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6号分组审议最高法的工作报告。针对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报告中提到,涉诉信访影响基层法院的正常执法办案工作,有委员建议,应该尊重法律权威,开启民告官的正常渠道,并逐步取消信访制度。
据《南方都市报》昨天 (10月27号)的报道,王胜俊在报告中说,目前,非正常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等问题易发多发,多头信访、无理闹访等问题屡屡发生,制约和影响到基层法院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为此,最高法院将推动完善信访案件的终结机制。
对此,吴晓灵委员认为,司法审判应该是解决所有矛盾的最终审判,如果司法审判完了的案子还可以去上访的话,对于法院的最终裁判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取消信访制度,树立法院的权威”。吴晓灵说,民众打官司成本太高、程序复杂,特别是一些涉及到行政机关的案件,法院一般都不受理,迫使老百姓走上信访道路。比如说,“现在老百姓告官的时候,有关部门就提前打招呼,不予受理,最后逼得老百姓只有两条路:有的就走上访之路,有的被逼得没办法时就闹出群体性事件,把小事闹大,大了以后才会引起中央重视”。
吴晓灵认为,这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就得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投入、树立法制的权威,并逐步取消信访制度开始。与此同时,陈斯喜委员建议,信访应该回归到这样一个定位,即它不是一个纠纷的解决机制,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纠纷的解决机制有很多种,最后的解决就是法院,这是建设一个法治国家所必须保证的。”陈斯喜说,利用信访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制会影响司法审判的权威。“法律的权威问题不解决,再公正的判决也是一张白纸,效率更是无从谈起。”任茂东委员则认为,作为社会矛盾的最后一个裁判者,法院既要面对群众又要面对政府,如果没有权威,社会将无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