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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11月01日00时39分 发布 |
陈越飞告浙江司法厅上诉案11月2日开庭——不服错误\”双规\”被剥夺律师权上诉杭州中院 2007年11月2日上午9点,陈越飞律师诉浙江省司法厅受浙江省纪委某些官员指使而滥用职权导致他律师执业工作被剥夺案开庭,地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第三法庭,他要求恢复律师权。陈越飞认为其今年以来不能继续从事律师工作,失去生活来源,主要是某些纪委官员连续八年多来一直进行打击报复,他曾被浙江省台州市纪委非法\”双规\”54天,从而失去在台州市路桥区委担任常委、宣传部长的工作,身心还受到严重摧残,他称这些违法官员为幕后\”黑官\”,他受这些官员迫害、肉体摧残却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实在是中国法治的悲哀。 陈越飞律师诉浙江省司法厅案一审于2007年7月19日由浙江省司法厅所在地的杭州市西湖法院审理,但一审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他要求上诉。 (昝爱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