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本网获悉,安徽籍记者宾语(王某)因在博客中披露合肥市暴力拆迁真相,而被合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警方称在网上发帖散布谣言。
8月21日,自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给宾语打电话,让其到新站分局问话。宾语鉴于警方上次无任何依据对其进行非法人身自由限制12小时,坚决要求警方出具书面文字性材料才接受问话。当晚20时左右,两名便衣男子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要求宾语跟他们走。在宾语再次要求出具书面传唤证后,对方现场填写了传唤证。
随即,宾语被两名警察带上一辆悬挂“京A.16398”牌照的别克商务车。见不是警车,也不是本地牌照车辆,宾语的朋友要求警方对此作出解释。两警察没任何答复。当晚21点左右,宾语的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亲友与宾语失去联系。
8月22日凌晨2点左右,宾语的亲属接到警方电话告知:即时起正式对宾语进行拘留。理由是:传播虚假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未说明拘留时限和地点。
8月22日上午,宾语亲友及律师到新站分局询问宾语去向,并要求出具对宾语的处罚决定书。然而,找不到任何工作人员出面解答。中午,宾语亲友及律师到合肥市拘留所要求见宾语。门警告知已过了见面时间,下午4点,宾语家人带着换洗衣物前来,却被告知,宾语不能见任何人,包括律师。
本网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宾语是国家新闻署登记在册的记者。2011年8月9日,宾语在博客发文《合肥市新站区暴力拆迁先抄家后扒房》,披露了合肥市新站管委会涉嫌暴力拆迁。
8月10日,宾语在自己博客发文《合肥女居民遭暴力强拆被逼跳楼》,再度披露另一同类事件。
8月13日,宾语根据当事人、现场目击群众口述及提供的图片,宾语又在博客发出《合肥暴力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一文。文中“状如飞镖的麻醉针”,以及被这针击中的群众图片,引起舆论哗然。
据资深传媒人党青先生介绍:宾语此文发出当晚8点过,宾语被传唤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队。翌日零点过,办案警察和宾语一起到住所,将宾语个人电脑带回新站分局。在新站分局,此博文被删除。博文被删除后,宾语仍不能回家。直到8月14日上午,问话时间12个小时后,宾语才被放出(后来有人在宾语微博问及此事,宾语回复:宾语(@宾语))就为这个帖子,我被新站区JC限制人身自由12个小时)。
宾语的博文虽在“宾语的廉政空间”被删除,但还可以在百度中搜索到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813/09/2406619_140028333.shtml
http://binyu21.blog.163.com/blog/static/18539912620117163414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