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中的北京天安门
大雾中的北京天安门

昨天(1月16日),包括自然大学、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数家北京环保NGO联合致信环保部,指责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在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呼吁环保部取消气科院的环评资质。目前,这封公开信已经送至环保部环评司和法规司。

2009年,气科院根据虚假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编制《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这份报告书第9章“公众参与”部分称,在第二次环评公示的同时,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通过发放100份调查表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收集。报告书依据这100份调查表的内容,得出了一系列结论,包括“有99人支持该项目在本区域建设,占总人数的99%;所调查的人群中均支持本项目”。

但环保机构项目所在地(河北省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周边村民查证,这100份调查表几乎均系伪造。在99位“受访者”(两位名字相同)中,15位不是当地村民(亦可能为虚构),14位常年外出,不可能填写调查表,1位因故意伤害他人外出8年无音讯,1位当时已经死亡,1位未找到本人核实,1位不愿作证。

其余被冒名填表的村民则表示从未见过该表,否认该表为他们所填,明确反对焚烧项目上马。

2011年3月,在获悉以上情况后,河北省环保厅责令项目建设单位浙江伟明公司立即停止焚烧厂建设,并要求该公司和评价单位气科院重新组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

5月27日,鉴于以上两单位未按要求重新组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河北省环保厅撤销了对上述环评的批复。

上述环保机构认为,气科院在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工作中存在明显的不负责任和弄虚作假的情况,环保部应该对其处罚。

2011年6月20日,五家环保组织曾联名致函环保部部,举报过上述问题。此后,环保部一直没有对气科院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也未对举报者给予任何回复。

直至今年1月初,环保部以“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为由,将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的社会区域类环评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

上述环保机构认为,气科院的违规行为得不到追究,难以给所有受到损失的社会各方一个公平的交代。

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环评造假已给全社会造成各种严重损失:环保部门因作出错误环评批复,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项目因获错误的环评批复而开工造成大片农用土地破坏,使当地经济蒙受损失;部分村民因调查、揭露和举报环评造假,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甚至导致生活贫困和人身受到威胁;项目因长期停滞甚至有可能取消,已造成巨大的经济资源和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

环保组织呼吁环保部对气科院在环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惩处,依法吊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其处以相应罚款。