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赖昌星被指控走私并贿赂官员,走私逃税金额高达人民币800多亿元。1999年潜逃来加拿大,并在温哥华买下一栋房子。同年,他在安大略省尼加拉瀑布市赌场被加拿大警方逮捕。从此展开长达11年的法律缠讼。
赖昌星一直声称,若被遣返回国,一定会遭受不公平审判被定罪,且会被判处死刑。加拿大法院即是基于此点,一直未淮许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引渡回国。在中国大陆保证不处死赖昌星的情形下,赖昌星2011年7月终被遣返中国大陆。遣返前,他虽曾再次上诉,但未成功。
据报导,一名陕西省的律师表示,赖昌星最后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由于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中国大陆方面始终无法将他引渡回国,故修改了法律,将走私罪的最高刑罚改为无期徒刑。在此之前,有2名涉案的官员曾遭处决。每日电讯报也报导,赖昌星虽是走私要犯,但在厦门当地却颇受民众好评。赖昌星在厦门出钱盖学校,修桥补路。一位厦门市居民甚至表示,赖昌星曾帮助过他的叔父,却绝口不提回报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