国或遭列强瓜分,更不是救汉人于满清统治,而是要使中国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使列强能平等待我,为此,除了认同西方工商业文明之外别无他途。工商业文明的基础绝非机器制造,所谓“四个现代化”只是表相,它的真正基础是契约社会和市场经济。而西方列强压迫中国的实质,也正是强迫中国接受他们以契约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为依据制定的各种规范,尽管里面的确有非平等的,歧视性的内容,但就这方面而论,也还比农业文明国家之间发生冲突时来得文明。须知,权利平等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也是契约社会的基本准则,你有足够的聪明才智运用他们规定的权利和准则为自己个人或自己国家谋利,你同样能够取得比他们更大的成就。
事实上,到中国省悟到必须认同西方工商业文明时,率先认同西方的东瀛岛国已经能够与西方列强并驾齐驱了。
正因此,“救国”的基本任务绝不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四个现代化”,更不是“扒铁路、砍电杆、旋即毁坏大轮船”的仇洋排外,而是把依附社会和自然经济的农业文明基础改造为具有无限活力的契约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工商业文明基础,而这一任务由一个强有力的中央专制政权来完成不仅是必须的,甚至可以说是必然的,纵观世界各国,除了美国之类属欧洲殖民地的国家是在其宗主国基础上继续前进因而可以避开这个阶段之外,旧大陆各国差不多概莫能外,法国尽管发生了惨裂的革命流血,革命后还是不能不经历一段拿破仑的专制。
因此,梁启超的“开明专制论”是对这种历史发展过程的准确把握,就是说,从农业文明的依附社会、自然经济向工业文明的契约社会、市场经济过渡,由一个相对专制的政权进行“保育”,差不多是一般规律而不是特殊例外。
“开明专制论”的立论基础,倒不是它如何如何好,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梁启超清楚地洞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动乱因素大大超过了为工商业文明奠基所必需的稳定发展因素,正因此,“中国今日万不能行共和立宪制”。他在《开明专制论》中列举这样六项原因:“一曰中国人民智力低下,无实行共和国之能力,二是革命后所建立之军政府必然专权,决不会让权力于议会,三是革命必然引起大乱,刘邦项羽之辈迭出,你争我夺,混战不已,四曰“土地国有论”的理想根本无法实现,五曰三权分立的议会政治,不造成议会专制,就造成行政首脑的专制;六曰共和立宪必然引起新的革命。其结果就是革命接革命,永无休止,流血复流血,国无宁日。”(孟祥才《梁启超传》P111)。显然,梁启超的这六个推断都言之成理,并在中国近百年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验证。
首先,在当时全国绝大部分人尚处于农业文明的愚昧状况中,根本不具备过民主共和式政治生活的能力,就是在一百年后的今天,中国大陆要实行完全的民主也须有一个很长的实践锻炼过程。据说,邓小平临终前不久曾说,中国中央一级的直接选举恐怕还得五十年,既然如此,梁启超在一百年前的断言怎么会不对呢?第二,军政府不让权于议会,不仅北洋政府如此,民国政府如此,共产党又何偿不是如此?第四,“土地国有化“的理想不仅是能否实现的问题,而是共产党实施它不光构成了当年的社会倒退,还使今天的市场经济建设难以顺利进行,第三和第六,从”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国民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以后又是“解放战争”,最后再来个“文化大革命”,岂不正是“革命接革命,永无休止,流血复流血,国无宁日”的最好注脚?
由此可见,学贯中西智慧超群的梁启超,对“革命”恶果的洞见不仅不是庸人自扰,而且是无与伦比的真知灼见!
