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官方宣布,将逐步从行业协会商会入手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凡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 都交给他们。 广东省的这一措施,引起了关注中国政情的网友的许多关注。
据《南方日报》的报道,昨日,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在就《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说明。
该《方案》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与此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一业多会”,改“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介绍,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行业协会、群众生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异地商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涉外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等八大类社会组织。“核心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宽进”,重在培育。”
广东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刘润华表示,现阶段,可以在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行“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
一直以来,“一业一会”格局让各行业协会商会处于垄断地位,没有竞争压力。此次改革将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积极推行“一业多会”,率先引入竞争机制。
以后将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允许跨地域组建,允许合并组建,允许分拆组建,允许港澳台人士在广东境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为会员等。
《方案》明确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探索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从省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支持社会人士成立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
广东省还将异地商会的登记范围从地级市扩大至县(市),登记管理权限从省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此次改革,提出建立“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按照建立目录—设立咨询服务机构—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广东省将采取“政府引导、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模式,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实施扶持发展计划。同时,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民间力量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此次改革将实行登记与管理相分离,民政部门负责准入登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官方将引导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联合体,作为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实行协调指导、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实现“以会带会、以会促会”。
广东省的这一措施,引起了关注中国政情的网友的许多关注。
在此次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改革是广东的魂,现在一些同志丧失了当年敢闯敢试的勇气;“有些同志”片面认为,搞改革是“添麻烦”。事实上如果不在体制机制“软实力”上下功夫,“硬实力”将难以持久。
汪洋强调:“广东要更加坚定地走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