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 walk on a shopping street on the Mid-Autumn Festival holiday, Monday, Sept. 12, 2011 in Shanghai, China. The Mid-Autumn Festival, also known as Moon Festival, falling on the 15th day of the 8th month of the lunar calendar will take place on Sept. 12 this year. (AP Photo/Eugene Hoshiko)

浙江桐乡发生的一起车祸,继去年广东“小悦悦事件”之后,再次引发中国人关于“见死不救”的讨论。

(德国之声中文网)5岁的闫哲随妈妈去菜场买菜,独自跑到外面路上玩,被一辆货车碾压身亡。司机下车看见车轮下压着孩子,转身离开了现场。母亲肖孟贵坐在地上痛哭,给孩子买的小面包上沾满了血迹。

“我当时一直叫,一直在叫,求求谁能帮我一下。”肖孟贵说。据浙江在线报道,她的叫声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围观者,但是没有人报警。一辆轿车被拦下求助,竟然倒着开离了现场。10分钟后,一位路人帮助母亲将孩子送往医院抢救,孩子因伤势过重身亡。

此事于12月2日发生在浙江桐乡。9天以后,现场视频传上网络,引发了人们对于中国人生存处境和道德危机的讨论。

小悦悦悲剧中的道德与法律

网民将这场悲剧与一年前的小悦悦事件相提并论。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广东佛山被车撞倒,司机逃逸,无人施救;再被另一辆车碾过,司机仍逃逸,仍无人救援或报警。现场录像显示,先后有18名路人经过都视而不见,最后被一位拾荒者陈贤妹抱起。经医院抢救无效,小悦悦离开人世。

小悦悦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仅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就有上千万人发表评论。人们普遍对社会道德滑坡、导致世态炎凉感到痛心疾首,同时也为要不要立法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惩罚而激烈争论。出于对公权力被滥用的担心,舆论普遍倾向反对立法,认为这是道德领域的问题。

戴晴:中国法律不能保护正义

小悦悦事件受到世界舆论的关注。作家戴晴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此事件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中国的法律证明,一次又一次,它不能保护正义。第二个问题是一个信仰的真空。所有的中国社会的传统价值观被抛出窗口,以让毛泽东和党的领导思想大行其道。现在中国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已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没有可取取代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东西。”

中国人为何见死不救?

更多网民认为,见死不救源自中国的法律残缺和扭曲。中国不仅没有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好撒玛利亚人”法 (good Samaritan law),而且法官判案时还倾向于打压见义勇为者。其中最广为流传的案子是南京的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老太太徐寿兰在公共汽车站跌倒,彭宇陪送其上医院诊治。彭宇称是助人为乐,而徐寿兰称被他撞倒,要求他支付医药费,并到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败诉,要求其支付原告损失费4.5万元。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法官的判决书说,”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彭宇案中法官对于”情理”的推定,被认为是鼓励见死不救。此后,中国不断曝出老人跌倒街头无人救援的新闻。后来彭宇案秘密庭外和解。

同时有评论认为,除了南京彭宇案的判决之外,中国的人文教育和社会环境都让人对见义勇为望而却步。”他们从小就被教育,不要出风头,不要勇敢,更不要相信陌生人。连自己家的房子被陌生人强拆了,自己的媳妇/老公被陌生人拉去做人流/结紮了,他们都未必敢反抗。”

汪洋:“小悦悦事件让人痛彻肝胆”

官方认为”众人齐力相助”

一年前的小悦悦事件,受到官方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态说:”小悦悦事件让人痛彻肝胆,心灵受到巨大冲击。……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道德堕落更不是社会主义。悲剧的发生反映了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方媒体,都借此事件进行了道德讨论。但是,关于”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则被存而不论。

浙江桐乡官方反对将小闫哲的悲剧和小悦悦事件相提并论。浙江媒体报道说,小闫哲被撞到之后,现场一直有人伸手施救。110民警也为肇事司机开脱说,”并没有像网上传的那样,肇事司机逃跑了,他说他心里很慌,跑到了一家超市。”中国广播网的消息甚至说,”网传男童遭碾压路人旁观,真相实为众人齐力相助”。有人认为这说明网络媒体危言耸听,也有人认为官员控制舆论,总想”变坏事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