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四、三者的公民共同体建构前景

我们再看民主运动的情况。目前,中国从事民主运动的组织其实已经很不少,它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反方面。

1、研究所

由于无法成立政治组织,学者们只好效法中共当年从搞”研究”机构开始。其实。这也是我本人几十年前就已经走过的路,1978年底我走上社会搞政治成立的第一个组织就是”四五学会”,在一个充斥文盲的社会上搞学会,结果当然无法找到多少人才。

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搞”研究”机构的人都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凝聚拢来的也都有高学历。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其中的一个:

德先生研究所

为了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事业的继续前进,为了在中国建设一个合格的公民社会,我们,一群理想主义者,一群关心社会进步、热心公益事业的中国公民,汇集在一起,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热情投入到即将到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去,我们满怀希望,努力要把自己的祖国建设的更美好。

德先生研究所是由张辉等多位公民共同发起成立的宪政研究中心,后有多位公民志愿加盟,初步形成以宪政研究为基础的公共事物关注团队。我们的法人名称为”北京市公联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并没有改变德先生研究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德先生的主要工作是:宪政研究,法律援助,综合维权,公民参与。

我们不妨再看其中的另一个代表——天则经济研究所。

这里不必再对其宗旨组织进行介绍,只看其组织的一场学术讨论会中一位发言人的讲话。

“天则欢迎大家来到今天的天则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的主讲人是熊伟先生,他是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他很特别,因为他不仅一直在关注基层民主这件事情,而且这一次他自己报名成为一个参选人,所以他既是一个理论的思考者,尤其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者。我觉得我们现在追求民主的人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说起来头头是道,做事情的时候都往后缩,所以我觉得熊伟是非常值得敬佩的,而且这个实践本身使得这个理论的思考有这种现实感,我们很多的思考都是夸夸其谈。所以,今天我想熊伟一定能从一个参选人的角度对人大基层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这个现象能够给我们做一个描述,还有对参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个特殊的团队,它又是研究机构,又是律师群体,其做出的成就和遭受的打压都使它闻名遐迩,那就是由北京高校法学教师和维权律师为主组成的公盟,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

“公盟”的前身为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3年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以及公益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因无法在中国民政部作为民间组织登记,只能在工商局作为公司注册,当时的名称是”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5年9月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公盟的口号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以期能够理性、建设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

它的顾问队伍简直就是中国超一流法学家的大本营:

顾问:江平 茅于轼 贺卫方 张思之 姚监复 冯兰瑞 孙大午 季卫东

由于”公盟”巨大的影响力和高水平的实践活动,其对中共当局的压力之大使中共在北京奥运之后因为恐惧而开始打压民主人权活动时,首先就把矛头对准了它,居然以经济问题的名义把许志永抓起来关押,又以种种借口使其无法正常运作。

2、政治组织

现在我们来看看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那就是完全不打任何掩护,直接以政治组织的形式出现。

广东深圳的郭永丰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几年里,他一直在致力于公开组织”中国公民监政会”,当他完全在网上运作时,虽然征集了几万人签名,当局好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当郭永丰想从网上走向社会时,麻烦就大了,他要去北京申请注册,连当地也不让离开,他出门晨练,无端被身份不明者殴打,他继续坚持要求正式成立,干脆被失踪了,很久以后才隐约传出消息,可能他已经被劳教了。显然,这就是中国在邓小平死后,也就是从中共第三代开始画出的底线——不允许成立和中共对立的社会政治组织。

3、自由组织政党

不言而喻,既然连一般的政治组织都不允许存在,作为政治组织最高形式的政党,当局更不可能允许其合法存在了。这方面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南京的郭泉提供的。
“郭泉(1968年5月8日-),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大陆社会、政治活动人士,中国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曾在网上公开致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人,又发表文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几年来,郭泉一直在网上号召组党,并搞成了”网民党”——新民党,在他宣布成立整整一年之后,当局将他抓捕”归案”,庭审时,律师郭莲辉替他做了我们从前无法想象的有力辩护,当然是无罪辩护。

