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毛泽东为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而不惜挑动群众斗群众的“文化大革命”,以及华国锋为维护自己的接班人地位而炮制出的“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胡耀邦所表现出的,是“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做斗争”的“革命家”式的逆向思考。但是,在暗箱幕后私自赋予他最高权位的邓小平方面,他所表现出的却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一倨一恭的另一种态度。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之后,胡耀邦在闭幕会讲话中乖巧恭顺地表态说:
“小平同志在报告中讲了对两年半来我们理论战线工作的评价。三中全会到现在四个月,这一段评价得低一点。如果我们冷静地想一想,这也是公道的。成绩比起来不是那么大,责任首先在谁?恰恰这几个月我作宣传部长,这个担子由我挑起来。……我觉得这些话,你说是批评也可以,你说是勉励也可以,你说是高标准、严要求也可以。”(P121)
在充分全球化的当今世界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以人为本的个人生活自由自治、二人交往契约平等、公共事务民主参与、国家政权宪政共和、国际社会博爱大同的普世价值共同体。中共党内的邓小平、胡耀邦一派人所策划操纵的号称是思想解放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转眼之间却变成了他们以党的名义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只允许检验“两个凡是”而不允许检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更加抽象空洞也更加具有欺骗性的新一轮的思想禁锢和精神枷锁。更加令人失望的是,在彼岸台湾的蒋经国等人早就以“世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的文明理念结束一党专制的情况下,胡德平在2010年10月3日为上述文章写作后记时,竟然表示说:
“对一个执政党来说,……首先要解决党内民主问题,能否这么做,这就涉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各项改革的成果才能得以保存发展;在一些问题上走的弯路、失误才能及时补课矫正;理论联系实际的理论品格,权为民所赋的主仆意识,党风、作风、学风才能春风化雨,说服群众。”(P111)
而在事实上,可以私设公堂、刑堂的所谓“党内民主”,一直是党内斗争的代名词。胡耀邦后来正是被这种所谓的“党内民主”打倒击垮的。1987年1月10至15日,在邓小平的精心安排之下,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在北京怀仁堂召集中央一级的“民主生活会”。在连续几天的“民主生活会”上,薄一波、杨尚昆、王震、宋任穷、邓力群等人针对胡耀邦实施轮番围攻。除了批评他没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自由化不力外;还指责他只讲反“左”、不讲反右;说他是以“整党促进经济,经济检验整党”来篡改整党的方针;批评他鼓吹高速度、高消费,给下面制造压力,给经济建设制造混乱。
面对种种批评围攻,作为名义上的中共最高领导人的胡耀邦,竟然懦弱卑怯到抱头痛哭的地步。在场的中共前任及现任领导人中,只有习仲勋一个人敢于仗义执言。他指着薄一波等人说:“你们这是干什么?这不是重演‘逼宫’吗?”“这不正常!生活会上不能讨论党的总书记的去留问题,这违反党的原则。我坚决反对你们这种做法!”然而,仗义执言的习仲勋,由于恐惧邓小平等人的打击报复,回到家里竟然半假半假地变成了一个精神病人,直到2002年5月24日以精神病人的身份离开人世。
据冯兰瑞介绍,胡耀邦下台后有一年的时间不愿见人。冯兰瑞一年之后来到胡耀邦家里,胡耀邦的第一句话是:“我不是英雄,我是个狗熊。”冯兰瑞回忆说:“胡耀邦知道我这个人是从来不肯让步的。我对于邓力群那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如果是对于一个好人,我们做一些妥协也是可以原谅的。我对胡耀邦说:‘你不当那个官更好。’胡耀邦用人不行。三个胡启立顶不上一个邓力群。邓力群是一个厉害人,胡启立太软了。”
从法理上讲,相对于整个国家,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与自然人一样,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法律实体或法人主体。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全体国民在法律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参与的公共事务,而不是“解决党内民主问题”的党派私事。“权为民所赋”,是需要经过依法选举、全民公决之类的制度程序来加以实现的。被公民赋予执政权力的个人及其党派,与其他并没有执掌公共权力的所有国民个人以及所有政党组织之间,是法律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定契约关系,而不是前文明社会以身份歧视的一方压倒被歧视的另一方的“主仆”关系。胡德平公私不分地谈论“党内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所表现出的其实是一方面标榜所谓“主仆意识”;另一方面却偏偏要居高临下、自相矛盾地“春风化雨,说服群众”的价值混乱。这种价值混乱说到底依然像当年奉邓反毛的胡耀邦一样,是基于争夺把持国家政权的狭隘顽固的党派意识和党派利益,对于马克思所形容的中国传统社会闭关自守、全盘排外的“迷信的驯服工具”、“传统规则的奴隶”、“不开化的人的利己性”之类“消极的生活方式”的发扬光大。
