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南方电视台的记者带着视频的铁证前往有关部门,洗刷自己“严重失实”的指控时,看似酣畅淋漓大获全胜,而只有具备一点新闻媒体从业经验的人才能懂得整个事件中蕴涵的风险,并为此感到后怕。对媒体人来说,一旦新闻作品“严重失实”,就意味着必然会受到新闻纪律和其他规章的惩处,乃至丢掉饭碗,而指控者即使事后被证明为诬告,也难有明确的制裁手段。
幸运的是,在城管工作人员“只针对电视台,签了声明这事就与我没有关系了”的蛊惑面前,尽管有威逼,更有利诱,小贩刘武秀却坚持了凡人的尊严。正因其如自己所言未曾“昧着良心做事”,揭破了陷阱,也才有了城管诱迫小贩签字,既为自己免责又反咬媒体失实的生动视频.
在这生动一幕上演之前,如果依照纯客观的立场,我们只能相信当初小贩和城管的确只是发生了“冲突”而已。南方电视台报道该事件时使用的也正是“冲突”这样的中性词汇,但诱迫签字的动作却间接证实了小贩关于城管打人致其手指骨折的说法,否则城管何必欲盖弥彰地对小贩以利相诱呢?
坦率地说,砸摊、打人,哪怕骨折,对城管而言根本不是什么新闻。中国人的生活经验中,城管的威风凛凛早已成为定格的记忆。本次事件中唯一的“亮点”在于,城管打人之后还居然对占领道德制高点念念不忘,还敢擎出“严重失实”的利剑反诬媒体。因城管滥用权力引发了无数恶性事件,声讨、分析“城管之恶”的文章也如车载斗量,而本次事件堪称一个新的节点,因为它使“恶”攀上了新的高峰。
当然,公众并非不愿意把城管个别工作人员的“素质有点欠缺”的行为与城管这个机构区别开来,前提是不论多有公愤的事件,这个机构事后必须有及时、坦诚的回应和交待。而京溪街道办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是表示诱迫小贩签字与街道无关,二是声称打人者是一名城管辅助队员,“高中文化,素质有点欠缺”。从网民跟帖看,这种回应恰恰没有满足公众的底线要求,很少有人相信城管队员花钱摆平会与机构无关,更多的嘲笑则指向了所谓“打人者是一名城管辅助队员”的说法。
网民被引发喜感,原因在于“临时工惹祸”是类似事件驾轻就熟的套路。2011年10月27日,武汉女孩李利儿卖热干面的小摊被一名城管飞脚踢翻,滚开的烫面和油水泼了李利儿一身,城管在沉默一段时间之后回应称肇事者是“临时工”;10月7日,17岁少年符国俊被昆明30多名“城管”手持棍棒殴打致死,事后官方通报称所谓城管只是临时工;再往前推,2010年11月,郑州市一个月内发生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媒体惊呼,郑州现城管“临时工群体”……
如果这些领导眼里“素质有点欠缺”的城管真的没有编制,是实实在在的“临时工”,一个当然的疑问是,他们为什么能够实际拥有执法权?一个更大的困惑则在于,城管这个机构何以需要如此之多的临时工?从历年来城管引发的恶性事件中可以得出一个判断,这些城管临时工几乎没有任何敬畏感,所受到的约束更少,对弱势群体从来不惜痛下辣手,这是否缘于其临时工身份?这样一个群体被大肆引进到城管机构中,堂而皇之地获得执法权,不能不让人怀疑,城管吸纳临时工就是既为方便作恶,也为方便作恶后推卸责任。
这样的制度之恶真让人不寒而栗!要等到什么时候,公众才能免于遭受恶的威胁还找不到责任者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