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谈到激进与保守这个话题,美国革命总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美国革命是暴力革命,看似十分“激进”,为何却得到了“公认的保守主义鼻祖”埃德蒙?柏克的支持?
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的关键或许在于,存在着两种不同意义上的“激进”和“保守”:手段上的激进保守与目标上的激进保守。
美国革命在手段上是激进的,然而在目标上是保守的:美国的爱国者们不打算彻底改造社会、建立人间天堂,他们只想推翻暴政,捍卫自己已经拥有的自由。从这种意义上说,美国革命是一场保守主义的革命。
也有另一些人,他们在目标上是激进的,然而在手段上是保守的。例如笔者主张无政府主义,但是主张通过非暴力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来实现,因此可以说笔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保守主义者。
美国革命的目标是保守的,这是因为对当时的美国人民来说,自由、民主、法治、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地方自治都早已实现,革命者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推翻暴政,捍卫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然而在另一些国家——尤其是在那些处于极权主义的压迫之下的国家中,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地方自治受到压制难以发育,自由、民主、法治更是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推翻一个专制政权可能并不足以带来民主,陷入长期内战或者换上另一个专制政权的可能性也不能忽视。因此,这些国家中的人民要想实现民主,除了推翻专制政权之外,可能还需要有一个更加根本性的改革社会、改变社会中的权力关系的目标。换句话说,与美国革命所要达到的有限目标相比,这些国家需要一场更加“激进”的革命。
但是这样一场目标更加激进的社会革命只能采用更加“保守”的非暴力手段来实现。这首先是因为使用暴力手段来实现社会革命存在着把革命变成法国大革命或是俄国十月革命的危险,而二十世纪下半叶波兰、捷克等东欧国家人民以非暴力为手段抵抗共产主义的革命,虽然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和道德内涵,却没有带来类似法国大革命或俄国十月革命的灾难。
使用非暴力手段实现社会变革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暴力只适合完成单一目标的任务(如在战争中战胜敌人),而像建设公民社会这样同时存在多种目标、不同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矛盾需要相互妥协的任务最适合采用非暴力手段来完成。
用激进的手段来实现保守的目的,和用保守的手段来实现激进的目的,在一定情况下都是可取的做法,但要避免采用激进的手段来实现激进的目的。暴力和激进手段能够推翻一个专制政权,但要自下而上地建设公民社会,还是只能依靠非暴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