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月份以来的失踪者一个个又回到家中时,人们在庆幸皮诺切特时代终归没有来到中国。但是,只要还有一个“被失踪者”没有回家,我们就不应该庆幸的太早。也许很多人已经忘记了早期“被失踪”的典型——维权律师高智晟先生还在失踪之中。
我第一次听说高智晟的名字是在2005年,那时我还在北京第二监狱坐牢。一天,我的律师李和平先生见我后让我看一份申诉状,如认可就签名。这份申诉状是高智晟律师起草的。虽然由于狱方阻拦我没看到文件,但对高智晟的名字记得很牢。直到2009年3月出狱后才在网上看到高智晟其人其事。那时他已经被第二次失踪。他为我们案子写的申诉状也是在网上看到。申诉状写的非常专业,当时很奇怪为什么这么专业的维权律师会遭到如此对待。现在可以明白,正因为他精通法律,所以痛恨他的掌权者才只能用非法手段迫害他。
他的经历不能不令人感动,尤其是对那些从穷苦家庭出身的知识分子会产生天生的共鸣。高智晟在十岁时父亲去世,开始靠挖药材勉强谋生。15岁和弟弟到煤窑挖煤,弟弟砸伤了腿,他回家时差点饿死。当了三年兵又回到贫困的家乡。三十岁时靠自学成为律师。他靠自己出色的辩护能力为一个又一个弱势个体争取了似乎不可能争取到的公正。
律师界的前辈张思之先生为许多政治案件做过辩护,包括我涉入的“新青年学会”案。他几乎输掉了每一个案子,同时也深知中国离法治社会还没有入门。而高律师打赢了好几个弱势个体维权的案子,但这也致使他也过分相信法律和正义在中国的力量。
终于,在他为一群“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法轮功信徒的人身权利辩护时陷入了自身难保的困境。2005年,其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本人受到跟踪监视。2006年8月被捕,在当局不允许委托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当年12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回家后自己和家人一直被近距离监控,2007年9月又被绑架50多天。2009年2月再次被绑架后,网上流出他写的2007年被绑架期间遭受非人折磨的事,读了令人毛骨悚然。
2010年4月,高智晟被释放回家,有海外报道说是为国家主席访美做铺垫。我有幸跟随他的好朋友李和平先生去他家里看望他。当时他刚回家第3天,客厅里有几个外国人,我就跟朋友在里屋等。等老外走了,见面寒暄,他先问候我受苦了。其实我倒真的没怎么受虐待,除了坐牢时间有点长。当我感谢他为我写申诉状时,他说第一次被绑架跟我的案子有些关系,他们不让他插手。虽然看着他精神尚可,但当时脸色不好。于是我问起网上所传的受虐是否属实,以及他在最近失踪一年是否再受虐待,他苦笑了几次没有正面回答,但默认了。他谈起欠家人太多,眼圈红了,说要去新疆看看他岳父,老人家为他操碎了心。他还劝我远离他,因为哪怕是普通朋友也危险。而对于一个曾经帮过我的人,我怎么能仅仅因为怕牵连,连朋友也不敢交呢?况且也没有在一起做任何事。当时他的一个外甥女带女友也来看他,帮他打扫屋里的卫生。我则出去买了饭菜回来做。吃饭时他感谢我说,“这是我回家后吃的第一顿热饭啊”。能为朋友在生活上帮点忙,当时只是心里有些宽慰。现在回想起来可能另有含义。我们去他家的时候门口和楼下没有警察保安,想吃热饭到不远处的饭馆就可以。这说明他当时就知道自己不能走出家门。那天他对警方没有表现出仇恨,相反,他却说95%以上的警察都是不错的,特别恶劣的警察只是个别人。他说的也许是对的,但这些个别人已经足以制造出令人发指的罪行。
吃完饭我就走了,晚上回家发了三条推文,提到不让他插手我们案件的事,以及关心家人和表示想过平静生活。但不久李和平就打来电话表示老高不希望在推特上说他的事,我为自己的贸然动笔有些后悔,但无法删除,只好告诉推友他不希望被打扰,别再传他的事了。
见他不久,听说他跟警察一起去新疆看他岳父,回来上飞机后就与朋友家人又失去了联系。现在转眼又过了一年零4个月了。期间发生了许多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现在还提起高智晟这个名字的人越来越少。
在奥威尔写的《1984》里,被“老大哥”逮捕的人都会在受到有针对性的酷刑后彻底屈服,之后他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就像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但是不久他会再次消失于人们的视野,这次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让我们向主祈祷,奥威尔在1948年想象的魔鬼不要在21世纪来到中国。
高律师的遭遇,反映出共产党传统的阶级斗争思维还占据主导地位。文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刑事律师,因为不允许“为坏人辩护”。人们没想到的是在2003年“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之后,律师依然不许“为坏人辩护”,当然这次是特定范围的“坏人”,也可以称为“敌人”。但跟文革时的思路是一样的。依法治国家原理,一个公民无论信仰国教还是信仰邪教,如果违法都应该依法起诉审判,如果没有违法同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但按照文革逻辑,律师为“敌人”辩护的结果就是自己成了“敌人”,接下来,同情辩护律师的人又成了新的“敌人”,然后和“新敌人”不能划清界限的人也成了敌人的同盟军。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敌人”越来越多,社会也就越来越难以和谐发展。
去年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我们并不幻想,在专制统治下的中国,公平正义能够“比太阳还要光辉”。但是,哪怕有一丝微弱的正义之光能照进权力之手遮蔽的黑暗角落,我们也还不至于对中国在未来实现公平正义完全绝望。让我们用笔为正义之光增加一点亮度吧。
