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理温家宝最近要求法制办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评论界人士表示,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校车安全,法制办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涵盖校车质量、管理、安全监测以及相关交通规则的条例。
温家宝是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提出有关紧急制定校车安全条例的要求的。最近几个月,正如这位总理所说,“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9月下旬,山西校车事故造成7名学生死亡;11月中旬,甘肃校车事故造成19名幼童遇难;两天前,辽宁校车事故造成35名孩子受伤。
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表示,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是重要举措:
“这个我觉得是关心民生民计的一个非常好的举措。我觉得国家校车的问题,说明政府现在把儿童的安全、上学的安全作为一项学国家主要的任务来关心。”
中山大学教授梁必骐表示,各级领导必须真正重视校车安全,保证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
“关键是各层领导重不重视这个问题。当然现在到总理都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了。如果领导光是今天出了问题今天重视了,过后就又随便了。我们国家跟其他不一样,你领导不重视的话很多事情实际上就办不好的。我们现在培养的学生不仅仅是从智育、德育上面,还要注意从生命安全上面怎么保障?从这些方面来多采取一些措施。除了问题领导就要负责任。”
梁教授说,条例很重要,但光有条例还不够,对于违反条例的人和事要予以严肃处理:
“不光是嘴巴上讲讲,该惩罚的就应该惩罚。对责任人我觉得应该严厉惩办。光是讲讲,或者你光定几条规则,几个条例可能都不解决问题。我们现在很多东西都有条例。条例可执行可不执行,反正也就不了了之。”
谢家叶博士表示,校车安全条例应当涵盖校车质量、保修、管理和安监问题:
“我觉得校车管理方面有各方面的问题。一个就是校车本身的安全。校车的质量、校车的保修、校车的安全性。是不是符合规定?车辆管理方面应该要定出比较详细的符合安全上的一个什么要求才可以作为校车;另外还有许多校车是民营的话,像美国这个地方,教育部门是对机械方面它是不负任何的责任。但它有责任去跟你签合同。它就是要看你校车公司的历史、安全记录、你的服务这个方面学校部门有责任去做一些调查然后才签订合同。”
谢博士说,条例还应当涵盖对校车司机、校车安全警示装备的要求、校车运行中的优先路权等事项:
“校车应该由什么样的人来操作?司机应该有些什么样的要求?包括背景的调查以及他自己的能力是不是饮酒、吸毒或者是什么,这个司机方面, 校车运行的速度、以及什么样的交通规则,这个也应该成为法律。不一定全部是漆成黄色,桔黄色也可以,反正警示性比较高的颜色。然后红色,停车标志警示灯随时都应该装备。然后在路上行驶的时候交通部门要指定你刚才所说的优先路权。校车跟警车执行任务、救护车执行任务,它的优先路权是一样的。警车停在那边执行任务的时候、当救护车停在那里的时候,你就得绕着走,校车你还不能绕着走,它有停车标志时,你要停下来停在它后面,你也不能往前走。这个就是属于交通部门要制定这个法规。”
谢博士表示,学生的安全问题不仅仅只是个校车问题,还有食品安全问题、防止学生遭歹徒攻击或沾染不良习气等许多问题,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予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