梁启超还指出:“中央旧政府既倒,而新共和政府不能成立,或暂成立而旋起冲突,中央纷乱如麻,而各省新经兵燹之后,人民生计憔悴,加以乱机已动 ,人人以好乱为第二天性,自然的暴动陆续起,于是秩序一破,不可回复,而外国干涉乃起”,其结果,“小之则自取灭亡,大之则灭亡中国(《暴动与外国干涉》《新民丛报》第82期)。
显然,他的这些推测,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辛亥革命后的写照。袁也凯的民国政府成立未几,便与国民党发生冲突,孙中山乃发动“二次革命”——“旋起冲突”经过“护国战争”,“护法战争”,中国终于“乱机已动”,“人人以好乱为第二天性”,从此以后,内战连绵不断,乃至招来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举进攻,终于使中国险遭亡国之灾!
在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论战中,梁启超反复指出,革命将使中国“流血飘杵”,果不其然,二十世纪里中国直接死于“革命”的人和间接死于“革命”的人数以亿计(中共自称其政权是四千万人的生命换来的,加上被他们革掉命和解放后整死的人,这个数字必然翻上一倍,而且政策错误使60年代初饿死的人又是四千万,此外还有辛亥革命到三十年代军阀混战中的死者),如此惊人的死亡,又带来了什么结果呢?
“革命后新建共和政府……终无术以持久,断断然矣。不持久奈何,其终必复返于专制,然则其去政治革命以求救国之目的不亦远乎!”(《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新民丛报》第76期)。
是的,中共的“革命”终于胜利,然而其“复返于专制”的程度,连满清王朝乃至古今中外专制历史上任何最专制的王朝也望尘莫及,试问,哪一位专制暴君做到了要八亿人每天早晚向他“请示汇报”高呼“万寿无疆”?在那个年月,工业建设在继续,文明建设则彻底摧毁,严格的户籍制度使全国人陷入空间严重的依附关系之中,每个人都变成了“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这种革命结果,恰恰如梁启超所云,离革命开始时的目标当然更远了。
正因为有如此深刻的历史洞见,梁启超在辛亥革命前一直坚持君主立宪,辛亥革命后则致力于促成当权者袁世凯、段琪瑞之流实行“开明专制”,希望借此实施他的“保育政策”,把国家逐步引向稳步发展道路,使中国奠定契约社会、市场经济的工商业文明基础,从而使全面转型程进入序化状态。梁启超的深刻理论和历史洞见在严酷的现实面前遭到重挫,满清王朝坐失了驾驶社会转型的良机,袁世凯专制而不开明,段祺瑞更不值一谈,同时,政治实践本身非梁启超之所长,他自己一再举措失当也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
然而,梁启超的失败只限于实践活动,并不因此而影响“开明专制论”的正确性,因为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终归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以“开明专制”的方式来完成。
经过几十年的战乱,中国出现了台湾海峡两岸两个政权隔海并立的局面,双方的交战状况虽未结束,天然的海峡屏障却使两个政权和平共处。
两个政权同样专制,为了彻底清除自己辖区中的对方势力,海峡两岸的政权都滥杀了成千上万的无辜人民,尽管如此,三十年之后两岸的结果却完全不同。
败走台湾的蒋介石国民党虽然专制,在此期间却大力巩固契约社会,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随着老一代领导人的自然更替,开放党禁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到国民党通过全民普选确认其政权的合法性时,它的“开明专制”政策的成功也就由工商业文明的全面确立而得到了证明。
武力夺得大陆政权的共产党搞了近三十年的整人运动,同时以“社会主义”名义使大陆陷入比农业文明时代更严酷的统制统济和依附社会的泥沼中。这样,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它仍然实行了专制而不开明的政策,直到邓小平出山搞“改革开放”,情况才发生了变化,前文早已指出,“改革开放”与“维新变法”的本质毫无不同,都是借助原有的国家机器建立工商业文明的基础——契约社会与市场经济,因此尽管“6.4“期间坦克辗向学生市民,其专制残酷空前绝后,这样的“专制”仍然属于开明典型。