我第一次听说高智晟的名字是在2005年,那时我还在北京第二监狱坐牢。一天,我的律师李和平先生见我后让我看一份申诉状,如认可就签名。这份申诉状是高智晟律师起草的。虽然由于狱方阻拦我没看到文件,但对高智晟的名字记得很牢。直到2009年3月出狱后才在网上看到高智晟其人其事。那时他已经被第二次失踪。他为我们案子写的申诉状也是在网上看到。申诉状写的非常专业,当时很奇怪为什么这么专业的维权律师会遭到如此对待。现在可以明白,正因为他精通法律,所以痛恨他的掌权者才只能用非法手段迫害他。
他的经历不能不令人感动,尤其是对那些从穷苦家庭出身的知识分子会产生天生的共鸣。高智晟在十岁时父亲去世,开始靠挖药材勉强谋生。15岁和弟弟到煤窑挖煤,弟弟砸伤了腿,他回家时差点饿死。当了三年兵又回到贫困的家乡。三十岁时靠自学成为律师。他靠自己出色的辩护能力为一个又一个弱势个体争取了似乎不可能争取到的公正。
律师界的前辈张思之先生为许多政治案件做过辩护,包括我涉入的“新青年学会”案。他几乎输掉了每一个案子,同时也深知中国离法治社会还没有入门。而高律师打赢了好几个弱势个体维权的案子,但这也致使他也过分相信法律和正义在中国的力量。
终于,在他为一群“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法轮功信徒的人身权利辩护时陷入了自身难保的困境。2005年,其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本人受到跟踪监视。2006年8月被捕,在当局不允许委托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当年12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回家后自己和家人一直被近距离监控,2007年9月又被绑架50多天。2009年2月再次被绑架后,网上流出他写的2007年被绑架期间遭受非人折磨的事,读了令人毛骨悚然。
2010年4月,高智晟被释放回家,有海外报道说是为国家主席访美做铺垫。我有幸跟随他的好朋友李和平先生去他家里看望他。当时他刚回家第3天,客厅里有几个外国人,我就跟朋友在里屋等。等老外走了,见面寒暄,他先问候我受苦了。其实我倒真的没怎么受虐待,除了坐牢时间有点长。当我感谢他为我写申诉状时,他说第一次被绑架跟我的案子有些关系,他们不让他插手。虽然看着他精神尚可,但当时脸色不好。于是我问起网上所传的受虐是否属实,以及他在最近失踪一年是否再受虐待,他苦笑了几次没有正面回答,但默认了。他谈起欠家人太多,眼圈红了,说要去新疆看看他岳父,老人家为他操碎了心。他还劝我远离他,因为哪怕是普通朋友也危险。而对于一个曾经帮过我的人,我怎么能仅仅因为怕牵连,连朋友也不敢交呢?况且也没有在一起做任何事。当时他的一个外甥女带女友也来看他,帮他打扫屋里的卫生。我则出去买了饭菜回来做。吃饭时他感谢我说,“这是我回家后吃的第一顿热饭啊”。能为朋友在生活上帮点忙,当时只是心里有些宽慰。现在回想起来可能另有含义。我们去他家的时候门口和楼下没有警察保安,想吃热饭到不远处的饭馆就可以。这说明他当时就知道自己不能走出家门。那天他对警方没有表现出仇恨,相反,他却说95%以上的警察都是不错的,特别恶劣的警察只是个别人。他说的也许是对的,但这些个别人已经足以制造出令人发指的罪行。
吃完饭我就走了,晚上回家发了三条推文,提到不让他插手我们案件的事,以及关心家人和表示想过平静生活。但不久李和平就打来电话表示老高不希望在推特上说他的事,我为自己的贸然动笔有些后悔,但无法删除,只好告诉推友他不希望被打扰,别再传他的事了。
见他不久,听说他跟警察一起去新疆看他岳父,回来上飞机后就与朋友家人又失去了联系。现在转眼又过了一年零4个月了。期间发生了许多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现在还提起高智晟这个名字的人越来越少。
在奥威尔写的《1984》里,被“老大哥”逮捕的人都会在受到有针对性的酷刑后彻底屈服,之后他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就像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但是不久他会再次消失于人们的视野,这次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让我们向主祈祷,奥威尔在1948年想象的魔鬼不要在21世纪来到中国。
高律师的遭遇,反映出共产党传统的阶级斗争思维还占据主导地位。文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刑事律师,因为不允许“为坏人辩护”。人们没想到的是在2003年“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之后,律师依然不许“为坏人辩护”,当然这次是特定范围的“坏人”,也可以称为“敌人”。但跟文革时的思路是一样的。依法治国家原理,一个公民无论信仰国教还是信仰邪教,如果违法都应该依法起诉审判,如果没有违法同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但按照文革逻辑,律师为“敌人”辩护的结果就是自己成了“敌人”,接下来,同情辩护律师的人又成了新的“敌人”,然后和“新敌人”不能划清界限的人也成了敌人的同盟军。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敌人”越来越多,社会也就越来越难以和谐发展。
去年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我们并不幻想,在专制统治下的中国,公平正义能够“比太阳还要光辉”。但是,哪怕有一丝微弱的正义之光能照进权力之手遮蔽的黑暗角落,我们也还不至于对中国在未来实现公平正义完全绝望。让我们用笔为正义之光增加一点亮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