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数量庞大,中国的访民群体被称之为“上访大军”,更有学者视访民群体的特殊性而称之为“第五十七个民族”。访民在江泽民时代便开始大量出现,江泽民尚未卸任,访民数量便大得惊人。胡温上任之后,虽然取消了农业税,但强制征地、强迫拆迁等违法事件却遍布全国各地,且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加上冤假错案的持续产生,上访的民众并没有减少。
在今天的“上访大军”当中,既有胡温时代的访民,又有江泽民时代的访民。很多访民上访了十几年,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有很多访民在绝望中死去,而一部分访民则继续怀揣着梦想逐级上访,四处求告。事实证明,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访民注定只能是极少数,倘若各级政府部门的信访办能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那么,这种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访民上访早就如火如荼,只是在以前,这类消息被各大媒体视为敏感消息,不曾加以报道而已。最近几年,访民上访的消息敏感度日益下降,诸如安元鼎公司协助地方政府截访和关押访民等各类有关访民的消息不断见诸国内媒体,并供公众议论。虽然国内舆论已经可以自由关注访民的遭遇,但是,很多访民被非法关押、殴打、监视的命运并未改变。
一些访民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坚强,只要碰到合适的时机,就到有关部门去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倘若被拒之门外,便干脆在门外以拉横幅、喊口号、下跪等方式进行抗议。如今,送锦旗也逐渐成为了访民抗议官方不作为或胡作非为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日益流行,先后在多个城市出现。
在一般人看来,送锦旗是为了表达赞许和感谢,自从江苏无锡青年周力因不满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作为而送上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后,很多人开始对送锦旗的含义有了另外的理解。周力因为那面锦旗而成为网络红人,被人称之为“锦旗哥”。那之后,送另类锦旗的事例接二连三地发生。
2010年12月,河北省磁县沙营村民因抗议该村支部书记瞒着村民低价卖地而送给后者一面“违法乱纪先锋”的锦旗;2011年7月,山东肥城行政大厅收到一面反讽锦旗;2011年8月,沈阳市工商局收到一面“不作为”锦旗;2011年10月,因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迟迟得不到有关部门有效办理,成都市民侯先生将一面两米长的“不作为”锦旗送到了成都市公安局……
上述送另类锦旗的事例应该还只是一小部分,从维权网的报道看,同类事件还有很多,难以尽述。不过,从以往的这类事件看,并没有哪位民众因为向政府部门送这类锦旗而被拘留。可见,那些受锦旗的政府部门官员虽然对此不快,但依然对自己的权力保持了克制,没有因此而对民众秋后算账。然而,送另类锦旗并不一直都是安全的。3月26日上午9时许,湖南访民浣铁军与杨春康、龙美强、周建秋、刘志方等人一起到长沙市信访局向长沙市政府赠送了“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该锦旗跟前述锦旗一样,充满了反讽意味。事发当天,维权网对此曾进行过报道,但并未引起国内媒体的注意。
浣铁军等访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长沙警方会在14天之后对他们秋后算账,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扰乱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给予浣铁军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虽然浣铁军等访民在4月10日就被行政拘留,但是,直到4月24日,国内媒体才对此给予报道,首先报道此事的依然是向来大胆感言的《南方都市报》。报道的新闻线索来自于“杰人微语”的微博。博主担忧,如果容忍这种做法,“以后任何人批评政府,都会因为‘引起围观、扰乱办公秩序’而失去人身自由”。他认为,这是对当地领导口口声声要打造“法治湖南”的讽刺。
看过媒体的报道,只要稍微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人都会感到荒唐和愤怒,倘若这都能算违法,那么,只要是谁做了令政府部门反感的事情,警方都可以以类似的理由将谁抓去行政拘留,如果继续下去,两次行政拘留之后便可以进行劳动教养,看谁还敢维权和表达异见?