对于胡耀邦、胡德平父子在前一轮的专制者毛泽东、华国锋与后一轮的专制者邓小平面前,表现出来的奉邓反毛、一倨一恭的双重态度,最为恰当的解释是他们所熟知的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
“无论自愿的形式是受到保护,还是遭受践踏,奴役依旧是奴役。甘受奴役的现象发生于整个中世纪,在德国直到三十年战争后还可以看到。普鲁式在1806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关系,同时还取消了慈悲的领主们照顾贫、病和衰老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受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认定,平等是有例外的。对于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来说,平等是无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在凌驾于宪法条款之上的所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最为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共党组织的领导权,也就是由作为私党的中共把整个的国家政权和国家资源据为私有。年仅14岁初中没有毕业便秘密加入青年团进而投靠中共领导的号称“工农红军”的土匪大学的胡耀邦,以及长在红旗下的他的宝贝儿子胡德平;迄今为止所有的官位以及由此而来的人身依附性质的既得利益,都是出自垄断把持国家政权及国家资源的共党组织的分配与恩赏。假如没有了化公为私、以党代国、党在国上的共党组织对于国家政权及国家资源的垄断把持,他们所面临的恰好是“甘受奴役”的普鲁式农民的生存问题:“在他们遭受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反过来说,胡耀邦父子两代人的精神境界,虽然一度表现出“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做斗争”的“革命家”情怀;但是,人身依附式的屁股决定脑袋的既有官位及既得利益,决定了他们因“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而“甘受奴役”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形容的以闭关自守、全盘排外的狭隘顽固维持其诸如“迷信的驯服工具”、“传统规则的奴隶”、“不开化的人的利己性”之类的“消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与此相配套的思维方式。
对照发表在《财经》第9、12、17期的《耀邦同志在“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前前后后》的文本,与收入《中国为什么要改革——思忆父亲胡耀邦》一书的文本;最为明显的删改,其一是第89页“十年‘文革’把这一唯物主义的原理糟蹋得不成样子,什么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等明显违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话甚嚣尘上”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毛泽东同志对此都予以默认”一句话。其二是第116页的另一段批判毛泽东的话语:“但在他有生之年,一直没有真正处理好带有普遍性质的这类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包括如何对待所谓群众‘闹事’的问题,反而发起大规模的‘反右’斗争。‘文革’则是反其道而行之,其指导思想是发动群众通过造反、闹事、以‘大民主’的方式解决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等问题和所引发的社会问题。”
身为中共正部级高干的胡德平,虽然可以公开批判已经不再神圣的毛泽东,却又必须以“甘受奴役”的党奴态度,顺从并且维护化公为私、以党代国、党在国上的中共组织奴役甚至阉割国民精神的党国体制。这其实是他们父子因“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而“甘受奴役”地奉邓反毛的另一种表现。
要想彻底打破当今中国反自由、反人性、反民主、反国家、反人类、反文明的化公为私、以党代国、党在国上的党国体制,以及由此而来的人身依附式的“甘受奴役”;唯一切实可行并且行之有效的路径选择,就是在全世界的范围内积累起足够强大的健康力量,强制性地迫使把持垄断国家政权及国家资源的共党组织开放转型。第一步应该像100多年前颁布改革开放的“御誓文”的日本明治天皇那样,明确表现出以全球化眼光主动融入人类共同体的开放心态和价值追求。第二步应该像30多年前彼岸台湾的蒋经国那样,主动承认“世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的历史事实;并且在开放党禁、报禁的前提下,公开透明地到相关部门去依法登记,从而由习惯于地下、半地下的暗箱操作的非法性质的传统型革命会党,和平转型为与所有的自然人主体及法人主体,在法律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阳光参政、公平竞争、合法生存的现代议会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