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李肇星3月4日称,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交通不便,一律实行直接选举还有困难。李肇星说,直接选举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表达意愿,直接集中选民的意志,不需要中间委托传递,意见比较真实、准确,是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任何民主形式都应该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相适应。中国选举制度采取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符合中国国情。此言的落脚点还是要维持市、省和国家级人大间接选举即拒绝竞选的现状。李肇星称中国一律实行直选有困难的当天凌晨,远比中国领土辽阔的俄罗斯总统直选却已开始投票。
改革人大选举制度不仅是此会的关注重点议题之一。而且此前中国总理温家宝曾多次称政治改革势在必行。中共党报最近也发表文章,称政改不是为改而改,而是不要不改革带来的危机。这些言论被一些人认为是当局在人大会议和中共十八大会议召开前夕释放出来的试图推动政治改革的重要信号,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改革应该是政治改革的核心之一。然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在两会期间公然释放拒绝直选的信号就等于拒绝人大制度的改革。又一次使人们对一直在叫嚷政治改革的中共下一步政改的诚意表示怀疑。
选举是代议制下根据契约论精神由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挑选出能够代表公民利益的优秀人员,并使之代表公民进行政治活动的政治制度。选举制度包含选区划分制度、选民登记制度、被选举人资格确定制度、选举投票制度、选举诉讼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的基础和最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意的定量测定工具。通过选举制度,民意才得以聚集和表达。选举制度完善与否代表这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否健全。而要由威权体制和平转变为宪政民主制,则以选举制度为最主要组成部分的民主制度的建立是成功的关键。近代选举制度有三个特点:(1)被选举者往往是代议机关的代表或议员;(2)形式上采用普选制;(3)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做指导。因此,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随着代议政体的出现,选举制度作为合理分配与组织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
在我国,选举制度主要指的是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织、原则、程序以及方式方法的制度。中国尽管表面上有了人大代表普选制度,但只有乡县基层实行直选制,起关键作用的中上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没有实行,故中国的选举机制还是左手选右手,右手选左手,很不健全、内容不真实,选出的代表没有真正的代表性。所以不是真正的选举制。
间接选举的选举组织完全被中共权贵集团操纵,无法进行实质性的竞选,否则他们就会失去人大的绝大多数席位。在缺少制衡的机制下,间接选举是很容易被不公正的选举组织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主持选举的组织是实施公正选举的首要环节,世界各国对选举组织的构成和运作都有一套成形的制度。例如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是专司选举的常设机构,其成员必须经总统、参议院委派,工作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然而,在我国,选举组织都是临时性的。按现行《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地方各级选举也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这些临时班子执掌着选举组织的全权:分配应选代表名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投票时间,组织代表投票,计票,确认并宣布选举结果等等。所有与选举相关的职权,全由它们把持。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同样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享有广泛权力的主席一律由本级党委一、二把手兼职,其成员的人数、任职资格也没有法律规定。就是说,只要人大常委会认为合适的,听话的,都可以选为成员,如山西的“举手姐”申纪兰当了5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很合当局的口味,而她本人也因此成了人大代表中化石级人物,其履职期之长,实为罕见;不合意的,则随时可令其下课。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最应该享有权利的选民根本无法过问。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人民并没有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意志的机会。
间接竞选不通过竞选就意味着代表不需对选民承担政治责任,因代表并没有对选民进行承诺。在任何一国的真正民主的选举中,竞选都是选举的高潮和最重要组成部分。候选人通过竞选宣传自己,努力把自己的政治主张告知选民,向选民作出一定的承诺,在取得选民信任的同时,也等于是宣布自愿承担相应的社会政治和个人道德责任。选民则通过竞选寻找、挑选自己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如果选举中没有竞选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就失去了选举的大部分意义。候选人不存在自我介绍的义务,根本无须与自己的选民见面。选民有挑选候选人的权利,但这种挑选不与自己利益相关,而变相为对候选人职务、社会地位、公众形象、社会影响等等的选择。候选人一旦当选,没有为选民据理力争、主持正义的义务,却可享受附着在民意代表称号上的职务利益和社会荣誉。没有竞选的选举,对广大选民而言,不过是被愚弄和受欺骗了一场。有学者甚至指出:没有不同政治主张的碰撞,严格说来不应叫做政治选举,充其量只应称作一场“模拟选举的游戏”。
失去竞选的自然淘汰机制,无异于给平庸的官员和代表们打开了绿灯。失去竞选的机会,对身处底层的才俊之士,等于是被堵塞了通过竞选获得政治角色的机遇。而那些另选人即使竞选,也会由于未被列为正式候选人进而丧失许多机会参与竞选。通过操纵间接选举,中共把人民代表大会彻底置换成权贵俱乐部,为极少数人谋福利。正如王军涛先生说,现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百分之七十的名额,全被各地的党政官员和大款们给包揽了,现在全国人大的会议就是新权贵的大会,他们有权二代,官二代,富二代,这根本不是人民代表大会,中共应当撕去伪善的面纱。因当把全国人大会议改为权贵代表大会,这就名副其实了。人民代表都是官员大款,他们怎么能为人民说话,他的利益是由中共自己决定,而不是由人民决定的,他怎么可能为人民挣得利益?