作为民主人权活动人士,我们的确应当承认中国大陆政府今天的“开明专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对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必要的、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绝不是说它的所有作为都无可非议。首先必须指出,不仅它前三十年的黑暗专制大大减缓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十一届三中全会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诺言也未兑现,像80年区县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被压制。89年人大代表胡绩伟弹劾李鹏政府案被粗暴打杀之类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从而一再开历史倒车的作法,是必须予以揭露和抵制的,至于像用坦克和机枪镇压手无寸铁的民众之类的恶行,更要坚决反对,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善于发现执政党和政府的每一个有历史意义的正确抉择,争取形成朝野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开启一个新的时代。总之,中国社会向民主宪政的过渡不仅取决于经济制度变革,它更需要执政当局的大彻大悟和民主人士与全国人民的大力争取。
正如梁启超所云:“立宪之原因,则君主之肯与不肯,固占部分,然其肯与不肯,仍在人民之求不求。故人民之求立宪,实能立宪之最高原因也。”(《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新民丛报》第16期)。
综上所述,对复古倒退的野蛮专制一定要坚决反对,对致力于社会转型的开明专制则必须容忍,但容忍它是为了稳妥地向民主宪政过渡,从而彻底埋葬专制,这是梁启超“开明专制论“的精髓,梁启超的这一理论仍然完全适用于今日的中国。
四、目标是民主宪政
梁启超在辛亥革命后一直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宪政建设,宪政在梁启超的思想和活动中均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乃至被一些人认为“宪政迷”。梁启超的确“迷醉”于民主宪政,那么他为什么把宪政看得如此重要呢?
古今中外一切政权的建立不外乎两种途径,其一是民众以某种形或直接或间接地予以授权,其二是掌权者直接或间接以暴力夺权。民众授权并不足以保证掌权人不滥用权力、暴力夺权者则必然滥用权力乃至实行血腥专制。自启蒙学者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问世,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原则得到公认后,“权利平等”、“主权在民”的两大原则就在民主宪政中充分体现出来。民主宪政的要点是: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体公民制定通过,一切个人和集团必须遵守,同时,宪法的第一任务就是确保一切公民权利平等,并平等地保护一切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民意机关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民意代表——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代表人民作出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权力;三,国家行政长官由公民或公民的代表选举产生,他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公民、议会和與论的监督,并有固定的任职年限和期限;四,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仅不受立法、行政方面的控制,而且有责任监督制约他们等等。