中共至今不准成立政治组织,这就是它今天的底线,当然更不许成立政党,哪怕是像郭泉的这种”网民党”。但当局从前的底线被它自己越过的已经太多太多,被中国人民踏平的也为数不少。这条底线对我们来说是没有道理的,从当今世界来看更荒唐得叫人无法容忍。

4、《零八宪章》

大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零八宪章》于2008年底问世,尽管当局在其问世之前就抓捕了起草人之一刘晓波,该宪章还是流布开来,无论当局怎么封锁打压,还是有一波又一波的人签署,并且赢得了广泛认同和支持,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也为此授予了刘晓波。这样,尽管中共当局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刘晓波重判了了十一年徒刑,中国的政治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诺贝尔和平奖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软实力,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获奖根本的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政治和历史,它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力量已经从道义上对中共当局取得了压倒性优势。

说来好笑,如同曹、孙、刘各占一点资源就都可以独霸一方一样,在当今的民主世界,任何人只要占有一定的政治资源,同样都可能成为一定层次的政治领袖。
如前所述,政治资源多种多样,它包括道义、声名、先机、时势、合法性、制度(民主时代制度不能成为资源,但客观上也起一点作用),组织,经济,人员,历史渊源,知识、管理能力、动员号召力、地位等等,总而言之,只要能用来影响社会,从而使一部分民众欢迎、支持、拥戴的那些因素,都可以视为政治资源,民主时代如此,走向民主化的时代同样如此,只有一元化专制统治下除外。

公民社会不是别的,就是代表各阶层各集团占有一定政治资源的组织和精英的广泛产生发展和成熟,并且学会在正义的制度下共同生活,按公平的规则解决一切矛盾分歧。

从这种角度说,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今日中国社会的一切正在崛起的势力,不管他们是左的还是右的,不管他们是好的还是坏的,甚至不管他们是白的还是黑的。
应该明白,社会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后者在正常情况下必然毒草和香花共生,前者在正常情况下也邪恶和正义共存,因此,在一个正常社会里,必然多少会有一些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人物存在,正义力量只能遏制他们的膨胀,绝不可能杜绝和根除他们。一个没有黑社会的社会则必然是极其黑暗的社会!虽说今日中国黑社会恶性发展已经成了一大公害,但谁都明白,这种局面总比中共统治的前四十年即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没有黑社会的年代好得多。

今日中国黑社会的崛起虽然不是好事,却是不可避免的事,无论谁当政,无论实行什么制度都照样如此。至于中国中基层政权的黑社会化虽然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在民主国家不会发生,今后的民主中国也必须加以铲除,从今天来说,客观上这种现象也起着消解一党专政的作用,并且其中必然会产生一些将影响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人物。

此外,今日中国从事民主运动的还有一些民主人权信息发布组织,以及数量庞大的NGO,只要条件成熟,它们都是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

一言以蔽之,一切从事民主运动的人,进一步说,一切希望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从立下这个雄心壮志的那天起,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同道,寻找组织,如果没有,就自己去创立新的公民共同体!

在没有政治自由的情况下,人们的政治结社需求必然要借普通社会组织来寄托,并且一有机会就极力发展自己,壮大自己,表现自己,并转变为政治组织。这方面,1998年彭明搞的”中国发展联合会”就是例子,它的办法是首先在香港注册再回国发展,略有所成后就急不可待的提出了”三五八计划”——五年要成为第一大政治组织,八年要执政,说白了也就是要尽可能快的使自己成为政党,甚至成为执政党。该组织其具体操作上的经验教训是一回事,其表现了社会组织转化成政治组织的必然性,表现了政治组织必然梦想执政的政治逻辑则是毋庸置疑的。

通过以上列举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维权运动虽然会导致一些零散的公民共同体产生,但那是例外,而不是普遍情况,一般的维权民众只是为了解决个人的利益问题,并不很关心他人和社会;自由运动的代表一般都很有社会影响力,人们也因此往往对他们寄予极大期望,但是,至少在当前条件下他们通常不会把自己的影响力用来创办政治组织;民主运动则不同,创建最高级的公民共同体是必然需要,他们总是首先设法组织起来,然后发展壮大,最后走向执政,这是是任何从事民主运动的个人和组织的必然发展轨迹。

