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应当是法制宣传的一个高潮,重要的街道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都悬挂了相关法制宣传的条幅,一遍欣欣向荣的依法治国氛围和
    景象。
     今天又恰逢是个星期日,三五好友聚餐在某农家饭店,12时停车农家饭店门前,被一神秘男子指挥停上了台阶,随即饭店营业人员告知:饭店门前的台阶上不能停车。经常来此饭点吃饭,以前从来也没有将车停上过饭店门前的台阶记忆。神秘男子的要求,本人一开始也的确奇怪不已,出于尊重没有多问。但是刚停上台阶即被告知不准停车,于是本能地质问:我停在停车线上为什么要停上台阶?一中年女人抢答道:等下有车要来,我们帮他留几个车位。 (博讯 boxun.com)

    停车本来就有先来后到,这是基本的停车秩序,先来者让后到者有违常识,但是出门吃饭本来就是吃个心情,或许
    这帮人真的有重要的接待,让让也无妨。
    就在本人从台阶上倒车时,一干人群在三辆挂武警牌照的丰田霸道的开道下,蜂拥而至,农家饭店门前的马路顿时显得拥挤不堪,我刚刚移开的停车位被丰田霸道稳稳当当的停着,一干人相互簇拥着走进了我吃饭的这家农家饭店。
    来客人了,尽显主人的热情,提供方便、不亢不卑是应尽的地主之宜,但是,就是吃个饭,非要以不近人情的方式神秘兮兮地来强占停车位扰民,我想这一定不是就餐领导的
    本意,更不是接待方的初衷。
    经过仔细观察原来就是几个没有上桌陪吃、陪喝的司机或工勤人员人员衍生出来的闹剧,对此本人如鲠在喉,十分不畅。公安部对警用车辆的使用和停放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不妄加评论如此动用警车到农家饭店吃饭是否违规,但是,相关先导人员的狐假虎威的张狂与傲慢,的确是有损公务接待人员的形象,同样是停车,你的停车不能干扰其他公民的
    正常停车,除非是交通管制的前提下。
    我在东瀛某城市就曾遇到警车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呼啸而过的情景,本能地脱口而出:“原来这里的警察也是这样的张狂。”翻译告诉我:“这是警察在向市民道歉,大意是:
    执行任务的警车给市民增添了麻烦,请市民谅解。”
    看看外面的世界对特权的监督已经到了非常严苛的程度,因为特权就是腐败的权力,特权就是应当受到监督的权力,。特权就是洪水猛兽,理应关进囚笼。但是回到生活的现实中,特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吃饭停个车都不知被何方神圣撵得做燕子飞,或许惯于行使如此的特权竟然是几个连上桌陪饭资格都没有的小人物所为,不过这样的小人物敢于如此猖狂一定有其猖狂的现实土壤,或许真的是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否则,拍到马腿上的马屁谁会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要求立法机关依法立法规范公众的行为。有了规矩而一味地突破规矩的方圆就是违法,违法就应当有违法的成本,否则违法就会屡禁不绝、滋生蔓
    延,最终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
    遵纪守法应当从每个公民的自身开始,领导干部更要起到表率作用。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做好,而且有责任、有义务管好身边的人,防止身边的人狐假虎威、为非作歹。特别是警车开道这样的敏感事件,应当慎之又慎,够级别自然会按程序开道,不够级别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更不要到公众场合随意吃喝,花自己的工资喝五粮液,我相信大部分人是
    难以咽下的。
    法制宣传日这样一个特定的日子,如此简单的停车一事,都能让群众对权力的猖狂产生如此强烈的不满,这充分说明了违法给社会所带来的伤害或许就是不经意间的习惯动作和惯性思维,这也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了普通民众的生
    存状态隐忧和权利意识抗争,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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