笔者手头凑巧有1996年俄国总统叶利钦竞选连任后的誓词,现全文照录如下:“我宣誓,在行使我俄罗期总统的权力时,将尊重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捍卫俄罗斯联邦宪法,捍卫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安全和完整,忠实地服务于人民”。无疑,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总统誓词中,都会有和叶利钦誓词大致相同的内容,这些内容当然都必须体现宪政原则:主权在民。
在中国历史上,皇帝的宝座可以父子相传,可以真真假假地私相接受,也可以暴力夺取,但皇权却始终不变,绵延几千年后,皇权便成了国人心目中意义世界的象征,皇帝便成了文明社会的代表,“国无君不立,民无君不安”,皇帝金口玉言,一言立法,一言废法,言即是法,因此,谁夺得皇权,全国人就服从谁,皇帝可以为所欲为,臣民则在暴君面前人人平等。
在民主宪政下,情况完全不同了,总统必须由民众依法选举,选出后必须依法办事,人们的整个社会生活都必须遵守宪法和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立法、行政、司法官员们尤应如此。所以,梁启超说,在民主宪政下,法是“国家之意志”、“一国之元气也”。
君主专制与民主宪政的差别如此之大,不仅彼时尚大权在握的满清王室绝不会同意作此转变,即使全国民众也没有多少人能认同,何况认同也不等于能立即适应。这样,要使中国人从皇权的奴隶转变为法治下的公民,其一是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二是要制定一部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宪法。
梁启超之所以主张改良主义,先是要搞“君主立宪”,以后又鼓吹“开明专制”,都是为了使全体中国人有足够的时间从皇权的奴隶转变为法治下的公民,从而使民主宪政建立在牢不可破的基础上。
早在1906年,梁启超就在《开明专制论》、《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等长篇论战性文章中阐发了他的“政治革命”理论,他指出:“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无论为君主立宪,为共和立宪,皆谓之政治革命。”
立宪政治虽然未必是民主政治,但既然已使君主受制于宪法,就为走向民主宪政打开了通路,作为从君主专制走向民主宪政的桥梁,君主立宪不失为一种极好的选择。英国、日本和其他许多国家都是由此平和地走向民主宪政的。只要能平稳、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走君主立宪道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梁启超的“政治革命论”无疑是言之成理的。但是,他当时却无法想象,到二十世纪皇权专制已成为众矢之的,许多专制者武装夺权之后开始玩起假立宪的把戏,他们在形式上搞出一部宪法,肯定一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实际上却仍然完全靠军队、警察、特务来进行高压统治,并且完全或大部分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权利,使社会生活与皇权时代并没有本质区别,有时候甚至更加黑暗。众所周知,这种国家除希特勒德国、波尔布特柬埔寨、金日成父子朝鲜外,当然还少不了我们多灾多难的中国——尤其是在毛泽东时代。
不过,到二十年代,梁启超便一眼洞穿了刚成立不久的苏联,在《复刘勉已论对俄问题》中,他一针见血的指出:“苏联是不是帝国主义?我毫不犹豫的答道,他是帝国主义的结晶,他是帝国主义的大魔王。俄国人顽的政治,对内只是专制,对外只是侵略。天真烂漫的青年们,听啊,你信仰共产主义,教你信仰的人却并没有信仰。马克思早已丢在毛厕里了,因为侵略中国起见,掏出来洗刮一番,充当出庙会的时候抬着骗人的偶像。喂,青年们,傻子们听啊!我老老实实告诉你,苏俄现状,只是共产党的人大成功,却是共产主义的大失败。你跟他们走,自以为忠于主义,其实只是替党人张牙舞爪去当鹰犬,和你脑子里理想的主义相去不知几万里,傻子,可爱的青年们,醒过来罢!”
