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毛泽东搞完“不扩大化”的阶级斗争、实现他的“灭资”计划之后,紧接着大张旗鼓地开展“扩大化”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阶级斗争在“灭资”斗争之前就已经起步了,如1955年毛所引爆的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前者(消灭资产阶级)仅3年(1953—1956),后者长达20余年(1957—1976)之久。前者至多打击了几千人,后者伤害了上亿人,有许多人下了地狱,进了坟墓。
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或理由)为列宁所首创。其要点被中共概括如下:1、被推翻的剥削阶级,人还在,心不死,企图复辟;这种复仇心理还会传予子孙,绵延不断。2、小资产阶级会自发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中国是小资产阶级如同汪洋大海的国家)。3、资产阶级思想会广泛地影响知识分子、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甚至工人。4、国际资本主义的包围和帝国主义的阴谋活动,是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存在阶级斗争的外部条件(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即《九评》,1964年)。
毛泽东信服列宁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客观原因有二。一是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揭露了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的罪错,毛认为给斯大林、给社会主义抹了黑。之后,赫鲁晓夫又提出了“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路线。毛泽东批评苏共领导人丢掉了斯大林和列宁两把“刀子”。“刀子”就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二是1957年“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向社会主义发动了“猖狂的进攻”,毛泽东和党内有的领导人感到,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受到了挑战。主观原因是毛追求专制独裁,容不得任何人对他的批评或建言。
因此,在“反右”后期,邓小平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又加了一条: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否“心服”,如果“不心服”就是敌我矛盾,就是阶级敌人(见邓小平:《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1957年)。
需要说明的是,“阶级斗争扩大化”是毛后的提法。毛时代不可能有这个提法。那时候,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阶级斗争,都是响当当的阶级斗争,哪个敢说,这是“阶级斗争的扩大化”。
“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内涵和本质是什么呢?——是将阶级斗争延伸扩张到人的思想领域,即意识形态,世界观,人的思想和人心。把那些与统治者的意志、观念相左的意见和思想倾向,特别是对专制、特权、官僚主义以及在决策、政策上的失误与偏误所提出的批评或建设性意见,有的甚至是私下的议论,都看作是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是对社会主义现实不满的恶毒攻击,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言论,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等。总之,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因此,对之实行专政。这样一来,阶级斗争就有实际的东西变为虚幻的不确定的东西,由客观的东西变为统治者主观随意的东西。于是,阶级斗争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阶级敌人越来越多了,阶级斗争也必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某种情况下的尖锐性的特点。“阶级斗争扩大化”是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粗暴剥夺,是对人类精神世界的野蛮蹂躏,它使几十万、几百万善良、正直的国民成为阶级敌人,领教无产阶级专政的滋味。
把思想领域乃至人心引入阶级斗争的范围是荒谬的。不同意见、不同观念的存在与互相交流,是不可消灭的永恒现象。要求思想高度统一,不允许存在与官方不同的意见,这是思想专制,绝不是阶级斗争。不同意见,不同观念,何者是正确的,何者是错误的,何者是革命的,何者是反动的,何者是无产阶级的,何者是资产阶级的,还有,何者是善意的,何者是恶意的,用什么标准来加以区分和判断呢?又有谁来加以区分和判断呢?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区分是非的客观的普遍的永恒的标准。对于第二个问题,倒是有答案的,那就是握有权力的人。在中国,通行“权力真理”论,小权者有小真理,大权者有大真理,享有最高权力的统帅就拥有绝对真理。所以,握有权力的人掌握着区分是非的标准。也因此,在中国,除了毛泽东才是无产阶级的代表,是正确路线的代表,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威,是真理的代言人。其它一切人,包括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等党国的创建人和领导者,都可以被打成为走资派,右派,右倾机会主义者,反党分子等,遭之整肃,乃至迫害致死。毛泽东高呼“以阶级斗争为纲”,时刻挥舞阶级斗争的大棒,实际上是将阶级斗争作为整人、打人、消灭异己的法宝,以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异化和滥用。
至于邓小平将“人心”服不服引入阶级斗争范畴,就更为宽大无边了。人心服还是不服,倒还直白,但什么是“心服”,什么是“不心服”,还不是全凭统治者的主观感觉。阶级敌人的帽子可以在任何人的头上挥舞,随时随地可以落在所谓“不心服”的某个人、某些人的头上。即使统治者如何地专横无道,如何作恶作乱,人民只能心服,只能歌颂,只能说形势一片大好,领导者的决策如何英明正确。否则大祸临头,厄运难逃。几千年的皇权统治中,尚有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统治者尚有自我约束之心,尚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现在竟可以将“不心服” 者打成阶级敌人,这意味着为政者可以为所欲为地贪赃枉法,肆无忌惮地鱼肉百姓了。将“不心服”当作阶级敌人,在民主国家那里就如天方夜谭。在那里,执政党的对立面都有反对党,时刻窥视着执政者的一言一行。如此,反对党不就是执政党不共戴天的敌人了!?在那里,“不心服”的现象太普遍了,游行,请愿,罢工,媒体对官场丑闻的曝光,大选时将某个政党拉下台。正因为有“不心服”的压力,执政者才不敢以权谋私,才不敢为非作歹,才不敢侵犯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当然,更不能将异见者打成阶级敌人。否则,鼓吹推翻资本主义的马克思怎么可能安身立命,早就被专政掉了。