间接选举对被选举人来说还有一个节省经费的好处。各级间接选举的经费由财政包办甚至是各选区内的单位承担欠。美国贵为经济第一大国,但其候选人的选举经费却不由纳税人负担。而中国经济发展层次不齐,人均收入居世界低水平线,选举经费反而由各级财政包揽,间接转嫁到老百姓头上。代表们获取政治地位不需付出任何成本,得来容易,丢了也不可惜。选举中没有政治收益的选民,反要付出代价,显然有失公道。
在现今中国诸多社会问题中,腐败现象是最引人注目的焦点问题。腐败不得人心,令人深恶痛绝。不可否认,在世界范围内腐败现象普遍存在。但相对而言,因社会制度缺陷而导致的制度化腐败现象显得更为严重。当前世界各国主要施行两种社会制度,既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民主制度体现公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能够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建立民主制度的最基本的基石就是实现代议制即真正的选举制。只有通过公平竞选才能建立公民社会,组建民选政府。政府官员经过平等竞争,定期选举产生,在职为官,卸任为民,没有任何特权,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公仆。专制制度体现国家权力被个人或少数人把持,有计划建立金字塔型结构、等级森严的封建特权阶层,以及针对公职人员终身制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自上而下委任。我国公务员级别分为十五级,领导干部分为国家级、正省级(部)、副省级、正厅级(地市)、副厅级、正处级(县团)、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其中,正厅级以上为高级干部。在住房、医疗、养老、工资待遇等方面得天独厚,“三公消费”随心所欲,官员别墅遍布全国,荣华富贵无与伦比。所有这些,在通过竞选而建立民主制度的国家都难以达到,难怪有政府官员曾经发自内心“中国模式好五倍”的感慨。两种社会制度相比之下,专制国家政府官员的生活环境何止是“好五倍”,简直是天壤之别。毫无疑问,政府官员能够终生享受高高在上的美好物质生活,就是权贵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抗拒民主,阻挠政治体制改革,拒绝直接选举的根本原因。
没有直选就没有公平竞争,没有公平竞选就没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没有法制就是特权社会,特权社会必然导致腐败猖獗、泛滥成灾。只有还权于民,完善社会制度尤其是最重要的选举制度,才能行之有效遏制腐败。凡是拒绝直选制度改革的所谓反腐败,不是画饼充饥的空想,就是贼喊捉贼的闹剧。
李肇星也承认直接选举可以直接集中选民的意志,不需要中间委托传递,意见比较真实、准确,是国家权力产生的基础。然后又说因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不便等,搞直接选举有困难。俄罗斯、印度等,也是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再比如蒙古,更是人民居住的很分散,人家都能搞直接选举,我们怎么不行?这些年大搞公路建设,按说边远地区的交通条件已经有了很大改善,通讯等也更加方便,这种困难已经不再是困难了。至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每个国家都存在的问题,把此作为拒绝直选的理由更是犯了常识性错误。退一步讲,由于各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交通灯条件不一样,那就应该先在沿海的大城市搞人大代表选举改革,像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人民经济收入高、文化素质高,也有迫切的要求参加社会公共议题的讨论,要求表达自己的意愿,争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愿永远被别人代表!可以先在这些大城市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改革,进行“直选”的试点。就像当年搞经济改革在特区试点一样。
百十年前,西方国家早就搞直选了。那时的困难诸如经济、交通问题远远超过今天,但直选制一直为这些国家所采用。历史告诉人们,选举制是真正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最根本的制度,那么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一个能够意识到他的利益所在的人,就会要求参与选举。简单地说,投票是在决定自己的命运,人们看到利益所在就会积极投票,看不到利益所在就不会积极投票,任何人都一样,无所谓高贵低贱。也许文化的因素,政治的因素,经济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但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是利益。在利益因素的作用下,老百姓会踊跃投票,再大的困难选民也会克服。说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不便等缘故而不能进行直选是没有根据的。
只有通过竞争性的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说话,才有真正的压力和动力考虑人民的诉求,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心声。所谓“直选有困难”是被想操纵政府的利益集团臆造出来,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漠视与剥夺。今天,中国权贵利益集团拖延和阻碍选举制度的改革,是他们不愿放弃赖以谋取利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臆造种种困难拒绝直选不过是权贵集团不愿放弃特权利益的借口罢了。由公民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非不能也是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