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任建宇代理申诉案的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
*不服劳教提申诉*
星期三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彭水县郁山镇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劳教申诉案。任建宇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当年被重庆市选派到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后被录用为公务员。任建宇被重庆公安机关认定,在去年4月到8月间在互联网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重庆公安局劳教两年。目前羁押在彭水一个戒毒劳教所。
任建宇和家人对劳教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把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告上法庭。
*代理律师:没有超越言论自由权限证据*
为任建宇代理申诉案的是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他星期三对美国之音表示,他阅读了任建宇案件的全部卷宗,没有发现任建宇有超越言论自由权限和法律的任何证据。
浦志强说: “我觉得,第一他所发表的所有的言论都是跟言论自由的权利直接相关;第二就是说,他所做的这些事情没有任何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浦志强说,重庆当地特别重视的是任建宇在微博上转发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去年访问香港一所大学时的一张照片。照片上边是李克强被保镖前后簇拥着前行,任建宇在转发这张照片时配上了“黑社会老大”这五个字。
浦志强认为,如果就是因为在转发这张照片时加了这样的批注,就被劳教两年,这对于也是学法律出身的李克强来说是非常丢脸的事情。他指出,重庆当局表面上是不许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实际他们是在给李克强的操守和形象抹黑。
*劳教程序违法*
浦志强指出,任建宇劳教申诉案还有一个关键就是,重庆公安局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不符合程序。
他说:“ 再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他们所有的证据都不是劳教的证据。都是公安机关办了一个错案的证据,因为到(去年)9月23日的时候,重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他们(重庆公安机关)没办法了,当天把人家给劳教了。而且聆讯也没有能够作清楚。”
浦志强指出,检察院没有批捕之后,重庆公安局本应该立刻放人,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说,重庆有非常多的劳教案是因为报送审查批准逮捕,而检察院没有获准的,公安机关便直接把人劳教。
据被告重庆市政府劳教管理委员会去年9月23日作出的对任建宇《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任建宇2011年4月到8月间,先后多次在网上发表负面言论和信息100多条,攻击我党、政府,煽动网民颠覆国家政权。
美国之音记者分别给彭水县公安局和重庆市公安局拨打电话,希望证实相关信息,电话无人接听。
*申诉没有超出起诉期限*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另一焦点是,任建宇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限。浦志强认为,对于这个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任建宇现在仍被关在看守所,当然不具有行政起诉期限的问题。
10月10日的法庭审判没有当庭作出宣判,据浦志强微博,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程序和实体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核实,因而,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