我们还要郑重地提到,阶级斗争扩大化还扩大到一个十分庞大的群落,那就是出身于地主、富农、资本家和国民党政府旧职人员家庭的子女。由于每次政治运动都会产生一批批新的阶级敌人,如胡风分子,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反党集团分子,走资派等。因此这个群落总是与时俱增地不断扩大着。这一大批青年人,从幼年时代开始就承受着“出身歧视”的折磨。无论他们如何品学兼优,表现如何出色,他们总是受到社会的冷眼、歧视和排斥。他们无权跨入大学,无法找到正规的工作,评优、参军、招干更与他们无缘。他们的恋爱、婚姻史中积淀着心酸的往事。他们被压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只能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改造自己,将青春献给广阔的天地。他们“生而有罪”,犯有“出身原罪”,他们无论如何地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也无法洗刷、挣脱这个与生俱来的“原罪”。遇罗克在“文革”初期写了《出身论》,广为传播,对反动的“血统论”痛加批驳,为“生而有罪”者挺身抗争,竟以反革命罪而被处决。这个群落实际上成了“准专政”对象。毛泽东给了他们一顶帽子,谓“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就是说,他们生来就是孬种。这个群落一共有多少人?社会学家至今没有加以调查统计(笔者估计有几千万)。这个群落,在三十年不堪回首的岁月中,他们的心灵备受创伤,人格遭到侮辱,才华任其毁灭,国家因抛弃他们又何尝不受到无法估量的损失。他们几乎成了被遗忘的一族。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他们才开始回归社会,成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在清算“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时,我们不能再将他们遗忘了。
下面笔者引述毛泽东的两段文字作为本文的结束。因为,经过上面的简单分析我们再读毛的以下两段经典性文字,对于毛泽东主政中国时期的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罪错,是否能增进一些理性的认识?
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式发表前毛泽东作了以下的重要补充: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
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有一段讲话概括了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成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路线的经典表述: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2011年6月21日
毛泽东搞完“不扩大化”的阶级斗争、实现他的“灭资”计划之后,紧接着大张旗鼓地开展“扩大化”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阶级斗争在“灭资”斗争之前就已经起步了,如1955年毛所引爆的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前者(消灭资产阶级)仅3年(1953—1956),后者长达20余年(1957—1976)之久。前者至多打击了几千人,后者伤害了上亿人,有许多人下了地狱,进了坟墓。
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或理由)为列宁所首创。其要点被中共概括如下:1、被推翻的剥削阶级,人还在,心不死,企图复辟;这种复仇心理还会传予子孙,绵延不断。2、小资产阶级会自发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中国是小资产阶级如同汪洋大海的国家)。3、资产阶级思想会广泛地影响知识分子、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甚至工人。4、国际资本主义的包围和帝国主义的阴谋活动,是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存在阶级斗争的外部条件(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即《九评》,1964年)。
毛泽东信服列宁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客观原因有二。一是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揭露了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的罪错,毛认为给斯大林、给社会主义抹了黑。之后,赫鲁晓夫又提出了“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路线。毛泽东批评苏共领导人丢掉了斯大林和列宁两把“刀子”。“刀子”就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二是1957年“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向社会主义发动了“猖狂的进攻”,毛泽东和党内有的领导人感到,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受到了挑战。主观原因是毛追求专制独裁,容不得任何人对他的批评或建言。
因此,在“反右”后期,邓小平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又加了一条: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否“心服”,如果“不心服”就是敌我矛盾,就是阶级敌人(见邓小平:《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1957年)。
需要说明的是,“阶级斗争扩大化”是毛后的提法。毛时代不可能有这个提法。那时候,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阶级斗争,都是响当当的阶级斗争,哪个敢说,这是“阶级斗争的扩大化”。
