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的罪恶罄竹难书。劳教罪恶肆行将近60年,数百万人被投入劳教营,劳教所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劳教之恶实为制度之恶,它构成专制制度的一部分。考察一个制度或社会,不在于其高端的文明,而在于整体文明和如何对待社会弱势群体,也即监狱、劳教所关押多少政治犯。

重庆“因言获罪”系列劳教政治案,可猜想非薄熙来直接命令抓人,但一定是充当他打手的重庆公安局、宣传部心领神会而为。他和他们非常清楚,重庆只需要一种声音、一个权威,那就是薄熙来的家天下。专制体制有这个功能:权威——服从,不光让人民服从,同时也让属下服从。

“平反”非纠错

下述劳教案部分获“平反”,只是重庆当局急于与王立军、薄熙来给重庆造成的剧烈震荡切割,“平反”是为维稳和颜面,并非是对被劳教的网络异议者的言论自由权益的肯定。抓捕、劳教和释放均由警方主导,这也反而坐实由公安、劳动和民政三方组成的劳教委,只有警方说了算,后两者成为摆设。重庆作为近年“警察国家”亮点,非经法庭审判,任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明晰了专制国家的普遍性特点。

如果单纯以劳教个案论,显然远不足以曝光薄熙来治下重庆王国的黑幕。前重庆公安局长、司法局长文强因贪腐被枪毙,薄熙来从辽宁调来得力干将王立军,王立军随后从辽宁调动原部下,对重庆警界大换血。可见,作为地方诸侯的薄熙来对警察枪杆子的倚重,他没军权难说是好事或坏事。

“唱红”遮蔽了薄熙来铁腕构筑重庆政经和社会生态的野心。对面目不清的民营企业家以“黑社会”逮捕、没收财产,独裁用意非常明显。复辟文革和黑打,以恶制恶在溃败中国大陆竟获不少赞誉。用金钱收买文人学者,歌功颂德,再加一些民生措施,居然被美化为政改“新星”。这些被劳教者都是社会底层者,他们的片言只语揭穿的无非是最简单的谎言。人们倒要质问,在暴力和谎言大行其道的数年内,重庆的公知和媒体哪去了?

薄熙来制造大量言罪

分析重庆密集发生系列劳教言罪案,不能撇开薄熙来的个性特征和政治动机。对自由言论的恐惧,每个权力者都是相同的。

薄熙来留给重庆的伤痕和政治遗产均不少。在他以“斗争”为底色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经验里,“唱红”让他重拾文革记忆,他企图以此换取更多的政治资本,图谋在十八大晋升中国权力核心。重蹈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苦难,薄熙来注定是在玩火。

“打黑”与“唱红”是孪生子,对应的就是暴力和谎言。前者是想在市场经济社会强暴植入个人权威,他不能见容倚靠财富而敢于漠视政治权威的挑战者。“打黑”服务于“唱红”, 他既觊觎中南海权力,也容不下不服从者,也是其取悦市民的政治韬略之一,言论禁锢便成为其本能的首选。

以薄熙来的高干家庭背景和文革喋血街头经历,他当然不会把出身和阅历平淡的胡温放在眼里。文革期间毒打老子、充当街头流氓,这些历练使得他在做事时,时有恶向胆边生的邪气。这个被抛弃、被宠坏的“红二代”太子党,跋扈阴毒、心狠手辣。薄熙来被开除党籍、撤职并移送司法机关,显然不是对他的全面清算;他被中共清洗,可看作权力内斗失败的意外报应,证明他罪恶的同时并不证明当局天然正确。以恶制恶,制度惯性是以即时标榜政绩体现“政治正确”进而完成运转。

因言获罪个案简介

辑录重庆“唱红打黑”期间,11位“因言治罪”或上访被劳教者简介。以劳教时间先后为序。这仅是公开的一部分,相信重庆劳教言罪者还有未被公开者,甚至有被重判入狱者。

1.彭洪,1975年12月出生,小学文化程度,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人。劳教期两年(2009•10•14——2011•10•13),提前33天获释。罪名:诽谤。案由: 2009年9月,在天涯社区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并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结果电脑右下角当即弹出对话,叫他去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自首,遂被劳教。出狱后起诉劳教委,获法院撤销劳教决定,2012年10月30日获得国家赔偿。

2.刘世银,劳教期两年(2009•11•11日——2010•11•10),实际劳教9个月。罪名:扰乱社会治安。案由:在天涯社区发帖两篇质疑重庆打黑。以不起诉、不上访办理所外执行,规定每月需在派出所汇报思想,现已逃离重庆赴江苏无锡打工。

