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转型,这话前阵子热过之后,现在也不怎么提了。所谓公民,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既是被统治者,同时也参与统治。这意味着,在代议制民主中,一个人既要有选举权也要有被选举权,这才是政治意义上的公民。
然而对于公共政治的参与来说,选举远不是一切。更何况,代议制也并非民主惟一的形式。所以,自发的组织社会以及对公共事物的表达,便构成了公民政治生活中的日常内容。这些东西,对于一个公民来说,与其说是权利,不如说是责任与义务。
专制社会的坏处,我一直说,并不是对人民权利的剥夺,而是对其责任的免除。统治者通过不断的灌输与洗脑,让人民在心底认可了自己的劣等身份——屁民。屁民们同意其精神状态和智力水平等同于未成年人、或精神发育迟滞者,没有英明神武的统治者的引领和庇佑,简直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时至今日,某党不是仍然把13亿人吃饱饭作为自己的头一件功劳吗?正是通过这样,让被统治者自认自己是屁民、是非责任行为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合意——那被称为《宪法》的社会契约——才成为一纸具文。
查尔斯?蒂利说,在专制社会中,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公民运动。这是事实。但是,即便是在北极那样的严寒中,也有苔藓和地衣在顽强地生长。总有一些人,生来就比其他人心灵高贵。他们即便镣铐在身,被剥夺了所有的个人权利,也不肯放弃作为一个人的责任与义务。这责任,这义务,并非外界和他人的赐予,而是源自他内心对“人”这个称号的尊重,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他人苦难的同情。
宪法第35条,规定了我们有很多权利,或自由。但是作为屁民,我们已经习惯了把它当作一纸具文,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东西。因为我们不肯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所以放弃那份相称的权利也是如此的心安理得。银货两讫,各不相欠。所以,当出现一个不识相的人,要把这些权利当真的时候,我们对他的嘲笑是真诚的。因为我们心里真的没有需要表演性的嘲讽和世故来加以掩饰的挫败感。
这不是麻木,这是死亡!
我不认识肖勇。关于肖勇,我听到了一些事情。我觉得我不太可能和他成为现实中的朋友,我大概也不会同意他多少政治主张。但是我知道,他只是因为说话而失去了自由。他年迈的父亲、他的妻子和孩子,因此而陷入困顿。我不能忍受这个。哪怕他是个五毛,甚至是个毛粉,我也希望能有人和我一起,为他的家人伸出援手。因为,这纯粹是基于人道救助的。
同时,我也把这救助,视为对我自己的一次安慰。告诉我自己,我还活着。我还知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好的。我的权利被剥夺之后,虽然我无力也无意反抗,但我心里还有一股挫败感。面对肖勇,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惭愧。但是面对他的家人,仍不免一丝歉意。
类似的人道主义救助,之前我发起过两次,一次是对身陷囹圄的冉云飞的家人,一次是对被吊销执照的唐吉田律师。前者参与人数101人,每人出768元,总数77680.45元;后者参与人数185人,每人出500元。总数100459.70元。两次都是一分不差。相信我,我是送饭党里最专业的,也是最有信誉的。
我现在7万粉丝,未免有点小膨胀。这次对肖勇家人的救助,我想每人每份100元。我有信心凑满1000份。最多不超过1800份。因为肖勇被判了一年半。
规则如下:
1、未参加过冉、唐二位救助的人优先,我们不能可一只羊上薅毛(凑不齐了再说)。
2、有意捐助者,请私信我。我会提供一个银行账号,并告知一个精确的汇款金额。请一定按此金额汇款,便于我对账,及自证清白。
3、收到钱后,我会第一时间告知捐款人到账信息。
4、钱收齐后,我会公布ID首字母及汇款金额。比如花错汇了100.15元,则公布为“H100.15”。
5、我不会主动披露更多的信息,捐款人自己公布那是您个人的权利。但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没有能力为各位保守秘密,我怕疼怕得厉害。再说,这也无密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