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8
就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北京的新京报批评中国司法只解决环境纠纷不足1%,并说个别地方法院受制于地方利益,对所谓 “敏感”诉讼拒不立案,将矛盾推上街头。
新京报星期天援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的讲话称: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但真正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的环境纠纷不足1%。
至于中国司法为何解决环境纠纷不力,新京报说,一方面是环保法制仍不完善,环境诉讼困难重重。比如法定环境污染赔偿标准低,环境的修复成本无法索赔;举证难;严格限制起诉主体,使得很多公益诉讼难以启动。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法院受制于地方利益,当诉讼涉及关乎当地经济的大项目时,就认为“敏感”,拒不立案,将矛盾推上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