梁启超的这些充满哲人智慧的缄言却并没有什么人能听得进去。的确,历史的发展从长期看是水流千遭归大海,最终还是要服从经过开明专制才能走向民主实政的规律,从中短期说,却绝不会接受什么最有价值的理性选择,倒是更容易受激情冲动,跌跌撞撞地蹒跚前行,走许多弯路、死路和回头路,正因此,中国大陆没有接受满清王朝的开明专制,也没有接受国民党的开明专制,最后终于不得不接受邓小平的开明专制。
以“政治革命”实现民主宪政,在梁启超看来就是“以要求而勿以暴动”,“人民要求立宪,实践立宪之最高原因也。”“求立宪”的方法是(一)国民大多数“相率以要求立宪”,这是立宪唯一正当的手段;(二)“其所要求者,必须提出条件,苟无条件,微论彼不知所应,即应矣,仍恐其不正确也。”(三)“其提出之条件,必须为彼所能行,若为彼所必不能行,则是宣战而非要求,以云要求,则等诸无效也。”既然立宪之本在人民,那么,向人民广泛宣传“政治革命主义”,提高国民“政治革命”的素质和能力,“使一国中大多数人知立宪,希望立宪,且相率以要求立宪”就成了主要工作之一。
显然,梁的这些思想完全适合于今日中国民运,今日中国迫切需要以民主宪政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民运人士促成改革的方法也可以从梁启超的上述说法中得到启迪。
辛亥革命前的流亡岁月中,梁启超为实现他所谓的“政治革命”而大力推动宪政活动。1907年10月7日,梁启超在其组织的“政闻社”、“社刊《政论》第一期发表的《政闻社宣言书》中提出了该社的四条政钢:
一、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二、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
三、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
四、慎重外交,保持对等之权利。
在宣言书中,因为预计到清庭可能封禁政闻社及其社刊,梁启超还特别强调了立宪国家均允许“集会结社”自由。有趣的是,七十年代末民主墙运动中刊出的大字报,成立的会社、创办的刊物也都在显著位置事先引证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的公民有大字报、结社、出版自由的权利。当然,这两件事的偶合说明的无非是今日中国从政治上讲与清末并没有多少差别。
1908年1月,政闻社将总部迁往上海,加强了在国内的活动,特别是请愿速开国会,甚至把旗人也组织起来了,发起了八旗国会请愿活动。“到1910年夏,立宪派掀起的两次大规模国会请愿运动高潮由于清政府的无理拒绝均宣告失败。”清庭的冥顽不灵使梁启超清晰地认识到这个政权的末日已经来临。1910年8月31日,他在《国风报》上发表了《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一文:“使政治现象一如今日,则全国之兵变与全国之民变必起于此二二年之间。此绝非革命党煽动之力所能致也,政府迫之使然也。”他断言:“中国而欲有国会者,惟开设于宣统四五年以前方能有之,过此以往,吾中国永无开设国会之时矣。”
众所周知,梁启超的这些历史性预言都神奇的应验了。必须指出,梁启超从开始政治活动到辛亥革命前一直对清室寄予很大期望,这绝非效忠清室,更非笃信帝制,而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晰地认识到借助皇权变法维新是中国平稳变革的唯一办法。中国即往的政治历史,从来都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为了统而不死,放而不乱,只能是利用清室的皇权稳住社会,由清室采纳立宪制以求变革,可惜,满清皇室中毕竟没有产生第二个光绪,也就最终失去了挽救自己于灭亡,同时挽救中国于长时间社会动乱的机会,对此,深具历史眼光的梁启超当然不能不深感惋惜!
从1910年到1911年,梁启超写了二十余篇有关宪政的文章,他广泛研究了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对宪政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作了许多探讨,其中心环节是关于国会的生张。他认为立宪政治的实质是政府对国会负责,“有国会谓之宪政,无国会谓之非宪政,筹办国会谓之筹办宪政,不筹办国会不谓之筹办宪政。(《宪政试说》、《国风报》第一年第一期),召开国会是筹办宪政的先决条件,因此开设国会是中国当时最大的政治问题,成为拯救中国的唯一途径。他提出,从法理上说,将来国会应拥有以下权力:
(1)参预改正宪法之权。
