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1年11月30日讯)2011年 11月28日浙江省义乌市下王村访民王理清,在义乌市委黄书记规定的时间来到了义乌市纪委,就王理清和近千位村民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王荣飞伙同义乌市前任市长和书记,在没有国务院批准的前提下,抢占该村土地3000亩,和贪占72亿土地补偿款的问题要求义乌市纪委给出合理合法的答案。按照国家信访局的规定,义乌市纪委应当早就给王理清和下王村村民以书面的答复。
王理清来到义乌市纪委后,纪委书记让王理清找纪委副书记。王理清手里拿着数码相机问市纪委王荣飞的事怎么没有结果。市纪委付书记吴济茂根本不回答王理清的问题,而是找茬回避:“你不能拍,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王理清据理抗争说;你那么要脸,就应当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就没有人拍你了。我不是给你照相,是取证,以便我们拿到中纪委去告你不按国家法律办事,到期不给我们答复”。
吴副书记说:“你不削掉照片,我去法院告你”。王理清回话说:“你去告我,我求之不得,你好意思告我侵犯您的肖像权,我告你不作为、乱作为”。义乌市纪委监察室的金主任也帮助吴书记吓唬王理清:“你不能侵犯吴书记的肖像权,那要吃官司的呀,”。为此,王理清咨询了北京人权律师李柏光博士,李柏光说:“纪委书记是在工作场所,哪里来的肖像权?如果周末在家陪孩子玩游戏,王理清如是拍照,要吴书记同意,你在工作岗位上,行使国家的公众授予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舆论的监督,哪里来的肖像权?吴书记整个就是法盲,这样的法盲当义乌市纪委书记,那么,义乌市得出多少冤假错案呀?难怪义乌72亿的土地大案无人管,法盲管纪检,义乌没希望,吴书记既然爱自己的形象,就更应当爱护公民的权力,否则吴书记不如回家卖红薯,那样就没人拍你的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