据悉,因为患有“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并在进拘留所前有医院动手术的预约单,在被行政拘留8天后,访民浣铁军于4月18日上午提前获释。对扰乱“正常秩序”的说法,浣铁军此前曾在博客中辩称,送锦旗前后不超3分钟,由于当时有4位警察靠近,受到信访局官员威胁以及自己赶着去上班等原因,他很快离开现场。
一同送锦旗的访民刘志方4月23日下午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自己亦于4月10下午被拘留,4月19日早上获释。他表示,送锦旗当天不存在扰乱工作秩序一说,他们只是在信访局门前拍了照片,仅一两分钟而已。刘志方和浣铁军均不认可警方的此次处罚,两人均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
早在1997年的“十五大”上,中共高层就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然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依然非常普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本应独立运作,但是却欺软怕硬,对于有权有钱有势者违法往往退避三舍或是网开一面,而对于平民百姓则是严刑峻法。官员贪污受贿上亿元可以免死,而平民百姓即使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得罪了官方,就可能锒铛入狱。长沙的这起案件可以说给中国的“依法治国”添加了注脚,给外界观察中国的人权状况提供了一面镜子。
指示警方拘留送锦旗访民的湖南省长沙市领导以及执行拘留的岳麓分局警察应该都不是法盲,他们深知几位访民的举动并不违法,但是,为了打击报复这些访民,所以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振振有词地对这些访民的举动进行定性。官方的这种做法显示了其狭隘的执政心态,可以说令当地政府蒙羞,也令中国的法制蒙羞。在今后,送反讽锦旗的访民或许会越来越多,要杜绝因此而被拘留的情况发生,最为关键的或许不是舆论的炮轰,而是要让官员、警察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2012年4月25日
在今天的“上访大军”当中,既有胡温时代的访民,又有江泽民时代的访民。很多访民上访了十几年,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有很多访民在绝望中死去,而一部分访民则继续怀揣着梦想逐级上访,四处求告。事实证明,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访民注定只能是极少数,倘若各级政府部门的信访办能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那么,这种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访民上访早就如火如荼,只是在以前,这类消息被各大媒体视为敏感消息,不曾加以报道而已。最近几年,访民上访的消息敏感度日益下降,诸如安元鼎公司协助地方政府截访和关押访民等各类有关访民的消息不断见诸国内媒体,并供公众议论。虽然国内舆论已经可以自由关注访民的遭遇,但是,很多访民被非法关押、殴打、监视的命运并未改变。
一些访民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坚强,只要碰到合适的时机,就到有关部门去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倘若被拒之门外,便干脆在门外以拉横幅、喊口号、下跪等方式进行抗议。如今,送锦旗也逐渐成为了访民抗议官方不作为或胡作非为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日益流行,先后在多个城市出现。
在一般人看来,送锦旗是为了表达赞许和感谢,自从江苏无锡青年周力因不满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作为而送上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后,很多人开始对送锦旗的含义有了另外的理解。周力因为那面锦旗而成为网络红人,被人称之为“锦旗哥”。那之后,送另类锦旗的事例接二连三地发生。
2010年12月,河北省磁县沙营村民因抗议该村支部书记瞒着村民低价卖地而送给后者一面“违法乱纪先锋”的锦旗;2011年7月,山东肥城行政大厅收到一面反讽锦旗;2011年8月,沈阳市工商局收到一面“不作为”锦旗;2011年10月,因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迟迟得不到有关部门有效办理,成都市民侯先生将一面两米长的“不作为”锦旗送到了成都市公安局……
上述送另类锦旗的事例应该还只是一小部分,从维权网的报道看,同类事件还有很多,难以尽述。不过,从以往的这类事件看,并没有哪位民众因为向政府部门送这类锦旗而被拘留。可见,那些受锦旗的政府部门官员虽然对此不快,但依然对自己的权力保持了克制,没有因此而对民众秋后算账。然而,送另类锦旗并不一直都是安全的。3月26日上午9时许,湖南访民浣铁军与杨春康、龙美强、周建秋、刘志方等人一起到长沙市信访局向长沙市政府赠送了“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该锦旗跟前述锦旗一样,充满了反讽意味。事发当天,维权网对此曾进行过报道,但并未引起国内媒体的注意。
浣铁军等访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长沙警方会在14天之后对他们秋后算账,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扰乱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给予浣铁军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虽然浣铁军等访民在4月10日就被行政拘留,但是,直到4月24日,国内媒体才对此给予报道,首先报道此事的依然是向来大胆感言的《南方都市报》。报道的新闻线索来自于“杰人微语”的微博。博主担忧,如果容忍这种做法,“以后任何人批评政府,都会因为‘引起围观、扰乱办公秩序’而失去人身自由”。他认为,这是对当地领导口口声声要打造“法治湖南”的讽刺。
看过媒体的报道,只要稍微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人都会感到荒唐和愤怒,倘若这都能算违法,那么,只要是谁做了令政府部门反感的事情,警方都可以以类似的理由将谁抓去行政拘留,如果继续下去,两次行政拘留之后便可以进行劳动教养,看谁还敢维权和表达异见?
据悉,因为患有“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并在进拘留所前有医院动手术的预约单,在被行政拘留8天后,访民浣铁军于4月18日上午提前获释。对扰乱“正常秩序”的说法,浣铁军此前曾在博客中辩称,送锦旗前后不超3分钟,由于当时有4位警察靠近,受到信访局官员威胁以及自己赶着去上班等原因,他很快离开现场。
一同送锦旗的访民刘志方4月23日下午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自己亦于4月10下午被拘留,4月19日早上获释。他表示,送锦旗当天不存在扰乱工作秩序一说,他们只是在信访局门前拍了照片,仅一两分钟而已。刘志方和浣铁军均不认可警方的此次处罚,两人均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
早在1997年的“十五大”上,中共高层就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然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依然非常普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本应独立运作,但是却欺软怕硬,对于有权有钱有势者违法往往退避三舍或是网开一面,而对于平民百姓则是严刑峻法。官员贪污受贿上亿元可以免死,而平民百姓即使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得罪了官方,就可能锒铛入狱。长沙的这起案件可以说给中国的“依法治国”添加了注脚,给外界观察中国的人权状况提供了一面镜子。
指示警方拘留送锦旗访民的湖南省长沙市领导以及执行拘留的岳麓分局警察应该都不是法盲,他们深知几位访民的举动并不违法,但是,为了打击报复这些访民,所以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振振有词地对这些访民的举动进行定性。官方的这种做法显示了其狭隘的执政心态,可以说令当地政府蒙羞,也令中国的法制蒙羞。在今后,送反讽锦旗的访民或许会越来越多,要杜绝因此而被拘留的情况发生,最为关键的或许不是舆论的炮轰,而是要让官员、警察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