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出身底层,是真正意义上的草根。草根帝王的最大优点或者说特点,就是对民间疾苦有着切肤之痛。朱元璋深知基层对帝国来说,如同大厦之根本,要是根本出了问题,大厦无论看上去有多么辉煌多么巍峨,最终也免不了轰然倒塌的败局。于是,他对基层的重视便超乎寻常。

今天我们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乡镇甚至社区和村组一级,但在明朝——严格地讲,应该是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朝代——国家政权的控制力只能到达县一级,县以下里甲的治理,乃通过村民的自治、乡规民约以及家族势力的影响来完成。也就是说,在明朝,最低级别的官员就是县官和散州(级别等同于县)的州官了,他们负责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因而被称为“牧民之官”或“父母官”。

朱元璋在位时,奉行的干部任用政策之一就是特别注重州县级地方官员的品行,比如洪武二十年,他就曾两次谈及此事。一次是郊祀礼成时对内侍说:“国家任命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一次是因青州遭遇蝗灾,地方官对上瞒报,朱元璋告诫户部官员道:“代天理民者君也,代君养民者守令也,今使者言青州民饥,而守臣不以闻,是岂有爱民之心哉!”对失职的基层官员,朱元璋的处理是将其逮捕治罪;对犯过小错误,但任职期间尚能较好履行职责的知县,朱元璋往往网开一面,法外施仁。如诸城知县陈允恭因犯错误被流放云南,朱元璋偶然听说他“治县时能爱民”,认为他虽有过,但亦“可用也”,遂召复其官。

正是看到县官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几乎等同于朝廷、等同于皇上,因而,朱元璋对县官的要求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比如颁布的《大诰》中就规定,老百姓可就父母官是否“害民取财”、“有司不才”、“清廉直干”、“抚民有方”直接向朝廷反映。如此看来,明朝时老百姓要上访,是件非常容易的事,绝不会有地方官胆敢派人到北京去截访。更有甚者,朱元璋还进一步规定,百姓有权按他在《大诰》中提出的标准对照基层官员,如果官员属于奸恶官吏,老百姓有权把他直接扭送到京城,这不但不是妨碍公务,以下犯上,反而是值得奖励的义举。

朱元璋的设计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在他统治期间,大明帝国处于上升期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无论多么好的制度,一旦执行者阳奉阴违,制度就等同一张废纸。到了明朝中晚期,当整个帝国腐败成风,政以贿成,基层的溃烂就成为必然。

按朱元璋制定的政策,明朝官员俸禄极低,起初,这种苛刻的制度和严密的纠察考核对地方官是一种强有力的约束。随着明朝享国日久,尽管地方官的灰色收入早就成为充实宦囊的最大入项,但制度性的阳光收入仍微乎其微。作为直接与民众打交道,事务性工作繁多且极易出问题的县官,如果不挖空心思去捞取灰色收入的话,只拿朝廷发给他们的工资,恐怕就真的只够买柴和水了。而一旦去捞取灰色收入,贤者自然不屑为之——比如海瑞当地方官时,就以耿直和清贫出名;而不肖者一门心思扑到捞好处上,与朱元璋所期望的“清廉直干”“抚民有方”无疑南辕北辙了。

除了不得不常常找办法贪墨外,县官的升迁与京官相比,也显得很缓慢。明朝中后期的惯例是,科举是官员的正途出身,而出任县官者,从进士到举人、监生、贡生都有。但县官的清贫和海量的事务性工作,以及整个官场对京官的重视和对地方官的轻看,都使进士们把外派出任县官视为畏途。沈德符就在《万历野获编》里讲,当时的知识分子一旦中了进士,第一是希望入翰林,第二是希望做给事中,第三是希望做御史,第四是希望当主事——这四个职位都是京官,不仅可以得享繁华舒适,更重要的是人在天子眼皮下,容易有升迁的机会。一旦被任命为州官或县官,竟然“魂耗魄丧,对妻子失色”,乃至向主管官员求情,希望能免去这一任命。

进士们不愿意当县官,举人也把当县官视作鸡肋。因此,晚明时期,县官一般都是年迈学荒的举人或是更低一级的监生、贡生之流充任。这样,朱元璋寄托了无限希望的基层,其主事者便出现了这样两种情况:其一,少数由进士充任的县官,必然为自己没能留在京城入翰林当御史而深感烦忧,哪怕曾有报国之志,但眼看同年们由于分配在中央机关而迅速升迁,自己却沉沦下僚,不免生出怨艾之心。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待工作的态度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拖过几年后通过关系升职或是调到京城。凡事以拖延、掩饰、敷衍为要诀,保持表面上的稳定即可对上面交差,至于这种稳定之下是否潜流着极大的不稳定,不在他们考虑之中。其二,多数由科场不得意的举人和监生贡生充任的县官,自知在仕途上不可能再有多大的进步,千里做官只为财,“于是受贿营私,不复以承流宣化为事,巧需酷算,一毛不遗。上司至则厚奉迎以宽指摘,饰玩好以市姑息”。这样的官员,不过是把做官当成了一门生意。

晚明时期,陕西和山西一带蝗旱相继,饥民遍野,随后相继演变为民变。究其初始,如果这些地方的县官们能够真正像朱元璋要求的那样抚民有方,完全可以将民变扼杀于萌芽之际。但当走投无路的饥民与政府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对立仇视时,守土有责的县官们不是去疏导和安抚,而是继续多年来在他们看来是最有效的高压,势必导致恶果。陕西澄城事件就是其中最为显著的一个例子。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澄城是全省受灾最严重的地方。县令张斗耀不仅不赈济灾民,反而催科甚酷——他之所以敢这样干,一方面,他知道国家对官员的制度性要求早已是一纸空文;另一方面,他固执地相信,只要施以冷酷弹压,无论多大胆的刁民都只得像温驯的羔羊一样任政府宰割。然而,当张知县派出兵丁四处抓人索赋时,终于导致了“民不堪其毒”——原本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老百姓,在张知县的逼迫下,一个叫王二的人纠集了数百位农民。王二高呼:谁敢杀张知县?众人齐喊:我敢杀。如是者三,这群人冲进县城,杀死了张知县,从此啸聚山林,成为陕北民变之始。官逼民反,历史确乎千百次地验证了它的真实性。

这个故事说明:第一,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再严密的制度,再美好的愿景,随着时光的流逝与世道的没落,最终都会成为镜花水月。第二,基层的溃烂一开始都是不引人注目的,都是统治者自以为不会威胁整体的星星之火。但量变引起质变,当越来越多的基层都陷入了溃烂的怪圈,无论多么体面堂皇的大帝国,也逃不脱垮台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