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虽然已经表示要将薄熙来交付司法审判,但到底会以什么罪名给薄熙来判什么刑?金鐘先生在“开放”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指出,薄案的资讯爆炸,创六四之后高潮,已有令人疲劳之感。而且关於薄熙来的处理与罪行的严重,也显示中共内部斗争的复杂与激烈程度,远非人们可以想像。

政治局开列了如下六项指控和罪名: 一、在王立军事件和谷开来谋杀案件中,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 二、利用职权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三、利用职权,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四、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係; 五、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用人失误,后果严重;六、尚有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以上六宗罪最严重是第一宗,谋杀海伍德,原是谷开来判刑的唯一罪行。当时没有涉及薄熙来,现在他有份。「重大责任」暗示不是一般涉入,有指使、预谋的共犯之嫌。第二、三宗是经济犯罪,一般贪官皆以此获罪直到伏法处死。薄获两个「巨额」指控,极為严重。而性关係没有提及强姦等罪责,可视為道德问题;用人失察失误,也未及刑事罪。第四、五宗,比较次要。第六宗是一个重要伏笔。暗示还有重大罪 嫌在调查中,估计已有相当证据在握。

金鐘先生认为,薄案曲折演变至今,尚未闭幕。政治局已明示有线索待查,而薄熙来本人和党内外他的支持者的必然反弹,不容低估。由於案发於党治高於法治的环境中,引发种种争议,也是应有之义。因此,十八大前这段路未必平坦。以中共的行為方式看,薄案的大局已定,大反復料不可能。原先估计薄案将在十八大之前「沽清」,看来断无可能。现在重庆已经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但党内处分要待七中全会追认,七中会期已订於十一月一日,开完,十八大登场,若司法程序要在党内处理完结之后,那麼,薄案的最后结局,势必在十八大之后。夜长梦多,新人的控制力何在?有待观察。

鲍彤先生发表文章说,中国是个三权不分立,司法不独立的国家,换言之,是共產党领导一切的国家。任何无法无天的事,只要党的领导决定捂盖子,都是捂得住的,饿死几千万人捂得住;党的毛主席害死国家主席刘少奇捂得住;為什麼薄夫人杀死个把外国人,就不能捂?杀人案发生在去年。浮出水面在今年年初。进入司法程序已经是七月。由此可知:从二月到七月,中共最高层发生过争论,大约持续了半年,在如何处理薄谷开来这个小人物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於是才有八月间的宣判。更大的争论是如何处理薄熙来这个较大的人物。党内下决心处理薄熙来,是四月间的事。继续成為问题的是,要不要把他送交司法机关公开审理。直到八月间,高层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之故,在公佈妻子罪行时,连丈夫的姓名也讳莫如深。

其实,為了妻子的案子,丈夫早就打了中央直辖市副市长王立军耳光。这耳光证实了薄熙来的法律地位,证实了他是杀人者的保护伞。意味深长的是,耳光事件发生在一月底,党的最高领导和最高政法委立即掌握了细节。可是,直到八月间,在「公佈」妻子案情的时候,党的政法委和党的喉舌仍然在全国范围内,小心翼翼地保护这个耳光事件不让老百姓知晓。如此同心协力,如此用心良苦,令人惊叹!耳光事件的公佈意味著,到了九月,想帮薄熙来捂盖子的那些人也只能无可奈何,於是,九月二十八日的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开除薄熙来党籍开除公职并送交司法审理的决定。一波三折,步步艰难,很不容易。一步一步,都在进步,值得肯定。由一个党来依法治国谈何容易,把中国建设成為法治国家的道路更是漫漫修远。今后往何处去,大家都在关注,都在施加各自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