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维权人士陈光诚生日自由
要求解除对陈光诚一家的监控及恢复亲友探访权利

山东临沂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自去年9月9日刑满获释后,与家人一直遭软禁在家,甚至被殴打受伤,连前往探访的朋友和传媒亦被公安拦截和殴打。今年11月12日是陈光诚的40岁生日,各地不少人士无惧中共的暴力及打压,继续发起声援陈光诚的行动。我们呼籲中共落实人权和法治,立即恢复陈光诚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解除监控,让他与家人及亲友能在自由的环境庆祝生日。

陈光诚自学法律后,经常帮助乡民以及其他残疾人士维权,人称「赤脚律师」。他在2005年因揭露山东临沂政府强制妇女堕胎绝育,而在2006年8月被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4年3个月。

陈光诚出狱后,与妻子和女儿一直被禁止出门,即使患病,亦不能出外求医。夫妻更屡遭粗暴殴打,女儿也处於失学状态,到最近才获准在看守人员的接送下上学。当地政府在通往他家的各路口派驻大量人员看守,严禁外界前往探访。中国政府对陈光诚的野蛮、粗暴侵权行为,於理不容,於法不合,因此唤起海内外不少有良知人士的关注。他们自发前往探访陈光诚,但却遭到当地政府的拦截、殴打、凌辱、抢劫、丢到荒郊野外等肆意妄为的对待,甚至被短暂拘禁。有些往探访陈光诚的朋友,更受到所属单位的打压,例如:凭良心加入声援行列的新华社记者石玉因受到上级的压力而被迫辞职、大学教授张鸣被校方要求不要再就陈光诚的事说话。

我们严正谴责中共及临沂当局这种令人齿冷的侵权行为。这些行为不但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及基本权利,违反中国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而种种对前来探访者的暴打及抢劫行为,更触犯中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及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罪行。

中国的经济发展虽然举世称羨,中共也不停向外输出软实力,企图塑造一个文明的形象。但只要她继续以这种流氓方式对待自己的人民,她是不会得到世界的尊重。我们促请中国政府向外展示步向文明的决心,恪守对法治、人权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承诺,立即:

1. 解除对陈光诚一家的监控,保障陈光诚一家的基本人权,并容许亲友自由探访;
2. 对陈光诚一家及前来探访者所受到的身心灵损害、财物损失作出赔偿,追究有关人士的刑事责任;
3. 制止各地政府人员各种对待异见人士、维权人士的流氓侵权行为;
4. 尊重人权,停止打压异见及维权人士,释放所有被补的异见及维权人士!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