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受到查处一事,引发公众舆论的关注。对此,有评论写道,查处一个正部级贪官,而且是铁道部这样的大部部长,的确令人高兴。但很快又在网上看到,此事彰显出什么官方反腐决心的说法,就实在难以苟同了。众所周知,这是一个令人耳熟能详的提法,只要查出一个级别足够大,或贪污数额足够多,总之,只要是影响力足够大的贪官,都无一例外地表明,甚至是充分表明了官方高层的反腐败决心等等。
中选网上作者宫民的文章回顾说,从当年的陈希同开始,这种决心也不知已经显示过多少回了。要知道,显示决心很容易,但随后是否真正决定性地扭转了全国上下贪腐的局面,才是对这种决心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用处理了多少数量和多高级别的官员,来作为反腐败的政绩,实在有些荒唐,至少也是片面的。从治理腐败的角度,至今都没能把腐败的发生率降下来,原本就是一件令人羞愧,而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党的高级干部,政府的高级官员,因贪腐被查,是令党和政府蒙羞的事情。在西方,这就属于政治丑闻,严重者甚至会导致内阁下台,以及相关党派占多数的议会解散等等。但我们这里的某些人,却总有把坏事变好事,批评变表扬,过失变功劳的思维定势和公关模式。在今天看来,关于反腐决心的定义,早已不再是揪出来的贪官级别有多高,而是肯不肯,愿不愿,想不想,真心不真心地推进和落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从网上披露出来的资料看,刘志军的问题由来已久,如果有财产公示制度,他也不会这么迟、问题这么严重才被察觉。在苗头阶段发现,最多也就是个纪律处分,所以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是能够及时挽救干部的制度,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贪官进监狱前,都希望规章制度越松越好;进监狱后,都希望制度越严越好,他们的忏悔词大多是,但凡制度严一点,他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一步。两会又快开了,盼望财产公示制度能被列入反腐的主要议题进行商议并表决通过,尽快进入实施。
与此同时,网友一点五的博客文章注意到,中国高官被查处,在网上能够引发网民举国欢腾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前教育部长周济,一个就是今天的铁道部长刘志军了。他们两人的先后落马,都证明了一条真理,那就是人大代表的眼睛也是雪亮的。记得在前些年的一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铁道部长刘志军和教育部长周济,分别以获得反对票(含弃权票)最多排名国务院各部部长的前两位,也成为了那届人代会上的一对难兄难弟。
正如先是弟弟刘志祥倒掉再是哥哥刘志军下台一样,那一对人代会上的难兄难弟,也是“弟弟”周济先出事,然后再轮到“兄台”刘志军。虽然中国人大代表的含金量有限,但他们手中的那张选票却是货真价实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选票就是群众的眼睛,它有时可能看错,也可能看对。尽管眼睛也有被蒙蔽的时候,但无论如何,群众总有一天要睁开自己的眼睛,这一天对执政者而言,就叫灾变,最近一次的这种灾变,则刚刚发生在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