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2年4月23日讯)要真正的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审判,除了异地审判,还应在全国范围内民主推荐组成200人左右的”人民陪审团”,责令最高检公安部监察部中纪委组成联合专案组,将涉案人员全部缉拿到案,否则不可能彰显真正的民意和司法公正平民怨民结,彰司法公平公正
真相民间调查团正副总干亊铁流、吴小軍,致最高院院长王胜俊的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阁下:您好!
今天(2012年4日20日)下午四时,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一消息十分振奋人心,至少使我们看到了中国司法一丝丝的公平和公正。最高院在复核此案时不仅坚持了“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更重要的是尊重了民意。无论怎样说,这是个进步。但是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确为不妥。
我们认真阅读了吴英从狱中写出的上诉、申诉、控告、检举、揭发,近二十万言的材料,也详细研判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以及浙江省高院二审的裁定书,发现有明显的黑幕之处。他们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首先是违背了客观事实。吴英不是向公众集资,而是向十一个地下钱庄的庄头借钱,有合约、有承诺、有文字,谈不上“集资”,更与“非法”风马牛不相及。查遍中国现有法律文本,借钱为民亊纠纷,与刑律根本无关。何况吴英借钱去做生意,发展壮大企业,本色集团有千多号员工呀!何有“诈骗”一说?所以本案根本不能成立。
一起不成立的案件,一审、二审却将吴英判处死刑,是司法的明显不公不义。为什么有明显的不公不义?实质是此案涉了地方权贵集团的利益,有黑手在幕后操控。无论从立案、侦察、拘捕、审讯、判决,都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特别是处理変卖本色集团财产一事,更是漏洞百出,不合乎常情常理,简直是假司法之手的强盗抢劫行为,企图以杀人灭口的办法来了结这桩举国抗争的冤假错案。近日,从南京夫子庙寄来恐吓信,愿花20万元买鉄流80老命。可见此案的水深?!
为此,浙江金华中院和高院,在吴英案上已不可信赖。为彰显我国司法的公平正义,我们调查团全体成员,特向最高院请求:此案应发往异地重新审理。这不但能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也是取信于民的最好做法,不如此难解诸多疑窦。
吴英案关系着我国的司法改革和金融改革,也关系着我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我们将有更详细的真相材料公布于世,也将襄助重审的工作。顺天意,承民心,开啓共和国司法新的里程碑。
我们坚信吴英案将会推动中国的“反腐倡亷”的“政改”,也将揭示金融体制的重重黑幕。让一切贪腐的黑恶势力,在正义面前发抖吧!
民间之见,真相之声,是否有当,恳请细酌。
吴英案真相民间调查团总干亊铁流、吴小軍
2012年4月20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