五、三者的作用功能


维权运动的作用,是为公民个人解决权益和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或者受到伤害后公权力不作为的问题。

维权活动的功能,是为社会伸张具体正义。维权,在商业文明时代是一种普遍现象。特别是在成熟的商业文明国度,依法维权天经地义,任何人受到官方权力的侵犯,舆论都会立即关注,律师都会挺身而出,议员更唯恐没有机会替你代言,法官则必然为你主持公正。正因此,公权力侵犯人权的事只要露头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维权原则上不可能发展成一场遍及全国持续几十年的运动。

但是,在今日中国,维权公成了数以千万计的人十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日常事务!也正因此,它就发展成了一场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政治运动。这里的现象如前所述,是为公民个人解决权益和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或者受到伤害后公权力不作为的问题,造成了千千万万个公民的正义得不到伸张,其实质,则是中国现行制度体系不符合商业文明时代的要求。

简言之,市场经济时代是全民利益博弈的时代,公权力必须充当公平的裁判,现体制下,公权力则始终参与利益博弈,并且以势压人以与民争利。如此一来问题当然永远也得不到解决,而且只能越积越多,直到民怨沸腾社会崩溃。所以,制度问题不解决,公民个人权益和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或者受到伤害后公权力不作为的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

但是,维权运动却不指向解决制度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说它是治标不治本,光靠维权,永远也无法杜绝公民个人权益和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或者受到伤害后公权力不作为的现象。

自由运动的作用,是为全体公民和整个社会争取充分的精神自由,自由运动的功能,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本条件,是为整个社会创建健康的精神家园。自由是商业文明时代的普遍要求,它始于商业文明的基本生活方式”公平交易,意志自由”。在成熟的商业文明时代,全体公民和整个社会享有法律所保障的充分自由—-包括个人意志自由、社会生活自由、精神建构自由三大方面。尊重个人意志、尊重社会生活方式选择、尊重精神生活取向是天经地义的事,无论个人社会和国家—-其实是政府—-都无权加以干涉,否则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人人得而反对之、谴责之、要求改正之。这样,自由几乎成了空气,无处不在,任凭取用,限制和侵犯他人、社会自由也就成了十分罕见的现象。

在今日中国,自由却仍然能成为运动,自由知识分子们正日日夜夜用正面的方式争取(韩寒”争自由”),也用侧面的方式加以调侃(艾未未光屁股”挡中央”),甚至从反面加以痛斥(焦国标要当美国兵,要挨美国激光制导炸弹),原因正在于今日中国太专制黑暗!这样,作为最需要自由的教授、作家、艺术家,他们被夺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作为无家可归的精神流浪者,他们怎么可能不义愤填膺,怒发冲冠?

但是,自由运动仅止于发发议论,出出怨气,搞搞个人抗争,而不是致力于有效的组织,不是致力于提出全面系统的改变现状的方针方法政策策略,固然,它有着逐步改变现状的积累作用,但是,就其作用的效果来说,和他们这些著名公共知识分子应该有的政治能量来比较,起作用岂不是太小了吗?所以,难怪人们对韩寒大失所望!

因此,今日中国的自由运动,就其本身而言是十分可悲的,它把一项伟大的公共事业变成了公共知识分子个人的娱乐(韩寒)、行为艺术表演(艾未未)、愤世妒俗的呐喊(焦国标),因此,从总体上说虽非于事无补,作用诚然非常有限。虽然或多或少可以促进自由空间的扩展,却既不足以创造自由时代,也无法建构自由的中华民族精神家园。

因为归根结底,只有创立确保自由的现代法治——宪政民主制——问题才可能解决,而他们迄今为止上并没有从这个方面发力。这也就是说,今日中国的自由运动,对于其想要解决的问题来说,还处在破题的大门外。

民主运动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民主运动的功能,是为社会创立公平正义的规则体系、制度体系。因此,只有民主运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解决权益和利益被公权力侵害,或者受到伤害后公权力不作为的问题。同样道理,只有民主运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使全体公民和整个社会享有充分的精神自由的问题,并且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本条件,使整个社会能够创建健康的精神家园。