3.熊梦丹,劳教期一年(2009•11——2010•11),罪名:扰乱社会治安。案由:2009年10月,在网上发表《文强情妇卖官敛财千万》,虚构某人是文强情妇,被公安机关抓获,要其交待所写的情节,以查出文强的更多的犯罪行为。熊承认系自己编造。重庆劳教委以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将其劳教一年。

4.谢苏明,1969年出生,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劳教期一年(2009•11•13——2010•11•12),2010年7月1日因病所外就医,获释。罪名:寻衅滋事。案由:2009年11月,在天涯社区重庆版网友转发重庆日报报道《王鸿举:处理群众困难事,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后跟贴,讽刺前重庆市长王鸿举:“草,虚伪的政客,别个和某地产公司老板是干亲家,干亲家(也许)有干股份”。先被以“诽谤”罪名刑拘,后换罪名劳教。劳教处所:重庆西山坪劳教所。

5.刘勇,劳教期两年(2011•1•4——2013•1•3)。罪名:妨碍社会管理程序。案由:2010年12月28日午夜,刘勇与朋友回家,发现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铐着一位全裸男子。刘勇用相机拍照,次日以《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交巡警虐待一酒醉男子》上传QQ空间。因此“裸铐”男倪振华被劳教一年、刘勇与陪其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各获两年劳教,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后改以“妨碍社会管理程序”罪名劳教;转贴者何楠等十多人被警方调查,包括在校中学生,多人被留置,罚款500元;黔江区公安局局长宋某被撤销局长职务、交巡警支队长刘某撤职并调离公安、交巡警支队政委记党内警告、当事民警李永久行拘7日并开除出公安队伍。

6.龚汉周,两次劳教(2011•7•28——11•3,2012•3——6•25),罪名:妨碍社会治安。案由参见刘勇劳教案。先被拘留半年,后送往劳教所。家属上诉法院撤销2年劳教,重庆劳教委再次裁决劳教1年半,服满劳教期。劳教处所:涪陵劳教所。获释后再次上诉,法院认定劳教不合法。

7.蒋万渊,职业:交警,曾在部队19年,营级转业。劳教期两年(2010•4——2012•4),实际劳教半年。罪名:扰乱社会治安。案由:2010年2月以来,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多次发表言论,被视为攻击、侮辱、诋毁重庆市公安局机构改革和党政领导,造成恶劣影响。开除公职。申诉后恢复公职。

8.袁柏树,劳教期两年(2010•7——2012•7)。罪名:煽动他人闹事。案由:2006年为抵抗政府将其田地用作旅游开发,与其他农民一起找到当地政府伪造“公章”违法开发土地证据;2009年致信薄熙来喊冤。

9.黄成城,劳教期两年(2011•3•19——2013•3•18),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由:2011年2月20日至3月17日“茉莉花运动”期间,在 QQ、腾讯微博、说说上发布“朋友,这个星期天下午两点我在重庆市解放碑麦当劳拿什么花(有钱花、随便花、磨砺花)等你”“朋友,这个星期天下午两点我在重庆市解放碑麦当劳泡壶茉莉花茶等你”等言论;与网友聊天涉及“民主中国”、“零八宪章”等讨论。3月19日被刑拘,4月18日被以同罪名转为劳教。家属10次起诉,但法院均未受理。

10.方洪,网名方竹笋,1966年出生,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职工。劳教期一年( 2011•6——2012•6),2012年4月24日提前解除劳教。罪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由:律师李庄被黑打判刑,方在腾讯微博发布评语“这次就是勃起来(薄熙来——笔者注)屙了一坨屎叫王博士(王立军——笔者注)吃,王博士端给检察院,检察院端给法院,法院叫李庄吃,李庄原律师说他不饿,谁屙的谁吃,这不退给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谁吃!”,民间戏称“一坨屎案”。关押处所:涪陵劳教戒毒所。2012年5月8日,方洪向重庆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6月29日,法院当庭宣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劳教。

11.任建宇,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大学生村官。劳教期两年(2011•8——2013•8),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由:在腾讯微博和QQ空间转发、点评100多条“负面信息”;网购“不自由,毋宁死”T恤。现在劳教所提起诉讼,劳教委认定“处理不当”,但仍遭关押,警方要挟以撤诉作为获释条件。劳教处所:涪陵劳教戒毒所。

12.戴月权,期限一年三月(2012•5——2012•8)。罪名:扰乱社会治安。案由:因1977年工伤致残未获救治补偿,上访数十年,曾关在北京臭名昭著的黑监狱安元鼎。

他们都应该被释放,并由法院撤销劳教政治案,获得政府道歉和国家赔偿。通过几十年劳教制度的罪恶实践和重庆系列案,劳教制度应该全面废止终结,而非“换汤不换药”,劳教所应改为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