“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内涵和本质是什么呢?——是将阶级斗争延伸扩张到人的思想领域,即意识形态,世界观,人的思想和人心。把那些与统治者的意志、观念相左的意见和思想倾向,特别是对专制、特权、官僚主义以及在决策、政策上的失误与偏误所提出的批评或建设性意见,有的甚至是私下的议论,都看作是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是对社会主义现实不满的恶毒攻击,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言论,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等。总之,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因此,对之实行专政。这样一来,阶级斗争就有实际的东西变为虚幻的不确定的东西,由客观的东西变为统治者主观随意的东西。于是,阶级斗争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阶级敌人越来越多了,阶级斗争也必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某种情况下的尖锐性的特点。“阶级斗争扩大化”是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粗暴剥夺,是对人类精神世界的野蛮蹂躏,它使几十万、几百万善良、正直的国民成为阶级敌人,领教无产阶级专政的滋味。
把思想领域乃至人心引入阶级斗争的范围是荒谬的。不同意见、不同观念的存在与互相交流,是不可消灭的永恒现象。要求思想高度统一,不允许存在与官方不同的意见,这是思想专制,绝不是阶级斗争。不同意见,不同观念,何者是正确的,何者是错误的,何者是革命的,何者是反动的,何者是无产阶级的,何者是资产阶级的,还有,何者是善意的,何者是恶意的,用什么标准来加以区分和判断呢?又有谁来加以区分和判断呢?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区分是非的客观的普遍的永恒的标准。对于第二个问题,倒是有答案的,那就是握有权力的人。在中国,通行“权力真理”论,小权者有小真理,大权者有大真理,享有最高权力的统帅就拥有绝对真理。所以,握有权力的人掌握着区分是非的标准。也因此,在中国,除了毛泽东才是无产阶级的代表,是正确路线的代表,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威,是真理的代言人。其它一切人,包括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等党国的创建人和领导者,都可以被打成为走资派,右派,右倾机会主义者,反党分子等,遭之整肃,乃至迫害致死。毛泽东高呼“以阶级斗争为纲”,时刻挥舞阶级斗争的大棒,实际上是将阶级斗争作为整人、打人、消灭异己的法宝,以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异化和滥用。
至于邓小平将“人心”服不服引入阶级斗争范畴,就更为宽大无边了。人心服还是不服,倒还直白,但什么是“心服”,什么是“不心服”,还不是全凭统治者的主观感觉。阶级敌人的帽子可以在任何人的头上挥舞,随时随地可以落在所谓“不心服”的某个人、某些人的头上。即使统治者如何地专横无道,如何作恶作乱,人民只能心服,只能歌颂,只能说形势一片大好,领导者的决策如何英明正确。否则大祸临头,厄运难逃。几千年的皇权统治中,尚有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统治者尚有自我约束之心,尚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现在竟可以将“不心服” 者打成阶级敌人,这意味着为政者可以为所欲为地贪赃枉法,肆无忌惮地鱼肉百姓了。将“不心服”当作阶级敌人,在民主国家那里就如天方夜谭。在那里,执政党的对立面都有反对党,时刻窥视着执政者的一言一行。如此,反对党不就是执政党不共戴天的敌人了!?在那里,“不心服”的现象太普遍了,游行,请愿,罢工,媒体对官场丑闻的曝光,大选时将某个政党拉下台。正因为有“不心服”的压力,执政者才不敢以权谋私,才不敢为非作歹,才不敢侵犯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当然,更不能将异见者打成阶级敌人。否则,鼓吹推翻资本主义的马克思怎么可能安身立命,早就被专政掉了。
我们还要郑重地提到,阶级斗争扩大化还扩大到一个十分庞大的群落,那就是出身于地主、富农、资本家和国民党政府旧职人员家庭的子女。由于每次政治运动都会产生一批批新的阶级敌人,如胡风分子,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反党集团分子,走资派等。因此这个群落总是与时俱增地不断扩大着。这一大批青年人,从幼年时代开始就承受着“出身歧视”的折磨。无论他们如何品学兼优,表现如何出色,他们总是受到社会的冷眼、歧视和排斥。他们无权跨入大学,无法找到正规的工作,评优、参军、招干更与他们无缘。他们的恋爱、婚姻史中积淀着心酸的往事。他们被压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只能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改造自己,将青春献给广阔的天地。他们“生而有罪”,犯有“出身原罪”,他们无论如何地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也无法洗刷、挣脱这个与生俱来的“原罪”。遇罗克在“文革”初期写了《出身论》,广为传播,对反动的“血统论”痛加批驳,为“生而有罪”者挺身抗争,竟以反革命罪而被处决。这个群落实际上成了“准专政”对象。毛泽东给了他们一顶帽子,谓“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就是说,他们生来就是孬种。这个群落一共有多少人?社会学家至今没有加以调查统计(笔者估计有几千万)。这个群落,在三十年不堪回首的岁月中,他们的心灵备受创伤,人格遭到侮辱,才华任其毁灭,国家因抛弃他们又何尝不受到无法估量的损失。他们几乎成了被遗忘的一族。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他们才开始回归社会,成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在清算“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时,我们不能再将他们遗忘了。
下面笔者引述毛泽东的两段文字作为本文的结束。因为,经过上面的简单分析我们再读毛的以下两段经典性文字,对于毛泽东主政中国时期的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罪错,是否能增进一些理性的认识?
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式发表前毛泽东作了以下的重要补充: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
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有一段讲话概括了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成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路线的经典表述: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