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广东省政协常委的深圳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伟宏不满《深圳商报》连日的负面报道,与撰写报道的记者发生冲突并殴打对方,警方其后介入调查。《深圳商报》一位编辑告诉本台,他们不排除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
《深圳商报》近日连番报道,任广东省政协常委的刘伟宏名下的地产发展公司涉嫌违规销售商铺,刘伟宏周一邀请媒体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但不允许记者提问。《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在刘伟宏离场时向前追问,双方发生争吵,随即刘伟宏用拳头挥向记者胸口,并说:“打你怎么了”。现场的群众和置业者提醒秦兴梅报警求助,警方其后介入调查。
事件发生时,有记者传媒在场将画面记录下,随即在网络中引起一场声讨刘伟宏的风波,刘伟宏政协常委的身份则成为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
星期二下午刘伟宏到《深圳商报》就此事进行赔礼道歉,她说“我是打人了,打人不对。”但是《深圳商报》的编辑对此表示:她的道歉我们是否接受还要看我们报社这边的态度。可能我们也不一定就会这样和解,可能选择走法律途径。毕竟她打人了,而且昨天我们报导出来后,在这么庞大的舆论压力下,再说刘伟宏身兼那么多职位,也搞不清她到底是否是诚心的。”
记者:所以说是不是未必会接受她的道歉并且可能采取法律的方式维权呢?
编辑:我想我们可能会寻求法院的裁定吧。
《深圳商报》星期三发表文章《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容任意践踏》表示:“我们反对任何阻挠媒体采访的暴力行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人事件调查,还公众以真相,还记者以公道。”并说:“作为媒体,舆论监督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不会因为暴力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我们会一如既往,激浊扬清。”
本台记者星期三致电《深圳商报》,一位编辑告诉本台记者:不管是哪个媒体,我们都是按照事实报导的。如果说这样都被打的话,那我们肯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再说,记者报导这些有利于百姓的东西,这是一件好事。况且如果她不心虚为什么会打人呢?所以错方肯定是刘伟宏这一边。
本台记者查询刘伟宏资料发现,她不仅身兼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并且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会员、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女企业家商会执行会长、广东省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招商引资首席代表等。
新浪微博网民旁观者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大庭广众出手伤人,且恶语相向,我不相信这样的官员能为百姓作出什么,何况为何那么怕传媒,你有什么行为不正的东西被揭发后恼羞成怒吗?”
深圳市委宣传部长王京生说,要旗帜鲜明地批评和谴责任何阻挠和干扰新闻从业人员正常采访工作的不正当行为。无论从中央“善待媒体”的工作要求出发,还是从尊重新闻行业职业地位的角度出发,都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和保护新闻工作人员的正当采访权。
广东维权律师唐荆陵告诉本台记者,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政协委员如果严重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能够被撤销身份的。当局该考虑考虑是否撤销打人者的政协常委资格:她这种殴打记者的行为的确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记者的采访权是很重要的社会监督职能,这种监督应该从记者的采访自由上体现。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不继续任职,这也会给其它人以警示作用。
早在1月份的省政协大会上,刘伟宏就曾说:“我20多岁还是个小姑娘时来到广东,遇到不少坏人,为了不让弟弟妹妹受到欺负,我跟部长讲想加入政协。我要特别感谢他让我加入了省政协。”刘伟宏因这番言论被称作政协版的“郭美美”。
周三的《红网》上一篇题为“从政协常委拳打记者中解读权贵心态”的评论说,在权力和财富已经形成相辅相成关系的社会现实下,基本上找不到经济贫困的当权者,也很少看到没有权力背景的有钱人。而刘伟宏进入了权贵阶层后,把权力当做仗势欺人的工具,把财富作为高人一等的筹码,足以给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拳打记者极大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