说到这里,我们就必须警惕某些民运人士的自夸、自满和自以为了不起的毛病了。的确,谁都知道宪政民主制能够确保公平正义和社会自由,但是,以中国今天薄弱的民主运动力量,你们连自身的安全都毫无保障,又何谈拯救家国天下,又何谈迅速给社会带来普遍正义,给全民带来充分的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所以,民主运动的宗旨原则目的是一回事,当今中国的民主运动参与者能做到什么是完全不同的一码事。以中国民主运动的规模、质量而论,确实,当今中国民主运动的现实作用,其实只是表明中国并不缺乏普世价值观的身体力行者,其功能只是在全面腐败的丑恶现实面前显示五千年中华文化的堂堂正气不绝如缕!

六、三者的实际意义是一个有机整体,互为补充

以上,分别对维权运动、自由运动、民主运动做了多种剖析,目的只是为了更好的认识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各自的局限,并不是要把他们加以割裂,使他们支离破碎。恰好相反,这样做是为了我们最后能更好的全面认识他们、把握他们,从而从全局角度出发看待它们,并且把它们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因为正是它们(也不光是它们,因为还有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共同构成了今日中国广义上的民主人权力量。

当我们撇开门户之见,放开眼界观察,就会发现,其实,从宏观角度说,当今中国的维权运动、自由运动、民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人、中国社会既需要维护全体公民的权益和利益,也需要有全面而充分的自由,为此,就必须实现宪政民主。

但是,仅仅是因为专制高压的原因,维权运动、自由运动、民主运动才不得不分头发展。稍有一点觉悟的维权人士都知道,如果中国实现了宪政,他们的问题就可能得到顺利解决,同类的问题也不会再发生。但是,当局却告诉他们民主人士是”敌我矛盾”,他们如果*和民主人士来往甚至参与民主活动,组建公民共同体,那么,不仅自己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还会坐大牢!

至于自由运动的代表们,作为知识分子则无需当局威胁恐吓,无人不清楚若果走向从事民主运动的活动,代价将会多么巨大,他们虽然也想把自己的社会巨大影响力转化为政治影响力,甚至使自己转化为政治领袖,但面对立刻会失去一切财富和享受的可怕前景,也就只好暂时委屈自己。

而民主人士的情况更加不妙,但凡有一点影响的人物,都被当局全方位的监控着,虽然明知脱离了为民众谋取当前利益就不可能获得社会基础,就不可能有强大的硬实力,但是,由于只要和维权人士接触,只要参与并且领导维权活动,就会立即遭受当局的重大打击,也就只好暂时自我封闭以求徐图将来。这样,在目前的条件下,维权运动、自由运动、民主运动被人为分割开来其实是专制高压的结果,大家不能不满足于*暂时的分头发展,否则就会连这个基本盘都保不住了。

但是,与此同时,这个基本盘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重要现实,那就是:客观上,当今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由三个层面组成;

1,它的基础,就是关乎千百万人,其实也关乎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的维护公民权益和利益的维权问题。

2,它的主体,就是实现宪政民主制的问题,这是解决全部基本问题的关键,当然,宪政的确立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3,它的灵魂,就是实现自由社会,并且自由的建构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当然,从社会角度说,我们还不能忽视了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这个重要方面,它们也是当代中国民主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就我们来说,今天暂时不能参加维权活动,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参加,今天暂时无力开展精神家园建构,并不等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漠视,我们要确立宪政民主制,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权利保障问题,也是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一切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创作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全部精神自由。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清楚了,维权运动、维权人士以及自由运动人士怎么看我们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我们必须把他们看作是在另外两条战线作战的战友,明天,我们则要尽可能的争取他们进入民主运动的队伍中来。有朝一日,他们在民主运动中能做先锋的就应该做先锋,能做将帅的就应该做将帅——显然,只要压力减小时机成熟,维权运动的精英和自由运动的勇士都会转而直接参加民主运动,并且各以其才华、能力以及所掌握的资源担负起不同的重任。

201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