(2)提出法律、议决法律之权。
(3)议决预算、审查决算之权。
(4)事后承诺之权。
(5)质问政府之权。
(6)上奏弹劾之权。
(7)受理请愿之权。
他特别指出,这些权力“苟缺其一,即不成为国会”,从政治上讲,国会最重要的职务“在于代表民意、监督政府。”
梁启超的这些认识,不仅为当代世界公认,而且已是占世界大多数的民主国家的政治生活现实。然而,当今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毛泽东时代而言,与其说是国会,不如说是执政党的另一块招牌,到邓小平时代以后,情况开始改变,但仍然充其量只能算是执政党的咨询机构,仍然不成其为国会,因为它所缺的不是一项而是多项权力。
五、目标还是民主宪政
梁启超抓住了民主宪政的本质,在国体问题上,就持相对灵活的态度,辛亥革命爆发之前,他始终坚持君主立宪,以免因国体变更而发生社会震动,辛亥革命即已发生,他也非常欢欣鼓舞。一则因为这场革命既已发生、结束了中国几千年帝王专制的历史,的确可喜可贺,二则与古往今来的革命相比,它的代价是非常小的,三来这场革命的成功不仅是他本人十几年奋斗的结果,在革命爆发前后他也同样做了大量工作。
预见到“全国兵变与全国民变必起于此一二年间”之后,梁启超与其师康有为决心利用满族权贵的矛盾发动宫庭政变,正在这时,武昌起义爆发。经过仔细的考虑,梁启超调整了战略,精心制定了“用北军倒政府,立开国会,挟以抚革党”的新方针,希望此举能“纾革命之祸”,使“国会得有实权,完全宪政从此成立。”在梁启超指导下,立宪派大力开展活动,许多省份宣布独立,从而沉重地打击了满清王朝,对结束帝制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1911年10月30日,清庭下罪已诏,梁启超见过上谕后,把“用北军倒政府”的计划发展为“和袁、慰革、逼满服汉”的八字方针。
孙中山曾说“革命改良决分两途”,但事实上绝非如此,连深受中共观念影响的李喜所、元青在其所著的《梁启超传》中也承认:“这也说明,追求温和改良的资产阶级立宪派和执着于武装斗争的革命民主派虽然斗争的手段、途径迥然有别,但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方面是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的。”
岂止如此,难道革命派的目的不也是民主宪政?武昌起义十八天后,梁启超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剖白自己道:“痛恨满人之心,吾挚又岂让革党?不过暂借为过渡,一旦立宪实行,政权归诸国会,皇帝充其量只是‘坐乾修之废物’”,存之废之,无关宏旨。
今日中国民运中,有些人逃出大陆后大唱高调,大骂当局,虽搏得了国际舆论的一些关注,对中国内部的变革却于事无补。如果他们留在国内又想做一点事,就会知道不仅语调要平实谦和,而且要尽可能地寻找当局所能接受的方法和道理,恐怕也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国家的民主进程,因为今日中国的政治改革终归只能在目前的权力构架中进行,只要能促进人大成为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使宪法成为“天下之公器”而非一党之工具,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当然,在社会政治领域,再伟大的理论家发明了再伟大的理论,面对变革时期风云万变的局面,也不可能成为“常胜将军”。梁启超注定无法逃脱这一定数。
何况,作为一个始终没有掌握实权的政治理论家,他也根本没有机会按自己的意志实践自己自上而下全面变革中国社会的系统理论。在不能不一再依附其他掌权者以图谋贯彻自己意志的局面中,政局的发展也就不是由他而是由他所依附的强权人物的动向来决定了。
1911年底,梁启超和康有为提出了“虚君共和”主张,作为一个夹在革命派和北洋军阀中间没有军事实力作后盾的政治势力,他们的这一主张在“乱机已发”的局面中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此后,他们开始采取联袁拒孙的方针,梁启超一介书生,却自以为清王朝倾覆后可以左右政局,说什么“入都后,若冢骨(指袁世凯)尚有人心,当与共戡大难。否则取而代之,取否,唯吾所欲耳,”安知迄今为止中国的政争总是以军事实力为背景,他所倡导的以理服人的民主宪政时代还未到来,自己又能拿什么去对付兵权在握的传统官僚袁世凯和他的后继者呢?
