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某前外交官3月4日在谈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表示,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交通不便,一律实行直接选举还有困难。
这位先生关于民主、关于直选的谈话,明显比以前“进步”。他说,“直接选举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表达意愿,直接集中选民的意志,不需要中间委托传递,意见比较真实、准确,是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同时,任何民主形式都应该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相适应。”
首先,他承认直接选举“优于”间接选举,是“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其次,他将现在不能实行直接选举归结为“有困难”,而不像以往官方表态的那样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绝不搞”西方直接选举“那一套”;其三,他未将直接选举有困难的原因,指向中国民众公民素质较低,民主意识不强,缺少民主训练,且不具有实现民主的能力,而是提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等“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不符合民主的要求。
他谈民主的“潜台词”发生如此显著的变化,跟近些年来中国民众特别是互联网一代的积极表达和争取公民权利,通过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上的成熟表现,证明了中国人完全有意志、有能力、有办法践行民主,只要国家充分保障公民权利。
同时,公民言论自由逐渐放开、并得到民众大力支持取得积极效果,也让代表官方立场的新闻发言人无法回避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并采取较为坦率的方式给予回应。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回答,就是令人信服的,他对中国不能实行直选给出的理由,既不充分,也不诚恳,甚至可以说他的发言带有十分明显的“诡辩”色彩,无疑在继续“忽悠”中国民众。他的关于代表组成的见解毫无新意,他所认为的“广泛的”代表性只是“表面”的,而未反映民主的内核。
比如,他将中国不能实行直接民主,归咎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有些地方交通不便”四个方面原因,真令人疑惑他在说这番理由是照本宣科,还是自己的想法,因为以他给公众“辩才无碍”的印象,不至于说些逻辑不通的话——上述说辞无异于侮辱了中国民众的智商,将他们都看成了可欺的孩童。
谈论地域辽阔,中国比不上美、俄;谈论“人口众多”,从人口密度来说,中国比不上日本,即使从绝对数来说,跟印度也相差无几;谈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全世界这类国家不知有多少,俄、印均在此列;谈论“有些地方交通不便”更为滑稽,且不论今日的俄、印也存在“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的情况,何况在早期实行民主的国家,比如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很多地方也是交通不便的,看过“西部片”或者林肯传记的大概对选举对象走村串户争取选民投票的情景颇为熟稔。
一言以蔽之,上述理由都经不住推敲,都是一些拿来唬人的幌子而已,除非中国人民都是弱智,否则谁也不相信这种鬼话。
他还试图以“实行一个相同”、“体现三个平等”来说明,人大代表已经代表了中国最广大民众,从各个层面来看,都是平等的,比如城乡之间、地域之间、民族之间以及公民之间等等,都是平等的。
然而他没有指出的是,代表们组成中更具实质性的事实,即他们中有两个“多数”,一是党员特别是中共党员代表占多数(即使不算那些名为民主党派,实为中共党员的);二是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占多数。若论代表性的平等,党员代表和非党员代表之间的比例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如果一定要将西方政党政治与此相类比的话——这是我们某些人不愿意类比的,至少在各个党派之间人数比例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当然这是在间接选举的前提下,如果实行直接选举的话,那就要看选民意志了;而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与其他民众之间的比例关系也应该是“平等”的,当然这也是在间接选举的前提下的。
我们设身处地从现行体制角度作出上述设想。但这并不符合“西方民主”的规则。比如后者,有点像“议会民主”,人家的“议员”,也担任国家公职人员,但那是通过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既然你要学西方搞议会民主,让“议员”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那就应该在选举规则和机制上也一致起来,否则就是“四不像”。
还有一点很显然,我们搞的政治体制,并非“议会民主制”,而是类似于西方的“总统制”。但我们也看到,西方比如美国这样的“总统制”国家,众议院、参议院的“议员”都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竞选虽然并非完全的直接选举制,但在选举团投票“间接”选举前,是美国民众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两者结合,既考虑了广大民众意愿,又保证了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各州意志。美国立国200多年来,证明这个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即奠基于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