这样,1912年11月中旬返国后虽然始终不渝地的坚持通过“开明专制”实行“保育政策”以走向完全的民主宪政的正确主张,但梁启超却因曾和袁世凯、段祺瑞之流同为前清臣僚而以为他们是能在自己辅佐之下完成“保育”工作的“开明专制者”,因而在政治实践活动中一错再错,以致最终被挤出了政治舞台。
民国初年,梁启超的政治口号是“国权主义”,通过本文以上分析,不难理解“国权主义”的立论基础正是“开明专制论”——因为他发现“开明专制”是实现“立宪政治”的必由之路。他举例说:“英国的克伦威示时代,普鲁士的腓力特烈时代,俄国的大彼得时代,荷兰的阿连治时代,法国的拿破仑时代,奥匈帝国的周瑟夫时代,都是史家所称的开明专制。当代有名的国家,几乎没有不经过开明专制时代而论‘径行完全粹美之宪政’的。”(李喜所,元清《梁启超传》P308)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才倡导国权主义,想通过袁世凯、段祺瑞之类握有实权的人,在“共和”的形式上,运用专制手段稳定社会,把国家引上宪政轨道。
与此同时,梁启超从理论上说并没有忘记对“国权”扩张为专制权加以防范。在联袁联段的同时,他一直致力于建立“强善政府”,也就是建立完全的政党内阁。即内阁由国会多数党组成,使内阁成为国家的指导者,而国会又为内阁的拥护者,阁会融为一体,政府便会强有力;另一方面,政府如以国会为后援恣行秕政,政府党便会失去人民信任,在选举中丧失国会的多数,而使内阁不安其位,如此则政府万不能为恶,否则便会因选举大权操诸国民之手而随时被更选……。完全的政党内阁又如何实现呢?他认为,这要以健全的政党发生为条件,尤其要有健全的两大政党,一党在阁,一党在野,在强健正当的对抗下,开展正常的政党政治。(李喜所、元青《梁启超传》P310)。
历史的行程并没有按梁启超所致力的这一方向发展,却往他1906年便已指出并极力避免的“革命复革命,永无休止,流血复流血,国无宁日”的方向堕落。应当说,这种情况的发生梁启超本人也并非毫无责任。概括地说,第一,袁段之流作为前清官僚与民主政治家梁启超有本质不同,他们只认权力,笃信武力,是没有民主宪政理想可言的传统政客,早在戊戌变法中,维新事业就因袁的背叛而失败,面对政治品质如此恶劣的袁世凯,梁启超在根本无力挟制他的情况下,将“开明专制”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无疑属根本性的策略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第二,理论上讲,辛亥革命后到“二次革命”前,孙中山的国民党和梁启超的进步党是共匡民主宪政的同道,梁启超本应把国民党当成维护“临时约法”和第一届国会权威的伙伴,但梁启超汤化龙却落井下石,这种作法导致唇亡齿寒,实在是自掘坟墓,尽管梁启超汤化龙后来有所省悟,彼时却大势已去于事无补了。此外,孙中山也缺乏民主政治家的度量,从而把梁启超及其追随者当作民主政治建设的同道,并不顾国会中国民党议员的反对,无视第一届国会的存在,毅然发动“二次革命”,则属梁启超处理两党关系失误的重要外因。
从追求民主宪政理想的角度说,梁启超政治实践的败笔还有不少,他未能在袁世凯拿国会中国民党议员开刀时挺身而出,大力维护议员的权利和国会的声誉,就不仅缺乏政治家的风度,而且造成了袁世凯把包括他在内的国会乃至“临时约法”均看得一文不值的局面。粉碎张勋复辟后,他忘记了不久前护国战争中只有恢复民元约法,并根据约法第54条之规定产生宪法并传诸无穷才是唯一正确道路的主张,竟然拥护段祺瑞召集所谓“临时参议院”代替旧国会,则不仅是一个重大原则错误,而且成为孙中山号令天下发动“护法战争”的口实,致使中国从此走向长时期的全面内战。
此外,就是世人视为梁启超政治活动中闪光点的“护国战争”,其历史价值也属可 疑,事实上,“护国战争”使1911年到1917年正好两年一大战,成为使中国陷入全面内战的重要环节,而护国军本身,也成为日后淆乱中华的重要军阀势力,因此,若以梁启超本人避免革命流血以引发乱机的观点衡量,梁启超不用组织游行示威之类的非暴力手段迫哀下台,也同样是南辕北辙之举。
梁启超的改良主义虽随着拥袁拥段搞“开明专制”的错误抉择宣告彻底失败,但就其理论而言却并不错,因为革命复革命、流血复流血、外族入侵等现象的发生早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所做的一切总的来说正是为了避免这些恶果,至于这一切终于还是接踵而至,对他来说,只能是“尽人事而听天命”。大厦将倾,独木难支,专制主义阴影要随着激进主义狂飚在中国大陆横行到二十一世纪,这种历史逆流又岂是哪个伟人或思想家能够改变的?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